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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2025借用合同(不动产居住无偿借用)详细版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城市/地区)签订甲方(不动产所有权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联系方式乙方(借用居住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联系方式鉴于甲方愿意将自有不动产无偿借予乙方用于居住,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借用条件,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标的物
1.1甲方同意将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不动产(以下简称“标的物”)无偿借予乙方使用标的物位于(详细地址),具体坐落位置及权属信息见附件一不动产权属证明
1.2乙方仅限于将标的物用于(居住/办公)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其他用途第二条借用期限第1页共4页
2.1本合同项下的借用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借用期届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书面协议,但需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未续签书面协议,本合同自动终止第三条双方的义务第三条第一款甲方的义务
3.
1.1甲方应确保标的物处于适格状态,可正常使用,并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将标的物交付乙方使用
3.
1.2甲方不得在借用期限内以任何理由收回标的物,除非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
3.
1.3甲方不得在借用期限内将标的物出租、转让或设定其他权利负担,影响乙方的使用权益第三条第二款乙方的义务
3.
2.1乙方应合理使用标的物,并负责日常维护,不得故意损坏或造成不当使用
3.
2.2乙方应按期返还标的物,不得无故拖延借用期限届满后,乙方应在日内将标的物腾空并返还甲方
3.
2.3乙方不得将标的物转借、转租或允许他人长期使用,也不得改变标的物的结构或用途
3.
2.4乙方应承担借用期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并按期缴纳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4.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可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2页共4页
4.2在下列情况下,双方可解除本合同
4.
2.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4.
2.2因不可抗力导致标的物无法继续使用的
4.
2.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日内未改正的
4.
2.4甲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提供借用的,需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第五条违约责任
5.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期支付相关费用或未按期返还标的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大写)
5.3若因乙方的不当使用导致标的物受损或灭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第六条其他条款
6.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争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不动产权属证明乙方身份证明文件第3页共4页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甲方(签字/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地(城市/地区)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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