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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2025陶瓷地板买卖合同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城市/地区)签订甲方(买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乙方(卖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鉴于甲方向乙方购买陶瓷地板(以下统称“产品”),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标的、数量与价格
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产品名称陶瓷地板品牌型号/规格单位数量第1页共5页单价(人民币)总金额(人民币)
1.2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质量要求、包装方式等详见附件一《产品技术规格书》
1.3本合同总金额为元(大写)第二条质量标准
2.1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并满足以下要求外观无瑕疵,无裂纹、缺角、变形等问题;尺寸偏差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质量达到(品牌/等级)标准;其他技术指标详见附件一
2.2乙方承诺所提供之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的产品,并保证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具有良好的性能第三条交货方式
3.1交货时间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产品的交付
3.2交货地点(具体地址)
3.3运输方式(公路/铁路/航空/其他),运输费用由方承担(卖方/买方)
3.4乙方应提前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具体的交货时间,以便甲方做好收货准备第四条付款方式
4.1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款)
4.2付款时间第2页共5页第一期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计人民币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第二期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计人民币元,于交货后日内支付;第三期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计人民币元,于产品安装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
4.3乙方应于收到每笔款项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第五条验收标准与方式
5.1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于日内完成初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乙方
5.2如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验收后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逾期未通知的视为验收合格
5.3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于收到通知后日内进行更换或修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第六条质量保证
6.1乙方承诺所提供产品自交货之日起提供年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如产品因质量问题发生损坏,乙方应免费维修或更换
6.2质量保证不包括因甲方使用不当、保管不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损坏第七条违约责任第3页共5页
7.1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造成的损失
7.2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3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第八条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8.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并与另一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第九条争议解决
9.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9.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第4页共5页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一产品技术规格书(详细列出产品的技术参数、质量要求等)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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