还剩35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房转让合同(精选篇)15转让合同是为确保双方权益的合法转移而存在的重要法律文件下面是一些转让合同的实际案例,供您参考和借鉴,以便更好地完成您的转让事宜参考范文股权转让合同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对于合同应该怎样写股权转让合同,参考阅读本协议于年月日由下列各方签订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为法定代表人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为法定代表人鉴于,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1.释义除非协议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语句在本协议及各附件具有以下的含义
1.1“转让”或“该转让”指本协议第2条所述甲、乙双方就股份所进行的转让
2.2“被转让股份”指依据本协议,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公第二条甲方出售房屋属私有产权房,用途商业,结构钢混,总层数4层,间数间,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祥见附件1房产证及房产证平面图复印件)房产证号土地证号甲方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真实性、可靠性,未在该房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未有任何债务纠纷乙方有权在交易前查档,验证该房屋权属第三条房屋固定装修应保持原状,房屋内附属设备等祥见屋内设备清单随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第四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甲方取得该房屋时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随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第五条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产买卖总价款(含装修、屋内设备和公共维修基金)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第六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该房屋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由甲方负担,契税、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担一半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第八条操作程序办理该房屋买卖事宜第八条付款和权属转移具体程序
1、为了确保交易资金安全,除少量尾款可以直接现金方式支付外,购房款应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接受房款的户名开户行帐号甲乙双方同意根据房屋交易进度分三期支付房款
3、甲方在收到首付款当日,将房产证原件以及办理权属转移所需的买卖合同、税票、身份证复印件等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到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5、房屋尾款元人民币,乙方承诺于20xx年月日之前付清乙方根据付款进度将售房款打入甲方账户,甲方收款后给乙方出具收条第八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房屋产权有问题不能过户,甲方退回乙方支付购房款,并赔偿乙方同期贷款利息,若乙方延期付款按对等原则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交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年月日年月日附件
1、房产证、土地证及平面图复印件
2、屋内设备清单参考范文转让合同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人代表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工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居易国际广场”地下车位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甲方位于“居易国际广场”地下车位第号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约定转让的停车位使用权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此价格不含该地下停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车位款元,即o拾万仟佰拾元整
1、双方约定在一年—月一日办理该车位通行卡的交接手续,乙方取得通行卡视为甲方办理交接,但乙方未付清全部车位款的,甲方有权暂不办理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视为甲方已经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应当自约定交付日起承担相应的费用
1、乙方对该购买的地下车位不享有产权,但享有与房屋主体同等年限的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等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等相关事宜作出具体规定的,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位使用年限等均按国家法律政策或相关地方规定处理
2、乙方购买的地下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地下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地下停车位分布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4、乙方付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交付地下车位后,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本合同以及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为乙方享有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使用权的权利凭证
5、如该地下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今后若遇政府因战争或其他原因需要征用防空设施,或关于停车位使用权的政策发生变化,该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按政府要求办理收回时,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且不得因此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6、若今后出台通过补缴税费等形式获得地下车位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且乙方要求办理所购的地下车位权属证书的,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办理所购买的地下车位的产权证所需支付的费用及所所有税费甲方仅承担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权属证书的协助义务
7、乙方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8、乙方使用地下停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9、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10、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停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1、乙方未征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书面同意,或未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转让价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地下车位或本合同之任何权益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他人
12、甲方已经委托郑州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乙方所购的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认可并接受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对乙方所购地下车位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方式、管理费用及其支付,具体以物业服务协议为准
13、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
二、三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使用权的转让总价款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本合同项下的地下车位(库);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总额
0.K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甲方未按时交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转让价款
0.1%的逾期违约金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甲方代表签约时间年签约地点日乙方(签字)委托代理人签约时间签约地点年月月日参考范文转让合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在本合同签订前,该商标曾与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告方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由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方承担H^
一、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3.其他.
十七、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转让方(盖章)受让方(盖章)O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参考范文转让合同转让方身份证号(下称甲方)受让方(下称乙方)甲方的丈夫于年月日与签订的“鱼湖承包合同”,期限为20xx年,因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丧身,其妻无力经营,愿将其鱼塘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现就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转让标的
1、甲方愿将其夫于的鱼塘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其四至东至谢家大屋山脚;南至组,组荷叶塘下;北至现鱼塘坝;养殖面积约亩(四至范围有村盖章确认)
2、辅助设施及鱼具如养鱼场房、供电设施(供电线路、变压器、发电机等电力设备)、喂料机、增氧机、养殖场道路等鱼场一切养殖设备、设施(附财产登记清单)一并转让给乙方;转让后所有财产产权归乙方所有
3、本次转让依据甲方的丈夫年月湖承包合同);甲方转让鱼塘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办理好有关转让手续
二、转让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
三、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转让费共计万元整;首付款在本协议签字时,乙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余款万元乙方确保在年底春节前付清给甲方;不得拖欠
2、年至年甲方应上交村的元鱼坪租金仍然由甲方负责支付给村,与乙方无关司%的股份
1.3“转让成交日”指依本协议
3.1款的规定,双方将转让的有关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或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之日
2.股份转让
2.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成交
3.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如公司的股份已进行了集中托管,则双方应当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
3.2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乙方
4.价款支付方式
4.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转让公司%股份的价款为人民币元
4.2支付方式
4.
2.1自甲方出具其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法、有效的证明之日起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
4.1如果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时按照经证监会批准的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中
四、乙方获得鱼塘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鱼塘的使用、收益、自主经营和产品处置权,甲方须保证乙方不爱任何一方的干涉
五、乙方获得鱼塘承包经营权后,甲方的丈夫月“鱼湖承包合同”的所约定条款则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该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万)IS O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鱼塘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七、生效条件: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参考范文转让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号双体钢质客轮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标的物名称停泊在黄埔港的号双体钢质客轮,该船现有设施有a.动力系统;b.通讯系统;c.中央空调主机;d.救生设备;e.所有随船原图纸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作为本合同定金余款万元乙方用银行承兑汇票一次性支付前期准备
4.2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如需甲方提供有关手续,甲方应全力协助移交
5.2甲方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立即与乙方办理””号轮的过户移交手续,过户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违约责任
6.1甲方违约责任
6.
1.4“yu”号轮移交前,号轮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如有遗留债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须尽快解决,否则,甲方直接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6.2乙方违约责任
6.
2.2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定金;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败诉方除承担仲裁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支付的律师费其他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参考范文转让合同顶让方(乙方)—0房东(丙方)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年,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甲方剩余租期为月,剩余租金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状况下进行装修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违约职责
(3)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就应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丙方按照转让费用标准补偿乙方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_0乙方签字丙方签字_O签订日期_签订地点-O参考范文转让合同“XX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_____日止)第二条甲方同意以元建筑平方米将房产转让于乙方,乙方认可现有建筑面积,当测绘面积与现有建筑面积有误差时,甲乙双方不再追究,转让金包定总额为元第三条因该房产系单位分房,现甲方尚未取得房屋产权,经双方协商,乙方于年月日支付甲方元作为该房屋使用权转让金,待房屋产权确定并经房产部门准于上市后,本使用权转让金即转为房屋的买卖价款第四条乙方交付甲方房屋使用权转让金的同时甲方应腾房并将该房交于乙方使用,如甲方单位提出异议由甲方协调解决第五条本房屋现有水、电、暖气、煤气、闭路电视附属设施,如甲方单位收取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乙方同意甲方单位选取的物业单位进行管理,甲方按其实际使用时间承担相关物业管理费用,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后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甲方房产在有权上市销售后,在乙方催告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日内,应持房产证与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有关证明与乙方共同办理相关权属变更登记各自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第八条在权属未变更以前,甲方不得再行就该房产进行买卖、抵押等处分行为第九条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按照约定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保证甲方使用,房屋修缮等问题如需甲方单位办理乙方应予协助第十条如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房产于乙方使用,甲方除返还乙方支付的使用权转让金并支付使用权转让金的利息(按照日万分之四的利率自支付转让金之日起计算)如乙方在使用房产至办理房权变更手续前,甲方提出收回房屋使用权,甲方要支付乙方的使用权转让金、利息(计算方式同上)及房屋的增值价值外,还要承担乙方添加的附属设施及房屋装修费用(不折旧)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甲方(公章)0乙方(公章)0年月B年月日参考范文转让合同在早期的罗马,债是严格禁止转让的,因为当时的债被定义为特定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一种法锁,是一种法律关系,无论是变更债权人还是变更债务人都是债的关系丧失其同一性的现象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禁止债权的转让越来越阻碍经济的发展,绝对禁止债权转让的观念开始动摇,在经过长时间的发展罗马法最终抛弃了旧的观念,在法律中明确承认债权转让的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了合同权利转让的基本原则,为了鼓励财产自由流转,保障转让的秩序,做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合同权利转让做出了比较系统、详细的规定,从而促进了合同权利转让交易的进行,增加了由权利转让带来的社会财富
(一)合同权利转让的概念合同权利转让是在保持合同同一性的情况下,转让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给受让人,从而使得合同权利人发生变化的现象所谓合同关系不失合同的同一性是合同的效力不发生改变,不仅合同的原有利益(如时效利益)、瑕疵(如各种抗辩)均不受合同权利转移的影响,而且原权利的从权利(如抵押权、保证等)原则上也继续存在所以,合同权利转让仅仅是合同债权人发生变化既不归属合同变更也不同于债的更改债的更改是消灭旧债的关系,成立新债关系,所有旧债关系上的利益和瑕疵以及从权利均随之消失
(二)合同权利转让的特征在《合同法》中,合同债权转让的特征主要有四个方面
1.合同权利转让发生的是债权人的变更合同权利转让是权利人将享有的合同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享有的,第三人在相应的权利范围内介入原来的合同关系,成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合同权利转让会涉及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一种是原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一种是转让人和让与人的关系通过协议转让合同权利的,虽然《合同法》要求在债权转让时,债权人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并且债务人在收到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之后受到该协议的约束,但是,转让协议的当事人仍然是原债权人与第三人,债务人不可能成为转让协议的当事人
3.合同权利转让的对象是债权我国的合同权利转让制度是规定在合同法中的,而不是规定在债法总则中,那么合同权利究竟指的是什么?虽然我国学术界但是,《合同法》明确把身份合同排除在外,而物权合同的成立和物权变更是一并进行的,所以,合同权利转让的标的只能是债权
4.合同权利既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当合同原债权人将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给受让人时,原债权人退出合同关系,第三人完全取代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与权利转让协议受让人一起成为合同关系债权人,此时多个债权人之间的共有关系可能是按份共有还可能是连带共有,究竟属于哪种共有方式应当尊重原债权人和受让人约定的选择原则上合同权利可以依债权人和受让人的意志自由转让但是,并非所有的合同权利都可以转让,毕竟合同是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自由设定的一种特定的关系,所以改变义务人承担的债务和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权利转让一般是不被允许的对于存在的一些特殊的合同权利,是否允许转让《合同法》并没有确定的规定
(一)可让与的合同权利的排除与限制5据我国《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但是仍然非常原则,详细分析如下
1.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合同关系是相对关系的一种,某些合同权利,只能在特定主体之间生效,如果仍将其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必然会使合同相应的内容发生变更,从而使转让后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丧失与原合同的同一性,并且违反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所以该合同权利不能转让通说认为,根据人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为特定债权人的利益而设定的合同债权、合同内容包括了针对特定当事人不作为义务的合同债权、从权利四种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对于一些特殊性质的合同权利的转让问题第一,诉讼中的合同债权基于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债权,这种债权在诉讼过程中一直是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这种债权的成立与否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因此为了减少讼累,应当禁止诉讼中的合同债权的转让第二,赠与合同的债权能否转让赠与合同的目的并不是促进商品流通,发展经济,而是使受赠人得到经济上的帮助或者满足当事人情感的需要,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人身性质因此赠与合同的债权不应当成为合同权利转让之标的实际上经常出现的,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之后,又将标的物转让与或者赠与他人的与合同权利转让之间存在着根本的不同,前者的两个赠与合同都是同一标的物,后者是建立在赠与合同基础之上将债权请求权转让给第三人第三,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债权的转让对诉讼时效已过的合同债权而言,此种债权丧失的是请求债务人偿还的请求权和诉讼过程中的胜诉权,债权本身仍然是存在的,当债务人自愿偿还时,不会发生基于受害人行为发生的不当得利因此,诉讼时效期间已满的债权可以作为合同权利转让的标的在第三人已经知道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情况下,当第三人和原债权人就合同权利转让意思达成一致,说明第三人愿意接受债务人不履行的风险在自愿原则的依据之下,该合同权利转让协议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就会产生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后果但是,若原权利人未告知受让人权利有瑕疵时,第三人可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选择行使撤销权或者要求原权利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并不能产生预期的效益,但是善意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的权利转让协议有效善意第三人有效取得债权,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对于原债权人违反了原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债务人有权要求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会禁止或者限制某些权利的自由转让《合同法》中没有具体合同权利转让的禁止性规定,所以依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依据的是应当是我国《合同法》之外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同效力不确定之合同权利的转让有效的合同权利存在,是合同权利转让的根本前提有效的合同权利是指原合同完全符合有效合同的要件,没有要件缺陷,并且是现在仍然存在的合同债权针对效力未定的合同、可撤销合同、附条件合同、附期限合同等效力不确定合同的权利是否允许自由流转,多数学者认为对有效的合同权利,应进行从宽解释,不要求必须是充分有效的、完整的债权
1.效力待定合同的权利效力待定合同在被追认之前合同权利的效力还是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当在法定期限内不被追认,那么此时的合同即为确定、当然无效,并且无效的效力可以追溯到合同成立时如果,合同追认权人是原债权人,那么债权人将合同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债权人的行为应视为合同已显示的净资产额的%高于元时,差额款项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该转让的补充付款
5.2乙方于公司上市之日起日内将依款确定的款项支付予甲方
5.3乙方依前款规定支付补充付款时,应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该款项作为对甲方为公司上市而支出的各项费用的补偿
5.4双方依
5.3款所确定的补偿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非经乙方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6.董事的委派权
6.1从转让成交日起,乙方享有对公司的董事委派权
6.2甲方保证乙方可向公司委派叁名董事,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董事权利
6.3甲方应依法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确认董事人选的变动
7.声明、保证和承诺甲方特此向乙方作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7.1甲方已合法地成为公司的股东,全权和合法拥有本协议项下被转让的公司%的股份,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7.2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7.3甲方履行本协议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协议或单方作出的承诺、保证等
7.4甲方已取得签订并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批准、授权或许可经得到了追认,此时的合同为确定当然有效的合同,债务人要向合同受让人履行相应的债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债务人享有合同追认权并且在没有行使之前,合同权利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此时为了防止不必要纠纷的发生、减少诉讼发生率,应当限制合同权利的转让因此,对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权利转让应当区分追认权人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而分别规定
2.可撤销合同的权利在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可撤销合同的权利是确定有效存在的’如果可撤销合同撤销权归属于原债权人,原权利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权利转让协议,那么撤销权人的行为应当视为撤销权人放弃行使撤销权,此时的合同为完全有效的合同如果撤销权的享有人是债务人,在原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协议之后,若债务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债务人应当向受让人履行相应的义务;若债权人有效行使了撤销权,那么合同归于消灭,原合同权利灭失,此时受让人的合同权利转让协议导致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所以,无论撤销权属于哪一方当事人,可撤销合同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可以进行自由转让
3.附条件、附期限合同的权利在条件成就和期限到来之前,附解除条件合同和附解除期限合同是确定有效的合同,此时合同权利为有效存在的虽然这种权利这以后某个时间点可能或者肯定会灭失,但是在合同失去效力之前,合同债务人仍然要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而成立,等到将来债权发生时,可以直接发生债权移转的效果这一学说的理论基础是,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应予以区别,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并不以法律行为成立时已存在为前提,只要效力发生时其存在即可另一种是否定说,债权转让行为为处分行为,那么处分时必须以债权业已存在为前提,鉴于未存在的债权不得处分的原则,从而否认“将来的债权”的让与性,特别是在德国,由于权利变动采用的是形式主义,动产的处分以交付为要件,不动产处分以登记为要件,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未现实存在的未来债权在形式主义的立法例下,被认可是非常困难的如果将来的债权已经存在合同关系,但需等待一定的条件成就或一定时间的经过,或者当事人实施某种行为,才可以转化为现实的债权,则因为这种将来的权利体现了一定的利益,具有转化为现实债权的可能性,就激励贸易这一方面来说,可以准许这两种合同权利的转让可以准许这两种合同权利的转让协议不具有公开性,如果协议的效力当然约束债务人,那么在达成协议并且债务人不知情的状况下,债务人仍然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此时还要对新债权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这种自由主义对债务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如果采取的是严格限制主义,即合同权利的转让必须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否则转让不发生效力虽然这种做法很好的保护了债务人的利益,但是这种保护是建立在损害债权人利益基础之上的,同时这种做法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财产的流通、不利于经济的发展进步《合同法》选择的是折衷主义,即让与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其债权虽不需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但必须将合同债权让与的事实及时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在接到债权让与通知后,债权转让合同才对其发生效力这样既维护了债务人的利益,又保障了债权的自由流通,合理地平衡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一)通知的主体虽然我国《合同法》抛弃《民法通则》规定的严格限制主义而采用让与通知原则,但是《合同法》第80条第1款明确规定通知的义务人只能是原债权人,确实存在局限性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的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的目的是将合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将债权的让与通知债务人的目的是使债务人知晓债权业已转让给新的债权人,债务人对新的债权人负有相应义务受让人将让与人所立让与字据提示给债务人,和债权人的通知有同一的效力如果履行通知义务人是受让人,在让与人履行辅助义务的前提下,受让人应当提供足够的材料来证明其就是该合同权利新的债权人
(二)通知的撤销合同权利转让通知的性质为观念通知,可以准用民法有关意思表示的有关规定,通知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原因时,依据民法上关于无效或者可撤销的规定处理当告知债务人时就会对其产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就要对新债权人负担义务对于告知的撤销问题,《合同法》第80条第2款对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做出了禁止性规范,对受让人所取得的债权的处分作了任意性规范债权转让的通知只是对债务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在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时受让人取得债权人的地位,原债权人不再享有相应的债权利益,更没有处置已经转让债权的权利否则,会侵犯受让人的债权,要向受让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表见让与的通知问题我国《合同法》虽未对表见让与未作任何规定,但是现实生活中确实现实存在《德国民法典》第109条之1规定,“债权人已将债权让与通知债务人时,即使未为让与或者让与无效,债权人仍应当对债务人承受其已经通知让与的效力”借鉴德国法律和基于我国《民法通则》中已经承认表见代理的效力的立法精神,应在我国《合同法》中确认表见让与的合法效力,从而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参考文献[1]李开国《合同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xx年[2]魏振瀛《民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年[3]郑玉波《民法债编总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x年[4]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二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年[5]谢怀秋《正确阐述民法通则建立我国的民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1987年[6]谢怀秋《合同法原理》,北京法律出版社,20xx年[7]李永军《合同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年[8]韩世远《合同法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年[9]崔建远《新合同法原理与案例评释》,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10]崔建远:《合同法[向》,北京法律出版社,20xx年[H]王家福《民法债权》,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12]黄名述、李振华《合同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x年[13]苏号朋《合同法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年参考范文转让合同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在榕江县乐里乡乐里村12组,购买山林一片,石昌兵、石伟等户,面积350亩,自愿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愿意接受,经双方协商,有关事项,特拟订如下协议条款
一、山林四底界,按原先甲方与乐里村所签的合同规定的四底界为准
二、双方议定该片山林价格为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付款方式双方签字后甲方将应有的手续全部交给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时必须要有甲方的领条
三、甲方保证该山林在合同期内无任何争议和纠纷,如在本协议规定内出现纠纷等问题造成乙方不正常操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双倍返还的购山林款
四、该山林转让期限自合同签字日起20—年3月3日止,乙方必须将木材砍伐完毕,如有延误罚款伍拾万元
五、涉及该山林原来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六、该山林自转让之日起,合同规定该山范围内的一切杉松木,均归乙方所有,(包括合同内的土地使用权)
七、甲方保证乙方通行(包括拉木材车辆通行)不受任何阻拦但公路桥梁修整和公路跨方由乙方承担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山林的林权证书,先林合同以及其它与此山林有关的所有证件等;都交归乙方
九、违约规定以上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若有一方违约毁约,罚违约方伍拾万元给守约方该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证,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O法定代表人(签字)0年一月―日年一月―日参考范文转让合同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托管所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房东)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甲方应当协助乙方与房主达成协议,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如乙方未能与房主达成协议,本协议无效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注时间节点上,务必最后一笔费用支付时间在接收全部儿童之后一周内支付)
01.所有儿童名单、参加班级情况及收费标准情况告知乙方甲方需如实告知所有已经收费儿童学习到期的时间,并将从乙方接收全部学生之日至儿童到期时间应分摊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不许甲方及其托管所里的老师在此附近开托管所原托管所所有员工,除乙方同意接收继续留用的之外,其他员工应负责安置补偿
3.合同生效前,甲方原有的所有债务、所有遗留的其它问题等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起点托管所当前的经营情况、包括是否已有政府单位人员前来检查,消防单位通知整改等信息
5.责任由甲方负责,之后由乙方负责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任何一方对因托管所转让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如使用教材、教学方法、招生规定及价格等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甲方
1.进行赔偿
2.如发现甲方及其托管所里面的老师在附近开托管所的,甲方应赔偿乙方
3.甲方在转让起点托管所时,如有隐瞒不真实信息等,对乙方造成伤害的,应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乙方按期交转让费,否则按需交费用的1%/天补偿给甲方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参考范文转让合同商标权转让方(甲方)商标权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见附件
一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lo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0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lo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2o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在本合同生效后,且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由甲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lo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万元;2o付款方式O3o付款时间O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2o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转让方(章)受让方(章)代表人代表人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1.5甲方承认乙方系以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1.6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将持续全面有效
8.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9.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0.一般规定
10.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
10.2本协议项下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0.3本协议中的标题,只为阅读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并无效力
10.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参考范文转让合同转让方(简称甲方)受让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就甲方具有所有权饭店转让事宜共同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如下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饭店的主要情况如下地址座落(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一平方米(准确尺寸需测量)甲方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约定在年日交接完毕,该饭店的水电费等运营费用从该日起由乙方负责缴纳,若未能按照此日期交接完毕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经营期限内所获收益只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对该收益不享有任何权利
2、乙方接手前该饭店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水电费、燃气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3、甲方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料
1、双方在约定时间内交接完成后,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费—元大写:
3、上述费用双方约定在交接完成后
1、现金方式,甲方于合同约定的缴纳时间到乙方所在地接受
2、转帐方式甲方用于接受以上费用的银行帐户为,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将以上费用转入该帐户即视为缴纳若因甲方帐号原因无法接收账款的不属于乙方违约行为甲方原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应在双方交接后—日内完成注销;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税费手续、卫生许可证等办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提供各种必要协助,如因甲方怠于提供协助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须负责赔偿
2、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O法定代表人(签字)o法定代表人(签字)O年—月—日年—月—日参考范文转让合同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如果订立房地产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公民,则应写明姓名,如果是单位,则应写单位的全称但同时注意,单位应当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有时为了联系上方便,写明地址、邮编、电话号码等
2、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及编号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对其拟转让的房地产应拥有一定权利,也应当有相应的权属证书,如国有土地使用证、产权证等为了避免将来产生纠纷和记录房地产权属的现状,就应当在合同中标明权属证书的名称及编号
3、房地产的坐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合同中应具体标明房地产的位置,同时还就标明面积的大小及四至界限,标得越细越好,以免纠纷发生
4、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时间及年限在合同中,应明确转让方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是通过出让而取得还是通过划拨而取得的,什么时候取得的,政府准允使用年限为多长等
5、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我国对于土地或房屋采用的是规划许可使用制度一块土地,政府在进行规划时,便对其用途作了规定,使用者不得随意变更因此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在转让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房地产的用途
6、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这是房地产转让合同的核心条款成交价格就是转让房地产的.价格,一般采用大写的方式,并应明确是以现金支付还是以支票支付;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支付的时间等等
7、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及过户时间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应写明转让方何时将房地产交付受让方由于房地产是以产权过户形式来体现所有权的转移,所以在合同中应约定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时间
8、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交付房地产,而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支付有关费用等
9、违约责任合同中应写明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中止、解除合同等约定违约金的应写明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式
10、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参考范文转让合同受让方(下称甲方)转让方(下称乙方)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机械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第二条、付款方式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一次性支付货款元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后七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等设备交付给甲方第四条、交接验收在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第五条、费用负担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15日后,未及时交付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每天支付1%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30天内不交付设备,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在合同签订合20天内未支付设备款的,视甲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交付资产中,如因乙方的过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所产生的费用有乙方负责;第七条合同生效、其它事项第七条、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参考范文转让合同卖方徐xx(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北路电话买方蒋XX(简称乙方)身份证号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北路电话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甲方将自有座落于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北路联邦国际大厦XX号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出售房屋已作了解并愿意购买。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