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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大全(18篇)首页》少先队入队申请书〉正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大全(18篇)发布日期2024-02-1100:19:14优秀的经营者能够凭借敏锐的市场洞察力,抓住商机,实现可持续的发展掌握好经营的基本原则,可以帮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莲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巫溪县进一步深化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2024o209o号)(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四化”同步发展的突出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2024o年已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深化和完善,开展这项工作,有利于强化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稳定农民土地经营的预期,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有利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激发农村生产要素的内在活力,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完善农村社会管理,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它作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作为一件非做不可、必须做好的大事,从农村的实际出发,深刻认识开展深化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实做细这项工作2024o子及工作班子文件于2024o年3月底前报县农委备案
3.动员宣传于2024o年33月底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及时启动相关工作并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开信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适时开展政策宣传
4.组织培训于2024o年3月底前举办全县深化确权登记颁证业务培训会,印制有关调查表格按程序购置相关测量工具、调查软件、计算机、服务器等软硬件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逐级培训或分片集中培训等方式,有效组织工作培训
1.信息调查阶段(O2024o年3月1日一2024o年7月31o日)开展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查;开展土地承包信息调查(包括摸清发包方信息和承包方家庭承包状况,查清各承包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状);在调查基础上,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并公示;同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2.信息录入阶段(o2024o年8月1日一2024o年10o月31o日)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各项数据信息的电子录入工作,并完成与市级平台汇交;根据承包经营权调查确认的最后结果,全面组织完善土地承包合同;依据深化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后的承包合同,以承包户为基本单位,按照一户一簿原则,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并建立完善土地承包日常登记管理制度
3.打印颁证阶段(O2024年llo月1日一2024o年1月31o日)根据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和登记簿,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制作、填制、管理和发放工作
4.档案整理阶段(O2024o年月1S-O2024o年3月31o日)在县档案部门的指导下,对本次深化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形成的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回头看”,细致复查,确保每个环节工作扎实、严谨,并按照市、县统一要求,每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街道)深化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后,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自查验收2024o年4月1日后,组织对乡镇(街道)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完成验收后,2024o年6月30o日前向市政府上报工作总结报告,并做好迎接市级和国家级验收和审计相关准备4至6人;统筹安排年度工作,建立分工责任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信息搜集和反馈,按月向县农委(确权办)报告进展情况,重要信息即时报送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统一宣传引导和政策解释口径,确定专人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关问题进行答疑解惑,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理解、支持,积极参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出现的突出矛盾进行摸底排查,组织开展预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全面参与、全程监控,妥善化解可能影响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及时化解处置农村土地纠纷要主动配合信访稳定等部门,认真落实信访稳定责任制,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县农委会同县国土房管局、县档案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指导服务,加强法律政策和操作培训,规范工作流程,统一文本格式标准,严格工作进度和质量把控,有序推进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信息搜集和反馈,按月向县农委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信息即时报送县级以上财政安排了专项补助资金,确权颁证补助资金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查田勘界、证书印制、人员培训等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的费用支出,不得用于增加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等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无关的费用支出县财政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全县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向农民收费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专项考评办法,加强对深化完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评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发现、反馈和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因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落实信访稳定责任制不力,导致农民群众集体上访、进京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其他恶性事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黑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24o)12024o61o号精神,确保用52024o22024o33o锦政办发o2024o52o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保护农民权益,建立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衔接,依法落实和维护农民对农村土地的各项权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促进现代农业建设
1.守住底线必须守住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这个底线,坚持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不得随意打破集体土地所有权界限,不得借机违法收回、调整农户承包地
2.依法规范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以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等为依据,按照法定内容、程序及相关技术要求,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3.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民、进入城镇落户农民、农村新生儿童和农村妇女等的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信息公开、登记结果公平、纠纷处理公正
4.民主协商在不违背现行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充分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尊重农民意愿,妥善处理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做到群众认可
5.稳步推进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确保质量,不求全责备,不搞一刀切2024o年,在2024o年八道壕镇红槽村和苇城子村2个试点村的基础上,扩大工作范围,对八道壕镇实施整体推进,总面积
72024.6o亩,涉及12o个村,81o个村民小组,6248o户农户2024o年、2024o年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全面推进2024o年做好收尾工作原则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从当年3月份启动,到年底前完成权属调查成果的公示审核,第二年3月末完成资料归档,4月10o日前完成县级核查工作,4月20o日前完成迎接省级检查验收工作2个村,要对照国家和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完善2024o年,八道壕镇确权工作完成时限:6月30o日前,完成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入户调查表和地块调查表;9月30o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单位矢量化;12o月31o日前,完成确权内业、外业各项工作任务“二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采取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组织开展查田勘界,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和权属等,制定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及时解决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同时要制定工作流程,确定各阶段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组织发包方配合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查田勘界发包方要注意组织老党员、老干部和村妇代会主任等参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认真清查土地承包方案、会议记录、土地台账、承包合同、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分配方案等档案资料,系统收集承包农户和承包地块、地类等信息;认真排查和梳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注意维护农村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研究提出分类处理的办法和措施“四荒地”是否进行了测量;集体所有耕地是否进行了公示;承包农户提出的异议是否全部得到处理和解决如有遗漏,发包方应当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并制作审核报告,一并上报乡镇政府审查备案各乡镇政府根据发包方上报的审核报告,结合有关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工作方案,指导发包方制定具体措施,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区别不同情况,通过民主协商,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纠纷问题对个别村部分群众要求调地的,应当慎重把握、妥善处理对符合法定情形,需要个别调整的,应当履行法定审批程序权属争议未解决的,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30o年本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按届时的国家法律和“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规定执行新版承包合同的样式由省农委制定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农经发(o2024o)12o号)要求,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作为今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依据登记内容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姓名、地址,承包共有人,承包方式,承包地块的面积、座落、界址、编码、用途、权属、地类及是否为基本农田,承包合同编号、成立时间、期限,权利的内容及变化等已建立登记簿的,要结合要求进一步完善,充实承包方家庭基础信息,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等未建立的,要在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抓紧建立为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衔接,过渡期结束后,可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原依法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承包农户也可以自愿申请、直接换发国家统一样式的《不动产证书》承包农户自愿提出,或者因承包经营权灭失,发包方提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的,经核实确认后,予以变更或注销,并在登记簿中注明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以县级为单位,建立省、市、县三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系统,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纠纷调处、信息发布和统计分析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避免重复建设和各自为政拓展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在农业生产、服务、监管等领域的应用,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保密管理,保护土地承包权利人的隐私的通知》(农经发(O2024o年6月30o成果应用水平
1.依法依规,程序规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国家六部委《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通知》明确的内容和程序,开展深化完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保持稳定,尊重民意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充分尊重2024o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成果的前提下,开展深化完善工作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和承包土地,不得推倒重来,不得打乱重分,不得借机调整或收回农户的承包地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对深化完善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方案及有关方法等,要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3.因地制宜,切合实际按照总体目标任务要求,针对2024o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中存在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不明,家庭成员人数、承包地块数不实,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界限不清、空间2024o]12o30o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电子版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并移交给县档案馆保管;纸质档案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县档案馆移交,确保管有人、存有地、查有序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生动形象地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宣传活动,引导和营造稳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可以根据当地实际,编印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明白纸、宣传册,解读政策,澄清疑惑,明确要求,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义、作用和工作方法教给农民群众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把贴标语、刷宣传栏、写公开信等传统手段与电视、手机、广播、网络等现代手段相结合,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各乡镇要制定培训计划,分阶段、分层次、分对象开展培训采取县培训到乡镇、乡镇培训到村组地方式,形成具有专业素质的政策指导人员队伍和现场实际操作人员队伍创新培训方式,把专家讲解、实践操作和现场教学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广大基层干部和相关技术人员得到必要的培训I“二调”的农村集体耕地面积,按照每亩20o元的补助标准(其中中央财政每亩补助10o元,省财政每亩补助10o元),由县里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县乡两级财政纳入预算解决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查田勘界、证书印制、人员培训等与确权登记颁证有关费用支出,具体要求按省下发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县乡要切实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律法规及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努力降低工作成本,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二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等成果;法制工作部门负责有关法制建设和制度规范工作;档案部门负责指导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一庭三室”的标准,加快开展仲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逐步改善调解仲裁工作条件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显示屏、乡镇村公告栏等,加强舆论宣传,将仲裁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高效”等优势讲给农民,明确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诉求和依法解决的渠道,引导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到仲裁机构合理反映诉求,依法调解或仲裁解决纠纷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的,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整体推进”的八道壕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强化乡镇两级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依靠村民自治机制,组织农民群众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情况调度和经验交流,密切掌握动态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发挥纠纷调处机制作用,妥善解决权属争议,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依法查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各乡镇要从实际出发,统筹安排人力、物力、财力,积极稳妥推进,确保进度服从质量承包土地的实地勘测结果,应当符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规定精度和信息化要求依据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建立的承包地块空间位置数据库,应当符合农业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统一数据平台规定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反映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节约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积极探索降低成本、方便农民群众的有效办法,认真总结试点中各地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交流学习,更好地指导工作县农发部门和各乡镇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承包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强化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流转服务和纠纷调处等工作,全面提升土地承包管理水平认真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上报规定,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县农发局备案从2024o2024o我县2024o年有20o个乡镇没有开展此项工作,2024o年和2024o年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要按本方案要求,从现在开始,着手开展宣传发动,提前做好土地“二调”面积落实,土地承包台账,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承包方的基本信息收集等基础工作,为全县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做好准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政策解答甲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住所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自愿将位于乡(镇)或街道村或社区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亩承包地(详见附件)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用途为养殖业及配套设施
二、出租期限土地出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1.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9月中旬均价折算现金支付给甲方
2.租金逐年支付于每年日前支付租金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享有该租凭土地的所有权
2.租凭土地期间若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按当时国家政策办理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费以及按土地面积或人头而补偿的农田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3.甲方负责协商周边关系,维持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干涉乙方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4.甲方在签订租地协议并收到乙方租金后三日内将土地交给乙方使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L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5.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6.该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租凭土地上的青苗、绿化、建构筑物补偿及投资权属归乙方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7.按照协议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租凭费用
8.土地租凭期内因乙方原因不再租用的及租凭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的,乙方三个月内恢复土地原貌,如不能恢复土地原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两年的土地租金作为复耕费用租凭期满乙方需续租的,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租凭权
9.乙方在租凭期间,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此协议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可变更;
2.因战争、疫病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3.因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时,并于征地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此土地权属必须交给甲方,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
1.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约定
2.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村委会一份,报送苏稽镇人民政府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附租凭土地界图村组租地分户面积明细表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讲话稿要民主协商,充分动员农民群众,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试点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规程》还明确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承包农村土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对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暂不予登记开展其他承包方式登记参照家庭承包方式登记的相关程序《规程》要求登记试点工作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对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作出具体规定年上海农村土地确权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下简称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加强管理和有效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根据《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农经发
(2024)12号)和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以下简称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是指在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和以此为基础开展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称,是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凭证和历史记录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工作是指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利用等工作第四条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确权登记档案工作应当与确权登记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第五条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级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内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中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检查验收;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和移交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第六条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各项制度,确保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真实、有效第七条区县、乡镇和村应当将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纳入总体工作计划涉农区县、乡镇要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健全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落实专项工作经费、指定工作人员、配备必要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第八条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主要包括综合管理类、登记类和特殊载体类等,其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具有重要凭证、依据和查考利用价值的,应当永久保存;具有一般利用保存价值的,应当定期保存,保管期限一般为30年和10年具体应按照《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件)进行收集并确定保管期限为适应农村土地承包日常管理工作需要,区县、乡镇两级单位应保管好各自形成的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村级形成的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一般由所在乡镇档案机构代为保管,如符合档案保管条件,经申请和乡镇批准后,可自行保管本村的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较重要的综合管理类、登记类等材料,采取一式多套,由涉农区县、乡镇、村同时保管第九条承包地确权登记纸质档案应按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有关标准进行整理第十条登记材料中具体涉及农户签字确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书、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等文件材料,应当以农户或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梳理归类,并与承包地块位置图一起组成档案保管单位(卷、册)第十一条归档的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文件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数字准确、图样清晰、手续完备,印制书写材料、纸张和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管的要求第十二条归档的非纸质文件材料,应当单独整理编目,并与纸质文件材料建立对应关系录音、录像材料要保证载体的安全可靠性,电子文件和利用信息系统采集、贮存的数据应当用不可擦写光盘等可靠方式保存照片和图片应当配有文字说明,标明时间、地点、人物和事由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写光盘等可靠的载体保存,并输出对应的.纸质版进行“双轨制”归档保存电子文件生成的软硬件环境及参数须符合相关电子档案管理的要求第十三条市、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对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档案的安全保管情况对于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应督促其及时纠正第十四条区县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经验收合格的,应移交区县国家档案馆为更好地探索和完善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及管理制度,鼓励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规范档案室,对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和日常利用,待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全面完成后,移交区县国家档案馆第十五条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区县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规定,为社会提供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的利用服务,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六条市、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的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落实管理职责,加强承包地确权登记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并通过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供网上服务、方便社会查询第十七条在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工作中,对于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造成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失真、损毁或丢失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各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农委、市档案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北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资金管理办法353o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lOo元,即每亩20o)L o第二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主要支出范围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全部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费用支出,包含测绘技术服务单位的服务费用以及市、乡、村三级确权颁证工作经费
(一)市、乡两级确权颁证工作经费的支出范围
1.培训费、会务费、宣传费;
2.印刷费、材料费、耗材费;
3.确权工作办公室设施、设备购置费;
4.交通费;
5.学习考察、检查验收费;
6.材料归档发生费用;
7.其它需要支出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费用
1.培训费、宣传费;
2.印刷费、材料费、耗材费;
3.交通费;
4.聘请农民的误工补助费;
5.其它需要支出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费用第三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分配比例测绘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费每亩不超过12o元;乡、村两级确权颁证工作经费每亩不超过
6.元;市确权登记颁证管理部门工作经费每亩2元,其中1元用于购买管理软件、数据服务器,1元用于市级档案标准化建设及其他确权颁登记证相关工作第四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的拨付国家、省财政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到位后,市财政部门及时全额拨付给市农经部门统筹使用市农经部门负责支付测绘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费用,在预留出服务单位服务费及市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必要经费后,将余下部分按计划分批拨付给各乡级政府测绘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费按照三个阶段进行支付第一阶段,在签订测绘技术服务合同后的10o个工作日内,支付价款的30%o作为测绘工作的启动资金;第二阶段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省检查验收合格位置不明、承包合同等档案资料不全的突出问题,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进行完善对承包地块漏登的,要补登地块;对地块四至界限不明确和面积不准确的,重新核实;对没有承包合同或合同不完善的,重新签订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六部委《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开展对基本农田落实到户、高标准农田调查补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农民自愿互换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试点等深化工作
4.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乡镇(街道)负责深化完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农委牵头,县国土房管局、县档案局等部门依据职能职责负责政策、业务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要加强对矛盾问题的排查,依法妥善处置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及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重大问题不出乡镇(街道),确保农村社会稳定认真开展对1998o年农村二轮土地承包、2024o年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特别是2024o2024o
1.开展对发包方基本情况调查农户承包土地的发包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地要以现有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居民)小组为基本单位,认真开展对发包方有关名称、编码,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地址、身份证号码等进行调杳核实,填写《发包方调查表》发包方编码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和《发包方调查表》填表说明的规定和要求统一编码《发包方调查表》经后的30o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总额的50%o20%o第五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的账务管理乡、村两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由乡级政府设置专账核算和管理第六条“二调”面积和实测面积差产生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资金由市农经部门使用,用于补充部分乡、村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不足部分,如有结余上缴市财政第七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的监督市、乡、村三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无关的费用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领冒领、挤占挪用和其它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如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八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结一是严把摸底调查关严格遵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对二轮承包原始资料进行清查整理,对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土地变动等情况进行收集、核对,查清家庭成员、承包地权属、四至界限等基础信息,在全村进行第一次公示确认二是严把测绘成果关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有资质的专业技术队伍,在老百姓指界的基础上,采用“图解+实测”的组合方法,将每个农户的承包地块面积、位置调绘成图,在村内进行第二次公示确认;修正错误后,将最终形成的地籍图在村内进行第三次公示确认,确保测绘精度符合要求、测绘成果得到农民认可全市土地实测面积
170.11万亩,占应确权面积的100%三是严把证书发放关证书发放到户是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最终成果,也是对确权工作质量的最终检验,同时也是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方面全市共颁发证书
12.81万户,占应确权农户总数的100%颁证时,与农户对证书信息再次核对,确保全市不颁发一本“病证”、“错证”,不留“后遗症”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书乙方住所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互换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二、互换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月(大写,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流转费及支付方式
(一)流转费标准(或金额)约定o
(二)流转费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四、权利和义务
1、承包土地互换后,相应的承包经营权同时交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交换
2、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报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并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手续
3、承包土地互换后,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向区、县人民政府申请登记,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对方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
4、甲、乙双方在互换后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甲、乙双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6、因互换土地的面积、等级、价值不对等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补偿办法可以在本合同中约定,也可以签定补充协议
7、互换土地补国家征收、征用取得补偿款的,补偿款归属由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约定,或另行协商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成的,征地补偿款归互换后的地块承包人所有甲方乙方O—年月日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书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地块名称坐落(四至)地块数(块)面积(亩)质量等级(肥力水平)备注
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o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时间O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书依据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发包方(甲方)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大队号地耕地面积公顷承包给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年月H至年月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省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月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甲方(发包方)o发包责任人(签字)责任人身份证号码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O乙方(承包方签字)身份证号码O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O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出租承包经营权的事宜,协商一致,特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面积和承包金额
5、承包费每亩每年
二、承包期限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日结束,共出租承包期为年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现有的乙方承包田四周、坪头、坪尾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种植其它农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在夏秋季种植时,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用水,打水电费、打水人员工资按面积负担(和本组一样)
3、乙方在第一年实行先交钱后种田的原则,以后每年则由稻收后支付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保证道路畅通,不准随意挖掘,甲方不得以无故理由刁难乙方,如在道路上的油菜、黄豆和其它种植物,如损失乙方一律不负责赔偿
2、乙方在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享有承包权
五、违约责任此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所有损失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书荣县双古镇村农业社申请人因原因,自愿把自己在荣县双古镇村社家庭承包经营的农用地(经营权证书号为号,户主为;共有人为,共亩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其中耕地亩(其中田亩,土亩),流转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流转价格为元/年;非耕地亩,流转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流转价格为元/年特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申请人(签章)身份证号码住址0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农业社意见O法人代表(签章)年月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甲方土地约为平方米左右,乙方土地约为平方米左右
二、互换土地期限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永久性互换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对互换后的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拥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如遇国家征拨和使用征拨费用归甲方,乙方无权干涉及阻止)
四、交付时间交付的时间为
五、违约责任
1、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六、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调解或申请仲裁或直接诉讼解决
七、生效条款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双方村委会签字月下花前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甲方乙方O代表代表O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书转包方(出租)(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住所联系电话接包方(承租)(简称乙方)身份证号住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自愿将承包的位于镇村组的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土地转包(出租)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承包土地交付给乙方
三、转包(出租)价款与支付方式
(一)转包(出租)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共元(大写:元)
2、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价款
(二)转包(出租)价款按下列第一种方式支付L一次性支付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分期支付
3.其他方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发包方备案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有权获得土地转包(出租)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转包(出租)的土地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转包(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甲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以转包(出租)方式再流转的,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
2.乙方应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乙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有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等行为
4.乙方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6.转包(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出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到期时地上附着物、构筑物的处理合同到期时,不能继续转包(出租)的,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归(甲方、乙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
1.因不履行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转包(出租)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转包(出租)费用总额的%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转包(出租)费用总额的%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八、不可抗力调查员和审核人签字确认后以村民(居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归档
2.开展对承包方基本情况调查一>o2024o1998o年二轮承包时的实际承包人口和现有人口相结合填写其他有关情况以《承包方调查表》填表说明要求填写《承包方调查表》经承包方认可、调查员和审核人签字确认后,以承包农户(单位)为单位进行归档
3.开展对承包地块调查承包地块的调查内容,包括地块编码、名称、面积、四至界限、土地用途、地力等级、土地利用类型、是否基本农田等属高标准农田进行调查测图的,还应包括图幅编号和界址点号等调查内容对承包地块的调查,要以每个承包方的每个承包地块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后填写《承包地块调查表》地块编码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统一编码,图幅编号按调查底图的编号填写,其他内容按《承包地块调查表》填表说明填写确权面积各地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参考国土“二调”耕地及园地面积,采取实测法、系数法或农民群众认可的其他方法,确定每个地块的面积对退耕还林并已颁发林权证的不再纳入承包地块调查,没有颁发林权证的只作调查统计不再纳入承包地块管理对2024o年确权颁证之后经批准的征占用承包土地,据实核减,原则上承包方所有地块面积之和应小于国土“二调”耕地及园地面积是否基本农田,依据国土部门确定的基本农田地块进行填写《承包地块调查表》经承包方认可、调查员和审核人签字确认后,以承包农户(单位)为单位进行归档对承包地块的调查,总体要求是地块准确,不遗漏、不重复、不合并;四至界限清楚,不重复、不重叠;表内项目填写齐全,内容完备,信息准确对承包由于战争、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九、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协商,决定_(需或否)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
3、本合同一式一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书甲乙双方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面积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乡村组亩土地转包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转包期限转包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包价款转包土地的转包金为每年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
1.现金支付转包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O
2.实物支付转包金的方式,实物为,支付时间为o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包土地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转包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不得改变转包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期限内将转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转包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乡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甲方代表人o身份证号O地址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O身份证号O地址o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鉴证单位O鉴证人O签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书甲方(入股方)住所联系电话乙方(受让方)地址文家店街上联系电话为了“响应贵州省省政府、铜仁市政府打造思南片区连片种植黑桃王国的政策号召”为了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政策推动,统一规划,集中开发,规模经营,还利于民”的土地流转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科学有序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提高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镇村组亩土地(详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核桃种植及林下种养、种养及产品深加工等生产经营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为公司亩产利润20%(具体计算方法根据专业合作社每年亩产年平均办法利润分配办法执行,理事会、与监事会共同完成)
二、入股期限入股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甲方以土地入股后,经乙方经营销售后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入股红利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以人民币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平均亩产值利润20%o具体分配金额以当年平均亩产值利润销售收入经过理事会、监事会共同计算分配当年数额作为作为股权红利具体分配数额向全体股民张榜公布
四、交付土地的时间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五、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后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谿权;
4、乙方应当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5、乙方向甲方提供季节性或长期性劳务用工,便按市场价格向乙方付清劳务用工工资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红利的,按应支付红利的5%承担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付入股土地的,应按每天100元承担违约金如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核定
八、解决争议途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镇调解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或不愿调解的,依法向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o重庆市大足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2024o209o号,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厅《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2024o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基础上,坚持“在稳定中深化,在完善中补缺,在规范中提升”,以“五项深化”“五项完善”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管理及成果应用水平
1.依法依规,程序规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国家六部委《意见》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实施方案》明确的内容和程序,开展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持稳定,尊重民意各镇街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充分尊重2024o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成果的前提下,开展深化完善工作,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依法妥善处置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3.因地制宜,切合实际各镇街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规范完善工作根据区域功能、地理条件、农民需求和改革需要,因地制宜探索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不搞“一刀切”
4.镇街负责,统筹协调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农委牵头,区国土房管局、区林业局、区档案局等部门依据职能职责负责政策、业务指导,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在全区27o个镇街全面开展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点抓好“五项深化”和“五项完善”工作
1.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在区国土房管局牵头、区农委配合指导下,各镇街要依据区国土房管局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信息和编制的《基本农田保护明白卡》,组织发包方和承包农户对承包地块是否基本农田进行确认,准确记入《承包地块调查表》,将属于基本农田的承包土地逐块落实到户,经公示并经农户确认知晓无异议后,编制《农户承包土地基本农田情况登记表》,再经村民委员会和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后,将其作为农户承包地块登记为基本农田的依据各镇街要有序组织开展基本农田入户、进簿工作同时,可根据实际将承包地块中的基本农田信息补充记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高标准农田承包土地调查补图由区农委牵头,区国土房管局积极配合,按照农业部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等标准,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依据,指导各镇街选择有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区域,充分利用原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成果及现有图件、影像等数据,绘制工作底图、调查草图,采用符合标准规范、农民认可的技术方法,依据调查核实的农户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范围、空间位置等信息,制作承包地块分布图,经公示确认无误后,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承包地块的补图工作区农委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资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确定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各镇街要参照国土部门提供的数据,配合测绘机构调查,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指导和监督测绘机构做好相关调查数据的形成和数据库建立工作,完成高标准农田的调查补图工作3在2024o年确权颁证的数据库基础上,结合本次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重庆市统一建设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系统,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完善我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加强信息平台应用和维护管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业务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数据交换相关基础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数据交换、促进信息共享,实现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和纠纷调处等工作的信息化各镇街负责提供数据并进行审核,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安排精干队伍,及时配合测绘机构组织数据录入,做到口径统
一、全面准确
4.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区级流转市场、镇街流转中心、村(社区)流转站点,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搭建网络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完善流转程序、交易规则等工作机制2024o
5.开展其他相关试点工作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通过农民自愿互换等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试点开展入股发展农业合作经营和产业化经营、抵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等方面的颁证成果应用探索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等试点,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在2024o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等资料信息基础上,对家庭承包农户基本信息、承包地块名称、坐落、面积、四至、用途、流转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准确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及承包信息变动情况,及时修正错误信息在此基础上,开展“五项完善”工作1充分发挥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作用,加强对2024o年确权颁证时各种遗留问题、矛盾纠纷的调处同时,各镇街要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置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对调查核实环节发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要依法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经依法调处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确认的,要及时组织补充登记和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时难以化解的,可暂缓确权登记,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登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已经缺失、损毁,在上次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未进行补充签订,或者已签订的承包合同的内容与登记簿、承包经营权证书记载、实际承包面积不相符的(即不满足合同、簿、证、地“四相符”),要参照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农办经(18o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新承包合同面积按本次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最后确认的面积签订,并在新承包合同中注明原承包合同面积新承包合同式样由区农委组织统一设置.,也可通过新建系统平台将数据录入后,直接打印新的承包合同,最终组织合同各方完善签章手续
3.妥善解决承包地块确权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对2024o2024o年确权颁证时确权未确地的,尽可能按确权又确地的要求进行完善;对确因承包地块边界不清,仍无法实施确权确地的,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经发包方报请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批准同意,并报区农委备案后,可按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进行登记4要遵循一户一薄原则,根据农业部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式样》要求,由区农委组织各镇街对登记信息有新增、变更、错漏、注销、抵押、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变动情况的进行变更登记,经审核无误后,补充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内容,据实记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并按照新修订的登记薄样式修改完善电子介质登记薄以及纸质登记薄各镇街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建立健全日常登记管理制度,根据区农委统一设置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配合测绘机构进行填制、管理和发放对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照“其他方式承包”登记程序进行登记向承包方颁发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应收回销毁
5.规范完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在区农委、区档案局的指导下,各镇街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对本次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形成的档案资料,要组织开展收集、整理、归档和数字化工作,向区档案局移交纸质档案和数字化处理数据,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同时,对过去登记发证材料、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台账、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等权属档案资料开展“回头看”,全面清理是否存在缺、漏和管理不规范等情况,查漏补缺,规范完善各镇街若需调用已存入区档案馆的确权颁证档案资料,可与档案部门沟通地块权属或相邻四至边界有争议的在《土地矛盾纠纷调查表》中进行登记
4.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基本农田落实到户,是本次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因此,各地要依据县国土房管部门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信息、,组织发包方和承包农户将属于基本农田的承包土地逐块落实到户,公示并经农户确认无异议后,填写《农户承包土地基本农田情况登记表》,“是否基本农田”栏内
5.高标准农田承包土地调查补图按照市政府部署,本次深化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对国土部门整治完成的高标准农田部分承包土地进行调查测图,并对所形成的承包地块分布图记录和粘贴在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证书中高标准农田调查补图,由县农委统一公开招标确定具备乙级以上相关专业测绘资质的外列测绘公司测绘单位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的标准,以国土“二调”成果为依据,利用国土现有图件、影像等工作底图,对高标准农田的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范围、空间位置等信息进行实地调查测量,分别绘制调查草图和承包地块分布图,经公示确认无误后交付所涉及乡镇(街道)、村社及农户,连同农户《承包地块调查表》进行归档应用各乡镇(街道)、村社要认真配合测绘单位做好现场指界工作,加强对测绘成果的审核和监督检查
6.审核公示依据《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和《承包地块调查表》的数据信息,发包方的村民(居民)小组以土地承包农户(单位)为单位,通过电子录入方式,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打印张贴于村民集中的区域或村务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o天,公示期间农户提出异议的,再次组织核对,确保调查结果公开、公平、衔接,通过打印、复印等方式进行调取2024o年Ho2024o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组建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工作班子,配备工作人员制定总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并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
1.组建机构区政府成立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农委各镇街分别成立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以电子公文形式,于2024o年1月15o日前报送区农委.开展培训2024o年1月15o日前,开展镇街、村(社区)、社确权颁证工作人员培训,统一政策口径和操作流程
3.宣传动员2024o年月28o按照全区统一安排,由区农委牵头,其它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组织各镇街积极开展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查、信息调查、审核公示、数据库和信息应用平台建设、经营权证书管理等事项,全面推进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格工作进度和质量把控,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1.镇街自查2024o年3月30o.区级验收2024o年4月1日后,区农委组织力量,对各镇街深化确权颁证工作进行考评验收,并于2024o年6月30o日前向市农委报送工作总结
3.市级验收2024o年7月1日后,迎接市级考评验收工作区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做好综合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人熟悉农村工作及数据应用的专职人员负责具体业务,一旦确定,不得任意改变;要将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组织专门力量,统筹安排各年度工作,制订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分工责任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全区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区农委要加强政策指导,完善操作规程,抓好系统平台建设,强化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仲裁区国土房管局要及时准确提供“二调”面积等依据,提供基本农田到村、组的地块信息资料并牵头指导开展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工作,对提供到社的“二调”面积、基本农田信息存在错(漏)的,及时组织复核校正区水务局、区林业局要妥善处理承包耕地与水利设施用地、承包耕地与林地之间地类争议问题区档案局要加强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规范化管理指导和监督,提供档案培训、档案管理和档案查询等服务区信访办要组织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做到一般问题不出镇街,重大情况不出全区区政府法制办要加强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关环节的合法性审查,指导相关工作依法推进交通、移民、工商、金融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统一印制到户宣传单,各镇街要通过召开干部会、村民代表会、院坝会等形式,利用报纸、广播、新闻媒体等媒介,进村入户广泛宣传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配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区农委会同区国土房管局、区档案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指导服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法律政策和操作培训,规范工作流程,统一文本格式标准,有序推进工作各镇街要加强信息搜集和反馈,每月向区农委报告进展情况,重要信息即时报送根据重庆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专项资金安排,结合我区实际,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确定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参与负责本次深化土地确权相关工作,相关表册、证、薄由区农委牵头,会同区级相关部门以及测绘机构统一设置,数据录入、打证、发证、补图等相关工作由测绘机构负责,各镇街、村(社区)配合实施,做到专款专用各镇街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安排工作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区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向农民收费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抓好督导考评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要及时发现、反馈和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因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落实信访稳定责任制不力,导致农民群众集体上访、进京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其他恶性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猜你喜欢记申请书(模板19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通用22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侵权起诉状大全(22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协议(专业22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书(模板22篇)农村土地经营承包合同(通用20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范围(热门18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法(精选17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通用21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通用18篇)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大全(18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优质17篇)农村土地经营权承包合同(模板13篇)农村承包土地申请书(专业15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协议书大全(19篇)土地承包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范文(17篇)公正,准确无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以承包农户(单位)为单位进行归档,发包方村民(居民)小组对公示情况进行留影存档
7.签字确认依据《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的数据信息,发包方的村民(居民)小组以土地承包农户(单位)为单位,通过电子录入方式,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本表是用于记载土地承包农户(单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结果及确认情况的重要表格,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地块信息、农户家庭成员信息和公示记录审核信息等内容,并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填表说明要求填写分户打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由调查记事人员、承包农户户主和承包单位、审核人分别在相关栏内签字或盖章进行最后确认为了充分保障土地承包方农户(单位)的知情权、有效预防产生新的矛盾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必须经承包农户户主或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认可,不得由其他任何人员代签对于外出不在家的农户,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通知到户到人,如仍不能回来的,必须由其书面委托的人员代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及其委托书等以承包农户(单位)为单位进行归档,涉及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有矛盾纠纷的农户必须本户户主签字,不允许进行委托代理30o年,以我县开展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的时间,即1998o年7月1日至2024o年6月30o2024o年土地确权颁证时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作为附件与本次新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一并以承包农户(单位)为单位进行归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规定,县农委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承包农户(单位)土地承包合同、调查信息资料及有关颁证材料,审核并以承包农户(单位)为基本单位,按照一户一簿原则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是本次统一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今后国土部门不动产登记的基础依据,主要记载发包方及承包方的姓名、地址、承包共有人、承包方式,承包地块的面积、坐落、界址、编码、用途、权属、地类及是否基本农田,承包合同编号、成立时间、期限,权利的内容及变化等内容,并按本登记簿说明的要求使用和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通过新建的土地承包信息管理应用平台直接打印,经县农委承办人员签字和加盖县农委公章后,按承包农户(单位)为单位进行归档2024o100%o为与国土不动产登记工作衔接,今后可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由承包农户(单位)自愿申请、免费换取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衔接的证书按照建设中央与地方互联互通、全市统一的土地承包信息管理应用平台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组织人员,利用全市统一开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系统,将每个承包农户(单位)的全部土地确权颁证信息数据进行电子录入,建立全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系统,实现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直接打印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和纠纷调处等工作的信息化电子信息录入必须与有关调查表内容核对一致,严禁合并删减县农委、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应用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做好变更登记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业务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奠定基础在国家规定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由县农委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文件材料,是对国家、社会有保存价值的重要凭证和历史记录,也是市政府对本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制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县档案部门指导下,对本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形成的档案资料,组织开展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切实做到组织有序、种类齐全、保管安全,确保管有人、存有地、查有序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资料按承包农户(单位)“一户一卷”进行整理归档,一式三份,分别由村(居)、乡镇(街道)、县农委存档保管,村级档案一般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为保管,乡村两级综合档案及“一户一卷”档案由乡镇(街道)移交县档案馆保管,县农委综合档案移交县档案馆保管各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以及案卷格式、整理规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进行2024o年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时各种遗留问题、矛盾纠纷的调处同时,要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置本次深化完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承包地块调查出现的权属或相邻四至边界有争议且在《土地矛盾纠纷调查表》已经进行登记的新矛盾、新问题矛盾纠纷经依法协商调解或仲裁裁决、司法诉讼判决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确认的,要及时组织补充登记和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按照县有市场、乡镇(街道)有中心、村级有站点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依托县国土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立健全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县国土、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重点抓好有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切实做好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建设,严格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和交易规则2024o年Ho2024o年5月31o日前全面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1.组建机构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成立全县深化和完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委、国土、财政、林业、水务、档案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委,落实工作经费及办公场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工作指导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组建领导及工作班子,落实乡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并建立乡镇(街道)干部联村、村干部联社的专项工作组
2.制定方案根据国家六部委《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各乡镇(街道)依据县人民政府实施方案,分析梳理与县人民政府目标要求存在的差距,制定本乡镇(街道)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工作方案和成立领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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