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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明确说明义务的适用标准正文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投保人(以下简称“乙方”)依法订立,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障范围、责任免除、明确说明义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附加文件、保险条款、投保单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保险凭证、批注、ioniq等书面或电子形式的其他材料共同构成,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若保险单或其他文件中与本合同条款有不同之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第二条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收取保险费,并根据保险事故的发生情况履行保险赔付或给付义务;乙方应按约定时间、方式支付保险费,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第二章保险责任第三条保险责任范围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因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保险事件发生,导致被保险人遭受损失,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赔付责任第四条保险金额与赔偿限额保险金额为元(大写),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依据保险事故的性质、损失程度及保险金额,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赔付,且累计赔付金额不超过保险金额第1页共4页第三章责任免除第五条责任免除条款的范围甲方不承担下列情形下的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拘留、拘留变prison、有期徒q형、无期徒刑;
(二)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届满后,被保险人仍生存的;
(三)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核辐射、核污染、核废料;
(四)被保险人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或因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保险事故;
(五)其他依法或者依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第六条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合明确向乙方说明本合同的责任免除条款的具体内容及其法律后果如甲方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乙方有权申请确认相关免责条款无效第四章明确说明义务的适用标准第七条明确说明义务的范围甲方的明确说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对责任免除条款的具体内容、含义及其法律后果进行详细解释;
(二)对责任免除条款中涉及的专业术语进行通俗易懂的说明;
(三)在投保单或其他书面文件上,以足以引起乙方注意的方式(如加粗、加underline等)标注责任免除条款;
(四)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结合具体情形,对责任免除条款的适用性进行说明第2页共4页第八条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甲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履行明确说明义务
(一)在投保单或其他书面文件中列明责任免除条款,并在条款后附注具体说明;
(二)通过书面、口头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解释责任免除条款的具体内容;
(三)通过保险业务员或保险代理机构向乙方传达相关条款信息第九条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时间甲方应当在保险合同订立前,通过合理方式向乙方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若乙方因特殊原因无法理解相关条款,甲方应当在订立合同后,及时补充分明第十条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标准甲方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一)说明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有误导性或欺诈性表述;
(二)说明方式应当清晰、易懂,符合乙方的智力水平和认知能力;
(三)说明范围应当覆盖责任免除条款的全部内容,不得遗漏或简化重要信息;
(四)说明过程应当有书面或电子记录,以备查验第五章其他条款第十一条保险费的支付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支付保险费若乙方未按期支付保险费,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中止保险合同第十二条保险合同的解除第3页共4页本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除非出现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形,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合同的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险行业惯例处理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保险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乙方(投保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本合同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补充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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