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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2025【合同范本】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省市区共同签订甲方(姓名/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乙方(姓名/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丙方(姓名/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鉴于各方希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发起设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设于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第四条公司性质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第1页共6页第二章股东权利与义务第五条股东权利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行使表决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有权获得公司分配的利润;股东有权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权第六条股东义务股东应按约定缴纳出资,不得拒绝或拖延;股东应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股东应当依法承担因其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第三章出资方式与缴纳第七条出资方式甲方出资方式(如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方式(如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丙方出资方式(如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第八条出资缴纳期限股东的出资应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全部缴纳到位;第2页共6页货币出资应存入公司验资账户,非货币出资应依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第九条出资证明股东缴纳出资后,公司将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作为股东权利的凭证第四章公司治理第十条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董事长或持有公司表决权总额10%以上的股东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公司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通过,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一条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第十二条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3页共6页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利益第五章股权转让第十三条股权转让限制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日内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同意;股东向公司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日内未表示同意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十四条股权继承股东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权,但继承人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资格第六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十五条公司解散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第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负责公司清算事务;第4页共6页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七章争议解决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章其他条款第十八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第十九条合同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第二十条通知送达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文件等,应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送达地址为本合同中载明的地址,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当及时通知其他方第二十一条其他事项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办理相关手续甲方(签字/盖章)第5页共6页签署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丙方(签字/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仅为范本,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经法律顾问或专业律师审核后签署第6页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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