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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2025年个人以共有房产抵债合同合同编号鉴于债务人(以下简称“甲方”)因(简述债务形成原因,如借款、货款、服务费等)于年月日与债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形成了债务关系,双方同意通过共有房产抵偿债务的方式结清上述债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基本情况
1.1甲方作为债务人,欠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以下简称“债务”)
1.2甲方同意以其与(共有人姓名)共有的位于市区路号幢单元室的房产(以下简称“抵债房产”)抵偿上述债务
1.3抵债房产的基本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共有情况(如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具体份额为%)使用性质(如住宅/商业用房等)第二条抵债房产的评估与抵偿金额
2.1双方同意抵债房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该评估价值已经双方确认并经(评估机构名称)评估第1页共4页
2.2上述抵债房产用于抵偿甲方所欠乙方的全部债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3若抵债房产的评估价值不足以抵偿债务,差额部分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清偿完毕;若评估价值超过债务金额,超出部分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退还甲方第三条房产过户及交付
3.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毕抵债房产的过户手续,将抵债房产过户至乙方名下
3.2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手续费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3.3抵债房产过户完成后,甲方应于日内将房产交付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3.4甲方保证抵债房产在过户前无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未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且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或执行案件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义务
4.
1.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办理抵债房产的过户手续
4.
1.2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完成房产的交付及后续相关事宜
4.
1.3甲方不得在抵债房产过户前将其出售、出租、抵押或其他方式处分抵债房产
4.2乙方的权利义务第2页共4页
4.
2.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接受抵债房产,并支付相关税费(如有)
4.
2.2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抵债房产的接收工作
4.
2.3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与抵债房产相关的任何费用,除非该费用已明确由甲方承担第五条债务抵消的确认
5.1自抵债房产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甲方对乙方的债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即告清偿完毕,双方互不相欠任何款项
5.2本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其他条款,即使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本条款仍然有效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抵债房产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6.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产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6.3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第七条争议解决
7.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其他条款第3页共4页
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签字盖章部分)甲方(债务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乙方(债权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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