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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合同管理权限审批与执行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合同管理,明确合同管理权限审批与执行的责任,保障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严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在2025年度内签订、履行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服务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凡涉及公司权益的合同,均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第三条管理原则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规范性原则合同管理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及相关流程,确保合同签订、审批、履行全过程规范有序;
(三)风险控制原则通过合同管理权限的科学分配和审批流程的严格控制,防范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
(四)效率性原则在确保规范性和合法性的前提下,提高合同审批与执行的效率,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第四条职责分工
(一)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合同的具体谈判、起草、修订、送审及履行等工作;第1页共4页
(二)法务部门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财务部门负责合同中涉及财务条款的审核,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四)审批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批,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审批权限要求;
(五)监督部门负责对合同管理权限审批与执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第二章合同管理权限审批第五条合同分类与权限划分合同根据金额大小、项目性质、影响程度等进行分类管理,并根据分类结果确定相应的审批权限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一)重大合同单笔金额超过万元,或者涉及公司核心业务、重大投资、合资合作等事项的合同;
(二)重要合同单笔金额在万元至万元之间的合同,或者涉及公司重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的合同;
(三)一般合同单笔金额低于万元,或者涉及公司日常运营的普通业务合同第六条审批流程
(一)合同主办部门在完成合同起草后,需填写《合同审批表》,并附合同文本及相关背景资料,提交至法务部门进行法律审查;
(二)法务部门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就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提出书面意见,并明确指出需修改或补充的内容;第2页共4页
(三)合同主办部门根据法务部门的审查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完善,并将修改后的文本重新提交至法务部门复核;
(四)法务部门复核无误后,合同主办部门将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批;
(五)审批部门或人员应在收到完整材料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签署明确的意见;
(六)对于重大合同,还需提交至公司合同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由委员会全体成员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第七条特殊情况处理
(一)对于时间紧迫、需紧急签订的合同,合同主办部门可先向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同意后先行签署,并在签署后个工作日内补办完整的审批手续;
(二)对于涉及公司多个部门的合同,主办部门应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谈判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的全面性和协调性第三章合同执行与监督第八条合同履行管理
(一)合同签订后,合同主办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合同履行计划,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并报公司备案;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主办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履约中存在的问题;
(三)如遇合同履行中的争议或纠纷,主办部门应立即向法务部门报告,并配合法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公司权益第九条监督机制
(一)公司监督部门定期对合同管理权限审批与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3页共4页
(二)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监督部门应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法务部门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提交合同管理情况报告,分析合同履行中的风险点和改进方向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规责任
(一)因未履行合同管理权限审批程序或审批不严格导致合同无效或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在合同管理权限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三)因合同履行不当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法务部门所有第十二条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十三条修订机制本制度的修订由公司法务部门提出,经公司合同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第十四条其他事项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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