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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伊宁市第七中学规章制度党建工作制度L
1、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健全工作机构学校党支部为党务工作机构,支部委员2的职责,其他支委成员按照部门、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会由七位支委组成下设三个党小组
3、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全校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4、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学期开学之初研究本期党建工作,针对学校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
5、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第一条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规范伊宁市第七中学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伊宁市第七中学的重大事项适用本制度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重大事项决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伊宁市第七中学决定重大事项,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第四条伊宁市第七中学决定的重大事项需要学校党支部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审议的,按照学校党支部的议事规则执行第二章重大事项的范围第五条伊宁市第七中学决定的重大事项是指
一、重大决策
(一)学校章程、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确定和调整;
(二)年度工作计划的确定和调整;
(三)重要专项工作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四)重要评比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五)重要活动方案的确定和调整;六)重要改革措施的确定和调整;
(七)学校机构增设、更名和撤消;
(八)年度财政预算的确定和调整;(九涉攵职员工年度绩效、工会福利发放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十)重要合同、协议的签订;
(十一)各类奖励、处罚的决定;
(十二)各类考核结果的审定;
二、重要干部任免:
(十三)学校副校级干部,由组织部统一部署,在全校教师范围内进行后备干部民主推选产生人选
(十四)中层干部的任免严格按《伊宁市第七中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执行
三、重大项目安排
(十五)基建项目的立项和调整申请;
(十六)年度校舍维修计划的确定和调整申请;
(十七)年度设施设备及办公物品的采购方案的确定和调整申请;大额度资金使用
(十八)学校基建工程、维修、设备资金的使用等第三章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第六条重大事项的决策根据相关内容,经校委会或支委会议分别审议,按照校委会或支委会议的议事形式决策,分别作会议记录第七条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召开会议,由书记或校长第四章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决定,但事后应及时召开会议予以确认第八条重大事项决策的具体程序如下(-)提出事项重大事项由分管领导提出,由责任部门拟定供会议决策的方案和说明,并附有关材料如事项需要在较大范围内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应在提出事项前完成前期的研究和征求意见,并形成文字说明一并上会审议
(二)列入议题书记汇总重大事项及其相关材料后,确认是否列入支委会议的议题
(三)提前通知召开支委会议的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送达与会人员支委会议由书记主持会议中先由事项提四)讨论决定出部门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作说明,由参会人员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最后集体形成会议纪要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经伊宁市第七中学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在伊宁市第七中学党支部
一、坚持在学校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总结推广教育教学经验,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协助学校各部门积极组织教职工学习政治、业务文化,不断提高教工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师德教育,开展“为人师表”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工队伍
三、建立教代会制度,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实行教工监督,发挥广大教工在学校建设中的作用活跃工会工作,正常组织生活,小组、委员会每学期不定期活动,会员大会每学期一次
五、工会干部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关心教工生活,做好事,办实事,了解教职工的要求,及时向学校汇报,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教代会工作制度
5.
一、每五年为一届,每学期至少一次例会
二、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
三、教代会的职权
1.每学期一次听取书记的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经费开支、预决算,提出意见、建议,并作出贯彻实施的决议
2.讨论通过学校的责任制方案、奖惩办法、教职工业务进修计划及重要规章制度
3.讨论决定集体福利及其他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每学期末对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5.工会委员会各委员要及时把教职工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并形成提案,交教代会讨论
6.工会委员每学期活动一次,工会主席参与校学工作学习及有关重大事情的讨论,听取和搜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7.如遇重大事件,可随时召开教代会或职工大会,使工会真正成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机构.校务公开制度6为了更好地推进学校科学、民主管理的进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依据学校的章程,实行校务公开制定
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实行校务公开的认识实行校务公开是加强学校科学、民主管理的需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和教育行风建设的需要,是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的需要,是学校发展的需要为使这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努力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
二、校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范围:校务公开的范围对内向教职员工,对外向社会和家长内容
1、学校工作的重大决策事项(管理机制、重大改革、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
2、资金使用,包括重要投资(财务预决算较大的维修、建设项目、较大金额设施、设备的添置等);
3、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岗位设置、绩效分配,职称评定,年度考核等);
4、学校收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应开具的票据);
5、民主评议干部情况
三、公开的形式校务公开根据内容和对象采用不同形式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对内采用行政会、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期一次)、内部校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对外采用校务公开栏、告家长书、家长会议(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等形式进行公开I、公开的程序
1、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的内容、范围和形式
2、采用适宜的形式向内或向外公开决定公开的内容
3、收集反馈信息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
4、对反馈信息中的建议和意见;提出解决的措施,并进行再公开
6、根据学校领导干部人员调整,及时增补党支部支部委员;依据每学年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党小组成员.党支部支委会议事规则(试行)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提高我校支部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水平,规范七中党组织议事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的若干准则》、《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则第二章党支部职责第二条学校党支部是党在学校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第三条学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党支部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建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工捍卫“两个确立”,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二)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彻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治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研究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行政管理、招生录取、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等“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虎行使聊权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研究决定学校党政领导的工作分工以及中层干部及教师的聘任解聘,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研究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各类人才队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研究讨论决定本级权限内教职工聘用考评、职称评审等事项,对需上级审批的提出本级意见
(六)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职工和学生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和文化安全教育,军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七)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监督和查处
(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校内统一战线工作
(十)加强学校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第四条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第五条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党组织重要活动,协调党组织班子成员工作,督查检查学校党组织决议的贯彻落实,支持校长开展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定期向学校党组织作年度工作报告第三章议事范围第六条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决策范围:
(一)重大决第事项: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组织决定的重大部署;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文化建设等重要工作;学校维护稳定及综合治理、重要改革、发展建设和学科建设、精神文明、依法治校等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学校人才工作的规划、人才引进方案与政策措施;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学校内部组织机构(包括行政部门、业务科室、党组织、群团组织等)、人员岗位设置和重要调整;评先评优及奖励、职工薪酬分配及福利待遇和关系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学校重要资产清算处置、重要资源配置;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事项:学校管理干部、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任免,班主任及骨干教师选用与培训;职称评聘、常规晋升晋级及日常人员招用、解聘、调动等学校人事工作方案;学校招生、人才引进等事项,以及学校人才培养相关方案;推荐年轻干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协)会会员等人选;给予和撒销党纪政纪处分;其他重要干部人事工作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各类重重点建设项目;国内、国(境)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大型教学设备、教学耗材、器械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大额度资金的具体额度,超过额度的资金,预算外的资金第四章议事程序第七条党组织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委员的校级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按会议需要列席会议会议议题、召开时间和相关列席人员由党组织书记确定会议决定重要事项应当逐项进行讨论和表决,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第八条坚持以会议形式集体决策重要事项党组织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第九条教育工委、教育局党委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党组织会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应单独记录完整存档议与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第五章会议组织与会议纪律第十条学校党组织会议组织需遵守以下要求
(一)党组织会议实行例会制,原则上一个月至少召开1次,遇特殊情况,可提前、延期或随时召开
(二)党组织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或党组织其他委员召集和主持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书记、校长须同时出席党组织会议由学校党组织成员参加,非党组织成员的校领导、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的党务干部列席会议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党组织成员出席方可召开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和讨论干部任命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三)根据会议需要,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召开党组织扩大会,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参加扩大会的参会对象由书记确定在讨论干部任免、调动、奖惩,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出国出境审批等问题时,须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的人员均应主动回避或由主持人提醒回避第十一条学校党组织会议纪律需遵守以下要求
(一)出席或列席会议的成员,要准时到会应到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或不能准时到会,应在会前向书记请假,并告知办公室
(二)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会前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党组织会议议题,会中不得以任何方法干扰他人发表意见,会后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党组织会议讨论情况和党组织会议决定未经党组织书记批准,个人不能食阅党组织会议记录会上分发的涉密资料,会后及时收回
(三)会议成员对会议做出的决定或决议,允许有保留意见或反对意见,但会后不能发表与集体决定相悖的个人意见对于党组织会议的决议、决定,学校各级组织和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则在执行过程中,如上级有新规定,则从其规定第十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伊宁市第七中学党组织第十四条本规则由中共伊宁市第七中学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3第十五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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