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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优秀实习生表彰决定(6篇)优秀实习生表彰决定(精选6篇)优秀实习生表彰决定篇1各院系、部门我校20__届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已顺利完成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我校实习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按照《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20—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的精神,经各院系综合考评与推荐并报分管院长批准,决定授予周晶晶等32名教师“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荣誉称号;授予李璟等80名学生“优秀实习生”荣誉称号;授予朱士太等实习基地74名教师“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荣誉称号(见附件)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再接再厉,做好表率;希望各院系、部门和广大师生以受表彰的个人为榜样,扎实工作,不断进取,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实习工作和人才培养质量作出贡献师范学院20—年6月21日优秀实习生表彰决定篇2各院系、部门我校20—届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已顺利完成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我校实习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按照《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20_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的精神,经各院系综合考评与推荐并报分管院长批准,决定授予周晶晶等32名教师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荣誉称号;授予李璟等80名学生优秀实习生荣誉称号;授予朱士太等实习基地74名教师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荣誉称号(见附件)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再接再厉,做好表率;希望各院系、部门和广大师生以受表彰的个人为榜样,扎实工作,不断进取,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实习工作和人才培养质量作出贡献附件
1.优秀实习生名单
2.优秀指导教师名单
3.教育实习基地优秀指导教师名单师范学院20—年6月21日优秀实习生表彰决定篇3各院系、各部门在实习基地教育局和相关学校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实习指导教师和广大实习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20—级本科、20—级专科学生圆满完成了各项实习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校实习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民族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办法》(甘民师字〔20〕22号)规定,经20—年5月10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授予数学系王德瑞等17名教师“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藏理系道吉草等122名同学“优秀实习生”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学生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努力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号召广大师生以他们为榜样,学习先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为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懈奋斗民族师范学院20_年5月19日优秀实习生表彰决定篇4在我校20—级学生实习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虚心学习,勇于吃苦,表现优秀的学生综合他们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同时依据哈密师范学校《实习管理规定》,经年级组提名,教务处、招生办、德育科等部门共同审核,学校研究决定,授予帕坦木•阿布拉、康荣荣等六十三名同学“优秀实习生”荣誉称号学校希望广大学生学习先进,认真对待并积极参与实践教学活动,在实习过程中不断锻炼自己,提升自我素质,更好的适应社会,服务社会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优秀实习生表彰决定篇5各院系、各部门在实习基地教育局和相关学校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实习指导教师和广大实习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20—级本科、20—级专科学生圆满完成了各项实习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校实习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民族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办法》(甘民师字[20)22号)规定,经20_年5月10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授予数学系王德瑞等17名教师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藏理系道吉草等122名同学优秀实习生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学生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努力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号召广大师生以他们为榜样,学习先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为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懈奋斗附件
1.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
2.优秀实习生名单民族师范学院20年5月19日优秀实习生表彰决定篇6在我校20_级学生实习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虚心学习,勇于吃苦,表现优秀的学生综合他们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同时依据哈密师范学校《实习管理规定》,经年级组提名,教务处、招生办、德育科等部门共同审核,学校研究决定,授予帕坦木阿布拉、康荣荣等六十三名同学优秀实习生荣誉称号学校希望广大学生学习先进,认真对待并积极参与实践教学活动,在实习过程中不断锻炼自己,提升自我素质,更好的适应社会,服务社会附件20_级(20—届)优秀实习生名单二O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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