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2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资料表说明
1.本表各项在送审招标文件时,应无例外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进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
2.如某栏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中注明“不适用工任何对投标须知的修改均应在本表后的“修改表”中反映,并保持原条款号不变具体住处或数据投标须知资料表招标人名称地址
1.1电话传真邮编联系人
1.1工程项目名称
1.2工程说明详见附件1——工程说明
1.3预期工期__________月2资金来源本项目经________部(委)批准立项,已列入____________省(自治区、市)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
3.2应更新的资格预审资料除本须知
3.2(a)……(e)外,还应更新
5.1现场考察地址和时间
5.2取得《参考资料》和查阅详细资料的地点
6.1标前会议时间和地点
11.6指明合同是否调价
12.1投标文件有效期(注1)投标担保的金额(注2)
13.
114.1a1投标人可在最短为______月和最长为_________月之间提出工期的选择方案
14.1b有无技术性选择方案__________;如有,写明技术性选择方案的工程部分的名称
15.1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
16.3a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
16.3b________项目第__________合同段
16.3c开标时间(同以下201)
17.1投标截止期
17.2投标截止期_________天前
20.1开标时间、地点___________
25.1高于复合标底_%以上和低于复合标底—%以下的投标,将不进入评比
25.2系数j为__________
25.9评标方法选择___________(A或B)
20.3对已按第191款规定要求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
21.4开标时,招标人将当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及投标担保的提交情况等进行核查,以确定其完备性
22.5只对符合第16条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并由招标人宣读合同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更改投标价、技术性选择方案的投标价(如果有)、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细节未经宣读的折扣或标前降(提)价函,一律不在评标中考虑降(提)价函必须附有调价部分的详细说明,并有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署,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招标人应做好开标的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21.保密
23.1开标以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比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24.2投标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其投标文件的评定
25.3从开标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3年时间内,业主或招标人均不得将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除非征得原资料提供单位的书面同意
22.符合性的审查
26.1投标书进行评审前,应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检查
(1)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是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3)投标文件上标明的投标人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未发生实质性改变,联合体成员未发生变化;
(4)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担保;
(5)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授权代理人授权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见所附格式);6()有分包计划的提交了分包协议;7()按照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了单价和总价;8()除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提供替代技术方案的同时,提交选择性报价外,同一份9投标文件中,仅有一个报价(b)如果发现投标人所投合同段(号)与资格预审通过的不符,或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条款与规定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特别是在对本工程招标范围、工程质量标准或工程实施等方面有重大改变,或工期安排有实质性偏离,或对保险、税务、调价、供料、预付、支付条款提出重大修正,或者对合同中规定业主的权利或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有实质性限制,而且调整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时Z或者投标人条件比通过资格预审时已下降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时,则对出现上述情况的授标文件不予评审
22.2开标后对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不允许投标人更正撤回其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而再使之符合规定
23.算术性复核
23.1对于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有算术上的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a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b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注9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小数点置位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c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在时,应以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23.2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投标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注”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在评标阶段,招标人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澄清其投标文件中的问题,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包括单价的分析资料等,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
25.2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进行,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与招标人及评标人员私下接触或对原投标价和内容提出修改,但在评标中对发现的算术差错进行的核实、修正,则不在此列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25.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15.1招标人将只对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对经招标人核实的含算术差错修正最终报价高于复合标底5%注⑵以上的投标,将被视为无竞争性而不进入评比;低于复合标底15%注⑵以下的投标,将被视为低于成本价也不进入评比
25.2复合标底的计算公式为A+BxjC2式中A-----招标人的标底值;B——投标人报价平均值;C——复合标底值;j——低价竞标校正系数注⑶
25.3评标时,招标人将首先通过对每份投标文件最终投标价的下述调整,确定其评标价a符合第20o5款规定的投标价的变更;b按本须知第23条修正算术性差错;c在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除去暂定金额和第100章中的部分费用,如工程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等,算出有效投标价;d根据本须知第141a子款1的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期工期的基础上提出不同工期的选择方案如果有,计算出工期每延长或提前一个月使业主失去或增加的受益值,此值应加到或从投标人的标价中减去,仅作评比之用;e临时用地数量的减少或超出对业主的受益或损失值
25.4在合同执行期间采用的价格调整条款,在评标中不予考虑
26.5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业主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离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7.6除评标价之外,招标人还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通过商务评审的主要条件是a工程量清单各细目的单价构成和各章合计价构成应合理;b未提出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如重新划分风险,增加业主责任范围,减少投标人义务,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办法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或对合同条款有重大保留等;c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d良好的信誉和优良的业绩,包括类似的公路、桥梁施工经验
25.7招标人还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通过技术评审的主要条件是a工期合理,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b机械设备齐全,配置合理;c组织机构和专业技术力量能满足施工需要;d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可行;e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可靠
25.8招标人如发现投标人所报工程量清单的各章之间或工程细目中报价存在严惩的不平衡,并经按本须知24o1款澄清其单价分析资料,仍不能证实其合理性,招标人有权要求授标人如中标将履约担保提高到足以保护业主由于中标人违约而引起的财务损失的程度
25.9定标方式招标人将按照工程项目技术复杂程度的不同,事先选定并在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下列A、B两种评定方式A.技术含量高的工程,采用综合评价法,即对评标价和施工能力、施工组织管理、质量保证措施、业绩与信誉赋予不同的权重,以打分方式评出最佳的投标具体评分办法按部有关规定制定B.对于一般公路工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通过并满足上述第251至257款的各项要求前提下,取评标价最低者中标
六、合同的授予
26.合同授予的条件
26.1在不违背本须知第27条规定的前提下,本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已经通过符合性审查,并且按259款A种定标方式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第256款和第25o7款规定的商务及技术评审标准,其综合评分为最高者,或按B种定标方式,能够满足第25款中商务与技术的实质性要求,其评标价为最低者
27.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27.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但投标担保将退还给投标人
28.中标通知书
28.1评标结束并经批准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中将写明业主将支付给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的总价(即合同价格)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告知招标人
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8.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本须知第29条的规定向业主(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在收到履约担保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即通知其他投标人已落标
29.履约担保
29.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合条款的规定,向业主(招标人)提交一份由具有法人资格的银行出具的有效的履约保函,其金额见资料表
29.2为取得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0.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30.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或资料表另行规定的天数内,应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0.2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代理人的授权书
30.3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30.4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91或301款的规定,招标人则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31.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31.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注⑷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31.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予正当投标
31.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1.4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机构地址电话邮编附件工程说明1工程说明的编写应包括以下内容a项目位置;公路的起讫地点、里程、等级、技术标准、主要控制点;或独立大桥的桥型、荷载、跨径、桥长、桥宽、基础、水深、引道长度等;或独立隧道的长度、宽度,防水排水、衬砌和设施等;b水文与气象简况;c地形与地质简况;d交通、动力、通讯及其他条件;e合同段划分表附件主要工程数量表2附件地理位置示意图
329.1履约保函的金额和提交时间
30.1__________天内
31.4监督机构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注1:为填入开标日期后的天数此期限应考虑工程的规模与复杂性并为评标、澄清、上级的批准及通知中标提供充足的时间,通常此期限为70〜120天注2此金额应与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一致为了避免出具保函的银行泄漏投标人的价格,最好规定一个固定的金额而不用投标价格的某一百分比如果规定用投标价格的百分比,应说明此百分比为不低于1%(小型工程可适当提高到2%)投标须知修改表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第2篇投标须知的修改如下:条款号原条款修改后的条款投标须知说明本“须知”为标准化条款,对本“须知”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在投标须知修改表中列明;对本“须知”各款中的信息与数据,均应在投标须知资料表中填写
一、总则L招标范
1.1本项目业主(即资料表所写明的招标人)愿意接受为修建、完成资料表L1和
1.2所定义的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1.2工程说明列于投标须知正文之后附件lo主要工程数量表及地理位置示意图见附件2和附件
32.3本项目预期工期见资料表
2.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经批准立项,已列入省(自治区、市)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投资或筹集,或由贷款)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3.1投标邀请书只发给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当采取邀请招标(或称为有限招标方式而不经资格预审时,被邀投标人必须按资格预审表格要求报送资格后审的资料,
1.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改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仍能继续满足资审合格的最低标准至少应更新以下资料a财务状况方面的变化,新近取得银行信贷额度(如有必要)的证明和/或获得其它资金来源的证据;以及现已接受(中标或签约)的新合同工程对财务状况的影响;b资格预审之后新承包的工程名称、规模、进展程度和工程质量;c资格预审后新交工的工程及评定的质量等级;d最近的仲裁或诉讼介入情况;e本工程所需关键施工设备的当前备有情况;f投标人名称的变化及有关批件
3.3投标人一般应独家参与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a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应按本文件第三卷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应委托一个法人为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b联合体每个成员均须通过资信登记,并提交资信证件c联合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由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送公证机关取得公证书后,交招标人存查d尽管委任了联合体主办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e联合体主办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o
3.4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段投标,只对某合同段中的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考虑
4.5主体和重要单位工程不允许分包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和类似工程的业绩将本工程总工程量的30%以上进行分包的投标不予考虑
5.6每个投标人对每个合同段只能提交一份投标书,组成联合体的任何一个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投标联合体,也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峋义对同一个合同段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除非资格预审另有决定,本项目不接受对一个以上合同段的组合标折扣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5.现场考察
5.1招标单位将在资料表写明地址和时间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一次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
6.2现场考察前,招标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将介绍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料场、水源、电源、通讯、交通条件等,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标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土也质、气象和料场分布等资料编制了一册《参考资料》,投标人可在资料表所示地址查阅,也可在交付人民币元之后见资料表,取得一份《参考资料》的复印件《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承包人应对他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
7.3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单位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单位均不负责
8.4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由招标人统一安排;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9.5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标前会议(注3)
1.1投标人应资料表中写明的时间和地点,派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标前会议
6.2标前会议(即投标预备会议)的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7.3投标单位应在标前会议召开以前,书面将要求答复的问题提交招标人,会上招标人将据以作出澄清和解答,会后招标人将正式将其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内容
7.1招标文件分卷装订,除本款下述各卷册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卷册的内容如下:卷次篇次内容第一卷第1篇招标邀请书格式第2篇投标须知[含资料表和修改表及附件(工程说明与主要工程数量)]第3篇合同通用条款第4篇合同专用条款(本项目适用)第二卷第5篇技术规范投标书与投标担保格式第三卷第6篇工程量清单第7篇第8篇投标书附表格式第9篇合同格式第10篇履约担保格式第四卷第n篇图纸
7.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书如果投标书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负责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书,将按本须知第22条的规定办理
7.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有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8.1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书截止期至少15天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书面(包括传真、信函)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截止期10天前,将书面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方式送达以收到日为准,下同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
9.招标文件的修改
1.1在送交投标截止期15天之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本须知第6条在标前会议期间提出的问题,以发出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补遗书将寄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次补遗书应按时序编号注取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投标人每次收到补遗书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10.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纳入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必要时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酌情延长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单位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a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b投标担保;c授权书;d标价的工程量清单;e投标书附表;f资格预审的更新资料如果有或资格后审资料如系统资格后审;g选择方案及其报价如果有;h按本须知规定应填报的其他资料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中提供的格式或大纲,除另有规定者外,投标人不得修改
10.2随同投标文件应提交初步的工程进度计划和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以表明其计划与方案能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和本须知第
1.3款规定的工期
11.投标价
11.1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本须知第1条中所述的本工程所投合同段的全部工程的投标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额价5为根据
11.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细目或单价、总额价业主将不予接受,严惩者将视为不符合性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11.3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a工程一切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与业主联名投保,保险费由业主承担投保的的范围与条件和保险费率由招标人与承保人在所商定的投保协议中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写明出6)上述保险费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列有一个单独的支付项,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填写总额价,中标后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付的保险费收据支付给承包人(b)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承包人承担,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得单独报价
11.4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
11.5投标价中临时占地租用费(含拆迁补偿),按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规定办理
11.6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额价按投标须知资料表与合同专用条款第70条的规定予以调整或不予调整如需调整,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第三卷第8篇附表中的价格指数(注7)和权重系数
11.7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予以更正,应以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为准
12.投标文件有效期
12.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资料表所写明的时间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书有效期的耍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注8),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3.投标担保
13.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书时,应同时按资料表规定的数额或比例提交投标担保
13.2投标人可任选下列一种投标担保的形式投标银行保函、银行汇票或招标人同意的其他形式投标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第三卷中提供的格式,也可以用经招标人同意的担保银行使用的格式联合体的担保,可以由联合体主办人出具,或由各成员分别出具,但担保金额总和应符合投标须知资料表的规定投标银行保函和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从具有法人资格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
13.3投标担保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28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122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3.4未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不符合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5未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尽快退还,其期限不超过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28天
13.6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退还
14.7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其投标担保(a)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b)投标人不接受依据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对其投标价算术错误的修正;或(c)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29条和30条的规定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提交履约担保
14.选择方案
15.1投标人可根据本款规定对下列各项提出选择方案(a)财务性的
(1)分为若干合同段的公路工程的工期不要求选择方案;独立大桥、隧道工程可对13款的预期工期提出选择方案,但提出的工期不得多于个月,也不得少于个月招标人将按本须知第252款的规定预计业主的受益(受损)值计入评比标价予以评定中标后,投标人选择方案中提出的工期即为合同工期
(2)其它由招标人可能提出的选择项(b)技术性的投标人在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基本方案的报价外,还可对资料表中提出的选择方案报价,包括
(1)大桥桥型方案;
(2)路面结构类型方案;技术性的选择方案,是招标人主动征询的,在招标文件中有图纸、材料和工艺的技术规范,投标人应提交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只有符合招标文件中基本技术方案要求,评比标价被评为较低者,其技术性选择方案报价才给予考虑
15.投标书的签署
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
10.1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投标文件,份数按资料表规定,其中一份正本,其余为副本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退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将(投标)授权书附在其内投标文件正本中的任何一页,都要有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小签或盖章
16.3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小签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都应分别包装,包装必须使用内外两层封套,并在内外层封套上都要加贴密封条,上有“正本”、“副本”标记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16.2投标人提交基本报价之外,同时提交技术性选择报价时(如果征询)应在提交的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标明“基本报价”或“技术性选择报价”,以资区别
16.3在外层封套上应写明(具体资料见投标须知资料表)(a)收件人(招标人)的全称和详细地址;(b)项目合同段投标文件;(c)在年月日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
16.4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全称和详细地址,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书写方法是投标人邮编地址_______名称_______招标人地址及名称(寄)
17.5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17.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17.1投标人必须按163款(a)写明的地址,在资料表中所规定的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寄)达招标人签收
1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期资料表所规定的天数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日
18.迟到的投标文件
18.1招标人在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送交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19.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9.1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撤回的要求可先以传真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送达招标人签收
20.2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21.3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时,必须按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办理
22.4如果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按本须知第137款的规定没收投标担保
五、开标与评标
20.开标
23.1招标人将按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邀请书”和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或按172款通知延长的时间)和地址,对年有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出席,并在签到簿上签名
20.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及监督部门或公证机关派员参加。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