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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2025林地承包经营合同范本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省市区签订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鉴于甲方依法拥有编号为的林地承包经营权,该林地位于省市县乡村组,面积为亩,四至界限为;乙方具备承包经营林地的能力和资质,并愿意承包经营甲方的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标的第1页共5页
1.1甲方将位于省市县乡村组,面积为亩的林地(以下简称“承包林地”)承包给乙方经营该承包林地的四至界限为,具体范围以甲方提供的红线图或相关权属证明为准
1.2承包林地的权属证明文件编号为,包括但不限于林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第二条承包期限
2.1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承包期届满后,若乙方愿意继续承包,双方可协商续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第三条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3.1乙方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用为每年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2承包费用按方式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第一次年月日前支付第一年的承包费用元;第二次年月日前支付第二年的承包费用元;依此类推
3.3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支付承包费用,否则视为违约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第2页共5页
4.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
1.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承包林地的经营情况,确保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4.
1.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承包林地的相关手续,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
4.
1.3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4.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
2.1乙方有权依法经营承包林地,享有承包林地的收益权
4.
2.2乙方有义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经营承包林地,不得进行破坏性开发或违法活动
4.
2.3乙方应当按时支付承包费用,确保承包林地的正常经营第五条林地的经营管理
5.1乙方承包林地后,应当依法进行林地的经营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植树造林、森林抚育、病虫害防治、防火防灾等工作
5.2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向甲方和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承包林地的经营情况
5.3承包林地的林木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享有采伐权,但应当依法办理采伐手续
5.4乙方在承包林地进行经营活动时,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得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第六条林地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
6.1乙方应当加强对承包林地的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等生态环境问题第3页共5页
6.2乙方在承包林地内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或其他非林业活动
6.3乙方应当积极防治森林病虫害,做好防火工作,确保承包林地的生态安全
6.4乙方在承包林地内发现珍稀野生动植物时,应当立即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不受破坏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7.2若乙方未按时支付承包费用,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经营活动,并要求乙方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造成的损失
7.3若乙方在承包林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造成的损失
7.4若甲方无故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或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造成的损失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8.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内容,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8.3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第4页共5页
9.2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承包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仅作为参考范本,具体条款需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建议在签订前咨询专业律师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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