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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合同模板-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GF范本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甲方(特许经营授予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乙方(特许经营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鉴于乙方具备城市供水特许经营的资质和能力,甲方同意将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城市供水特许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总则
1.1本协议是甲方与乙方就城市供水特许经营事项签订的正式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1.2甲方作为特许经营权的授予方,负责监督和管理乙方的特许经营活动,确保乙方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第1页共7页
1.3乙方作为特许经营者,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城市供水服务,履行相关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1.4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二条定义
2.1特许经营权指甲方依法授予乙方在一定期限内,在指定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经营活动的权利
2.2供水服务指乙方通过供水设施向用户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城乡生活、生产用水的行为
2.3甲方指,是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的授予方
2.4乙方指,是获得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或个人
2.5特许经营期限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享有特许经营权的期限
2.6计量收费指乙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对用户用水量进行计量,并收取相应水费的行为第三条特许经营权的许可范围
3.1区域范围乙方获得的特许经营权适用于区域内的城市供水业务
3.2供水范围乙方负责向该区域内的居民用户、工业用户和商业用户提供供水服务
3.3水量限制乙方的供水量不得超过立方米/日,并应根据用户需求和甲方要求进行调整第2页共7页
3.4服务标准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确保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及《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第四条特许经营申请与审查
4.1乙方申请特许经营权,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明;
(2)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3)财务状况证明;
(4)供水服务方案;
(5)其他甲方要求的材料
4.2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乙方
4.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甲方应与乙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颁发特许经营许可证第五条乙方的承诺与义务
5.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开展供水业务
5.2乙方应确保供水设施的安全运行,定期维护和更新供水管网,防止漏损和水质污染
5.3乙方应建立完善的水质检测体系,定期向甲方提交水质检测报告
5.4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水价标准收取水费,并开具合法有效的收费凭证
5.5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提供相关的经营数据和资料第3页共7页
5.6乙方不得擅自转让特许经营权,不得将特许经营权用于担保或其他非经营性用途
5.7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相关的管理费用或其他约定费用第六条供水设施的运营与维护
6.1乙方应负责特许经营区域内供水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水质安全
6.2供水设施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3乙方应制定应急抢修预案,确保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用户用水需求
6.4乙方在进行设施维护或更新改造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尽量减少对用户用水的影响第七条供水服务质量
7.1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标准,提供优质的供水服务,满足用户的需求
7.2乙方应建立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及时处理用户的供水投诉和报修
7.3乙方应定期向用户公布供水水质、水压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7.4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水或降低供水服务质量,确需停水的,应提前通知用户,并采取应急措施第八条水量计量与收费
8.1乙方应采用国家计量主管部门认可的计量器具,对用户用水量进行准确计量第4页共7页
8.2水费的收取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价格政策,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水费收取情况报告
8.3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水费收入的一部分上缴甲方
8.4用户对水费计费有异议的,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复核,并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第九条特许经营期限
9.1本协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9.2在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前个月,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甲方应在接到申请后个月内作出答复
9.3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双方未续签协议的,乙方应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设施移交给甲方,不得擅自继续从事供水业务第十条特许经营权的终止与收回
10.1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特许经营权
(1)乙方擅自转让特许经营权的;
(2)乙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
(3)乙方连续个月未履行供水义务的;
(4)乙方的供水服务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且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未改正的;
(5)乙方破产、解散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第5页共7页
10.2协议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供水业务,并配合甲方完成设施移交工作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11.2因乙方的过错导致供水中断或水质污染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1.3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受到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2.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2.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第6页共7页日期备注本示范文本为通用版本,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建议在签订前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第7页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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