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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实用篇)14代理是在一定条件下,由一方代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行为在选择代理人或代理机构时,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帮助您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参考范文国际货运代理商合同受托方(乙方)O按照《飞人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丁八海关、商品检验检疫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和文件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手册;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所需要进口许可证如系危险品,应提供相关文件;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单据和文件
4.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参考范文国际货运代理商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八了合同法》和《八丁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teu.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O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自拖箱人民币元/20箱人民币元/40箱报关费人民币元/票其它费用o(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ij0)
02.海运费o订舱费O其他费用O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运费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b.甲方于船开后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美元作押金,每月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费用a.现金的付款方式;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3解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甲方地址乙方地址O外币账号外币账号O人民币账号人民币账号O参考范文国际货运代理商合同按照《CJ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八海关、商品检验检疫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和文件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手册;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所需要进口许可证如系危险品,应提供相关文件;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单据和文件
4、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第三条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甲方名称(盖章)o甲方地址O外币账号0人民币账号O年一月―日乙方名称(盖章)O乙方地址O夕卜币贝长号O人民币账号O年一月—日参考范文国际货运代理商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入甲方人一)受托方(以下简称、八乙方丁阿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甲方支付乙方运输费用标准为每公里元每月10日结清上月运费若甲方未能按时交付运费,乙方有权按照%收取滞纳金
三、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具体货物、收货人、收货地址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货物调拨单确定,所签调拨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如若因甲方包装问题导致货物受损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甲方交付乙方的货物中不得夹带危险品、严禁品等,如若因夹带上述物品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全额赔偿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将物品保质期、储存条件等具体情况告知乙方,若因甲方告知不明导致物品受损的,乙方不负责任
六、乙方须按照货物调拨单要求,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并要求甲方收货人签字确认
七、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若乙方已尽通知义务,但甲方收货人仍未及时接收货物导致货物受损的,乙方不负责任
八、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等有可能导致货物受损的情况,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成本价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九、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
十、如有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参考范文国际铁路货运代理合同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国际铁路货运代理合同,欢迎大家分享合同编号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电话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电话传真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进行货物运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办理有关代理事项.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前5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详细资料,包括:收货人(或发货人)名称、联系方式、详细地址,货物名称、海关编码、数量、重量、发运日期、运输期限等.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货物,甲方应将有关部门审批、检验的文件一并提供乙方.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货物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与实际货物相符,若包装没有破损,发货人对货物的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货物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的一切责任及经济后果由甲方承担.单证及随车文件,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3.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或货物需要变更时,应在装车3日前通知乙方.
4.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及相关费用.三.乙方义务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根据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和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乙方只有在完成转关手续,将有关单据和货物转交到收货人手中才算完成乙方的义务.
2.及时向甲方报告货运代理业务的进展情况,并交付有关单据.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文件、资料及有关的商业信息予以保密,对乙方需要的文件和资料要及时和准确的告之甲方.在甲方发货前提供的所有单据,乙方应仔细核查是否正确和有遗漏情况.
4.因自然灾害、铁路停限装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使代理事项不能顺利完成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5.甲方负责将货物运到指定站,乙方保证把货物交运到甲方的收货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6.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e、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据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人指定站点.甲方货物如属于易碎易潮物品,如因乙方代理过程中过失原因造成货物的损坏,甲方有权进行索赔.四.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费用.双方同意根据委托的代理事项,按人民币结算运杂费等费用.
2.结算日期和方式.甲方于发货前5日将上述费用交付乙方.
3.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4.货物保险运输或保价运输费用,由甲方自行交纳或由甲方联同运杂费一并交乙方结算.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实或遗漏重要情况,或者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有关资料和货物,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含因甲方责任造成口岸转关时的滞留费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全面完成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毁损、灭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下列原因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铁路停限装国家政策调整等;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甲方的过失;六.合同生效时间和代理期限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为20_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继续执行时,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甲乙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2.若双方同意合同解除,甲乙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结算和清理等事宜.A.争议的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北京仲裁委员会或所属法院诉讼.(仲裁、诉讼只能选择一项,否则无效).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委托方受托方代表人代表人签署时间签署时间参考范文货运代理合同甲方地址电话联系人乙方地址电话联系人甲乙双方就苏州甲乙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委托苏州大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代理甲方的进出口贸易的货运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并签订下列协议
1.甲方义务与责任
1.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出口货运代理;
1.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书面进出口委托书,以便乙方订取舱位,同时甲方应在报关前及时将货物及相关单证送至乙方所指定的口岸仓库;货物如需由乙方提货,甲方需提前通知并承担相应的提货费用;甲方应及时提供书面进出口报关委托书及相关单证以利乙方及时完成进出口报关L6乙方在提货、报关和运输过程中所遇到问题和困难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1.7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在处理甲方货物过程中所产生的进出口相关费用
2.乙方义务与责任
2.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承担甲方委托货物的进出口事宜;
2.3乙方应制定一套有效的安保规范措施,以确保甲方货物的安全;货物于陆上运输、仓储、搬运的’过程中,乙方应确保货物的完整,因船公司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船期延误或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并协助解决
2.4乙方需及时向航空公司和船公司定取舱位,安排出口报关并与航空公司和船公司交接已获准出口的货物
2.5如果是门到门服务,乙方应负责安排出口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清关及派送工作,非门到门服务,乙方应负责做好货物交接工作
2.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甲方进出口货物后所需的提单(提单开船后24小时)、退单(上海清关报关后30天之内,转关报关14天之内,特殊单证特殊处理)
3.费用及结算方式
3.1乙方按照本协议所附报价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2乙方结算周期为每月1日至每月末,乙方应在下个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结算清单及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上述请款单后的60日内向乙方付款,如不付乙方有权进行扣单处理,并保留才取进一步措施
4.3乙方替甲方垫付的税金及到付运费,原则上不垫付,若垫付税金及到付运费,甲方在收到相关费用单证三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支付给乙方
4.修改与补充
4.2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需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
5.生效与终止
5.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5.3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该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6.其他
6.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O
6.2本合同分中文版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8.附件委托费用表(报价表)甲方乙方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公司盖章日期公司盖章公司盖章参考范文货运代理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托运人)法定代表人O法定地址O经办人0邮编O联系电话O传真O乙方(代理人)法定代表人O法定地址经办人O由K编o联系电话O传真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或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部分或全部国内或国际航线的航空货物运输业务第二条甲方托运货物应当真实合法,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受托代理危险品或出运国、中转国、运抵国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运输的商品的运输业务第三条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航空货运单(附件),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出运地、始发港、运抵港、最终目的地、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第四条甲方交给乙方的运输标志(陵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第五条乙方应根据甲方航空货运单的委托要求,及时办理订舱、收货、发货、制单、报关、报检、装板、交接、仓储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全部业务或其中的部分业务第六条航空运输过程中,允许航空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第七条甲方保证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写货物品名和货物申明价值与实际交运货物品名和货物实际价值完全一致,并对所填航空货物运单及相关运输文件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第八条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元(国内航线)/国际美元(us$)(国际航线)计算第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小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于甲方的此类要求应尽量满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对未能满足甲方此类要求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第十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支付方式第十一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二条航班/日期除有特别约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运人承诺的货物承运航班与日期,未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因此受损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不应超过货物的运输费用的100%第十三条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四条货物在乙方掌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或者是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十五条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任何索赔,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再给予乙方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乙方书面报告且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据,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航空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暂扣运费第十六条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七条本合同的订立、变更、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调整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经双方协商,可自行决定该合同的延长或终止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甲方(盖章)乙方(盖章)0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O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0附件
1.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民用航空货运代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
2.本合同所称托运人是指为运输货物与承运人订立合同,并在航空货运单或者货物记录上署名的人;代理人是指在航空货物运输中,经授权代表承运人的任何人;承运人是指包括接受托运人填开的航空货运单或者保存货物记录的航空承运人和运送或者从事承运货物或者提供货运其他服务的所有航空承运人;航空货运单是指托运人或者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填制的,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为在承运人的航线上承运货物所订立合同的证据
3.航空货运单应当作为本合同文本的附件
4.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5.为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须载明“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参考范文国际货运代理读后感简历编号更新日期无照片姓名大学生个人简历国籍中国目前所在地广东省民族汉族户口所在地广东省身材175cm63kg婚姻状况未婚o年龄22岁培训认证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3.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4.非甲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甲方不予以承担
5.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将本月帐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帐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据正式发票,发票开据后日内付款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元(国内航线)/国际美元(us$)(国际航线)计算运输过程当中,允许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为了顺利执行本协议,按时结清帐目,乙方应以人民币元或每张货运单元提供保证金或等值的房地产抵押等甲方认为满意的担保诚信徽章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人才类型普通求职?应聘职位工作年限职称无职称求职类型全职可到职日期随时1500—o希望工作地区广州佛山中山个人工作经历公司名称公司性质所属行业担任职务实习工作描述离职原因公司名称公司性质所属行业担任职务实习生工作描述离职原因公司名称公司性质所属行业担任职务业务员工作描述离职原因公司名称公司性质所属行业担任职务厨房工工作描述离职原因教育背景毕业院校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最高学历博士毕业日期所学专业一所学专业二受教育培训经历学校(机构)专业获得证书证书编号-09o-06o从化市第五中学~O毕业证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语言能力外语英语优秀国语水平良好粤语水平精通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英语水平通过了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六级超过四百分,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译的能力,具有较好的专业英语水平,能读懂各种商务单证持有证书详细个人自传
2.熟悉报关单,航空运单等各种商务单证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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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2与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货运人员共同验货;
2、乙方的责任2代为保价保险,代理领票、送票;3提供运输咨询及技术指导,提供货损货差索赔咨询;4根据甲方的另行委托,代理货物出险理赔手续有关费用另计;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应按代理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由于甲方的责任或者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在代理运输的货物中夹带危险品、爆炸品等违禁物品,导致乙方未能将所代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导致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机械设备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预付运杂费及支付代理服务费,应从结算时间起,按未支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要求,使货物错运到货地点,乙方应承担无偿运至合同规定地点,并承担因货物逾期到达所造成的损失
5、合同履行期间,货物发生短少、丢失、变质、污染、损坏,属乙方责任的,比照运输企业的有关规定或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人的本身过错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级别管辖的规定,应当向—铁路局两级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甲方(章)o乙方(章)O代表人o代表人O开户行开户行O帐号O帐号O电话O电话O地址O地址O年月日参考范文国际货运代理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相关货物运输等方面的服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并为其代理相关货物运输事宜,乙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货运代理的资质双方同意,乙方应根据其“标准营运条款”提供服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内陆拖车、仓储、报关报检、国际海空运进出口运输、目的港清关、送货等服务
2、乙方在开航(或到港)后2个工作日内开具费用对账单供甲方核对,甲方在收到后2日内进行核对并支付相应费用,乙方收到所有的应收款项后1个工作日内安排放单放货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限届满时,若甲、乙双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则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动延长,自动延长的期限视为不定期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需提前30日提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并得到对方同意后方可终止本合同
4、双方当事人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甲方(公章)乙方(公章)o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参考范文:际货运代理协议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下称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国际货运代理服务事宜,同意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交代准确的装卸货物地点,出发、到达时间,因指定交接货物地点有误导致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标准完成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的物流工作;
4、有权随时对委托给乙方的物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
5、甲方保留对乙方合作的运输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公司的资质的审核权和业务执行的最终的取舍权
6、甲方有责任按约定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对账单,并对核定无误部分及时付款
7、有义务保守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
8、甲方确保其所发放货物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外包装完好无损,并符合相关运输要求
9、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准确、真实、有效的运输资料,根据进出口合同的要求,按时提供委托报关所需的全套单据,做到单证内容准确,单、单相符,单货一致,遇有特殊合同需有特殊合同要求说明
10、甲方需要乙方提供运输服务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乙方以下内容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件数货物的起运地、收货地址及甲方发货人员的名称、联系电话货物的提货地址、提货时间、卸货地点收货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联系人的详细资料
11、甲方应在约定的装箱仓库按约定的时间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出口货物已备乙方装运,同时提供准确的装箱地址和相关资料
12、如因单据不全,单货不符,货物不齐等原因造成的‘清关延误、退载等损失由甲方承担
13、甲方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和价格条款,在中国北京向乙方支付所有费用(费用支付)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指令为甲方提供提货、仓储、航空及公路等物流运输服务
2、根据甲方委托及时完成报关、订舱、航空运输等工作,随时与甲方保持信息沟通,密切合作,使运输顺利完成
3、如遇报关单证不全,单货不符,包装不符合海关规定等情况,应及时通报甲方协调解决,货物上机后书面通知甲方相关航班号、离站时间、到达时间、提单号、提单日期等资料
4、工厂装货时,负责安排性能良好、适于装运甲方货物的车辆,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约定装货地点,如有变动,应提前通知甲方
5、货物上机并开航后,将签发好的全套正本航空运单送至甲方签收
6、由于乙方的过失导致报关订舱航运的延迟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承担相关责任
7、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提交运作报告
8、有义务保守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
9、如乙方将甲方委托的物流工作委托给第三方,乙方须保证第三方的资质,乙方应对第三方所提供的服务向甲方负责,并承担视同为乙方操作的同等责任
10、如货物在承运途中发生任何异常情况,乙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形式反馈给甲方
12、乙方原则上不接受电话报单,若甲方有特殊紧急情况下不能书面报单,可预先电话报单,并在候补书面报单上注明
13、乙方负责提供在运输过程中对双方互利的运输效率解决方案供双方协调决定
14、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维护甲方及甲方客户的利本协议所规定的乙方的权利和其它职责,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者授权给任何第三方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元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依据法律或本协议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双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协议下的款项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毕,不足的部分乙方当然同意予以补足甲方没有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的并不应该视为甲方对主张该违约金或款项的放弃
1.甲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乙方将书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确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后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将有权解除合同但该合同解除的权利乙方在日内未向甲方主张的,则该权利消灭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因其他原因进入破产程序,则另一方取得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即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因进入经营困难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为一种不可能或一种沉重的负担,则乙方应许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为对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益和品牌形象,不得从事有损以上两者利益的行为,不得使用甲方名义从事未经甲方授权的或可以预见带给甲方损害的行为
三、收费标准在整个服务期间内,价格见附件关于价格的说明a.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收费标准;b.双方有权就市场成本与合同价格实行联动调整,调价请求方必须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调价请求方在发出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对方书面方式回复,将被视为同意价格调整在双方达成价格修改协议之前发生的业务,仍旧按照修改之前的价格标准进行结算;如双方在价格调整上未能达成一致,则本合同将暂停履行直至签署新的价格补充协议后继续履行
四、财务核对与结算《国际货运代理协议》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参考范文货运代理合同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遵守第一条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第二条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一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一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O第三条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第四条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4.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一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
5.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6.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第六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a;adc;选择)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诉讼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乙方住址住址电话电话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电话参考范文:国际货运代理读后感委托代理人电话年—月—日国际货运代理(简称货代)来源于“thefreightforwarder”一词,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的发展,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的范围不断的扩大,其在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然而,不管如何命名,其从事的基本业务是大同小异的,主要是代表客户完成货物的装卸、储存、安排运输和收取运费等因而,围绕着这些服务内容,可对国际货运代理作如下定义所谓国际货运代理是指受进出口的发货人或收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者自己的名义,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以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报酬的人通常情况下,国际货运代理不是“运输当事人”,即承运人,他有自己的服务内容,主要是充当发货人或收货人的代理人,并依此处理货物从传统的运输形式看,发货人和收货人作为一方,承运人作为另一方,货方可以直接找承运人安排货物运输;而国际货运代理的出现,充当了两者之间的中间人因此,国际货运代理的基本性质就是具有中间人性质的运输经营者这在过去显得尤为突出,但如今货代的性质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他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充当货方的代理,在很多情况下,货代逐渐以当事人的身份参与到国际运输中,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发挥更为独特的作用从公元10世纪起,国际货运代理就开始出现随着公共仓库在港口和城市的建立,随着海上贸易的扩大,以及欧洲交易会的举办,国际货运代理逐步得到发展以后,国际货运代理逐步地发展成为中间性质的、独立的行业到了19世纪,一些发达国家相继成立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以此加强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务的管理,也促进了他的健康发展不仅如此,在1926年5月31日,16国的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在奥地利的首都维也纳成立了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即fiata,进一步加强了国际货运代理的国际合作现在,国际货运代理已经成为从事海、陆、空多种运输方式的代理,甚至有80%的空运货物由空运代理所掌握,并且随着集装箱运输业务的空前发展,也占据了海上运输的极大比例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市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逐步拓宽放开,也使得国际货运代理显得异常活跃活跃的市场主体给行业带来了生机但是,有市场就会有竞争,有竞争就可能导致不正当竞争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在发展中出现了非法经营的现象,损害了广大货主的利益,扰乱了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经过国家的大力整顿,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开始走向市场化、规范化、法制化然而,要进一步地发挥国际货运代理在国际运输中的作用,尚需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制度及其法律法规,营造一种良性发展的市场环境国际运输业在经历了大规模的重组后,运输集装箱化的发展,单一运输方式向多式联运的转变及国际物流服务的拓展,使传统的国际货运代理那种在运输中努力扮演主角而又不愿承担承运人责任的状况已经逐渐被选择承担承运人责任所代替然而由于各国做法不一,业务性质,法律责任和风险也不同实践中,国际货运代理与委托人或承运人之间往往没有规范性的合同,即使有,也比较简单许多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尚无国际货运代理的专门法律有些国家虽然制定了,但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从而造成了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中出现了不少混乱和不协调的局面,因而明确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具有现实的意义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主要指国际货运代理在国际货运中是以当事人的身份出现还是以代理人的身份出现而国际货运代理以不同身份出现时所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由于实际的情况较复杂,国际货运代理的身份往往不是一目了然的在传统的国际运输中,常常会简单地把货运代理看成是货方的代理人,而承担代理人的责任,这主要是因为货运代理在整个运输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充当中间人其业务主要是接受货方的委托发送货物,其中涉及订舱、报关、报验和报检等具体行为随着国际货物运输的发展,国际货运代理实际上提供着更为多样化的服务,所以也要求货代承担更大的责任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必然是当事人与代理人之中的一个,然而重要的是在实际的情况下,如何去区分和认定我们可以选择不同的角度、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来判断它的法律地位
1.从签发提单的方式区分国际货运代理作为无船承运人签发无船承运提单一般会被视作为承运人,承担承运人责任但是实际上,这也不是绝对的,因为实际承运人也会签发提单,在这样的情况下,货代的法律地位往往需要通过货代与托运人之间的委托合同来确定,若合同清清楚楚的约定货代仅仅作为承运人的代理,并且限定了货代的代理责任,这样货代便不能被视作为承运人在多式联运的情况下,货代签发多式联运提单,自己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是否就一定承担承运人的责任,也是值得商榷的我国的《海商法》第四章第八节对多式联运也作了特别的规定多式联运是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受地运至目的地交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运输方式然而在实践中,虽然货代表面上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理应被视作为承运人其实不然,实际上负责履行多式联运合同或者组织多式联运全程运输的还是公共承运人,货代的性质和作用并未发生本质的变化,也就是说现阶段的货代还没有完成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转变不仅如此,国际货运代理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要承担更大的责任,有时远远超出了货代的能力范围,因而货代也会与实际承运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实际承运人承担其所负责的运输区段,以此减轻货代的责任
2.从利润来源的方式区分之间的委托合同一定要写明委托人要求国际货运代理从事的业务是代理业务,所收取费用是代理佣金这种通过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双方的法律关系的做法是十分明智的,也可以有效地避免争议的产生总之,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针对个案,分析判断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还要结合不同方法,从不同的角度综合的加以认定,不要指望能以一种一目了然的方式去判定货代的法律责任无船承运人non-vessel-operating-common-carrier,简称nvocc,在我国的《海运条例》中称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是指以承运人的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业务经营者我们说,无船承运是一种经营业务,也可以是一种经营资格,因为只有取得无船承运资格才能经营无船承运业务,根据《海运条例》交通部对无船承运资格进行审批从无船承运人的性质看,nvocc被视作承运人,承担承运人的责任,但显然他不负责实际的运输另外,无船承运只涉及到海运,一般不涉及其他运输方式如今,无船承运人和国际货运代理正在走向融合,很多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都具有无船承运资格,从事无船承运业务毕竟,两者的经营范围非常相似,相互都看到了对方的长处当然现阶段,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准入的门槛要高一些,但不管怎样,两者相互融合的趋势是不容改变的通常,国际货运代理作为无船承运人承担的是承运人的责任但在发生纠纷时,货代往往不愿意去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因为作为承运人无论本身是否有过失,都要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延迟、毁损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作为代理人只需克尽职责的完成代理事项,除此之外概不负责货代若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与发货人签订运输合同,其赔偿责任则采用运输合同所适用的制度,此类运输合同往往受国际公约或国内货物运输法的制约自前,无论是水路、陆路、海运、空运或者是多式联运承运人的责任制都是比较清楚的另外,国际货运代理作为无船承运人时签发无船承运提单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提单应当具备四个特征和功能;
1.运输合同的证明文件
2.货物的收据
3.物权凭证
4.在目的地提货时必须提交的单据无船承运提单自然也应当提单的特征和功能那么,货代签发的运输单据是否具备提单的全部功能呢通常情况下货代的运输单据只是一种合同性的单据,只具备了提单的部分功能更重要的是,货代的运输单据不能作为物权凭证因为物权凭证只能通过国际惯例或者制定法来设立,而不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来约定所以合同性的货代单据不能作为物权凭证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就应当以《民法通则》中所规定的代理原则为基础来确定其法律责任根据过失责任制,货代在从事货运代理业务时,因其本身的或其雇佣人员的疏忽和过失造成的货物毁损承担代理过错的赔偿责任国际货运代理明确了自身的法律地位后,就应该充分的利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既然货代是介于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一方,保护其利益只能从妥善处理与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关系着手,明确货代与这两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国际货运代理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是十分重要的合同条款若能将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出现纠纷时就很容易认定各自的法律责任但是,实践中,委托合同往往过于简单,没有约定货代的法律性质,也没有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出现纠纷,就会在认定货代法律地位上遇到困难因此,有必要提醒那些有意以无船承运人身份行事的国际货运代理,在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意识到风险责任的相对加大由于现代社会国际货运代理的身份已经发生了变化,而国内的立法却相对的滞后,所以,货代在从事业务活动中,应增强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合同这一有效的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利益,力求使自己的行为法律化、规范化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又是航运大国,在加入wto后,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货物运输的发展,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已经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国际货运代理关键是要明确自身的法律地位,清楚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必能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和迎接更为广阔的前景的,甲方将书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确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后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单据和文件乙方应当及时返还甲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留存、复制
5.尽管有上述之约定,在合同解除后若乙方尚有甲方的业务正在进行的,乙方仍应当妥善予以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当然将按照本协议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若因乙方违反本款的约定导致甲方受有损失的,则乙方应当负责赔偿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o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当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0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0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O参考范文国际货运代理商合同甲方:乙方根据GJ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甲方决定将本公司所有外购和输出的运煤业务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概况
1、运输单价以当地实际运输市场价为依据,每吨增加4元计算(含税价)
2、合同期限
3、油料以及其它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运输款结算方式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运输车辆按照甲方的要求从指定装点运至指定卸点,每天运输后,由乙方指定的统计人员持甲方的结算单据与甲方相关负责人员核对签字认可后,到甲方财务办理结算
三、甲、乙方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必须保证甲方公司全部运输业务交由乙方拉运
2、如乙方车辆进入煤场后,超过24小时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所签订的数量和日期开工运输,或者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运输等,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的责任乙方所有进场车辆必须做到安全文明运输,必须遵守《飞八交通法》及甲方公司治安管理条例,如出现交通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甲方合理安排下,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和调度,乙方所有车辆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正常行驶,因乱倒乱卸、倒买倒卖、丢失等行为,如对甲方造成损失,扣提煤单、煤票按照相关手续签字生效否则按公司规定市场价处罚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擅盖篷布减少损耗,每车损耗控制规定为100公斤以内,如超出部分按市场价折扣运费,精煤按一批次的平均损耗为准,超出部分按精煤价折扣运费
四、其它条款
1、运输期间,因运输内容变更;公里变更、单价变更、工期变更、增减数量,以运输变更计划单结算为依据,双方共同协商定量定价,不在重新签订合同
2、在甲、乙双方合同生效后,乙应积极的按照甲方派车单的期限调动车辆准时进场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约定双方不准以欺骗、欺诈的方式给对方签订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各自遵守,如一方违约;按本合同总数量总价格的3%处罚,赔偿给守约方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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