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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2025年上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范本合同编号签署地点合同编号签署地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合同签订日期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工程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规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面积、层数、结构类型等)
1.4发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1.5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总工期为日历天第1页共7页
1.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上海市相关的建筑标准和规范,达到等级要求第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包含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管理费、利润以及税金等
2.2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达到时,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4)质保金为合同总价款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年后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
2.3工程款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甲方应将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3.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施工场地,确保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2)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手续,提供施工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
(3)协助乙方协调施工现场的周边关系;
(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第2页共7页
(5)负责工程的(如设计变更、签证确认等);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结算
3.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
(2)严格遵守国家及上海市的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3)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堆放、施工现场清理、垃圾处置等;
(4)及时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并协助甲方完成竣工验收;
(5)负责工程的保修,在保修期内对工程质量问题及时进行修复;
(6)遵守国家及上海市的劳动用工规定,确保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工期与进度管理
4.1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总工期为日历天
4.2工期顺延情形
(1)不可抗力;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不具备开工条件;
(4)设计变更或甲方要求的其他导致工期延误的情形
4.3工期延误的处理第3页共7页
(1)乙方应提前日通知甲方,说明延误原因及预计工期影响;
(2)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日内未作出回复的,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3)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5.1工程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及上海市相关的建筑标准和规范;
(2)达到等级要求;
(3)满足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要求
5.2材料与设备
(1)乙方应使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材料和设备,并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立即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5.3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应在隐蔽工程隐蔽前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场验收的,乙方有权自行进行施工,但应在施工记录中注明情况
5.4竣工验收
(1)乙方应在竣工前三十日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及完整的竣工资料;
(2)甲方应在收到竣工报告后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第4页共7页
(3)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第六条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
6.1安全施工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上海市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2)乙方应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提供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3)乙方应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4)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文明施工
(1)乙方应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噪音、扬尘等污染;
(3)乙方应妥善处理施工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第七条质量保修
7.1质保范围本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机电设备等
7.2质保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为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为年;
(2)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等,保修期为年;
(3)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等,保修期为年;
(4)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为年第5页共7页
7.3质保责任
(1)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2)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损坏除外第八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8.1本合同总价款为固定价款,除本条约定的情形外,不予调整
8.2下列情形发生时,合同总价款可进行调整
(1)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
(2)材料价格波动超过%,且影响金额达到元以上;
(3)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施工内容
8.3调整方式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调整金额,并签订补充协议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延期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施工,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乙方应进行返工或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第6页共7页
(3)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施工场地被污染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条争议解决
10.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乙方(盖章)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第7页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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