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2025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合同书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深圳经济特区签订甲方(物业管理服务提供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乙方(物业服务接受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鉴于甲方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提供的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甲方负责为乙方的物业提供以下服务
1.1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1.2物业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服务;
1.3物业区域内的绿化养护服务;
1.4物业区域内的秩序维护与安全防范服务;
1.5其他约定的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甲方应当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向乙方提供服务质量报告第1页共4页第二条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
2.1物业服务费标准元/平方米/月(具体费用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2.2物业服务费支付周期(如每月/季度)
2.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支付周期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
2.4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乙方应当在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3.1甲方权利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
(2)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3)要求乙方配合物业服务工作,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3.2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确保服务质量符合约定标准;
(2)定期向乙方通报物业服务情况,接受乙方的监督和合理建议;
(3)妥善处理乙方提出的合理投诉和建议
3.3乙方权利
(1)监督甲方的物业服务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2)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对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有权要求甲方整改;第2页共4页
(3)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
3.4乙方义务
(1)配合甲方的物业服务工作,遵守物业区域内的管理规定;
(2)不得擅自占用、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3)按照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不得无故拖欠或拒付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4.1本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4.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3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退出物业区域,并配合乙方办理交接手续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有权暂停支付物业服务费,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5.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支付,并按照每日‰的标准收取滞纳金;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减少或停止提供服务第六条争议解决
6.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其他条款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3页共4页
7.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的附件(若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为通用范本,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和完善,建议在签订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并根据具体需求进行调整第4页共4页。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