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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法教学课件课程导言农业法研究的意义与地位农业与国家经济关系农业法是调整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关系国计民生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作为专门国作为农业大国,拥有近14亿人口,农业在的部门法,农业法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稳定社会发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现代化具有不可替代展方面承担着重要使命的法律保障作用农业的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社会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农业法研究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是法学教的基础条件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本课件学习目标•系统掌握农业法基本理论与法律体系架构•熟悉农业法律实施过程与法律责任•能够分析和解决农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农业法发展历程1993年首次制定农业法1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规范农业领域的基本法律,标志着中国农业法制建设进入了新阶段22002年第一次修订该法律确立了农业的基础地位,明确了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政策,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2002年12月28日,《农业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了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强化了农业科技教育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这次修订体现了农业法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特点,增加了许多与WTO规则相衔接的内容2009年和2012年两次修订32009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农业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主要是对法律中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调整2012年12月28日,《农业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进一步强化了对农业的扶持保护措施,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了农业资源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中国农村改革背景农业法的发展与中国农村改革进程密切相关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到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完善,再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农业法不断适应农村改革发展需要,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律保障农业法的法律体系专门法律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渔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专门法律,对农业各领域进行细化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农业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确立了农业领域国务院及其部门制定的一系列农业行政法规和规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是农业法律体系的基础章,对上位法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宪法规定地方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农业和农村的基本制度,确立了土地公有制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农业法律体系提供了宪法基础农业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农业法与民法、商法、环境法等法律部门存在密切联系法律体系建设成就与民法的关系农业经营主体的民事权利义务、合同关系等受《民法典》调整经过多年发展,中国已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农业法律体系,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农业法》为核心,包含众多专门法律、行政与商法的关系农产品市场交易、农业企业经营等涉及商事法律规范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多层次法律体系结构与环境法的关系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农业污染防治等受环境法律规制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业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随着《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新法律的出台,农业法律体系更加健全基本概念农业的法律定义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条规定,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产业,包括与中国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为主要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这一定义明确了农业的范围和内涵,为农业法的适用提供了基并存法律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承包土地的权利,同时鼓励和支持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础家庭承包经营农业的法律定义具有以下特点•范围广泛,涵盖了第一产业的主要部分以农户家庭为单位,依法承包集体土地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强调了产业链条的完整性,包括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具有开放性,随着农业现代化发展可以包含新型农业业态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集体合作形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现代农业经营形式农业法基本原则农业基础地位原则确保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农民主体地位原则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支农惠农原则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和保护农业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农业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法的适用范围法律适用对象涉及的主要领域农业法的适用对象是广泛的,主要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生产活动农村土地制度土地承包、流转、三权分置等土地管理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业支持保护财政、金融、保险等支农政策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监管包括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和组织农业资源与环境水土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等农业科技与人才农业科技推广、农民教育培训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权益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收益权益等保障措施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村基层组织乡村振兴与发展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法律效力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法律体系呈现多层次效力结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涉农企业与组织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总则内容解析农业法立法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制定本法123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民权益强调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不可动摇,这是农业法的首要目的农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通过法律手段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和农业生产力发展,推动农业向现代化方向保障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民全根本产业,是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的基础发展,提高农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面发展,这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农业法》第二章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农业优先发展的总方针,确保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这一地位体现在以下方面推进现代化与农民权益保护•农业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农业法总则将推进农业现代化与保护农民权益紧密结合,体现了法律的价值导向•农业是吸纳就业的重要领域一方面,通过现代化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竞争力;另一方面,确保现代化进程中农民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成为现代化的受益者•农业是原材料供应和消费市场的重要支撑•农业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载体•农业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生产经营权保护措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农业法确立了对农业生产经营权的全面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是中国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承包制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集体土地进行生产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承包期保障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地50年,林地70年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维护农户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犯承包权保护承包期内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流转制度允许承包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置将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分置并行,实现农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财产权保护合作社与经营主体相关法律保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生产资料所有权、经营权和其他财产权,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主经营权保护尊重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障其依法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活动、自主选择产业和品种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农村土地承包法》要点承包主体与客体承包期限保障承包主体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客体为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地50年,林地70年承包期届满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承包合同效力流转规则承包方和发包方应当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方有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土地流转与三权分置《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订后,确立了三权分置制度,是对农村土地制度的重大创新典型案例分析集体所有权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案例张某与村委会土地承包纠纷农户承包权农户依法对承包地享有长期稳定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农户承包权受法律保护土地经营权承包农户可以依法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他人,通过流转获得收益事实村委会以张某长期在外务工为由,强行收回其承包地并重新分配给其他村民张某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收回行为违法,返还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既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又活化了土地经营权,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法院判决村委会收回行为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侵害了张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返还承包地并赔偿损失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户外出务工不影响其土地承包权,村委会无权以此为由收回土地农业生产中的法律规范农资使用与监管法律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农业投入品(农资)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材料,主要包括种子、化肥、农药、兽药、农机等我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资监管法律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法律,主要规定《种子法》规范种子研发、生产、经营和使用,保护农业生物多样性1《农药管理条例》规范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加强肥料质量监管,防范假冒伪劣质量安全标准《兽药管理条例》规范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建立统
一、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包括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兽药残留限量标准、重金属污染限量标准等《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保障农机使用安全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建了农资全链条监管体系,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2生产过程控制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和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和生产过程监管3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规范检测机构和程序,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准确农事活动法律责任农产品流通与加工法规农产品准入和运输规范为保障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安全,我国建立了严格的农产品流通法律制度产地准出制度市场准入制度运输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农产品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市场销售的,应当符合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法》对农产品运输提出了明确要求,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产地准出制度生产者应当按照要求进行产地检测或质量安全认证,取得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对不符合标准的农产防止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对特殊农产品(如活畜禽、冷鲜产品相应证明后方可销售品禁止入场销售等)的运输有特殊要求加工企业法律责任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主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加工过程和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共同构建了农产品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追溯责任建立进货查验和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保证产品可追溯自检责任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监管职责分工召回责任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主动召回•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损害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请求赔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流通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海关部门负责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主要包括•知情权有权了解农产品的真实情况•选择权有权自主选择农产品•安全保障权有权获得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粮食安全法律制度粮食安全基本法律规定国家储备和应急机制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我国建立了完善的粮食安全法律保障体系储备体系《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我国建立了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双层储备体系,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管理中央储备粮主要用于调节《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范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加工活动全国粮食供求平衡、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保持粮食市场稳定《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加强中央储备粮管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应急预案这些法律法规构建了从耕地保护、粮食生产到储备调控的全链条粮食安全法律保障体系《国家粮食应急预案》规定了粮食供应突发事件的等级划分、应急响应、处置措施等内容,建立了粮食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粮食市场稳定调控机制国家通过最低收购价政策、临时收储政策、市场调节价格政策等多种手段,调控粮食市场,保障农民收益和消费者利益粮食安全典型事件案例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的粮食安全保障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一些国家出现粮食抢购潮,部分粮食出口国实施出口限制面对复杂形势,我国迅速启动粮食安全应急预案,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粮食市场稳定•加强市场监测和粮源组织,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充足•适时投放中央储备粮,平抑市场价格•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加强宣传引导,稳定社会预期农业投入支持与保护财政补贴和政策性信贷支农投入法规与实践《农业法》规定国家对农业实行扶持和保护,主要表现为《农业法》第四章专门规定了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制度
1.4万亿5%•国家逐步提高对农业的投入总量和增长幅度•建立健全支持农业发展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国家财政支出优先保障农业农村投入年财政支农资金支农贷款增速•农业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超过
1.4万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包括粮食直补、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每年保持5%以上的支农贷款增速,优先满足农业农•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村发展信贷需求•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大6补贴政策实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生态补偿、农业保险补贴等六大补贴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强化对农民收入的政策支持产业保险与风险保障《农业保险条例》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风险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国家对农业保险保费给予补贴,鼓励农民参加农业保险主要品种包括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森林保险等农业科技与教育法律科技创新奖励制度《农业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共同构建了农业科技创新的法律保障体系《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为农业育种创新提供了专门的法律保护,鼓励培育和推广使用优良品种,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研发经费保障国家财政优先保障农业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农业科技经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案例袁隆平与超级杂交水稻税收优惠对从事农业技术开发与推广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袁隆平院士领导的团队培育的超级杂交水稻获得了多项植物新品种权保护,通过法律保护其科研成果,推动了杂交水稻的推广应用,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成果转化激励对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科技人员可以获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大贡献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包括植物新品种权、专利权等保护农业教育法律基础高等农业教育职业农业教育发展农业高等教育,培养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提高农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培养技术型、应用型农业人才,提升农业职业技能技术推广教育农民教育培训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教育,提高农民接受和应用新技术的能力,推动农业技术进步实施农民教育培训工程,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法律措施化肥农药监管《水土保持法》《水法》等法律构建了农业水土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为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我国建立了严格的化肥农药使用监管制度农药登记制度农药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产和使用,高毒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水资源保护农药使用限制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限制使用高污染风险农药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加强农业灌溉用水管理,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化肥减量行动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包装废弃物回收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制度,防止环境污染耕地保护绿色农业与生态保护规定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农用地,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农业法》《环境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共同构建了绿色农业发展的法律框架40%水土流失治理化肥利用率对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重点治理区实行特殊保护,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发展水土保持生态产业《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要求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55%畜禽粪污资源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要求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30%农膜回收率《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民权益保障农民基本权利详解我国法律保障农民享有广泛的基本权利土地权益收益权益农民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这些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得侵犯《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农民依法享有经营收益权、集体资产收益权和财产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保障农民获得合理收益的权法律对农民土地权益提供了全面保障利民主权利社会保障权农民依法享有参与村民自治、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村民自治制度,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农民依法享有参加社会保险、获得社会救助和福利的权利《社会保险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法律建立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农民工是中国特殊的劳动群体,其权益保护主要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典型侵权案件剖析劳动报酬权农民工有权获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并依法获得加班工资案例王某拖欠工资纠纷休息休假权农民工依法享有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社会保险权农民工有权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事实建筑工人王某等10人为某建筑公司工作6个月,完工后公司拒绝支付工资共计30万元经多次讨要无果后,王某等人向劳动职业安全权农民工有权获得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监察部门投诉平等就业权农民工享有平等就业权,禁止就业歧视处理结果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建筑公司在7日内支付全部工资并支付赔偿金公司拒不执行,劳动监察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法律分析《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常见农民权益侵害类型及法律救济土地征收补偿纠纷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维权劳动报酬纠纷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农产品交易纠纷可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农村经济发展法律农村企业法律地位乡村金融与投资规范《农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确立了农村企业的法律地位和发展政策《农村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构建了乡村金融法律框架平等保护原则农村企业与其他企业法律地位平等,享受同等法律保护金融机构体系组织形式多样农村企业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多种组织形式产权保护保护农村企业的合法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政策扶持对农村企业实行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扶持政策金融产品创新支持开发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机具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农村征信体系建设,防范农村金融风险新型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鼓励发展新型农村产业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鼓励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乡村旅游业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等新业态农村电商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农村服务业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农村生活性服务业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乡村振兴促进法》要点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该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和促进乡村振兴的法律,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总体要求明确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政策体系,确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体制机制2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支持保障加强对农业农村的投入保障和金融服务,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组织实施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建立实施评价考核机制,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五大振兴内容(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推动农村法治现代化《乡村振兴促进法》对推动农村法治现代化提出了明确要求完善法律体系加快构建适应乡村振兴需要的法律体系,推动涉农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为乡村振兴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加强法治宣传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引导农民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创新法治实践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法治实践模式,促进法治乡村建设依法治理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村规民约,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业经营主体法律支持家庭农场与合作社法律地位家庭农场法律地位农民合作社法律地位《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家庭农场的法律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了农民合作社的法律地位法律定义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律性质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民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经营权保障家庭农场依法享有土地经营权、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法人资格农民合作社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形式家庭农场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组织形式,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成员权益成员享有入社自由、退社自由、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接受教育培训、获得盈余返还等权利政策支持家庭农场享受农业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政策盈余分配合作社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盈余分配,成员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税收政策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经营主体创新政策农业社会化服务与法律农民合作社法律效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保障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法律,其主要法律效力体现在社会化服务平台法律支持组织规范规定了合作社的设立、变更、终止程序和要求,保障合作社规范运行《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为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了法律支持成员保护确立了民主管理原则,保障成员平等地位和基本权利财务制度规定了合作社财务管理、盈余分配和资金使用的基本规则主体认定法律责任明确了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保障合作社及成员合法权益明确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法律地位,可采取合作社、公司、农业服务专业户等多种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修订完善了联合社制度、成员权益保护机制和扶持政策,为合作社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服务规范规范服务合同、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保障服务双方权益政策扶持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政策扶持服务组织市场准入资质认定服务认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需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如农药使用服务需取得农药使用许可证,农机作业服务需取得农机驾驶操作证等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参加行业认证,提高服务质量和市场信誉,如绿色防控、有机种植等专业服务认证农村土地流转热点问题土地流转中常见法律问题流转合同规范与风险防控流转主体资格问题为规范土地流转行为,防控法律风险,应注意以下要点部分流转中存在非农业经营主体违法取得农地问题,如工商企业超范围流转农地用于非农建设合同要素完备流转程序违规问题流转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流转双方、流转土地的四至范围和面积、流转期限、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土地用途、违约责任等要素流转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未签订书面合同,未依法备案,导致流转关系不稳定程序合法规范土地用途改变问题流转应当遵循农户自愿原则,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签订书面合同,并在乡镇政府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流转后改变土地农业用途,违法进行非农建设,破坏耕地资源,影响粮食安全流转价格纠纷权利义务明确流转价格约定不明确或显失公平,流转期间因物价变化引发价格调整纠纷明确约定双方在流转期间的权利义务,如地上附着物处理、农田基础设施维护、土地复垦责任等流转合同解除问题流转方未按约定支付流转费用,或承包方因政策调整要求提前收回土地,引发合同解除纠纷粮食安全与国际合作粮食进出口监管法规参与全球粮食治理实践我国建立了严格的粮食进出口监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粮食治理,主要体现在《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了进出口粮食的检验检疫要求多边合作机制《食品安全法》对进口食品安全提出了严格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进口农产品符合我国质量安全标准积极参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粮食计划署WFP等国际组织工作,参与制定国际粮食标准和规则《海关法》规范粮食进出口通关程序《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强粮食进出口管理南南合作进口粮食监管主要措施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粮食援助和农业技术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检验检疫制度一带一路粮食合作•建立进口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粮食贸易和农业投资合作,建设境外粮食生产基地•实施进口粮食指定口岸管理全球粮食安全倡议中国提出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全球粮食治理体系,推动建立全球粮食安全合作机制国际粮食安全法律比较农业信息化与法律规范智慧农业数据权利保护农业电商法律问题随着智慧农业发展,农业数据权利保护成为新的法律问题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迅速,面临一系列法律问题交易规范农产品电商平台责任、交易规则、合同效力等问题数据收集规范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机制、假冒伪劣治理等问题农业数据收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明确告知收集目的、方式和范围,征得数据主体同意品牌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保护、不正当竞争防范等问题物流配送冷链物流、鲜活农产品运输、损耗责任等问题争议解决线上交易纠纷解决机制、跨区域管辖等问题数据权属保护《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对农产品电商提供了基本法律保障,但仍需针对农产品特点制定专门规则明确农业数据的权属关系,保护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对其生产经营数据的权利,防止数据被滥用数据安全保障加强农业数据安全保护,防止数据泄露、篡改、丢失,保障国家农业信息安全《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为农业数据权利保护提供了法律基础,但专门针对农业数据的法律规范仍需完善环境污染与法律责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法律农业面源污染是指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肥、农药、农膜、畜禽粪污等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法律体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主要法律制度《环境保护法》确立了保护环境的基本法律制度,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法律基础源头控制制度《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农业面源水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对农业土壤污染防治提出了明确要求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生物农药、绿色防控等技术,减少污染物产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范了农业固体废弃物处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专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制定的法规过程管控制度规范农业生产操作规程,推广水肥一体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末端治理制度建设农村环保设施,如污水处理设施、固废处理设施等,对已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加强执法监督,落实污染防治责任执法与监督机制各级农业执法部门职能行政处罚流程我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业执法体系,各级农业执法部门职能分工明确农业行政处罚遵循《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主要包括中央层面立案1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农业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制定全国农业执法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重大案件查处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经初步调查,符合立案标准的,予以立案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由执法机构负责人审批省级层面2调查取证省级农业农村厅(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本地区农业执法计划,组织开展区域性执法行动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可以采取询问当事人、调查证人、现场检查、抽样取证等方式收集证据调查结束后,应当撰审核决定3市县层面写调查报告执法机构对案件进行审核,提出处理意见,重大案件应当集体讨论决市县级农业农村局是农业执法的主要力量,承担具体执法任务,查处辖区内农业违法案件,开展日常执法监管定对于复杂、重大的案件,可以听证4送达执行基层执法站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乡镇农业综合执法站负责一线执法工作,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排查安全隐患处罚决定,逾期不履行的,执法机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责任和处罚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划分农业领域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者界限明确但又相互关联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为加强农业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我国建立了农业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行政责任信用记录建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记录违法失信行为违反农业行政法规定,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责任形式主要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等如违信息共享实现农业信用信息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构建统一的信用平台反《农药管理条例》使用禁用农药,由农业农村部门处以罚款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黑名单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联合惩戒对列入黑名单的主体,在补贴发放、信贷支持、资质审批等方面实施限制措施民事责任信用修复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改正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主体可以申请信用修复因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如销售不合格农产品造成消费者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刑事责任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主要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个违法行为可能同时触发多种法律责任,如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可能同时承担行政处罚、民事赔偿,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农业违法案例分析典型案例分析土地确权诉讼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案例张某与村委会土地确权纠纷案例王某销售不合格农产品案基本案情张某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发现村委会认定的其家承包地面积比实际少了
0.5亩,且部分地块四至不清张某多次基本案情水果经销商王某销售的苹果被市场监管部门抽检发现农药残留超标经查,这批苹果是王某从李某处收购的,李某为增加苹果光泽度,在采与村委会协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对争议地块的承包经营权摘前一周违规使用了高毒农药这批苹果销售后,导致多名消费者出现轻微中毒症状法院审理过程行政处罚
1.法院组织现场勘验,确认争议地块的位置、面积和四至•对果农李某农业农村部门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处以5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其三年内农业补贴资格
2.调取集体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地块示意图等原始资料•对经销商王某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处以货值金额十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3.询问相邻土地承包户和村民代表对地块承包历史的证言民事赔偿
4.委托专业测绘机构对争议地块进行测量受害消费者以王某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各项损失,并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惩罚性法院判决赔偿,判决赔偿货款十倍的赔偿金王某赔偿后,可以向李某追偿法院认定张某对争议地块的承包经营权成立,理由是刑事责任•有原始承包合同为证由于造成多人食物中毒,情节严重,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李某和王某立案侦查最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张某长期耕种该地块,村民证言可以佐证一年,缓刑二年•测绘结果显示实际面积确实与确权登记面积不符判决村委会更正确权登记材料,重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制度创新与未来发展农业法与智能科技融合随着智能科技在农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农业法律制度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123数字农业规则创新智能监管体系构建新业态法律规制建立适应数字农业发展的法律规则,明确农业数据的收集、使用、共享和保护规范,保障农民对其生产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智能监管体系,实现农产品全程可追溯完善农业电商、智慧农业、休闲农业等新业态的法律规制,制定适应共享农业、众筹农业、定制农业等数据的权益制定智能农机、农业机器人、农业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的安全标准和责任规则建立农业资源环境智能监测系统,提高农业执法的精准性和效率新模式的法律规则,促进农业新业态健康发展绿色金融与农村振兴结合绿色金融是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工具,需要创新法律制度绿色信贷制度完善支持绿色农业的信贷政策,为生态友好型农业提供优惠贷款绿色保险机制发展农业生态保险,对农业生态风险提供保障生态补偿法律化将生态补偿纳入法律框架,明确补偿主体、标准和程序30%碳汇交易制度将农业碳汇纳入碳交易市场,为农民提供生态收益绿色认证体系完善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法律体系绿色信贷增速未来五年,绿色农业信贷预计将保持30%以上的年增长率,成为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40%农业碳汇潜力农业碳汇有望成为农民增收的新途径,预计可增加农业收益40%25%复习与思考题农业法核心知识点回顾重点法律条文记忆1•《农业法》第一条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2•《农业法》第四条农业基础地位3•《农业法》第二十七条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承包期限保障•《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土地经营权流转5•《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十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1基本原则•《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十条乡村振兴促进制度农业基础地位原则、农民主体地位原则、支农惠农原则核心理论体系2核心制度农村土地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3主要法律《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4关键主体农民、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涉农企业等5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三位一体的综合责任体系课程总结与展望农业法对乡村振兴的支撑作用本课程系统介绍了中国农业法的基本理论与实践,从农业法的历史发展、基本概念、法律体系、适用范围到具体制度设计,全面展现了农业法的核心内容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和法律责任的解读,深化了对农业法实施机制的理解产业振兴法治保障人才振兴法律支持生态振兴制度框架农业法通过规范农业经营主体的权利义务、保障土地合理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产业振兴农业法注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和收益分配权,鼓励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创新,为农业法建立了农业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的法律制度,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促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提供了制度基础特别是在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方面,人才振兴提供了法律保障《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规定了人才振兴的政策措施,为乡村人才培育和治,推动绿色农业发展,为生态振兴提供了制度保障农业环境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有效保障了乡发挥了重要作用引进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村生态环境改善文化振兴法律传承组织振兴治理机制农业法注重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规范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村文化产业发展,为文化振兴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法律的实施推动农业法完善了村民自治制度,规范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加强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组织振兴提供了法治保障特别是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规范了乡村文化的繁荣发展村级事务管理、促进乡村有效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法治在现代农业体系中的战略价值法治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本保障,其战略价值主要体现在展望未来农业法发展趋势1保障农业安全未来农业法将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加快而不断发展完善法治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基本保障通过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粮食安全责任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法律制度,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2促进产业发展法治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通过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投入支持、农业金融保险等法律制度,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和效益提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体系化发展3维护农民权益农业法将更加注重体系建设,实现从单项立法向系统立法转变,加强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配合,构建更加完备的农业法律体系法治是保障农民权益的有力武器通过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明确农民在土地、收益分配、民主参与等方面的法律权利,使农民真正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体和受益者智能化升级4优化治理体系农业法将积极适应智能农业发展需要,加强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新业态的法律规制,完善农业数据权益保护、智能农机安全监管等新兴法律制度法治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基本方式通过完善乡村治理法律体系,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治意识,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绿色化导向农业法将更加突出绿色发展理念,完善农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循环农业发展等法律制度,推动农业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国际化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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