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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22〕41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公开、共享、应用和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包括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采购人、委托人、出让(转让)人等项目发起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诚实守信的投标人,给予减免投标保证金的优惠待遇;
(五)鼓励金融机构将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或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结果纳入信贷指标体系,为评价结果较好的当事人提供更多金融优惠措施;
(六)法律、法规及规章对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一条奖励措施自行政监督部门奖励信息公开有效期满,或当事人在奖励信息公开有效期内但有第八条规定情形的立即终止惩戒措施自失信信息公开有效期满,或依法依规撤销时起终止第二十二条对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产生惩戒信息的当事人,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开、共享和应用等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保障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得到及时、准确的公开共享第二十四条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和授权管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未按要求对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和公开共享的,由同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进行督促,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同级监察机关进行处理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失实或虚假的,可以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反映,或直接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属实的,应如实纠正信息并公告调查处理结果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活动中不依法履行义务,或者在信用管理活动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其依法予以纠正,或向其上级部门反映第二十七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认为公开的信用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提出异议申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异议申请转至信息提供主体信息提供主体应当在收到转来的异议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告知异议提出人相关信息与事实确实不符的,信息提供主体应当及时更正并进行公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对满足修复条件的失信行为,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修复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提供虚假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的,由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理信息通过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滥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或将未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非法提供给第三方使用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条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发布、维护、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开、共享和应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三H■一条各级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的记录、公开、共享和应用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关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宫里办法》的起草说明为加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
一、修订的必要性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营造统一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的有力抓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明确要求,“坚持遵循法治轨道,着力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按照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清单管理的总体思路,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更好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支撑“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依法限制或禁止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二、修订思路修订过程中,坚持开门问策、问题导向、科学修订,面向14个省直有关部门(单位)、16市征集修订意见和建议,同时在省发展改革委官网公开征集修订意见和建议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积极借鉴其他省市的成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办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办法》修订的过程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今年5月份以来,省发展改革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实施后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启动《办法》修订工作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修订意见和建议,深入基层调研,参考借鉴外省市经验做法,最终形成《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三、修订主要内容《办法》修订前共有7个章节,共计34条,本次重点对总则、信用信息归集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为7个章节,共计32条其中将第一章第
1、
4、5条,第二章
8、
9、
10、
11、12条,第三章
15、
17、18条,第四章
21、
22、
23、24条,第五章
27、29条,第六章30条,第七章34条进行了调整,并删除了第二章13,将第14条内容与第H条进行了融合《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对照表序号原文修改后修改理由第一章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建京健全公共资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后亦目公币珅信田淄局和知曲柴||外户结一开附和右里由r MlM珈、.乂勿«火%XJH1IJ傣U氏[儿中[J,J/)C)1/JXqH rJ/JUJ用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市场l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立24平台整合共享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本办法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较多,建
1.〃印宏■《¥工■丁卜八卜次后/、◎麻桐而用•小/言十彳iz UiiRIJ^HJZK\J人贝协米乂勿必,次r里:A1日土怦71/区打口行匕就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议不再过多列举国家层面主要是法律木并屏胖人、第一条白々/IX攵iU亡J早m/、0的J、诵/尔UJnJ\1(12寿人为II*万±±x川/5CrIomX/iiZ匚x7yTuHIv1o4Jilr[10木/j为LLI刁、R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法规和整合共享文件,省级层面仅保留八廿信用信白笞啊力东为尾访府人给、山木皆人品的衣x*±山C左h会△什A咨源次日平公,1筲a干甲4新行打〔2020〕49号)《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山省社会信用条例和省公共资源交易管¥-PFllA4刁、口XXUxuBvs./ijJ匚1」Z义1LU/J、口Zx^、J/i小一天如Il-lbQifca1J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理办法两个最直接的依据/T刀口£、夕、八切勿、-甲y均牛,均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iZ\/\111PX LV1VJU UTH2022tJJ3E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41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宁12016)218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第本二办条法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公开、共享、应用和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第二条无修改意见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包括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采购人、委托人、出让(转让)人等项目发起方;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拍卖机构等中介代理机构或服务机构;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等项目响应方;评标评审专家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等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是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形成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获得的能够反映相关组织或个人信用状况的信息第三条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实第三条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实施、公开透明、互《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条“社施、公开透明、互认共享、奖惩结合的原则,确认共享的原则,确保信用信息客观、真实、及时、准确会信用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第三条保信用信息客观、真实、及时、准确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和依法应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建、信息共享、奖惩结合的原则,建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和依法应受保个人隐私外,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议增加“奖惩结合”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第四条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第四条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负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建设全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管
1.责统筹规划建设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协调和指导公共资源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协调和指导公共资源交理办法》第三十条“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交易信用管理相关工作易信用管理相关工作应当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各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各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评价体系,依法限制或禁止有严重失信第四条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市场主体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府对其所属有关信用管理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各级招标投标、财政、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卫生健康、医疗属有关信用管理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当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档案,记录公保障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公共执行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良行为信息,整理、资源交易信用监督管理工作,对本领域公共资源交各级招标投标、财政、自然资源、国有资保存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为公共资易活动当事人的交易和履约等行为进行细化分类、考核认定、产、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行政监督管理源交易信用监管提供支持,建记录共享、强化应用部门应当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协助配合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限制或禁止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公共资源交议两个文件保持一致具体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记录、共享和应用工作,按要求实现与易活动当事人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2.市场主体建议修改为交易活动当上级、本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事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建立的信用评价体系,记录公
3.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当遵循公共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信息,整理、保存交易过程服务职能定位,按照行政监督部门已经中的相关资料,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提供支建立的信用评价体系进行记录持
4.“按要求实现与上级、本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本句话建议放在第条或第511条第五条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是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第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的枢纽享、更新、应用的枢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依据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据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和公共资源交易平信用信息库建议修改为信用档案,与第五条代码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在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台系统数据规范,在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省平台运行管理办法保持一致服务系统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信息库,并负责运行管服务系统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档理利维护案,及时汇总、收集、发布、更新各类信用信息,并实时共享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第二章第六条第六条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失信信息、奖无修改意见方;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拍卖机构等中介代理机构或服务机构;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等项目响应方;评标评审专家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等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是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形成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获得的能够反映相关组织或个人信用状况的信息第三条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实施、公开透明、互认共享、奖惩结合的原则,确保信用信息客观、真实、及时、准确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和依法应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第四条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建设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协调和指导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相关工作各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有关信用管理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各级招标投标、财政、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卫生健康、医励信息和承诺信息第七条基本信息是指可识别、分析和判断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基本情况的信息主要包括
(一)自然人在公安部门登记的个人身份识别信息、职业信息,法第七条无修改意见人和其他组织在登记机关的登记注册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二)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的资质、资格等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备案信息及其他非负面的行政决定信息;
(三)其他基本信息第八条失信信息是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在从事公共资源交易第八条失信信息是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本条列举内容主要集中在招标投标1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违背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强制性在从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鉴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标准或执业行为规范,被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违背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强制性标准或执理办法也包括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国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作出处业行为规范,被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以有产权交易等内容,且目前招标投标理决定的信息主要包括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法、政府采购法都在修订过程中,建议
(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向不招标的,腾必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作出处理决定的信息包删除详细列举部分差(1JJU仞、“J,贝UrCzJDC白IlliiJLrzJ期*电LJuIZh甘J.第八条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2
(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
(一)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损害国家利益、社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TTfurRJTl tnN页T-r甘J以酒与nJ、仅忖八中如I贝E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20)49号)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交易的;有关要求,对“失信信息”作了较为严泄女恃标人立行的沟件i禺伯祠阳1声/捋标-A外出人体廿局
(三)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的;格的界定,结合当前部分地区部分行业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四)以他人名义交易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领域“信用扣分”滥用发生的风险可
(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日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己获取招假,骗取交易的;能,建议引用国办发
(2020)49号对
(五)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再订立其他协议失信行为的相vJ-XI1计Jf甘仕仅忡八甘JJT小、兜(里以目Z\L兄于甘.JH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的;关规定加强界定-g-投标夬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短作假l骗取中标的
(六)通过行贿等非法手段谋取利益的;
(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日,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
(七)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行政机关公信力的;
(八)向他人透露对交易文件的评标评审和比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的;情况的;
(九)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后汴仔确定中标人的L获取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向他人透露应当保密的信息以及隐匿、(卜)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销毁应当保存的文件资料或者伪造、编造文件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资料的;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十二)接受贿赂、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当利益的;
(十三)招标人规避招标或拒不履行合同义务
(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介同履行义务,情节严的;
(十四)未履行公开承诺内容的;
(十五)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选,以不介理的条件政处罚后,拒不履行或逃避执行的;
(十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十七)在从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文件规定,被有关部门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的o标A耕行协商冰平il中标啰卓诵4n用冷中后不M5杆出空O供应商签订采购介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失信行为认定须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的;依据可认定失信行为的依据包括生效的司法(一卜四)手帕/采两代理和曲M苴T佐J曷存在七件应商成裁判文书和仲裁文书、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等行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政行为决定文书,以及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资料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可作为失信行为认定依据等情形的;的其他文书百)手曲/时由、匕寸:行隹中手曲的两府学两lili曰不木注行政机关认定失信行为应严格执行行政处集中采购机V1JJT7不用”人J也二|又1J宋木阳甘学比大片于木阳i时it,力、纥于匚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告知“两书同构实行集中采购的;达”,并如实记录失信信息
(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倘毁应当保存的采购头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夹件的VILu)/1ZI卬1Jl-tlJZt1/\IrXTzJTr杯*H乂1仞、、川C MX,1-LL、—JJ上又AX JIrJ/lTUA1/\fi-L|UJ9J/|、火T,\、7H1UAI八/1口J口/I、夕依H1理1HTFJ小胆、中从U,四J木火旬/I、木火呵11理督1代)1J及H双目17E1A苴火他IllS不TlT LF_1当4*利Jm存t在IX护J灯i1杀1匿J、17K讨火理叼中坦仕片1采J购小火人叼讲1力行怖1卬商队谈;/判I),或拒绝有关部门监释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卜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三类疫苗的;-(1•九)评标评审专家有下列行为的明知应当回避而不主动申请回避的;L已接受评标评审邀请但无正当理山缺席的;
2.委托他人代替评标评审的、
3.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不服从评标评审现场管理,影响4评标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不按照评标评审夹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评审的5;5KEnkT111AJ.1±I,T卜田TAI+TZAT9L/MLAUI月JWil口J
9.在评标评审过程中-存明显不合理或不-正■当行为的L7A布部43距焉肃平市土卜竺宁H以卜右市;而槐中看甲N,干用rti的一・JLLJ.1-VfvJvI中J区m—I—S)^j,.LLT乂rJiLLUIXELIJAL、yL*1里LU甘记录、复制或者带走评标评审资料的J,a.超标准索要劳务报酬、差旅弊或其他报酬的一10•1•i/J14/JT日Lri、贝切j、.乂勿勿、FJH)生J、qH1J自管理部闩的监督L检-查及-调-查壬作的;-(二卜)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t—•1)JIJvp/xyfs,火4yy\、17r\44/Lry-tuAXJIII-HXTI[小11卬专家T戒严重后的果.V—•1―-止乂H;|w火叼|八m回,Ci5As、,贝为L、J乂刃、-FJPt-vf9乂JtQ过次的各;(二卜三)存在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目前各地市信用评价体系中,应用较多的为行业信用评价(如建筑业市场信第九条奖励信息是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用管理),为防止各地出现在交易过程第九条奖励信息是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获得的与公共资源交获得的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并由党中央、中采用信用手段设施市场准入屏障,建第九条易活动相关,并由党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批准保留的评比国务院或各省省委、省政府批准保留的评比达标议将奖励加分信息明确设置为国家和达标表彰项目的获奖信息表彰项目的获奖信息各省党委、政府批准保留的获奖信息,并由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目录,保证执行此外,有两个问题需考虑、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是否涵盖市场管1理内容,如建筑市场管理信用管理办法等,包括企业综合实力、工程业绩、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果质量等内容、部分地市将市级奖项也纳入奖励信2息,如市长质量奖等,是否考虑作为奖励信息?第十条承诺信息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参与公共资源交第十条承诺信息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易活动中以规范格式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信用信息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以规范格式按规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前,应当以规范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信用信息公共资源交易活格式按规定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纳入当事人信用记录承诺信动当事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前,应当以息主要包括规范格式按规定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纳入第十条
(一)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当事人信用记录承诺信息主要包括
(二)守法诚信、公平竞争;
(一)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三)严格履行合同;
(二)守法诚信、公平竞争;
(四)未兑现承诺自愿接受的惩戒措施;
(三)严格履行合同;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和交易主.体认为需要承诺的其他
(四)未兑现承诺自愿接受的惩戒措施;事项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和交易主体认为需要承诺的其他事项、为方便各地优化电子服务系统,建1议明确首次注册时明确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填报第十一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应当在首次、受理登记注册单位所指不十分明2注册交易时,按要求在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十一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应当在首次注册交易时,应按要确,建议删除电子系统填报相关信用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求填报相关信用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已注册的,应及时补充填、目前,涉及信用管理的信息平台主3第十一条责;已注册未填报的,应及时补充填报相关信报受理登记注册单位应当对填报信息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要包括公共信用平台、行业部门信用管息实时共享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及时共享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理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务系统,对于可共享的信用信息数据做到“一处等,涉及企业基本信息的还包括政府服采集、充分共享”务系统等,市场主体需重复填写,建议加强“一口采集、充分共享”相关内容第十二条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第十二条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以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当事人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
1、原第13条内容与12条密切相关,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应当在信息记录构,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当事人在公共建议合并;完成的7个工作日内,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公共信用信息平资源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应当
2、原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应当将公台应当将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及时共享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在信息记录完成的个工作日内,向公共信用信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及时共享至公共7第十二条系统息平台报送,并及时共享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缺少责任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当主动监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子服务系统语,建议合并为“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事人的失信行为线索,妥善保留证据材料,及时转送行政监督管理部相关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建立门、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门,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时限反馈处理结果信用信息审查机制,对推送的信用信息进行审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向公共核,并对提供的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安信用信息平台报送,并及时共享至公共全性负责(原第条内容)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3、建议明确交易中心监测失信行为的3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当通过现场方式方法,并要求健全转送机制见证或大数据分析系统等主动监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失信行为线索,妥善保留证据材料,及时转送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时限反馈处理结果笛|•二冬乂尔行画!椁才耳管租1用《广|司冲卡口米1J口浊律冲棚捋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应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第十三条建议删除信自由杏划由lL忖拚I关便1信开1信白神彳〒由核并时羯仙-口々信氏1信口)匕、中入心、乂中伉,川方1IZLiLuJ,J,JJIEIIJIS/IJ16L1J J八甘口,1JI1JI第十四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当依托公共资源第十四条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时发布各类信用信息,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建议删除相关内容与11条合并易活动当事人信用信息库第三章第十三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登记注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奖励信息名称及奖励确认文基本信息,司法裁判及执行信息、行政处罚、行参考《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件,失信信息名称、处理决定书、处理时间,承诺信息和惩戒执行第十五条政裁决、行政奖励、有关合同履行信息、诚实守情况等,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2022年版》信相关荣誉信息等,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司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应当按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应当按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进行公开公第十六条无修改意见开期限届满的应当终止公开,转为档案保存第十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应当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应当与同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与同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公共信用信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系统、税务管理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与税务管第十七条息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系统、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等互联互通,动态交互更新和共享相关信用理系统融合有难度信息公开平台等互联互通,动态交互更新和共享信息相关信用信息、第十六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应当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应当公开相关信用信息的来源、记录责公开相关信用信息的来源、记录责任主体和登记第十八条任主体和登记交互时间等内容未按本办法规定记录、生成、交互交互时间等内容未按本办法规定记录、生成、的信息,不得在公共资源交易电了•服务系统公开和应用交互的信息,不得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公开和应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规章制度,采取必要技术措施,做好数据安全防护工第十九条无修改意见作建立完善信息登记、查询、使用、审查、核验制度,防止信息泄露第四章鼓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主动查询相关第二十条无修改意见主体的信用信息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有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在参与公共资源交《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第十九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有第八条规易活动时,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监督项目发起方及有年版)》;《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定情形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按照全国失信第二十一条关机构,采取以下惩戒措施: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对其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项目发起方通过招标文件等交易文件约定,依法限制其的通知(发改法规(―)在一定期限内依法限制或禁止参加依法
(2018)457号)必须进行的项目招标、政府采购、药品采/IXa贝rd也、/DCIB/iL*11J♦L次“人uir-rTA*/J[仪,乂光J拳^,(•)项发起方在委托相关代理机构开展父易事宜前,应当H购、资产或权益类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杏柏苴信用信目.依冲限制什视和构从由代理业冬14MM r-
(二)在一定期限内依法限制或禁止代理依法必须进行的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三)依法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或限制其参加评标评审;
(四)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二)平标:平由表家田筲干甲却11不彳口H中用有抄彳#江仙jl替11口勺彳正信息的,应及时清退或作出处理;
(四)中介代理或服务机构应当通过聘用文件中的聘用和解聘攵〃1•止山明4/尢汪阳生il右正/士/士白illJI/AS余1:/「H―后:后交易zK11rLU5JAL,IK\L\PlkfpyTJ人1口1口思甘J/yk-H-Tx贝少J£、沙、贝物、活动;•,五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闩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L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中增加检查频次,第二十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有第九条规定的奖励信息的,可以采取以下激励措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有第九条规定的奖励信息的,可以采取以(-)鼓励项目发起方通过招标文件等交易文下激励措施件约定,在评标办法中进行信用加分;
(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可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鼓励项目发起方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信序等便利服务措施;用较好的中介代理和服务机构;
(二)鼓励项目发起方通过招标文件等交易文件约定,在评标办第二十二条
(三)对评标评审专家资格期满,同等条件下法中进行信用加分;优先续聘
(三)鼓励项目发起方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信用较好的中介代理
(四)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依法必须招标和服务机构项目和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鼓励招标人针对行
(四)对评标评审专家年度考核予以加分,到期优先续聘业领域信用记录良好或者山东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诚实守信的投标人,给予减免投标保证金的优惠待遇;
(五)鼓励金融机构将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或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结果纳入信贷指标体系,为评价结果较好的当事人提供更多金融优惠措施;
(六)法律、法规及规章对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一条奖励措施自行政监督部门奖励信息公开有效期满,或当事人在奖励信息公开有效期内但有第八条规定情形的立即终第二十三条惩戒措施自失信信息公开有效期满,或依法依规撤销时起终止止惩戒措施自失信信息公开有效期满,或依法依规撤销时起终止《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
(2018)457号)建议此条对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产生惩戒信息的当事人,各级行政监督管谨慎保留一是公共资源交易惩戒信息第二十二条对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产生惩戒理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隹税收b市场监管、融资授信、十地出让划共享至税收、市场监管、融资授信、土第二十四条信息的当事人,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拨、检验检疫、海关认证、政府性资金支持:、企一业债券发行、荣地出让划拨、检验检疫、海关认证、政政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誉资质评定、关税配额申请等领域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府性资金支持、企业债券发行、荣誉资质评定、关税配额申请等主管部门难度较大二是是否实施、如何实施联合惩戒需进一步征求有关行政部门意见(号文盖章无以上部门)1359疗保障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信用评价体系,依法限制或禁止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建立的信用评价体系,记录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信息,整理、保存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提供支持第五条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是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的枢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依据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在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档案,及时汇总、收集、发布、更新各类信用信息,并实时共享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第二章信用信息归集第六条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失信信息、奖励信息和承诺信息第七条基本信息是指可识别、分析和判断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基本情况的信息主要包括:第五章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开、共享和应用等的指导和检第二十五条无修改意见查督促,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保障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得到及时、准确的公开共享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和授权管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第二十六条务机构,未按要求对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和公开共享的,无修改意见由同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进行督促,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同级监察机关进行处理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开的公共资源交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易信用信息失实或虚假的,可以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第二十七条息失实或虚假的,可以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反映,或直接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服务机构反映,或直接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属实的,应如实纠正信息并公告调查处理结果反映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属实的,应如实纠正信息并公告调查处理结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活动中不依法履行义务,或者在信用管理活动中第二十八条无修改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其依法予以纠正,或向其上级部门反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开的信用信息与事实第二十七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认为公开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对满足修复第二十九条不符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条件的失信行为,可按照《失信的信用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可以书面形提出异议申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申行为纠正后的信息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异议申请转至信息提供主体信息提供主式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提出异议(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体应当在收到转来的异议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实并提出处理申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当自收年第58号)有关要求申请修复意见,告知异议提出人相关信息与事实确实不符的,信息提供主到异议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异议申请转至2体应当及时更正并进行公告信息提供主体信息提供主体应当在收到转来的异议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核实并提出处理意5见,告知异议提出人相关信息与事实确实小符的,信息提供主体应当及时更正并进行公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对满足修复条件的失信行为,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修复弟八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提供虚假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的,由有第二十八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提供虚假(建议明确公开范围,是只通过省级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理信息通过公共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的,由有关行政监督管理第三十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公开还是通过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理信息通过各级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社会公开)处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滥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或将未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非法提供给第二方使用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第三十一条无修改意见并予以通报批评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发布、维护、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信第三十二条无修改意见用信息的归集、公开、共享和应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的记录、公开、共享和应用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第三十三条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涉无修改意见嫌违纪违法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七章本办法自2019年2月1H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刀31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第三十四条旦「行,有效期至年月日2029131
(一)自然人在公安部门登记的个人身份识别信息、职业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登记机关的登记注册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二)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的资质、资格等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备案信息及其他非负面的行政决定信息;
(三)其他基本信息第八条失信信息是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在从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违背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强制性标准或执业行为规范,被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作出处理决定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交易的;
(三)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的;
(四)以他人名义交易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交易的;
(五)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再订立其他协议的;
(六)通过行贿等非法手段谋取利益的;
(七)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
(八)向他人透露对交易文件的评标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九)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十一)向他人透露应当保密的信息以及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文件资料或者伪造、编造文件资料的;
(十二)接受贿赂、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三)招标人规避招标或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四)未履行公开承诺内容的;
(十五)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后,拒不履行或逃避执行的;
(十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十七)在从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被有关部门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的失信行为认定须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可认定失信行为的依据包括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和仲裁文书、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决定文书,以及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可作为失信行为认定依据的其他文书行政机关认定失信行为应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并如实记录失信信息第九条奖励信息是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获得的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并由党中央、国务院或各省省委、省政府批准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获奖信息第十条承诺信息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以规范格式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信用信息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前,应当以规范格式按规定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纳入当事人信用记录承诺信息主要包括
(一)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二)守法诚信、公平竞争;
(三)严格履行合同;
(四)未兑现承诺自愿接受的惩戒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和交易主体认为需要承诺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应当在首次注册交易时,按要求在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填报相关信用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已注册未填报的,应及时补充填报相关信息实时共享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对于可共享的信用信息数据做到“一处采集、充分共享”第十二条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当事人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应当在信息记录完成的7个工作日内,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并及时共享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相关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建立信用信息审查机制,对推送的信用信息进行审核,并对提供的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负责(原第13条内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当通过现场见证或大数据分析系统等主动监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失信行为线索,妥善保留证据材料,及时转送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时限反馈处理结果第三章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第十三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登记注册基本信息,司法裁判及执行信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奖励、有关合同履行信息、诚实守信相关荣誉信息等,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应当按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第十四条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进行公开公开期限届满的应当终止公开,转为档案保存第十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应当与同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系统、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等互联互通,动态交互更新和共享相关信用信息第十六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应当公开相关信用信息的来源、记录责任主体和登记交互时间等内容未按本办法规定记录、生成、交互的信息,不得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公开和应用第十七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规章制度,采取必要技术措施,做好数据安全防护工作建立完善信息登记、查询、使用、审查、核验制度,防止信息泄露第四章信用激励和惩戒第十八条鼓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主动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信息第十九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有第八条规定情形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按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对其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在一定期限内依法限制或禁止参加依法必须进行的项目招标、政府采购、药品采购、资产或权益类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二)在一定期限内依法限制或禁止代理依法必须进行的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三)依法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或限制其参加评标评审;
(四)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修改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第二十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有第九条规定的奖励信息的,可以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一)鼓励项目发起方通过招标文件等交易文件约定,在评标办法中进行信用加分;
(二)鼓励项目发起方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信用较好的中介代理和服务机构;
(三)对评标评审专家资格期满,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
(四)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和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鼓励招标人针对行业领域信用记录良好或者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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