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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2025农畜产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甲方(买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乙方(卖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鉴于甲方向乙方购买农畜产品,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
1.1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以下农畜产品(以下简称“标的物”)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1.2乙方保证标的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并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第1页共4页第二条数量与质量
2.1标的物的数量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具体以实际交付的数量为准如需调整数量,双方应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2.2乙方保证标的物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提供相应的质量检验报告或检疫证明
2.3如甲方发现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在收到标的物后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日内予以处理,具体处理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三条价款与支付
3.1标的物的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3.2付款方式如下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余款标的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款项,即人民币元整
3.3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款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支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4乙方应开具合法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日内予以确认第四条交货方式
4.1交货时间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标的物交付甲方
4.2交货地点
4.3运输方式及费用,由(乙方/甲方)承担运输费用第2页共4页
4.4乙方应保证标的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与完整,如因运输不当导致标的物损坏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第五条验收与检疫
5.1甲方应在收到标的物后日内完成验收,并书面通知乙方验收结果如未在约定时间内通知,视为标的物已验收合格
5.2标的物的检疫工作由(乙方/甲方)负责,费用由承担
5.3如因标的物质量问题导致检疫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更换,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违约责任逾期支付款项的,按本合同第
3.3条约定支付违约金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标的物的,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6.2乙方违约责任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标的物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乙方应承担相应费用
6.3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第七条不可抗力
7.1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疫情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条款,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第3页共4页
7.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关证明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8.2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第九条争议解决
9.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日期附合同签署地点为,日期为年月日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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