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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教学课件(杨立新)合同法概述合同法的定义与功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功能包括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合同法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在整个民法体系中具有核心地位它是民事主体实现其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重要法律工具,是民法总则、物权法、人格权法等与具体民事活动相联系的桥梁,体现了民法自治精神与意思自治原则教学目标与课程结构介绍合同的基本原则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自愿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在平等地位上自主决定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的首要原则,要求当事人公序良俗原则要求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是否订立合同、与谁订立合同以及约定何种内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过程中均应当诚实、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容,禁止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公守信、善意行事这一原则既是合同法的一般条俗此原则为合同自由设定了外部界限,确保合平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权利义务对等,款,也是解释合同、补充合同漏洞、限制权利行同自由不被滥用任何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条款互惠互利等价有偿原则适用于有偿合同,要求使的重要准则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常依据此原均被视为无效,这一原则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双方给付应大致相当,体现交易的公平性则判断当事人行为的正当性道德底线的重要保障合同的订立概述合同订立的法律意义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订立是指当事人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建立合同关系的过程合同订立的法律意义在于确定合合同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合同的成立时间,这关系到合同责任的承担;为判断合同效力提供基•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础;确立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缔约责任合同订立是当事人自治的集中体现,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基础环节•意思表示真实要约与承诺的概念•要约与承诺内容一致•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如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合同订立的发起行为要约必须具备确定性、完整性和表达订立合同的意愿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对要约的积极回应要约与承诺构成合同订立的两个基本环节,二者缺一不可要约的法律特征明确性与确定性要求要约必须具备内容的明确性与确定性,这是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关键标准明确性要求要约的内容能够清晰表达订立合同的意图;确定性要求要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使得受要约人可以通过简单的同意来达成合同根据《民法典》第472条规定,要约应当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要约的生效时间与撤回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民法典》第473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是不同的法律概念撤回是指要约尚未生效时的取消;撤销是指要约已经生效后的取消要约人作出要约后,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可以撤销要约,但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案例分析要约撤回的法律后果承诺的法律特征承诺的方式与期限沟通方式对承诺生效的影响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可以通过明示或默示方式作出明示承诺包括口头、书面或其不同的沟通方式会对承诺的生效产生不同影响在对话方式下(如面谈、电话),要求即时承诺;在他可感知的行为方式;默示承诺是指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内容,受要约人实施了某种行为即视为承非对话方式下(如信件、电子邮件),则给予合理期限电子合同的承诺生效时间有特殊规定,根据诺《民法典》第481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电子商务法》,电子承诺一般在进入对方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的时间视为到达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案例分析承诺迟延的效力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王公司向陈公司发出采购原材料的要约,要求一周内答复陈公司在第八天回复同意,但王公司未予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理会两天后,王公司以承诺迟延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分析承诺迟延构成新要约,原要约人未予答超过承诺期限的承诺构成新要约,原要约人可以选择是否接受这一新要约复视为拒绝然而,如果原要约人在收到迟延承诺后立即通知对方接受,或者有实际履行行为,则仍可认定合同成立合同的生效与形式1合同生效的时间节点根据《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实践中,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可能存在时间差异一般情况下,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2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要求《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等3书面合同与口头合同的区别书面合同与口头合同在法律效力上原则上无差异,但在证明力、安全性和适用范围上存在显著区别书面合同具有固定性和持久性,便于证明合同内容和当事人真实意思;而口头合同易产生证明困难,在发生争议时处于不利地位《民法典》对某些重要合同强制要求书面形式,如借款合同金额较大时、财产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时等实践中,为避免纠纷,建议尽可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的内容与解释合同条款的构成合同解释的原则与方法合同条款可分为主要条款和次要条款主要条款是合同的核心内容,通常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民法典》第466条规定了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对合同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142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合同文本地点和方式等;次要条款是对主要条款的补充,如包装方式、检验标准、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民法典》第47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合同解释方法包括根据《民法典》第471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约定使用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文义解释根据合同用语的通常含义确定当事人意思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使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系统解释结合合同整体条款确定特定条款的含义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目的解释根据合同订立的目的确定条款含义•习惯解释参考交易习惯解释条款案例分析合同条款歧义的处理甲乙双方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10天内交货,但未明确起算点后因交货时间产生争议法院认为,应当结合双方交易习惯、合同签订背景等因素确定起算点根据诚信原则和合同目的,如果无法确定当事人真实意思,则应当作出不利于条款提供方的解释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有效性条件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效合同应当满足以下条无效合同是指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主要件包括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
2.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不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有效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存在特定瑕疵而可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合同,包括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或胁迫等情形订立的合同典型案例解析无效合同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乙公司帮助甲公司伪造资质证明以获取政府项目分析该合同因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根据《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已履行的,应当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效条款,如争议解决条款仍可能有效合同当事人当事人的资格与能力代理人在合同中的法律地位合同当事人是指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的制能力度在合同订立中,代理分为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托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订立的合同,其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订立合同的,除被代理人追认外,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由代理人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应当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案例代理权滥用的法律后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订立合同应当在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超出法定经营范围的合同效力案例王经理作为甲公司销售部负责人,持有公司授权委托书,可以对外签订销售合同王经理与其朋友认定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根据《民法典》规定,法人应当依法经登记设立,具备名称、组织机构、住张某所在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销售合同,并收受回扣所、财产或者经费等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析根据《民法典》第165条规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本案中,王经理滥用代理权,恶意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构成无权代理甲公司有权拒绝追认该合同,并要求王经理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合同的履行原则履行的基本要求履行地点与时间履行方式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关于履行地点,《民法典》第510条规定,当事人《民法典》对合同履行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对履行地点约定不人可以约定一方向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此时若未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履行对第三人造成损失,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保密等义务全面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不仅应当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任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第三人向对方履行合同义行合同明确约定的义务,还应当履行根据诚信原则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关于履行时间,务,此时若第三人不履行,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产生的附随义务实际履行原则强调,除法律规定《民法典》第511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任合同约定的债权债务应当一并履行的,除法律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期限履行合同义务对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债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当事人应当同时除合同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履行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一方在对方未履行之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合同履行中的协助义务合同双方的协助责任不得妨碍合同履行原则《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协助不得妨碍合同履行原则是协助义务的消极表现,要求当事人不得以自己的行为阻碍或干扰对方履行合同义务这一原则体现在义务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基于诚信原则产生的附随义务,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当事人也应当履行协助义务的具体内容包括《民法典》多个条款中,如第527条规定的异议权行使限制、第533条规定的债权人受领迟延等当事人故意妨碍对方履行合同的,可能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案例分析协助义务违约责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促进对方履行合同•及时提供履行所需的信息和材料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设备安装合同,约定乙公司负责安装设备,甲公司负责提供场地和水电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配合对方完成履行所需的程序和手续未及时完成场地准备工作,导致乙公司无法按期开始安装,工期延误•在对方履行能力受限时提供合理帮助分析甲公司违反了协助义务,构成违约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因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工成本增加、设备闲置协助义务的范围和程度应当根据合同性质、交易习惯以及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等因素综合确定费用等直接损失,以及可预见的利润损失如果延误严重,乙公司还可能有权解除合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合同约定、行业习惯、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责任合同变更与转让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民法典》第54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通过协议变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而使合同关系在新的内容基础上继续存在的行为合同变更的条件包括原合同有效存在;变更不涉及合同的主要内容或实质性变更;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变更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变更的程序通常包括提出变更请求、协商变更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签署变更文件等步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交易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等因素确定债权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545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关于债务转让,《民法典》第548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债务转移的债务不得增加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等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案例合同转让的效力争议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未经甲公司书面同意,乙公司不得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方后乙公司因经营困难,未通知甲公司即将租赁权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入驻厂房后,甲公司提出异议,要求丙公司搬离并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分析根据《民法典》第545条规定,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转让本案中,租赁合同明确约定未经甲公司书面同意,乙公司不得转让租赁权,因此乙公司的转让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转让协议对甲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搬离厂房,并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公司在知道转让行为后未及时提出异议,可能被视为默示同意转让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双方协议解除的法律效力《民法典》第563条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民法典》第562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协议解除是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通过双方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协议解除的特点是
1.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不以对方存在违约行为为前提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可以约定解除的条件和后果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解除协议本身也是一个合同,应当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协议解除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合同自解除之日起终止履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此外,《民法典》第580条还规定了情势变更原则,当合同成立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继续履行合同明显不公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案例分析解除合同的程序要求案例张某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分期付款购买张某的房屋合同履行过程中,李某连续三个月未支付房款张某欲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分析根据《民法典》第56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的,债务人未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本案中,张某应当向李某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说明解除理由,并可要求李某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否则合同自动解除若李某对解除有异议,双方可诉诸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违约责任概述违约责任的种类《民法典》第577条至第585条规定了多种违约责任形式•继续履行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等•赔偿损失弥补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适用定金罚则违约方丧失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当事人可以约定多种责任形式并用,也可以选择适用
1.有效合同的存在只有有效合同才能产生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范围与计算
2.违约行为的存在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民法典》第58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
3.损害结果的发生违约行为导致对方受到实际损失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
4.因果关系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
5.主观过错我国合同法原则上采取严格责任原则,不以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过错为要件,但某些特殊合同类型例外损失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合同标的物的损失、为履行合同已支出的费用等•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即合同正常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可预见性限制仅限于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的损失违约金与定金违约金的约定与调整定金的法律性质与处理《民法典》第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民法典》第586条至第588条规定了定金制度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或履行前向对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有两种方预先给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债权担保的制度定金具有双重法律性质•惩罚性违约金具有惩罚性质,一般高于实际损失•担保性保证合同的履行•补偿性违约金以补偿损失为目的,一般与实际损失相当•证约性证明合同的成立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的调整定金罚则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应当考虑实际履行情况、造成的损失、当事人的过错程度、预期利益、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因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素案例违约金过高的司法裁量案例王某与张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三年,月租金5000元,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违约金10万元租赁一年后,王某因工作变动需提前解除合同,张某要求支付约定违约金分析本案中,违约金为10万元,而剩余租期的租金总额为12万元(5000元×24个月),且张某可通过重新出租减少损失根据《民法典》第585条,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法院可能会结合实际损失(如重新招租的时间成本、租金差额等)、合同履行情况(已履行1/3)、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适当调减违约金金额,使其与实际损失相当免责事由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民法典》第180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民法典》规定了多种免责事由,主要包括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特征包括
1.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责•客观性事件发生非主观因素所致任•不可预见性超出当事人预见能力范围
2.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再向第三人追偿•不可避免性无法通过合理措施避免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不可克服性无法通过努力克服其影响违约责任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
4.守约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因,致使合同基础情势发生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情形《民法典》第533条规定了情势变更原则,当情势变更发生时,当事人可以请
5.双方都有违约行为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免责事由的举证责任由主张免责的一方承担,需证明免责事由的存在及其与不能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案例分析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在2020年2月向乙公司交付货物2020年1月,新冠疫情爆发,甲公司所在地实施封控措施,导致甲公司无法按期交货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分析新冠疫情及政府采取的管控措施符合不可抗力的特征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根据《民法典》第590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甲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乙公司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法院可能会根据疫情对甲公司履约能力的实际影响程度,决定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违约责任合同的终止与消灭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方式《民法典》第55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主要方式包括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履行最常见且最理想的合同消灭方式
2.合同解除•抵销双方互负债务,依法相互抵消
3.债务相互抵销•提存债务人将标的物交付给提存部门保管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免除债权人自愿放弃其债权
5.债权人免除债务•混同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解除通过协议或法定事由终止合同关系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法定事由如诉讼时效届满、当事人死亡等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不同的消灭方式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履行、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通常导致合同关系完全消灭;而解除则可能产生返还原的效力合同终止后的责任包括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后合同义务等物、赔偿损失等清算关系案例合同终止后的权利保护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约定乙公司为甲公司开发软件系统,并对开发过程中知悉的甲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合同履行完毕后,乙公司将在开发过程中获取的甲公司客户信息用于自身业务开发分析根据《民法典》第558条,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后合同义务本案中,虽然主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但乙公司的保密义务作为后合同义务并未终止乙公司泄露甲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构成违约,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同时,乙公司的行为可能还构成不正当竞争,甲公司也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主张权利特殊合同类型简介买卖合同基本特征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服务合同与技术合同特点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服务合同是服务人为委托人提供劳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价款的合同《民法典》第595条至第657条对买卖合同作了付租金的合同《民法典》第699条至第732条对租赁合同作同《民法典》中的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等均属于详细规定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包括了详细规定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服务合同范畴服务合同的特点是以提供劳务为内容,通常为结果不定型合同•双务合同双方互负对价义务•租赁物必须是特定物,且原则上不消耗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有偿合同买受人支付价款,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民法典》第838条至•诺成合同一般情况下,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租金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第885条对技术合同作了详细规定技术合同的特点包括•移转所有权合同目的在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使用方法约定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式•维修责任通常由出租人承担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主要义务包括交付标的物、转移所有权、•标的特殊性以技术成果或专门技术知识为标的保证质量;买受人主要义务包括支付价款、接收标的物•租赁物返还合同终止时的返还条件•风险性特别是技术开发合同,具有较高风险租赁合同的特点是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承租人仅获得租赁物•知识产权相关涉及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转让的使用权,而不获得所有权合同争议的解决诉讼与仲裁的选择调解与和解机制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包括诉讼和仲裁两种司法途径诉讼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和裁判合同调解和和解是解决合同纠纷的非诉途径,具有程序简便、成本低、维护关系等优势调解分为诉纠纷的活动,具有强制性、公开性和终局性特点《民法典》第151条规定,合同纠纷可以向人民前调解、诉中调解和诉外调解《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法院起诉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仲裁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具有意思自治、一裁终局、保密性强等特点《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和解是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通过自行协商解决纠纷的方式《民法典》第158条规定,民事主体以仲裁选择仲裁必须有明确的仲裁协议,可以在合同中设立仲裁条款,也可以在争议发生后达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保护民事权益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应当严格履成仲裁协议行和解协议可以通过公证、申请司法确认等方式增强其执行力案例合同纠纷的典型判例案例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施工方以发包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为由停工,并要求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发包方辩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拒绝支付法院判决要点
1.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
2.施工方因此停工不属于违约行为
3.工程质量问题应通过鉴定确认,若确实存在,可从工程款中扣除修复费用
4.发包方应支付欠付工程款及违约金,但违约金可根据实际损失适当调整
5.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共同委托第三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此案例体现了合同法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金调整等重要法律原则的适用司法解释与合同法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司法实践中的合同法适用要点最新司法案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与合同法相关的司法解释是指导各级司法实践中合同法的适用需注意以下要点案例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开发商因行政规划变更法院正确适用合同法的重要依据主要司法解释包括导致交付的房屋面积比合同约定减少15%,买受人要求解
1.法律适用层级民法典优先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除合同并赔偿损失规;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新法优先于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分析根据《民法典》第595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出卖人
2.合同解释方法遵循文义解释、系统解释、目的解典〉合同编的解释
(一)》对合同的订立、效交付的标的物与约定的数量不符,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释和诚信原则,确定当事人真实意思力、履行等基本问题作出解释交付不足的部分或者解除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交付
3.合同效力认定全面考虑合同内容、订立过程、当的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事人主观状态等因素同本案中,面积减少15%,明显超过法定标准,且减少律问题的解释》规范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
4.举证责任分配主张合同无效的一方承担举证责原因虽为行政规划变更,但仍属于出卖人的经营风险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任;主张已履行义务的一方应提供证据围法院可能支持买受人解除合同的请求,并要求开发商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特殊
5.自由裁量规则在违约金调整、损失计算等方面,返还已付款项及利息,赔偿因信赖合同而产生的合理损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法院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失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技术合同纠纷处理原则
6.诚信原则适用作为兜底条款,在法律规定不明确此案例体现了合同法中的实际履行原则、违约责任、风险这些司法解释具有准立法性质,是法院裁判的重要依据,时发挥重要作用分担等重要法律问题的处理方式也是合同法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的重要参考合同法的立法动态《民法典》合同编的修订背景未来合同法的发展趋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合同编是民法典的重要组合同法未来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成部分《民法典》合同编的修订背景主要包括
1.数字化趋势适应电子商务、数字经济发展,完善电子合同规则•完善民事立法体系整合《合同法》《物权法》等单行法,构建统一的民事法律体系
2.国际化趋势与国际商事规则接轨,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回应经济发展需求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完善交易规则
3.专业化趋势针对特定行业和领域制定更为具体的合同规则•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将多年来司法实践中形成的有益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
4.人文化趋势更加注重弱势群体保护,平衡合同自由与社会正义•解决法律适用冲突协调《合同法》与《民法通则》《担保法》等法律之间的冲突
5.绿色发展将环保理念融入合同法,促进可持续发展《民法典》合同编在保留原《合同法》基本制度的同时,增加了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新型合同类型,预计未来几年,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发布合同法司法解释,细化《民法典》合同编的适用标准;立法机关也完善了合同解释、违约责任等规则,体现了立法的与时俱进可能针对新兴领域制定专门法律,如数据交易、人工智能应用等方面的合同规则国际合同法比较简析国际上主要法系的合同法呈现不同特点•大陆法系注重合同的法定类型,对合同形式要求较高,强调诚信原则•英美法系强调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度高,注重先例和实用主义•国际统一规则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促进国际贸易合同规则统一中国合同法融合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优点,同时结合中国国情,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合同法体系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合同法与国际规则的融合将继续深化,但同时也将保持自身特色案例引导教学方法1案例选择标准与教学设计案例引导教学是合同法教学的有效方法,案例选择应遵循以下标准•典型性能够反映合同法理论的核心问题•时效性包含新型合同形式或新型法律问题•综合性涉及多个法律问题,促进学生全面思考•争议性存在不同法律观点,培养批判性思维•阶梯性案例难度符合学生认知水平,由浅入深教学设计应当围绕案例展开,将理论讲解与案例分析有机结合,设计问题讨论、角色扮演等环节,提高学生参与度和学习效果2案例分析步骤与技巧案例分析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1.事实梳理明确案件主体、法律关系、争议焦点
2.法律适用确定适用的法律规范和司法解释
3.争点分析针对每个争议点进行法律分析
4.结论形成得出合理的法律结论
5.延伸思考讨论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案例分析技巧包括注重案件事实与法条的对应关系;区分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运用法律推理方法;关注类似案例的裁判结果;结合社会经济背景分析教师应当引导学生掌握这些分析技巧,提高法律思维能力3学生参与互动的实践建议促进学生参与互动的有效方式包括•分组讨论将学生分成小组讨论特定案例或问题•模拟法庭模拟合同纠纷审理过程,学生扮演不同角色•案例辩论就案例中的争议问题进行辩论•实地考察参观法院庭审、仲裁机构等•实务专家讲座邀请法官、律师分享实务经验•合同文本分析分析实际合同文本,找出法律风险教师应当创造开放、平等的课堂氛围,鼓励学生表达不同观点,尊重多元思维同时,通过提问、引导、点评等方式,帮助学生深化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培养法律职业素养合同法实务操作要点合同文本的规范撰写合同文本撰写应当注意以下要点
1.合同主体信息完整准确记载当事人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2.合同条款明确具体避免模糊、歧义表述,关键条款应当具体化
3.合同结构合理条款设置符合逻辑,易于理解和执行
4.关键词语定义清晰对专业术语、特殊概念进行明确定义
5.表达方式规范用词准确,语言简洁,避免重复和矛盾
6.必要条款齐全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合同风险防范的主要措施包括•对方主体资格审查核实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记录等•合同条款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点,设置相应保障条款•履约保障机制设计根据合同性质设置定金、保证金、担保等•违约责任明确规定根据可能的违约情形,设置针对性的责任条款•争议解决机制优化选择有利的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合同变更与解除条件明确规定变更、解除的程序和条件•不可抗力条款设置明确不可抗力的范围及应对机制合同审查与管理流程合同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流程
1.合同谈判阶段明确谈判策略,记录谈判过程,形成会议纪要
2.合同起草阶段根据谈判结果起草合同,必要时咨询法律顾问
3.合同审查阶段业务部门初审,法务部门复审,关注合规性和风险点
4.合同签署阶段确认签字人权限,规范签署流程,注意盖章管理
5.合同履行阶段跟踪履行情况,及时处理履行中的问题
6.合同变更阶段规范变更流程,形成书面变更文件
7.合同归档阶段完整保存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建立检索系统合同谈判技巧谈判策略与心理学应用常见谈判陷阱与应对合同谈判是合同订立的关键环节,有效的谈判策略包括合同谈判中常见的陷阱包括•充分准备了解对方背景、需求和底线,准备多套方案
1.时间压力对方故意拖延至最后期限,迫使仓促决策•利益导向关注双方实质利益,而非表面立场
2.虚假让步在次要问题上让步,争取核心利益•分步谈判先达成原则共识,再协商具体细节
3.信息不对称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寻找平衡点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达成一致
4.情感操纵利用同情、愧疚等情感影响判断•保留余地避免一次性亮出底牌,预留谈判空间
5.捆绑销售将不利条件与有利条件捆绑
6.模糊条款故意使用模糊表述,为将来争议埋下隐患谈判中的心理学应用应对策略•锚定效应首先提出有利于自己的参考点•互惠原则适当让步,促使对方也作出让步•充分准备,掌握充分信息•稀缺效应强调机会的稀缺性,促使对方尽快决策•保持理性,避免情绪决策•沉默策略通过有效沉默施加压力•设定时间缓冲,避免时间压力•框架效应以积极方式呈现自己的条件•关注细节,追问模糊条款•引入专业顾问,平衡信息不对称•适时中断,争取思考和咨询空间案例分享成功谈判经验案例某制造企业与供应商的长期供货合同谈判成功经验•充分市场调研,掌握价格走势和供需关系•设计阶梯价格机制,根据采购量调整价格•提出共享成本节约方案,增加双方合作动力•设计柔性交付机制,应对市场波动•建立定期评估机制,保持合同的适应性•平衡长短期利益,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这一案例展示了谈判不仅是争取短期利益的过程,更是构建长期合作关系的基础成功的谈判应当关注双方的长远利益,寻找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合同履行中的风险控制履约保障措施违约预防与纠纷预警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履约保障措施主要包括违约预防与纠纷预警机制包括•担保措施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方式
1.合同履行跟踪建立履行台账,实时监控履行进度•支付条件设计分期付款、预付款与尾款比例合理设置
2.定期沟通机制与对方保持定期联系,了解履行状况•履约节点控制设置关键履约节点,分步验收确认
3.风险预警指标设立财务、进度、质量等方面的预警指标•质量保证金预留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质量保证
4.问题及时处理发现问题及时沟通,防止矛盾积累•第三方监管引入独立第三方监督履约过程
5.证据及时固定对履行过程中的关键事实及时形成证据不同类型合同应当根据其特点选择适当的保障措施例如,买卖合同可
6.定期法律审查对合同履行状况进行法律风险评估采用分期付款、货物检验等措施;建设工程合同可采用工程监理、竣工当发现对方可能违约的迹象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如发出催告函、要验收等措施;技术合同可采用阶段性成果验收、技术秘密保护等措施求提供履约担保、提前准备替代方案等,降低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案例风险控制失败的教训案例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大额设备采购合同,支付了50%预付款后,供应商延期交货公司多次催促无效,最终发现供应商已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公司虽然胜诉,但无法实际收回损失失败原因分析•尽职调查不足未充分了解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预付款比例过高一次性支付50%预付款,风险过于集中•担保措施缺失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履约保函或其他担保•监督机制不足未对生产进度进行实地监督•预警反应迟缓发现交货延期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替代方案欠缺未准备替代供应商,被动等待导致损失扩大这一案例警示我们,合同风险控制应当贯穿合同全过程,包括订立前的调查、履行中的监督和违约后的救济,形成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合同电子化趋势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与数据安全《民法典》第469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电子签名的类型主要包括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电子签名法》第3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
1.数字证书签名基于PKI体系的数字证书,安全性最高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2.生物特征签名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特征验证电子合同具有与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前提是能够满足以下条件
3.手写电子签名通过电子设备捕捉手写签名图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4.点击确认签名通过点击同意按钮等方式确认•能够随时调取查用
5.密码验证签名通过密码、验证码等方式确认身份•能够保证内容完整、未被篡改电子合同数据安全的保障措施包括•当事人身份能够被可靠地识别•加密存储使用高强度加密算法保护合同数据根据《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的可靠性判断标准包括签名•访问控制设置严格的权限管理,限制访问范围制作数据专属于签名人、签名时在签名人控制之下、签名后的修改能够被发现、能够证实签名所指向的信息内容等•区块链技术利用区块链不可篡改特性保证数据完整性•时间戳服务确保合同签署时间的真实性•数据备份建立完善的备份机制,防止数据丢失•审计跟踪记录所有操作日志,便于追溯电子合同的应用案例案例某大型电商平台的供应商合同管理系统该平台建立了完整的电子合同管理系统,实现了从谈判、起草、审批、签署到履行的全流程电子化系统特点包括•合同模板库根据不同类型的合作关系,提供标准化合同模板•在线协商功能供应商可以在线提出修改建议,实时协商•电子签名验证采用CA认证的数字证书,确保签名真实有效•智能提醒功能自动提醒合同到期、付款时间等关键节点•履约追踪记录并展示合同履行情况,便于管理和评估•区块链存证利用区块链技术对合同内容和签署过程进行存证该系统每年处理超过10万份供应商合同,显著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率,降低了纸质存储和物流成本,同时提升了合同执行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合同法教学总结常见问题答疑合同法教学中学生常见的疑难问题
1.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分关键在于是否具有确定性和完整性学习资源推荐
2.格式条款的效力判断关注是否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是否免除主要责任重点知识回顾
3.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取决于合同约定的履行先后顺序推荐的学习资源包括
4.违约金与定金的区别违约金是违约责任形式,定金兼具担保和证约功能合同法的核心知识点包括•核心教材《民法典•合同编》教程(杨立新著)
5.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的区分情势变更是客观情况变化导致明显不公平,不•合同的订立要约与承诺规则,合同成立的条件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经典著作《中国合同法》(王利明著)、《合同法学》(崔建远著)•合同的效力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合同
6.《民法典》合同编与原《合同法》的主要区别新增合同类型,完善制度规•司法解释汇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丛书•合同的履行全面履行原则,履行方式、地点、时间则,统一法律适用•案例集《民法典合同编典型案例精解》•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变更条件,债权债务转让规则•数据库北大法宝、威科先行、无讼案例等法律数据库•合同的解除协议解除,法定解除,解除的程序与效力•在线课程中国大学MOOC平台的合同法专题课程•违约责任责任构成,赔偿范围,责任形式,免责事由•实务指南《合同审查指南》、《合同范本精解》等•特殊合同买卖、租赁、承揽等典型合同的特殊规则建议学习者采用理论学习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关注立法动态和司法实掌握这些核心知识,是理解和应用合同法的基础践课后练习与讨论典型案例分析题法律条文应用练习案例一李某通过网络向王某发送邮件,表示愿以50万元出售自练习一根据《民法典》第472条和第473条,分析要约的生效时己的轿车,并附上车辆照片和详细配置信息王某回复表示接受,间与撤回的关系并要求李某提供账号以便转账后李某反悔,称并无出售车辆的意练习二根据《民法典》第509条至第511条,解释合同履行中的思,仅是询问王某的意见请分析李某的行为是要约还是要约邀附随义务包括哪些内容?如何确定履行地点和履行期限?请?如构成要约,合同是否成立?练习三根据《民法典》第580条和第590条,比较情势变更原则案例二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和不可抗力规则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供应100台设备,单价2万元,总价200万元,并约定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30%后乙公司仅交付80台设备,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练习四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至第585条,分析违约责任的构60万元违约金乙公司认为违约金过高,请求法院调整请分成要件和赔偿范围的确定标准析法院应如何认定和处理违约金调整请求?练习五根据《民法典》第586条至第588条,分析定金罚则的适案例三张某与赵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将自有房屋以用条件和法律效果300万元出售给赵某合同签订后,该区域房价迅速上涨,周边类小组讨论主题与指导似房屋售价达到450万元张某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撤销合同请分析张某的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支持?讨论主题一数字经济时代,电子合同的发展趋势与法律规制讨论要点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的安全性、电子合同纠纷的解决机制、区块链技术在合同管理中的应用等讨论主题二格式条款的合理性控制与弱势方权益保护讨论要点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标准、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说明义务、无效格式条款的类型、司法实践中的裁判尺度等讨论主题三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的平衡讨论要点合同自由的边界、弱势群体的合同权益保护、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与限度等结束语合同法学习的重要性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重要法律规范学习合同法具有重要意义•理论意义合同法是民法体系的核心部分,是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关键•实践意义合同在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无处不在,掌握合同法有助于保护自身权益•职业意义对法律从业者而言,合同法是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社会意义合同法的正确适用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民法典》实施后,合同法的学习更加重要,需要理解新旧法律的衔接和变化,把握合同法的最新发展动向理论联系实际,提升法律素养合同法的学习应当理论联系实际
1.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仅要掌握法条和原理,还要了解实务操作
2.培养案例分析能力通过案例分析训练法律思维,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关注社会现实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思考法律应对
4.跨学科学习结合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知识,全面理解合同法
5.注重职业伦理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培养法律职业伦理和社会责任感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断提升法律素养,为成为优秀的法律人才奠定基础感谢聆听,欢迎提问交流本课程基于杨立新教授的合同法教学体系,结合《民法典》最新规定和司法实践,系统介绍了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和实务操作希望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帮助大家•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和制度•准确理解《民法典》合同编的最新规定•提高合同起草、审查和风险防范能力•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合同问题的能力课程结束后,欢迎大家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和交流同时,也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深化对合同法的理解,灵活运用合同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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