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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网做教学课件违法吗?法律解析与现实考察教学课件法律问题总览课件的法律属性常见法律风险风险防范意义教学课件本质上属于多媒体作品,通常包含教师在制作课件过程中,经常会引用他人作合规制作课件不仅关乎个人法律责任,也涉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元素,这些品,包括学术论文片段、网络图片、视频素及学校声誉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设了元素大多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课件制作者材等若不当使用这些素材,可能构成著作解相关法律规定,对教师和教育机构都具有需要理解这些内容的权属状态,以确保合法权侵权,带来法律风险重要意义使用著作权法基本框架著作权保护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包括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等教学课件中常用的图片、视频、音频、文本等素材,大多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著作权人享有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权利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合理使用例外合理使用原则概述合理使用的定义教学科研例外合理使用是著作权法中的一项重要例外规定,允许在特定条件下,不《著作权法》第22条第6项明确规定,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经著作权人许可,免费使用其作品,且不构成侵权这一原则旨在平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衡著作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这为教师制作教学课件提供了法律保障少量复制解读课堂教学范围少量复制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法律概念,没有明确的数量界定在实课堂教学不仅限于传统的实体课堂,也包括远程教学、在线课堂等践中,通常理解为不能完整复制整部作品,而是仅复制必要的部分,现代教学形式但关键在于教学活动必须在特定的教学环境中进行,且复制份数有限,仅供特定教学对象使用面向特定的学生群体,而非面向不特定的公众信息网络传播权与课件信息网络传播权定义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这是数字时代著作权法中的一项重要权利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专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是著作权人享有的一项专有权利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将作品上传至网络供公众获取离线课件与网络传播离线制作课件是指教师在没有网络连接的环境下,使用本地存储的素材制作教学课件的行为这种行为本身不涉及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因此不构成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课件是离线制作的,如果后续将其上传至网络平台供不特定公众获取,仍然可能构成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因此,离线制作与后续使用方式应当区分对待三步检验标准概念第一步特殊情况合理使用必须限于特殊情况,而非普遍适用教学活动作为知识传播的重要形式,被认为符合这一特殊情况的要求第二步不影响正常利用使用他人作品的方式不应与作品的正常商业利用相冲突例如,课件中使用的图片或文字不应替代原作品的市场需求,导致权利人失去商业机会第三步不损害合法利益使用行为不应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这要求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原作者权益,如标明来源,不歪曲原意,并且使用范围适度三步检验标准是判断著作权限制和例外是否合法的国际通用标准,源于《伯尔尼公约》,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中国著作权法所采纳这一标准为判断教师制作课件是否构成合理使用提供了重要依据离线课件合理使用的核心条件教学目的1课件制作必须以教学为目的,而非商业利用或其他目的教学目的是构成合理使用的前提条件,包括正规学校的课堂教学、科研活动等非商业性质2课件不得用于商业售卖或营利性传播一旦将课件用于商业目的,如对外销售或付费传播,将超出合理使用范围,需获得原作品权利人授权少量复制3只能复制作品的一小部分,而非整部作品少量虽无明确界定,但应当以不替代原作品为原则,确保只复制教学必需的部分特定范围课件仅供教学或科研内部使用,受众限于特定学生或研究人员,而非不特定公众这一条件限制了课件的传播范围,是构成合理使用的重要边界司法实践数据课件内容举例合理使用示例不合理使用示例教材引用整本复制在历史课课件中引用一段历史学家的论述,并注明将整本教材或参考书扫描制作成电子课件,供学生出处和作者这属于为教学目的的少量引用,符合使用这超出了少量复制的范围,可能构成侵合理使用条件权图片使用完整影视作品在地理课课件中使用几张地形照片来说明地质特在课件中嵌入完整的商业电影或纪录片,而非仅使征,并标注图片来源这种有限度的使用,不会对用必要的片段这种使用方式可能替代原作品的市原作品市场造成实质影响场需求音乐片段商业用途在音乐鉴赏课中使用30秒的古典音乐片段进行分析将含有他人作品的课件对外销售或在付费平台上传讲解这种短时间的使用不会替代完整作品的市场播这种商业化使用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需求区分合理使用与侵权行为,关键在于把握使用的目的、范围和方式教师在制作课件时,应当避免完整复制他人作品,注意标明引用来源,并将课件使用限定在教学范围内离线在线课件法律边界vs离线课件在线课件主要涉及复制权的限制教师在制作离线课件时,需要关注所使用素材除了复制权外,还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问题将课件上传至网络平的复制是否符合少量原则,是否为教学目的,以及复制后的使用范围台,特别是向不特定公众开放的平台,可能构成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是否限于教学对象犯•复制权在合理使用范围内可少量复制他人作品•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双重限制•使用范围限定在特定教学对象范围内•传播范围若向不特定公众开放,超出合理使用范围•责任风险相对较低,除非用于商业目的•责任风险较高,特别是商业平台上的传播离线课件与在线课件在法律风险上存在明显差异离线课件主要涉及复制权问题,只要符合合理使用条件,法律风险相对较低而将课件上传至网络则额外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法律要求更为严格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课件的制作方式(离线或在线)与最终的使用方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即使课件是在离线环境下制作的,如果后续将其上传至网络平台供不特定公众访问,仍然可能构成侵权因此,教师在制作课件后,还需谨慎考虑课件的使用和传播方式法律明确允许情形课堂内部使用非公开范围小部分复制《著作权法》第22条第6项明确规定,为学校课课件的使用范围限于特定的教学对象,如班级在课件中复制他人作品的一小部分,而非整部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可以翻译、改编、汇学生或研究小组成员,而非面向不特定公众作品例如,引用一段文字、使用几张图片或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这种非公开的使用方式,不会对原作品的市场短视频片段,并注明来源,这种使用方式通常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这为教师在课堂内部使价值造成实质影响被视为合理使用用课件提供了法律保障教师自制PPT时引用图片应当注明来源,这不仅是对原作者的尊重,也是避免侵权风险的重要措施注明来源的方式通常包括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出处或链接等信息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法律明确允许的情形下,教师也应当遵循适度原则,不过度使用他人作品同时,应当确保使用方式不会歪曲原作品,损害原作者的声誉权这种负责任的使用态度,既是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也是对学生的正确引导教师个例分析案例背景某大学教师在准备现代文学理论课程时,将几位著名学者发表在公开学术期刊上的论文片段(约500字)加入到PPT中,用于课堂讲解和分析教师在PPT中标明了论文作者、标题和出处信息该PPT仅用于课堂教学,未向校外传播或用于商业目的法律分析该教师的行为符合《著作权法》第22条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
1.使用目的为学校课堂教学,属于法律明确允许的情形
2.仅复制论文的部分内容(约500字),符合少量复制要求
3.PPT仅供教学使用,未出版发行或向校外传播
4.已注明原作者和出处信息,尊重了原作者的署名权结论与启示该教师的课件制作行为属于合理使用范围,不构成著作权侵权这一案例说明,教师在以下条件下可以安全地在课件中使用他人作品•目的限于教学或科研•使用范围适度,不超过必要程度•明确标注原作者和出处•不用于商业目的或向不特定公众传播教师在日常教学工作中,只要遵循上述原则,通常可以避免著作权侵权风险这种合理使用不仅有利于教学工作的开展,也体现了知识共享与传播的价值不允许复制的典型情况1批量复制发行将含有他人作品的课件批量复制并发行,如印制成教辅材料对外销售这种行为超出了少量复制和仅供教学使用的范围,明显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发行权案例某培训机构将多名教师制作的包含出版社教材内容的PPT汇编成册,以低价销售给学生,被法院判定构成侵权2向校外销售获利将课件上传至付费平台或直接向校外学生销售,通过课件内容获取商业利益这种行为将教学资源商业化,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需要获得原作品权利人的授权案例某教师将自己制作的包含大量出版物内容的课件上传至某知识付费平台收费分享,最终因侵权被平台下架内容并赔偿损失3全盘复制教材将整本教材或参考书完整复制到课件中,而非仅引用必要部分这种整体性复制超出了少量的范围,即使用于教学目的,也可能构成侵权案例某高校教师将一本未获授权的国外专业教材全文扫描制作成电子课件分发给学生,出版社获悉后提出侵权主张4商业展示用途将含有他人作品的课件用于商业展示、宣传或营销,如在商业培训、产品推广中使用这种将教学资源转为商业用途的行为,明显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案例某企业将员工培训课件中的影视片段用于产品宣传视频,未经授权即公开传播,被影视公司起诉并判赔教师应当明确认识到,合理使用有明确边界,超出这些边界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特别是将教学资源商业化或大规模传播的行为,通常不受合理使用条款的保护,需要获得相关权利人的授权典型判例(含对比)新东方侵权案例2012年,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TS)诉新东方侵犯著作权案中,法院认定新东方复制TOEFL试题并公开售卖的行为构成侵权,判决新东方赔偿ETS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200万元案例要点分析
1.新东方复制的是完整的TOEFL试题,超出少量复制范围
2.复制目的为商业售卖,非单纯教学使用
3.面向不特定公众传播销售,非限定教学对象
4.替代了原作品的市场价值,造成权利人经济损失这一案例明确表明,将他人作品完整复制并用于商业目的的行为,明显超出合理使用范围,构成侵权普通教师内部使用案例相比之下,普通教师为课堂教学制作课件并在班级内部使用的情况,几乎没有侵权诉讼先例这类行为通常被视为合理使用,受到法律保护未构成侵权的典型特征
1.复制内容有限,通常仅为原作品的一小部分
2.使用目的纯粹为教学需要,无商业意图
3.使用范围限于特定班级或教学群体
4.不影响原作品的市场价值和商业利益合规边界的判定要素使用目的使用环境必须以教学或科研为目的,而非商业利用目的是限于学校课堂教学或科研活动中课堂概念可延判断合理使用的首要条件,直接关系到是否符合法伸至在线教学平台,但前提是特定教学对象,而非律规定的例外情形面向不特定公众注明来源复制范围引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注明作者和出处这是对原只能少量复制已发表作品,而非整体或大部分作者权益的尊重,也是避免侵权风险的重要措复制复制量应以满足教学需要为限,不应超过施必要程度市场影响传播范围使用方式不应对原作品的市场价值造成实质性替代仅限于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不得向不特定公众传效应如果使用导致原作品失去市场,则可能超出播或用于商业发行这一要素直接关系到是否侵犯合理使用范围信息网络传播权判断课件制作是否合规,需要综合考虑上述要素这些要素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关联、共同作用例如,即使是教学目的,如果复制范围过大或传播范围过广,仍可能超出合理使用范围在实践中,教师应当牢记这些判定要素,在制作和使用课件时保持警觉,确保自己的行为处于法律保护范围内特别是在数字化教育日益普及的今天,区分教学使用与商业使用、校内传播与网络传播的界限尤为重要课件素材合规使用渠道公有领域作品公有领域作品是指著作权保护期已过或原本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在中国,一般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死亡后50年,期满后作品进入公有领域常见的公有领域资源包括•古代文学作品,如《红楼梦》、《水浒传》等中国古典文学•外国作者逝世超过50年的作品,如莎士比亚的戏剧•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官方文件,如法律法规、政府工作报告等•保护期已过的音乐、美术作品等使用公有领域作品制作课件,无需担心著作权问题,但仍应注明作者和出处,这是学术规范的要求获得授权素材除公有领域作品外,教师还可以使用已获授权的素材来制作课件获得授权的方式主要包括创意共享许可许多作品采用CC许可协议发布,允许在特定条件下自由使用教师可以使用符合教育目的的CC许可作品学校资源库许多学校建有数字资源库,包含已获授权的教学素材,教师可以合法使用这些资源付费素材库如Shutterstock、iStock等提供付费图片和视频,购买后可用于教育目的教育专用资源一些出版商提供专门面向教育机构的素材包,学校可以集体购买使用权直接联系授权对于特定需求,教师可以直接联系作品权利人,获取使用授权使用获得授权的素材制作课件,不仅可以规避法律风险,还能提高课件质量,为学生提供更丰富的学习资源平台责任案例案例背景法院判决2021年,某知名出版社诉某在线教育平台侵犯著作权法院最终认定平台构成侵权,需承担连带责任,理由案中,该平台未经授权上传了包含出版社教材大量内容是的课程视频平台辩称内容由教师上传,平台仅提供技
1.平台未能证明课程内容的合法来源术服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2.平台对上传内容有审核义务,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3.平台从课程中获取经济利益,与侵权行为有直接利益关系
4.收到权利人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法院判决平台赔偿出版社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0万元,并立即删除侵权内容案例启示这一案例对教育平台和教师都具有重要启示•网络平台对上传内容负有审核责任,不能以不知情为由逃避责任•商业化传播教学内容需格外谨慎,特别是含有他人作品的内容•教师在网络平台上分享课件时,应确保内容合规,避免连带责任•获取经济利益是判断是否超出合理使用的重要因素平台责任案例表明,在网络环境下使用和传播教学内容,法律责任更为复杂无论是平台还是内容提供者,都应当重视著作权保护,确保内容来源合法,传播方式合规这也从侧面说明,离线环境下制作和使用课件,只要限于教学目的和校内范围,法律风险相对较低离线制作环境典型场景典型离线制作场景本地应用制作使用Word、PowerPoint等本地应用软件,不依赖网络服务进行课件制作预先下载素材教师提前将需要的教学素材下载到本地,在离线环境中进行整合和编辑自创内容为主以教师自己创作的文字、图表为主要内容,减少对外部素材的依赖学校资源库使用利用学校提供的已获授权的本地素材库资源进行创作合法购买的素材使用已购买版权的图片、模板等资源进行创作在这些场景中,教师的课件制作行为主要涉及复制权问题,而非信息网络传播权只要遵循合理使用原则,限制使用范围和复制数量,通常不会构成侵权离线制作环境是指教师在没有网络连接的情况下,利用本地存储的资源制作教学课件的场景这种情况在网络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地区、网络服务暂时中断时,或者教师出于安全考虑选择离线工作时较为常见教学合理使用限度翻译作品教师可以为课堂教学目的翻译已发表的外文作品,但翻译版本只能在特定教学环境中使用,不得出版或向不特定公众传播这种翻译行为受到合理使用条款的保护少量复制少量是一个相对概念,通常理解为不复制整部作品,而是仅复制必要的部分例如,复制一篇论文中的几段文字,或一本书中的一个章节,而非整篇论文或整本书课堂讲解课件的使用应限于课堂讲解环境,包括实体课堂和在线教学平台上的特定班级关键在于受众是特定的学生群体,而非不特定公众禁止再出版含有他人作品的课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版发行,包括印刷出版、电子出版或在线发布这是合理使用的明确边界,超出此边界需获得权利人授权《著作权法》第22条明确规定,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这一条款为教学活动中的合理使用设定了明确边界教师在制作和使用课件时,应当牢记不得出版发行这一核心限制出版发行不仅包括传统的印刷出版,也包括在网络平台上向不特定公众提供下载或观看的行为这意味着,含有他人作品的课件应当严格限于教学环境中使用,不得用于商业目的或向公众传播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教育信息化的发展,许多教师习惯将课件上传至网络平台供学生下载或观看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出版发行,关键在于访问范围是否限于特定的教学对象如果仅限于班级学生访问,通常不会被视为出版发行;但如果向不特定公众开放,则可能超出合理使用范围教研与商业边界教研活动特征教研活动是指教师为提高教学质量和专业水平而进行的研究活动,包括课程研发、教学方法探索、教材分析等这类活动通常具有以下特征•目的在于提升教学质量,而非直接获取经济利益•参与者主要为教师和教研人员,属于特定群体•研究成果主要用于校内教学,传播范围有限•通常不收取额外费用,属于教师工作职责范畴在教研活动中使用他人作品,通常可以适用《著作权法》第22条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法律风险相对较低商业活动特征商业教育活动则主要以营利为目的,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这类活动通常表现为•课件出售将教学课件作为产品销售给学生或其他教师•付费培训利用含有他人作品的课件进行收费培训•网络销售在网络平台上销售课件或以课件为核心的教学服务•出版发行将课件内容整理出版为教辅材料或参考书这类商业活动通常不能适用合理使用例外,需要获得相关权利人的授权,否则法律风险极高多起著作权侵权案例都与教育资源的商业化利用有关现行法规细则《著作权法》第条22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1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在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无障碍格式向无障碍阅读障碍者提供;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1条进一步明确2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发表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这一规定体现了三步检验标准,要求合理使用必须在特殊情况下进行,不得与作品的正常利用相冲突,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6条规定3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构成法定许可的,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向教学、科研人员提供,但应当向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支付报酬这一规定明确了在线教学环境下使用他人作品的边界,强调了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的限制条件,以及支付报酬的义务行业建议素材使用控制教师在制作课件时,应当控制使用他人作品的数量和范围,避免超大规模、无授权素材拼接制作建议遵循以下原则•单一来源素材不超过原作品的10%•课件中他人作品的比例不超过总内容的30%•优先使用自创内容、公有领域作品或获得授权的素材•避免使用完整的商业作品,如整本书籍、完整影视作品等规范引用标注在课件中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规范标注引用来源,尊重原作者权益建议采取以下做法•文字引用注明作者、作品名称、出版信息和页码•图片使用标注图片来源、作者和获取渠道•视频片段注明影片名称、制作方和使用时长•在课件首页或末页设置统一的参考资料列表建立资源库学校和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合法的教学资源库,为教师提供合规素材建议包含以下内容•学校已获授权的教学素材•公有领域作品集合•创意共享许可的资源导航•教师自创素材共享平台版权培训定期开展版权知识培训,提高教师的版权意识和合规操作能力培训内容可包括•著作权法基本知识•教学中的合理使用规范•素材获取的合法渠道•典型侵权案例分析除上述建议外,教育机构还应建立版权审查机制,对拟公开发布的教学资源进行合规性审查,避免侵权风险同时,鼓励教师创作原创教学内容,减少对他人作品的依赖,这不仅有利于规避法律风险,也有助于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师专业水平教师风险防控清单课件制作前•明确课件用途是否仅用于课堂教学,不涉及商业用途•评估素材需求确定哪些内容必须引用他人作品,哪些可以自创•检查素材来源优先使用公有领域作品或已获授权素材•了解著作权状态确认拟使用作品的保护期和权利状态课件制作中•控制使用范围避免整本/整段复制权属作品,仅引用必要部分•规范标注来源注明作者、作品名称和出处信息•保持作品完整不歪曲、篡改原作品内容和意图•区分自创与引用明确标示哪些内容是引用,哪些是自创课件使用时•限定使用范围仅在特定班级或教学群体中使用•避免网络传播不将含有他人作品的课件上传至公开网络平台•禁止商业利用不将课件用于收费培训或销售•定期更新检查随着法律变化和教学需求,定期更新课件内容学校管理提示建立教学资源数据库建立版权审查流程学校应建立规范的教学资源数据库,为教师提供合法素材支持该数据库应当对拟公开发布或跨校使用的教学资源进行版权审查,确保合规性审查流程可包括•收集已获授权的教学素材,如学校购买版权的图书、视频等资源•素材来源核查确认课件中使用的素材来源是否合法•整理公有领域作品,为教师提供可自由使用的素材库•权限范围审核评估课件的使用范围是否超出合理使用边界•收集教师自创优质教学资源,促进校内资源共享•引用规范检查确保课件中的引用内容已正确标注来源•建立资源使用记录系统,跟踪素材使用情况•风险评估报告对可能存在的版权风险提出具体建议制定版权政策指南开展版权培训学校应制定明确的版权政策指南,为教师提供行为准则指南内容可包括定期组织教师参加版权知识培训,提高版权意识培训内容可包括•课件制作的版权合规标准•著作权法基本知识和最新发展•不同类型素材的使用规范•教学中的合理使用案例分析•校内资源共享的权限设置•素材获取的合法渠道介绍•版权侵权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划分•课件制作的版权风险防控方法学校作为教育机构,不仅应当为教师提供版权合规指导,还应当以身作则,在机构层面尊重知识产权这包括购买必要的软件和教学资源授权,建立校内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以及与出版社、内容提供商建立合作关系,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合法的教学资源同时,学校应当认识到,版权保护与教育创新并不冲突通过合规使用他人作品,同时鼓励教师创作原创内容,可以既保障知识产权秩序,又促进教育资源的丰富和发展在数字化教育日益普及的今天,这种平衡尤为重要离线与在线版权归属差异离线制作合规风险分析离线制作课件主要涉及复制权问题,其合规风险相对较低,主要原因包括传播范围有限离线课件通常仅在特定教学环境中使用,受众范围有限,不涉及向不特定公众传播使用目的明确离线制作通常明确用于教学目的,符合合理使用的基本前提复制控制便捷离线环境下,复制份数容易控制,不易发生大规模传播司法实践支持从现有判例看,纯教学目的的离线使用很少成为诉讼焦点尽管风险相对较低,教师仍需注意控制复制范围,确保仅复制必要部分,并在课件中注明来源在线发布额外注意事项相比离线制作,将课件在线发布涉及更多法律风险,需要额外注意以下事项信息网络传播权在线发布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需要获得相关权利人授权传播范围控制确保在线课件仅向特定教学对象开放,而非向不特定公众传播技术保护措施采取密码保护、域名限制等技术手段控制访问范围权利声明在课件中明确标示版权声明和使用限制及时清理教学活动结束后,及时下架或限制访问含有他人作品的课件在线发布环境下,教师应当更加谨慎,尽量避免使用未获授权的素材,或者将使用范围严格限定在合理使用允许的范围内在实践中,许多教师会将离线制作的课件上传至在线平台供学生学习,这种情况下需要特别注意两个环节的版权问题离线制作环节主要关注复制权和素材合法性,而在线发布环节则需要额外关注信息网络传播权和传播范围控制理想的做法是,对于需要在线发布的课件,应当从一开始就按照更严格的标准选择素材,优先使用自创内容、公有领域作品或已获授权的素材第三方资源引入规范确认权属状态1引入非校内/自创素材前,首先应确认该素材的权属状态•查询作者和创作时间,判断是否在保护期内检查许可情况2•确认素材类型(文字、图片、音频等)及对应的权利范围•了解素材的发表状态,未发表作品通常有更严格的使用限制对于确认受版权保护的素材,需进一步检查其许可情况•查看是否采用创意共享CC等开放许可评估使用目的3•了解许可条款中对教育用途的特别规定•确认许可是否允许修改、改编或二次创作明确素材使用的具体目的和方式•是否纯粹用于教学活动,无商业意图控制使用范围4•使用范围是否限于特定教学对象•使用方式是否会替代原作品的市场需求根据合理使用原则,严格控制使用范围•仅复制必要的部分,避免整体复制规范引用标注5•确保使用方式不影响原作品的市场价值在课件中明确标注引用信息•限定传播范围,避免向不特定公众传播•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标明素材的许可类型或使用授权•必要时添加免责声明,说明教育目的在引入第三方资源时,教师应当形成先确权、后使用的习惯对于权属不明确或存在争议的素材,建议不要使用或寻求替代方案同时,应当建立素材使用记录,记录素材来源、权属状态和使用情况,以备查询和证明现实合规难题教师面临的合规挑战少量界定困难判例解释不足《著作权法》中的少量复制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目前教育领域的著作权侵权判例主要集中在商业侵权没有明确的数量界定教师在实践中难以判断案件,对纯教学目的的合理使用边界缺乏细化解释教师难以从现有判例中获得明确指导•复制一本书的10%是否属于少量•不同类型作品的合理使用标准差异•使用5张来自同一来源的图片是否超限•教学使用与商业使用的明确界限•播放3分钟电影片段是否合规•网络教学环境下的合理使用新问题这种不确定性导致教师在课件制作中缺乏明确标准,或过度保守或不自觉侵权解决思路素材来源难确认面对这些难题,可以考虑以下解决思路在实践中,教师往往难以确认素材的真实来源和权属状态,特别是网络素材常见困难包括行业标准制定教育行业协会可以牵头制定教学使用的行业标准,细化少量复制等概念•网络图片缺乏明确版权信息版权咨询服务学校设立版权咨询服务,为教师提供专业指导•多次转载后的内容来源不明素材库建设建立已确权的教学素材库,减少权属不明素材的使用•无法判断素材是否仍在保护期内版权培训加强教师版权培训,提高辨别能力和合规意识这导致教师即使有意遵守著作权法,也可能因信息不足而误用侵权素材集体授权机制探索教育机构与版权方的集体授权机制,降低交易成本解决教师面临的版权合规难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一方面,立法和司法部门应当对教育领域的合理使用提供更明确的指导;另一方面,教育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和服务支持,帮助教师应对版权挑战教师个人则需要提高版权意识,在面对不确定性时采取更保守的做法,优先使用已确权素材或自创内容新兴与课件制作AI训练数据问题生成内容版权AIAI模型训练数据可能包含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这引发了AI生成内容的合AI生成的内容同样受著作权法约束,但其权属存在争议根据中国著作法性问题教师在使用AI生成课件素材时,需要注意权法,作品应是自然人的智力成果,AI生成内容的权属可能归属于•AI可能复制训练数据中的内容•生成结果可能涉及原作品权利•AI程序的开发者•某些AI工具可能存在侵权风险•提供指令和素材的用户伦理与法律边界•或被视为合作作品教师使用AI生成内容制作课件时,应当了解相关AI工具的使用条款,避AI生成内容不仅涉及法律问题,还有伦理考量教师在使用AI制作免侵权风险课件时,应当•明确标示AI生成内容•确保内容准确性和适当性•避免传播错误信息政策与规范发展•遵循教育伦理原则引用验证AI版权领域的法律规范正在快速发展教师应当关注•国家层面AI内容管理新规AI生成内容可能包含虚构的引用或不准确的信息教师在将AI生成内容•教育部门对AI在教学中的指导纳入课件时,应当•学校关于AI使用的内部政策•验证所有引用和数据•核实重要信息的准确性•补充必要的参考来源AI技术为课件制作提供了新的可能性,但也带来了复杂的版权问题教师在使用AI工具时,应当保持审慎态度,既充分利用技术提高教学效率,又确保合法合规使用同时,随着技术和法律的发展,教师应当持续关注AI版权领域的最新动态,及时调整使用策略政策发展趋势与预判国家政策走向从近年来中国知识产权政策发展来看,呈现以下趋势双向平衡一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另一方面支持教育创新和资源共享数字转型关注数字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完善在线教育相关法规细化规范逐步细化著作权法中的模糊概念,提供更明确的行为指引教育例外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保留和完善教育领域的合理使用例外2020年修订的《著作权法》增加了关于无障碍阅读等新的合理使用情形,表明法律在适应社会需求方面的开放态度这种趋势有望延续到教育领域,为教师制作和使用课件提供更明确的法律保障未来发展预判基于现有政策和社会需求,可以对未来教育领域著作权政策做出以下预判教育例外细化未来可能出台专门针对教育领域的著作权指南,细化少量复制等概念,明确数字教学环境下的合理使用边界集体授权机制可能建立教育机构与版权方的集体授权机制,通过一次性付费或年费方式,为教师提供更广泛的素材使用权限开放教育资源国家可能加大对开放教育资源的支持力度,鼓励更多优质教育内容采用开放许可方式共享技术赋能合规可能利用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建立教育资源版权追踪和管理系统,简化授权流程AI版权规范随着AI在教育中的应用扩大,可能出台专门针对AI生成内容的版权指南合规制作课件、规范引用是教育行业的主流方向和长期趋势一方面,随着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侵权成本将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教育数字化转型需要更清晰的法律框架支持教师应当积极适应这一趋势,在日常工作中培养版权合规意识,既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也保护自身教学创新成果总结与实务建议离线课件法律定位潜在违法情形离线制作教学课件,若用于校内教学、未大规模传课件制作在以下情况下可能违法将课件商业化销播且素材来源合规,一般不构成著作权侵权根据售;大规模复制他人完整作品;将课件上传至公开《著作权法》第22条,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网络平台供不特定公众获取;未注明原作者和出处究,可以少量复制已发表作品,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信息这些行为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需要获得使用离线环境主要涉及复制权问题,不涉及信息相关权利人的授权网络传播权,法律风险相对较低实务操作建议教师在制作课件时,应当遵循少量引用、注明来源、教学目的、限定范围的原则优先使用自创内容、公有领域作品或已获授权的素材对于必须使用的他人作品,控制使用范围,避免整体复制同时,建立素材使用记录,以备查询和证明教育与著作权保护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可以和谐共存的合理使用制度的设立,正是为了平衡知识传播与权利保护的关系教师作为知识传播者,既应当利用合理使用条款保障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也应当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在数字化教育日益普及的今天,教师需要不断更新著作权知识,适应新技术环境下的法律要求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也应当加强指导和支持,为教师提供明确的行为指引和丰富的合法资源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在促进教育创新的同时,维护健康有序的知识产权秩序总之,离线做教学课件本身不违法,关键在于使用方式和目的只要遵循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条件,教师可以安心制作和使用课件,为教学质量提升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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