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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类)范文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上海市区(县)签订出让方(甲方)名称上海市区(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上海市区(县)路号法定代表人受让方(乙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依法拥有上海市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出让土地”),乙方拟取得该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并用于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上海市土地出让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标的
1.1甲方同意将位于上海市区(县)路弄(号)的出让土地(以下简称“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第1页共5页出让土地的四至范围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出让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以下简称“土地用途”)
1.2乙方承诺按照土地用途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使用出让土地,并在其上进行项目的建设第二条出让土地的面积与用途
2.1出让土地的面积为平方米(大写平方米)具体面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记载为准
2.2土地用途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超出土地用途范围使用出让土地
2.3乙方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第三条出让期限
3.1本合同项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出让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2出让期限届满后,乙方需继续使用出让土地的,应当于出让期限届满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续期申请,并按照届时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及相关费用
3.3出让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当将出让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完好无损地移交给甲方,不得设置任何阻碍或簒夺甲方对出让土地的所有权第四条出让金
4.1出让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具体金额以本合同补充协议或《出让金缴纳通知书》为准第2页共5页
4.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支付出让金逾期支付的,应当按照日‰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暂扣出让土地的权属资料或暂停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3出让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支票、汇款等方式)
4.4若因国家或地方基准地价调整、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导致出让金发生调整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出让金金额及支付方式第五条土地交付与开发建设
5.1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交付标准为□现状交付□具备条件后交付(具体条件以本合同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5.2乙方应当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后个月内完成建设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具体开工和竣工时间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为准
5.3乙方应当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要求,合理设计和建设,确保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建筑安全、消防安全、节能降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出让土地的规划用途或建设规模确需调整的,应当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六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3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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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对乙方使用出让土地、建设项目建设及运营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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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甲方应当依法办理出让土地的权属登记,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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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出让土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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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乙方有权依法使用出让土地,开展建设项目建设,并享有依法取得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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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乙方应当按时支付出让金及依法应当缴纳的其他费用,不得拖欠或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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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乙方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确保建设项目符合规划、环保、安全、节能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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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转让、出租或抵押出让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确需转让的,应当按照本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的,除应当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出让土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7.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或竣工验收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为元/日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让土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7.3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建设规模或违规使用出让土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改正,并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第4页共5页
7.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交付出让土地或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为元/日第八条争议解决
8.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其他条款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其余用于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出让方)名称上海市区(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受让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注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涉及的金额、时间、条件等均需双方协商确认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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