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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刑法学教学课件本课件系统全面地介绍刑法学的基本理论、原则和实际应用,适用于高校法学院本科生及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需求通过对刑法总则与分则的深入分析,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刑法知识体系,培养刑法思维与法律适用能力刑法学课程导论刑法学研究对象与意义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关系刑法学是法学的重要分支学科,专门研究刑法与其他法律部门存在密切联系刑事违法行为的认定、处罚及预防其研与宪法刑法是宪法基本原则的具体•究对象主要包括犯罪的本质特征、犯罪体现构成要件、刑罚体系及其适用原则等核心与行政法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内容•限与转化刑法学的研究意义在于与民商法民事侵权与刑事犯罪的区分•为立法机关完善刑事法律体系提供理与刑事诉讼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的配合••论支持刑法学发展历程简述为司法机关准确适用刑法提供解释指导•为公民了解和遵守刑法规范提供知识•基础刑法的定义与基本功能刑法的概念保护法益功能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总和,是国刑法通过规定和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安全、公家制定或认可的,规定什么行为构成犯罪以及共安全、经济秩序以及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应当承担何种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利、财产权利等重要法益不受侵犯这是刑法法作为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规的首要功能,体现了刑法的价值取向和保障作范性和稳定性等特点用预防犯罪功能惩治犯罪功能刑法通过对犯罪分子的处罚和对社会的警示教刑法通过对犯罪行为施以刑罚,实现对犯罪分育,起到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双重作用,减子的惩罚,体现司法正义和法律权威惩治犯少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预罪是刑法的基本职能,通过对犯罪的打击维护防功能是刑法现代化的重要体现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现代刑法的基石,要求犯罪和刑罚必须由法律刑法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基于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应当与所判处的刑罚相明确规定,禁止任意定罪量刑教信仰、财产状况等因素的差别对待适应,体现刑罚的公正性具体内涵主要体现具体要求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律适用不受当事人身份影响罪行与刑罚的相称性•••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司法程序中的平等保护主观过错与惩罚程度的对应•••禁止类推适用刑法刑罚执行中的平等对待个别化量刑,考虑犯罪特殊情况•••禁止溯及既往《刑法》第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刑法》第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45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我国《刑法》第条明确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3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刑法的体系结构刑法总论与分论基本法、单行法、附属刑法刑法体系主要由总论和分论两大部分构成从立法形式看,我国刑法体系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刑法总论规定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犯罪构成要件、刑事责任、刑罚种类及刑法基本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其适用等一般性问题,为分论提供理论基础是刑法规范的主体和核心,由全国人大制和适用指导定刑法分论规定具体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刑法单行法针对特定领域或特殊犯罪制定••法定刑,对各类犯罪进行具体规定,是总论的专门刑事法律,如《关于惩治军人违反职原则的具体化和个别化应用责罪的补充规定》附属刑法散见于其他法律中的带有刑事处总论与分论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二者相•罚性质的条款,如《食品安全法》中的刑事互补充、相互依存,共同构成完整的刑法体系条款这三种形式共同构成我国刑事立法的整体框架,确保刑法对各类犯罪行为的全面规制我国刑法的历史沿革1秦汉律时期秦朝《法经》九章是中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确立了罪刑法定的雏形汉代《九章律》进一步完善了刑法体系,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封建刑法传统主要特点刑罚严厉,普遍采用肉刑•法网严密,罪行分类详细•重视惩罚,轻视预防•2唐律时期唐代《唐律疏议》是中国封建社会最为完备的法典,对后世影响深远唐律分为十二篇,五百条,内容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个方面主要特点体系完备,分则详尽•刑罚程度有所缓和,废除肉刑•采用律、令、格、式四位一体立法体系•3清律时期清代《大清律例》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部完整的法典,由律、例两部分组成律是基本法条,例是对律的补充和解释主要特点律稳定性强,例灵活多变•等级色彩浓厚,重视名分秩序•刑罚残酷,多处死刑•41979年后中国现代刑法体系年月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年修订的刑法是现行刑法的基础,此后经过多次修1979711997正案不断完善主要特点确立了罪刑法定、适用平等等现代刑法原则•废除封建刑法中的不合理内容•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刑法理论体系•通过修正案形式不断更新完善•现代刑法的立法模式成文法与判例法差异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分类现代刑法的立法模式主要分为成文法和判例法两种成文法模式由立法机关制定成文的法律条文,法官必须严格依照法条裁判案件特点是确定性强、权威性高、•适用便捷,但缺乏灵活性判例法模式以法院的判例作为法律渊源,后案必须遵循先前类似案件的裁判规则特点是灵活性强、能适应社•会变化,但确定性和稳定性不足两种模式的核心差异在于法律渊源和司法推理方式成文法采用演绎推理,从抽象法条到具体案件;判例法采用归纳推理,从具体案例到一般规则两大法系在刑法领域的主要区别大陆法系以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为代表,采用成文法模式,强调法典化和体系化,重视犯罪构成理论,犯•罪分类细致英美法系以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为代表,采用判例法为主、成文法为辅的模式,重视程序正义,犯罪•分类相对简单,注重实用性我国刑法主要借鉴了大陆法系的立法模式,强调罪刑法定、法典体系化,同时也吸收了英美法系的某些合理因素,如重视程序保障等刑法的空间与时间效力领土原则属人原则刑法对在一国领土内实施的犯罪行为具有管辖权,无论行为人国籍如何我国《刑法》第条规定,凡在刑法对本国公民在国外的犯罪行为具有管辖权我国《刑法》第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67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领土包括陆地领土、领海和领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空不予追究领土原则的扩展属人原则的意义驻外使领馆等视为领土延伸弥补领土原则的不足••悬挂本国国旗的船舶、航空器体现国家对公民的管辖权••保护原则罪行追溯的时效性与追溯效力刑法对外国人在国外侵犯本国国家或公民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具有管辖权我国《刑法》第条规定,外刑法的时间效力涉及法律溯及力问题一般而言,刑法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如果行为时的法律不认8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为是犯罪,适用行为时的法律;如果行为后法律发生变化,从旧原则与从轻原则并用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刑法时效规定保护原则的适用范围追诉时效最长年,特殊情况无限期•20针对国家安全、利益的犯罪•刑罚执行时效根据刑期长短设置•针对公民重大权益的犯罪•刑法的基本结构与条文形式总则与分则的区分条文编排与解释方法我国《刑法》采用总则分则的二元结构模式刑法条文的基本结构-刑法总则(第条)构成要件部分规定犯罪的客观表现和主观要
1.1-101•求规定刑法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法律后果部分规定该犯罪的法定刑种类和幅•包含章任务、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12度事责任、刑罚等加重或减轻情节部分规定特殊情况下的量刑•具有普遍适用性,为分则提供解释和适用基础•调整刑法分则(第条)
2.102-452刑法解释的主要方法规定具体犯罪构成和法定刑•立法解释由立法机关作出的权威解释•包含章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10司法解释由最高司法机关作出的解释•等学理解释由法学界对刑法进行的理论解释•按照保护法益的不同进行分类•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具体方法犯罪的概念与构成主体1实施犯罪行为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2犯罪的心理态度,包括故意与过失客体3被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客观方面4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结果、因果关系等犯罪的定义根据我国《刑法》第条规定,犯罪是指法律规定应当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刑法采用了形式与实质相结合的犯罪概念13形式要件行为违反刑法并被明确规定为犯罪•实质要件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达到应受刑罚处罚的程度•行为与不作为犯罪作为犯罪不作为犯罪通过积极行为实施的犯罪,是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行为人通过身体动作直接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如杀人、盗窃、抢劫等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而不履行,造成危害后果的犯罪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更为严格主要特点构成要件具有明显的外在表现行为人负有特定法律义务••直接违反刑法的禁止性规范行为人有能力履行该义务••构成要件明确,认定相对容易行为人故意不履行义务••不履行义务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犯罪客体社会法益社会法益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关的社会关系,包括公共安全社会公共生活的安全状态•公共秩序社会管理的正常秩序•国家法益经济秩序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环境资源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国家法益是指与国家存在和发展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包•括典型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国家安全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机构正常运作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行使•个人法益国防利益军事设施、武装力量建设等•个人法益是指与公民个人权利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包典型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选举罪、危害国防利益括罪等人身权利生命、健康、人身自由等•财产权利所有权、使用权等财产权益•人格权利名誉、隐私、个人信息等•典型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等犯罪客体理论是刑法分类的重要依据,我国刑法分则正是按照不同的犯罪客体将犯罪分为十类在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犯罪客体有助于正确定性犯罪、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犯罪客观方面行为因果关系犯罪行为是犯罪构成的核心要素,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果关系是指犯罪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原因与结果的联系,是确定的外在活动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犯罪行为的基本特征认定因果关系的基本标准客观性表现为外部世界的变化条件关系行为是结果发生的必要条件••意志性受行为人意志支配相当性根据一般生活经验,该行为通常会导致此类结果••危害性对社会关系造成侵害介入因素考量其他因素的介入影响••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因果关系的复杂情形作为积极的身体动作共同原因多个原因共同导致结果••不作为在负有特定义务时不履行预想外结果结果超出行为人预期••因果关系中断新的原因完全替代原因结果•时间地点工具要素犯罪结果是指犯罪行为对客体造成的实际危害,是客观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时间、地点、工具等是犯罪客观方面的补充要素,在特定犯罪中可能成为构成要件的必要内容犯罪结果的类型时间要素如夜间入户盗窃物质性结果对物质世界的有形损害,如死亡、伤害、财产损••失等•地点要素如在公共场所故意伤害他人•非物质性结果对无形利益的损害,如名誉损害、秩序混乱等•工具要素如使用爆炸物实施犯罪方法要素如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根据是否要求结果发生,犯罪可分为结果犯要求特定结果发生,如故意杀人罪•行为犯不要求特定结果发生,如危险驾驶罪•犯罪主体与刑事责任年龄一般主体一般主体是指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以下条件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必须是自然人,法人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可以构成大多数普通犯罪,如故意杀人、盗窃、诈骗等罪特殊主体特殊主体是指除具备一般主体条件外,还需具有特定身份或条件的犯罪主体职务犯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罪)•身份犯罪主体军人(军人违反职责罪)、医生(医疗事故罪)•自然条件特殊主体如已婚者(重婚罪)•特殊主体只能构成特定犯罪,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包括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当负完全刑事责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无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疾病对责任能力的影响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年龄规定我国《刑法》根据年龄划分了四个责任阶段不满周岁不负刑事责任•12已满周岁不满周岁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八种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1214已满周岁不满周岁对故意犯罪负刑事责任•1416已满周岁对一切犯罪负刑事责任•16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处理已满周岁不满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418犯罪主观方面故意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我国《刑法》第条规定了故意的概念14故意分为两种类型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故意犯罪的特点社会危害性较大•应当负完全刑事责任•构成大多数犯罪类型•过失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我国《刑法》第条规定了过15失的概念过失分为两种类型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结果发生•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发生•过失犯罪的特点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仅特定情况构成犯罪•法定刑通常较轻•区分标准与实践应用故意与过失的区分标准对结果的认知程度不同•对结果的态度不同•行为的目的性不同•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故意杀人与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分•故意伤害与过失伤害的区分•放火罪与失火罪的区分•案例分析醉酒驾驶致人死亡案件中的主观方面认定犯罪主观方面是刑事责任的心理基础,是确定罪名和量刑的重要依据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主观方面具有内心性,通常需要通过客观行为表现来推定例如,根据行为人的动机、行为方式、犯罪工具、事前准备、事后表现等外在因素,推断其主观心理状态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刑法》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第条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刑法》第条规定了紧急避险制度2021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紧急避险的构成条件防卫前提存在现实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避险前提存在现实的、紧迫的危险••防卫目的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避险目的保护合法权益免受危险••防卫对象针对不法侵害人避险必要性除采取损害另一合法利益的方法外,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危险防卫限度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避险限度不超过必要限度•特殊情形利益权衡所避免的危险应当大于所造成的损害•特殊防卫情况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避险过当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实务案例剖析实务案例剖析李某驾车途中遇到突发暴雨导致的山体滑坡,为避免自己和乘客遭遇生命张某深夜回家,遭遇持刀劫匪王某抢劫在搏斗过程中,张某夺下王某的危险,紧急转向撞上路边摊位,造成一人轻伤法院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刀并将其刺伤致死法院认定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分析该案中,山体滑坡对人员生命构成紧迫危险,李某的转向行为是为分析该案中,王某的抢劫行为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符合了避免更大的人身伤亡,所避免的危险明显大于所造成的损害,符合紧急特殊防卫情况,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避险的条件边界与争议点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防卫针对不法侵害,避险针对危险源;防卫可以造成与不法侵害相当的损害,避险造成的损害应小于所避免的危险•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需综合考虑侵害性质、强度、危险程度、防卫手段和条件等因素•特殊防卫情况与一般防卫情况的界限对于是否构成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存在认定争议•未遂、中止、预备犯罪预备1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刑法》第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22构成特征2犯罪未遂主观上具有明确的犯罪故意•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刑法》第条对此作出规定客观上实施了准备行为23•尚未着手实行犯罪构成特征•法律后果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主观上具有明确的犯罪故意客观上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中止3犯罪结果未能实现•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刑法》第24条规定了犯罪中止•原因在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构成特征法律后果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行为尚未完成或犯罪结果尚未发生•行为人自动放弃或防止结果发生•4既遂自动性是关键特征,源于行为人内心决断•犯罪既遂是指犯罪分子的行为已经完全实现了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形法律后果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构成特征犯罪行为已经完成•犯罪结果已经发生(对结果犯而言)•完全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构成要件•法律后果按照法定刑处罚,是处罚的基本标准处罚裁量差异犯罪形态法律规定适用条件常见示例预备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尚未着手实行购买毒药准备杀人;踩点准备盗窃未遂从轻或减轻处罚已着手实行,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开枪射击未击中;入户盗窃被当场发现中止未造成损害免除处罚;造成损害减轻处罚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或防止结果发生绑架后自行释放人质;放火后主动灭火既遂依法定刑处罚完全实现犯罪构成要件杀人致死;盗窃财物成功共同犯罪主犯从犯主犯是共同犯罪中起组织、领导作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刑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刑法》第条规定了从犯的27法》第条规定了主犯的概念和处罚原则概念和处罚原则26认定标准认定标准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在犯罪过程中起辅助作用••策划、指挥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在犯罪分工中处于从属地位••在共同犯罪中起决定性或支配性作用的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影响较小••处罚原则对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处罚原则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教唆犯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刑法》第条规定了胁从犯的概念和处罚原则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实施犯罪的人《刑法》第条规定了教唆犯的概念和处罚2829原则认定标准认定标准受到了足以影响意志自由的胁迫主观上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在胁迫状态下参与犯罪客观上实施了唆使行为••主观上不具有犯罪的积极意愿被教唆人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处罚原则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处罚原则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分工与责任承担共同犯罪中,各参与者根据分工承担不同程度的刑事责任共同犯罪的认定条件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的客观方面相互联系的共同行为和共同的犯罪结果•共同犯罪的主观方面共同的犯罪故意和意思联络•责任分配原则区分主从,各负其责•特殊身份犯的共同犯罪特殊主体与普通主体共同犯特殊身份犯罪时,普通主体按共犯论处•刑罚种类与适用主刑附加刑特定人群刑罚设置主刑是可以独立适用的刑罚种类,我国《刑法》规定了五种主刑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种类,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针对特定人群的刑罚适用规定管制限制人身自由,不脱离社会,期限个月以上年以下罚金没收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财产,上交国库未成年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禁止适用死刑•32••拘役短期剥夺人身自由,期限个月以上个月以下剥夺政治权利剥夺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权利,期限年以上年以老年人已满周岁,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已满周岁,故意犯•16•15•7575有期徒刑较长期限剥夺人身自由,期限个月以上年以下下,最高可终身罪的,可以从轻处罚•615没收财产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孕妇禁止适用死刑,可暂缓执行刑罚无期徒刑终身剥夺人身自由,可减刑•••驱逐出境适用于外国人的附加刑种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行为时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死刑剥夺生命的最严厉刑罚,分为立即执行和缓期两年执行两种•••死刑适用的限制条件附加刑的特点•聋哑人或盲人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适用范围特定这些特殊规定体现了刑法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个别化处遇原则仅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不适用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补充性与独立性并存财产刑与资格刑并重除特别情况外,一般实行死缓制度••我国刑罚体系采用主刑与附加刑相结合的二元结构,既重视惩罚犯罪,也注重改造犯罪分子在刑罚适用方面,我国刑法坚持以下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轻重与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相匹配•宽严相济原则对严重犯罪从严惩处,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既惩罚犯罪,也教育改造犯罪分子•刑罚裁量与量刑情节法定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表现法定量刑情节是指刑法明确规定的、影响量刑轻重的因素,分为以下特别影响量刑的几种情形几类累犯法定从重情节如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教唆未成年人犯•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罪等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法定从轻情节如未成年人犯罪、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等•《刑法》第条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65法定减轻情节如犯罪未遂、从犯、胁从犯等•累犯的分类法定免除处罚情节如犯罪中止且没有造成损害等•一般累犯五年内再犯任何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法定量刑情节具有强制性,人民法院必须依法适用•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再犯相同性质犯•酌定量刑情节罪,无时间限制酌定量刑情节是指由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自由裁量的量刑因素,主自首要包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刑法》第条67犯罪动机出于何种目的实施犯罪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手段采用何种方式实施犯罪•自首的构成条件犯罪后果造成的实际危害程度•自动投案主动向有关机关投案•犯罪环境犯罪实施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如实供述真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表现是否认罪、悔罪态度等•立功一般前科是否有犯罪经历但不构成累犯•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刑法》第条规定,犯罪分68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缓刑、假释和减刑制度缓刑制度假释制度减刑制度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假释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一定期限后,如果认真遵守监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罪表现,认为暂不执行刑罚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刑法》第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予以假释《刑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72-条规定了缓刑制度法》第条规定了假释制度可以减轻其刑罚《刑法》第条规定了减刑制度7681-8678-80适用条件适用条件适用条件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已执行一定刑期(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执行十有立功表现•••三年以上)•不致再危害社会减刑限度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法定最低刑期•假释考验期缓刑考验期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与改革缓刑、假释和减刑制度在实务中面临以下问题和改革方向执行标准不统一各地区、各监狱对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程序透明度不足减刑、假释决定过程缺乏足够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社区矫正体系不完善缓刑、假释后的监督管理机制有待健全•特殊犯罪适用限制对于贪污贿赂、暴力犯罪等特定犯罪,适用减刑、假释的条件更为严格•针对这些问题,我国正在推进以下改革统一减刑、假释标准,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完善社区矫正法律体系,加强对缓刑、假释人员的监督管理•增加减刑、假释程序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刑事责任与除罪事由不可抗力受胁迫精神障碍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受胁迫是指行为人在他人暴力或者威胁下,违背自己的意志实施危害行为《刑精神障碍是指行为人因精神疾病无法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刑法》第18害在此情况下造成的损害结果,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法》第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28除处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认定标准认定条件处理原则客观上存在无法抗拒的外力•存在足以影响行为人意志自由的胁迫完全丧失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可责令家属监护或强制医疗行为人主观上无过错•••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犯罪的积极意愿部分丧失责任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危害结果与不可抗力有直接因果关系•••胁迫与犯罪行为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间歇性精神病在发病期间实施危害行为的,不负刑事责任••胁迫程度不同,法律效果也不同轻度胁迫构成从轻、减轻情节;严重胁迫可能构精神障碍的司法鉴定对确定行为人是否负刑事责任具有关键作用成免责事由除上述三种主要除罪事由外,刑法还规定了其他几种排除或减轻刑事责任的情形醉酒意外事件被害人承诺醉酒状态下的行为处理原则意外事件是指行为人在没有预见并且不应当预见的情况下发生的危害结果特点被害人同意是指被害人对侵害其个人法益的行为表示同意影响自愿醉酒不影响刑事责任,应当负完全责任对于纯个人法益,可能影响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被灌醉根据具体情况可能减轻或免除责任•对于社会法益和国家法益,一般不影响犯罪成立••危害结果的发生具有偶然性病理性醉酒可能视为精神障碍处理••不负刑事责任•分论总览各类犯罪罪名职务犯罪贪污贿赂罪与渎职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经济犯罪罪,《刑法》第条规定了此类犯罪侵犯个人权利罪382-419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破坏国家经济管理秩序和市主要罪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侵犯公民的生命、健康、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刑法》第条规定了此类犯罪自由、尊严等权利的犯罪,《刑法》第条规定了此类140-231贪污罪232-262•犯罪受贿罪•主要罪名主要罪名行贿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杀人罪•合同诈骗罪•玩忽职守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强奸罪••危害国家安全罪•洗钱罪•绑架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虚假广告罪侮辱罪、诽谤罪••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危害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犯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刑法》第罪,《刑法》第条规定了此类犯罪条规定了此类犯罪102-113114-139主要罪名主要罪名背叛国家罪放火罪••分裂国家罪爆炸罪••间谍罪投毒罪••叛变罪危险驾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他重要犯罪类型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财产犯罪与贪污贿赂罪财产犯罪贪污贿赂罪财产犯罪是指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贪污罪盗窃罪《刑法》第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382《刑法》第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年修正后)2642016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司法解释关于盗窃数额的规定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有所不同,一般而言,数额较大标准在元之间,数额巨大在1000-3000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万万元之间,数额特别巨大在万万元以上-1030-50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诈骗罪司法解释规定贪污罪中数额较大为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万元以上320300《刑法》第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266受贿罪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受贿罪的认定要点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行为人非法占有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实践中已不要求实际谋取利益)•重要司法解释解读关于财产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的主要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年)明确了贪污贿赂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等问题•20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数额较大、多次盗窃等概念的理解•《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诈骗犯罪的认定标准和量刑考量因素•人身权利犯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刑法》第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刑法》第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刑法》第条规定以勒索232234239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构成要件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客体他人的生命权••客观方面实施了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客体他人的健康权•客体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和财产权•主体已满14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观方面实施了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客观方面实施了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行为主体已满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周岁即可构成)主体已满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14/1614•14•主观方面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主观方面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将人作为人质的目的重点问题预备、未遂、中止的认定;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处理;激情杀人的量刑考量••重点问题轻伤、重伤的鉴定标准;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未遂)罪的区分加重处罚情形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刑法》第236条规定加重处罚情形基本犯罪构成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客体妇女的性自主权••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客观方面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二人以上轮奸的主体已满周岁的男性••14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主观方面直接故意••加重刑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基本刑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行政管理秩序犯罪妨害司法犯罪妨害公共秩序犯罪行政管理秩序犯罪是指妨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的犯罪,主要包妨害司法犯罪是指妨害国家司法活动正常进行的犯罪,主要包括妨害公共秩序犯罪是指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主要包括括伪证罪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在刑事诉讼中故意作虚假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明、鉴定、记录、翻译,情节严重的行为•寻衅滋事罪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的行为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离监管逃跑的行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制作或交易官为乱的行为•方文件的行为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等毒品,数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传播淫秽物品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量较大的行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秽物品的行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违反集会游行示威法律规定,拒不服从解•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毁灭证据罪毁灭证据阻碍刑事案件侦查的行为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此类犯罪的特点是侵犯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正常运行,往往表现为对行政此类犯罪的特点是直接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影响司法公正此类犯罪的特点是破坏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和公众安全法规的严重违反感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刑法》第条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294以并处罚金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组织特征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经济特征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交通肇事罪放火罪与爆炸罪投毒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放火罪与爆炸罪是指故意放火、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刑法》第
114、115条规定了这两种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刑法》第115大损失的行为《刑法》第133条规定了本罪罪条规定了本罪构成要件构成要件构成要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客观上实施了放火或引爆爆炸物的行为客观上实施了投放毒害性等危险物质的行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不要求实际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主观上为故意(区别于失火罪的过失)主观上为故意••••主观方面为过失量刑规则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投毒罪侵犯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而故意杀人罪侵犯的是特定人的生此罪的特点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中最常见的犯罪类型,案件数量多,社会影响大刑命权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刑法》第134条规定了本罪司法实践中的认定问题如何认定违反规定不仅包括明文规定,还包括行业规范和安全操作惯例•构成要件如何认定重大伤亡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一般是指造成人以上死亡,或人以上重伤,或万元以•3101000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主体为在生产、作业中负有安全责任的人员•如何区分责任区分主要责任人与次要责任人,以及直接责任人与间接责任人客观上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主观上为过失•量刑规则一般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新修订刑法重点内容解读2021年修正案
(十一)主要变化1年月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
(十一)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改202131降低特定严重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对于已满周岁不满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1214等八种严重犯罪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22023年修法主要变化•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中的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修改为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2023年刑法修改主要集中在以下领域人,扩大了强奸罪的保护对象完善反间谍法配套规定针对新形势下的间谍活动特点,扩大了间谍行为的范围,增加了对网络安全、关键信•新增妨害安全驾驶罪对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息基础设施安全等威胁行为的处罚行为予以刑事处罚加强对数据安全的保护新增数据安全犯罪条款,对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特别是敏感数据的行为•加重金融犯罪处罚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等金融犯罪,提高了罚金刑的额度,增加了•加大处罚力度禁业规定完善环境保护刑事法律责任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处罚力度,新增对生态破坏行为的刑事规制•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提高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加大对恶意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具体条文变化举例3刑法修正案
(十一)和年修法中的一些重要条文变化2023修改《刑法》第条,降低特定严重犯罪的责任年龄•17修改《刑法》第条,扩大强奸罪保护对象范围•236新增《刑法》第条之一,设立妨害安全驾驶罪•133修改《刑法》第条之一,加强个人信息保护•253修改《刑法》第条,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惩处力度•307新增对企业合规管理的考量因素,为企业合规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典型案例分析案例一岁少年故意杀人案12年月,某地一名岁少年因琐事对同学实施故意杀人,造成被害人死亡根据修正案
(十一)的新规定,该少年虽未满周岁但已满周岁,其行为属于修正案规定的八种严重犯罪之一,经最高检核准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该案20214131412是修正案
(十一)实施后首例适用新规定的案件,体现了刑法对未成年重大犯罪的从严处理态度案例二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案年,某数据公司员工未经授权,获取数百万用户位置数据并出售牟利根据新修订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条款,行为人被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该案彰显了修法后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加强,量刑较修法前有明显提高2023刑法与刑事诉讼的衔接侦查阶段的配合起诉阶段的配合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在侦查阶段的主要衔接点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在起诉阶段的主要衔接点立案标准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公安机关决定是否立案的实体依据审查起诉标准检察机关根据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审查案件事实是否符合犯罪构成••强制措施适用根据刑法规定的罪名和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决定是否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罪名确定检察机关依据刑法分则的规定,对被告人的行为确定具体罪名••取证方向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直接指导侦查机关的取证方向和重点量刑建议检察机关根据刑法关于量刑情节的规定,提出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根据刑法的基本原则,确保侦查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不起诉决定当案件事实不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时,检察机关可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例在贪污案件侦查中,需要围绕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是否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数额等刑法构案例检察机关在审查危险驾驶案件时,需要根据刑法第条之一的规定,判断驾驶人的血液酒精含量是否达到毫克毫升以13380/100成要件进行取证,这些要素决定了案件的侦查方向上的醉酒标准,这直接影响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判决阶段配合定罪环节量刑环节执行环节法院在定罪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量刑环节需要综合考虑刑法规定的各种因素判决生效后,刑罚执行环节仍需遵循刑法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只有刑法明确规定为犯罪的行为才能定罪法定刑幅度根据刑法分则规定的法定刑确定量刑范围刑罚种类的执行根据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执行相应刑罚•••排除合理怀疑标准证据必须确实、充分,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法定量刑情节如累犯、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的适用减刑假释条件根据刑法规定的条件申请减刑或假释•••从旧兼从轻原则如遇刑法修改,适用行为时的法律,但如果新法更轻则适用酌定量刑情节如犯罪动机、手段、后果等具体情况刑罚变更如罚金缓交、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执行等•••新法量刑规则如数罪并罚、缓刑、减轻等适用规则刑罚执行时效根据刑法规定的时效期限确定执行期限••实际案例分析案例电信网络诈骗案在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刑法与刑事诉讼的衔接体现在以下方面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根据刑法第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重点收集被告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等证据,并根据涉案金额判断案件是否达到立案标准•266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根据刑法分则规定,对被告人诈骗数额、犯罪情节、是否构成集团犯罪等进行审查,确定具体罪名(普通诈骗罪还是电信诈骗罪)•审判阶段法院根据被告人的具体犯罪行为,认定其行为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诈骗数额、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在法定刑范围内确定具体刑期•执行阶段根据刑法关于减刑、假释的规定,对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的罪犯适用相关规定•刑法前沿与国际比较美国刑法特点德国刑法特点日英刑法特点美国刑法体系主要有以下特点德国刑法体系主要有以下特点日本刑法特点联邦制结构各州有自己的刑法体系,同时存在联邦刑法罪刑法定原则严格强调法律的明确性和禁止类推大陆法系传统深受德国刑法理论影响•••判例法传统虽有成文法典,但判例在实践中起重要作用犯罪构成理论完备区分违法性、有责性和构成要件犯罪论体系三阶层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陪审团制度重大刑事案件由陪审团决定事实问题过失犯罪理论发达详细区分不同类型的过失保留死刑但适用极其谨慎•••严格责任犯罪某些犯罪不要求证明主观心理状态共犯理论系统严格区分正犯、共犯、教唆犯等重视主观要素强调故意与过失的区分••••辩诉交易制度允许被告人通过认罪换取较轻处罚•废除死刑基本法明确禁止死刑英国刑法特点死刑适用广泛部分州保留并实际适用死刑刑罚个别化强调刑罚的个别预防功能••普通法传统判例法占主导地位•主客观相结合既重视客观行为,也注重主观故意•废除死刑年全面废除死刑•1998责任年龄低岁即可负刑事责任•10网络犯罪、环境犯罪等新型犯罪网络犯罪环境犯罪网络犯罪是近年来发展最快的犯罪类型之一,主要包括环境犯罪是指破坏生态环境,污染自然资源的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未经授权侵入计算机系统的行为污染环境罪向环境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网络诈骗罪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违法处理境外垃圾的行为••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罪在网络上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破坏水生资源的行为••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罪通过网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危害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网络攻击犯罪DDoS攻击等破坏网络正常运行的行为•非法采矿罪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网络犯罪的特点是跨国性强、取证难度大、危害范围广,各国刑法面临如何有效应对的挑战我国年《刑法修正案
(九)》增加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环境犯罪的特点是损害后果严重但往往不易察觉,责任主体复杂,因果关系认定困难近年来,各国刑法对环境犯罪的惩治力度不断加大,我国年修改的20152021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罪名,加强了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刑法》加重了环境污染犯罪的处罚标准,引入了修复生态环境的要求课程小结与学习建议1刑法学理论体系的构建2案例分析能力的培养学习刑法需要掌握系统的理论框架,包括刑法学习不能仅停留在理论层面,需要培养实际案例分析能力刑法基本原则罪刑法定、适用平等、罪责刑相适应学会提取案例中的关键事实••犯罪构成理论四要件说(主体、主观、客体、客观)准确识别法律争点••刑罚体系主刑与附加刑、刑罚裁量、刑罚执行变更运用法律规定和理论进行分析••分则各论十类犯罪的特征与构成要件得出合理的法律结论••建议通过思维导图等方式构建知识体系,理清各知识点之间的逻辑关系,形成完整的理论框架建议通过模拟法庭、案例研讨等方式强化案例分析能力,学会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应用到具体案件中3司法解释与立法动态的跟踪4跨学科知识的融合刑法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司法解释和立法动态刑法学习需要结合其他学科知识,形成综合能力关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刑事诉讼法了解程序与实体法的衔接••跟踪刑法修正案的内容变化犯罪学了解犯罪原因与预防••了解刑法学理论的最新发展法理学掌握法律解释方法••掌握典型案例的裁判要旨宪法学理解刑法的宪法基础••建议定期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检察日报》等官方渠道发布的最新解释和案例建议在学习刑法的同时,注重与相关学科的联系,培养综合法律思维能力刑法学重要知识点回顾本课程涵盖了刑法学的基本理论与实践应用,重点内容包括刑法的基本原则与适用范围•犯罪的概念与构成要件•刑事责任年龄与能力•故意与过失的区分•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刑罚种类与适用规则•各类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刑法修改的最新动态•推荐阅读与案例研习建议为深入学习刑法学,推荐以下阅读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历次修正案•张明楷《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陈兴良《刑法总论精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刑法判解研究》(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编)•《刑事审判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
一、
二、
三、
四、五庭编)•案例研习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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