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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教学课件本课程旨在全面介绍中国侵权责任法的基本理论、法律架构及实践应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侵权案件的社会关注度不断提升,理解侵权责任法对于保障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系统学习,学员将掌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责任类型及承担方式,并能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背景侵权责任法是在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以主席2009令第二十一号公布实施的一部重要法律其出台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与现实意义填补中国民事法律体系中侵权责任领域的立法空白,实现法制统一•回应社会对于各类侵权行为的关注,加强对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明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归责原则与责任承担方式•为司法实践提供统
一、明确的法律依据,减少自由裁量空间•侵权责任法的出台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为后来的民法典编纂奠定了基础作为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侵权责任法的理念和规则被吸收并发展,形成了更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则责任自负原则损害填补原则侵权责任法的首要原则是责任自负原则,即谁损害填补原则是侵权责任法的重要原则之一,侵权谁担责该原则要求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其目的在于通过侵权责任的承担,使受害人的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体现了损失得到合理、适当的弥补,尽可能恢复到侵权利与义务的统
一、自由与责任的平衡权行为发生前的状态责任自负原则的核心在于确立侵权行为人与受该原则体现了侵权责任法的补偿功能,强调赔害人之间的责任承担关系,使侵权责任具有明偿的目的是填补损害而非惩罚行为人,损害填确的指向性,防止责任转嫁和不公平现象的发补的范围和程度应当与实际损害相当,既不应生过分也不应不足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并存侵权责任法采取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并存的归责体系,既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状态,也关注特定情况下的客观风险控制和损害分配在一般情况下,侵权责任的承担以行为人有过错为前提;但在特定的高风险活动、环境污染等领域,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行为人没有过错,只要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的主要内容与结构《侵权责任法》共七章九十二条,以科学、系统立法结构特点的结构编排了侵权责任的各项规则参与型结构广泛吸收社会各界意见,多次征求七章架构公众、专家和实务部门的建议,使法律更贴近社会需求和实践需要第一章一般规定,明确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适应型结构根据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增设网络侵权、环境污染等新型侵权责任规则,体现了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规定侵权责•法律对社会变迁的适应性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方式•第三章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明统一型结构将散见于各法律、法规中的侵权责确免责和减责条件任规则进行整合,形成统
一、协调的侵权责任法第四章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针对特定主体系,提高了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可预见性•体的责任规则第五章产品责任,规范缺陷产品造成损害•主要内容特色的责任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等特殊侵权责•任第七章附则,规定法律适用和实施时间•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权益财产权益侵权责任法对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提供全面保护所有权对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人身权益继承权依法获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侵权责任法重点保护公民的各项人身权益,包括知识产权对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生命权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担保物权以财产作为担保的权利••健康权身体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债权请求特定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名誉权社会评价不受贬损的权利•新型权益隐私权个人隐私不被侵犯的权利•随着社会发展,侵权责任法不断扩展保护范围,包括人格尊严作为人的尊严和价值不受侵犯•数据权益个人数据和商业数据的权益保护人身自由人身行动不受非法限制的权利••网络虚拟财产游戏装备、虚拟货币等权益•环境权益享有清洁环境的权利•基因信息对个人基因信息的保护•人工智能创作生成内容的权益保护•AI侵权的基本构成要件主观过错1行为人存在故意或过失因果关系2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违法行为3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规定或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损害事实4受害人的权益确实遭受了损害,且损害是现实存在的损害事实详解主观过错与无过错责任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条件,没有损害就没有赔偿损害包括主观过错是传统侵权责任的核心要件,但在现代侵权责任法中,部分侵权类型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财产损害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环境污染责任污染者不论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责任••人身损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高度危险作业责任从事高危活动致人损害应承担责任••精神损害精神痛苦、名誉贬损等非物质损害产品责任生产者对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损害必须是确定的、已经发生的,对于尚未发生但有发生可能的损害,原则上不作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权类型总览一般侵权责任特殊侵权责任一般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其特点是特殊侵权责任是指法律对特定领域、特定主体或特定行为方式规定的侵权责任,通常具有特殊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方式主要包括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要求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产品责任生产者、销售者对缺陷产品造成损害的责任适用于未被特别规定的侵权行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责任举证责任通常由原告承担,需证明被告存在过错••环境污染责任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责任•一般侵权责任是侵权责任体系的基础,为特殊侵权责任提供补充适用的规则常见的一般侵权行为包括人高度危险责任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损害的责任身伤害、财产损毁、名誉侵害等•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建筑物倒塌、物件坠落造成损害的责任•动物致害责任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责任•连带责任按份责任补充责任多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数人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行为侵权行为侵权强调的是行为本身的违法性,无论是否造成实际损害结果,只要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就构成侵权典型表现违约行为不履行合同义务,侵害对方合同权益•侵害他人自由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侵害他人隐私未经同意窃听、偷拍他人隐私•干扰他人权利行使阻挠他人正常行使合法权利•行为侵权的特点是即使尚未造成实际损害后果,仅仅实施了侵权行为本身,也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责任结果侵权结果侵权强调的是损害后果的实际发生,只有造成了实际损害结果,才构成侵权典型表现人身损害致人伤亡的侵权行为•财产损失造成他人财产毁损的行为•环境污染导致环境受到污染的行为•产品责任缺陷产品造成消费者损害•结果侵权的特点是必须有实际损害发生,没有损害就不构成侵权,即使行为本身具有潜在危险性这类侵权强调损害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作为侵权不作为侵权作为侵权是指行为人通过积极的行为实施侵权,是最常见的侵权形式作为侵不作为侵权是指行为人负有特定法律义务但未履行该义务,导致他人权益受到权的特点是行为人采取了某种积极行动,该行动导致了权益受到侵害例如侵害不作为侵权的前提是行为人对不作为有义务,不是所有的不作为都构成侵权例如殴打他人致伤医生拒绝对急诊病人进行救治••破坏他人财物监护人未尽监护义务导致被监护人受伤••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名誉安全生产责任人未履行安全检查义务导致事故••排放污染物污染环境网络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侵权信息传播••作为侵权的责任认定相对直接,因为行为人的积极行为通常更容易被证明和观察责任方式与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停止侵害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防止损害排除妨碍是指消除已经形成但仍在持续产生妨碍作用的障碍适用场景的继续扩大适用场景占用他人通道的障碍物•正在进行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影响他人正常使用财产的妨碍•持续的环境污染行为•干扰他人权利行使的障碍•连续的名誉侵害行为•排除妨碍旨在消除已存在的阻碍,保障权利人能够正常行使权利停止侵害通常是侵权救济的第一步,目的是阻止损害的继续发生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要求侵权人对受害人遭受的损失进行金钱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财产损失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利益损失•人身损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精神损害精神抚慰金•赔偿损失的目的是填补受害人的损害,使其尽可能恢复到侵权行为发生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恢复原状是指将受到损害的权益恢复到侵权行为发生前的状态适用场景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主要适用于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侵害案件,要求侵权人采取措施消除因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受害人的名誉具体方式包括财产被损坏但可以修复•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澄清声明环境污染但可以治理••删除侵权内容原物被侵占但可以返还••公开更正不实信息•恢复原状的前提是原状可以恢复,且恢复成本合理当恢复原状不可能或成本过高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消除不良影响时,通常会转为赔偿损失的方式•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通常与赔礼道歉一起适用,共同构成对人格权侵害的精神救济赔礼道歉方式赔礼道歉主要适用于人格权侵害案件,要求侵权人以适当方式向受害人表示歉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赔礼道歉可以采取口头道歉、书面道歉或公开道歉等形式,具体方式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和当事人请求确定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的核心适用领域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核心内容是行为人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以下侵权领域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原则体一般人身侵权殴打、伤害他人等•现了责任与过错相适应的法理念,强调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对责任承担的决定性作用•一般财产侵权损毁他人财物等名誉权侵权诽谤、侮辱他人等•过错责任原则下,过错可以表现为两种形式知识产权侵权侵犯著作权、专利权等•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后果,但仍希望或放任这种隐私权侵权非法披露他人隐私等•结果的发生案例剖析一般交通事故归责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损害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在一起典型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案件中,法院认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受害人通常需要证明行为人存在过错,这是未保持安全车距、未减速避让,存在明显过失,应承担主要责任;非责任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机动车驾驶人未靠右行驶,存在次要过失,应承担次要责任这种责任分配体现了过错责任原则,根据当事人过错程度确定责任大小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使得侵权责任的认定更加公平合理,既惩罚了有过错的行为,又避免了对无过错行为的不当归责,体现了现代侵权责任法的基本价值取向1过错推定在特定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证明自己无过错才能免责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上受害人证明行为人有过错,但在医疗、环保等特殊领域可能发生举证责任倒置过错程度与责任大小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本质适用领域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而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该原无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以下侵权领域则以客观归责为核心,突出了社会风险转嫁的理念,在特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高度危险作业责任民用核设施、高压电力设施、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高危活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环境污染责任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情形危险责任理论从事高危活动者应对由此产生的风险负责产品责任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利益平衡理论获取利益者应当承担相应风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机动车之间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风险分散理论有能力分散风险者应承担责任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建筑物倒塌、物件坠落或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情形社会公平理论从社会公平角度实现损失的合理分配饲养动物致害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无过错责任的设立体现了现代侵权责任法对风险社会的回应,是对传统过错责任的重要补充判例地铁施工振动致周边房屋裂缝无过错责任的特点在一起典型案例中,某市地铁施工期间,周边居民房屋出现裂缝尽管施工单位严格遵守了施工规范和标准,无过错责任与过错责任相比,具有以下显著特点主观上并无过错,但法院仍然判决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归责标准更为严格,不考虑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法院认为地铁施工属于高度危险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对由此产生的风险负责即使施工单位没有过错,只受害人举证负担较轻,无需证明行为人存在过错•要其施工行为与周边房屋裂缝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这一判决体现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免责事由有限,通常仅限于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等少数情形•的实际应用,强调了风险创造者对风险后果的责任承担适用范围特定,主要针对特殊领域和特殊行为•无过错责任的设立有利于保护受害人权益,促进社会风险的合理分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的内涵适用条件与范围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损害不能归咎于任何一方的过错,但根据公平原则,由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的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主要包括责任原则其核心是在特殊情况下,基于公平理念而非过错进行责任分配确有损害受害人确实遭受了损害公平责任原则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双方无过错损害的发生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过错利益平衡理论在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根据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受益情况等因素,寻求利益的平衡无法适用其他归责原则不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或无过错责任原则社会互助理论社会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共担风险根据公平原则由一方对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更为合理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受益情况等因素社会公平正义理论追求实质正义,而非形式正义公平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公平责任原则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是对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必要补充,在特殊情况下发挥着重要作用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害•紧急避险造成第三人损害•正当防卫过当造成不合理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但监护人已尽监护义务•3410%基本原则核心要素适用比例公平责任是侵权责任法的第三种基本归责原则,补充适用于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公平、合理、适当、补充是公平责任原则的四个核心要素,体现了实质正义的追求在侵权案件中,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比例较低,约占侵权案件总数的左右,多10%之外的特殊情形用于特殊案件值得注意的是,公平责任原则是一种补充性原则,只有在不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下,才考虑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同时,基于公平责任原则的赔偿数额通常低于一般侵权责任的赔偿数额,体现了适当补偿而非全额赔偿的理念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受益情况、损害程度等多种因素,力求在个案中实现实质正义共同侵权与连带责任共同过失多人因共同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多名施工人员因共同共同故意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事故发生多人共同故意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多人共同策划并实施殴打行为,造成受害人伤害教唆、帮助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唆使他人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名誉责任主体内部追偿连带责任人之间根据过错大小或者责任大小,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份额承担超出连带责任内涵自己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是指多个责任人对同一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受害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责任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共同侵权的认定标准刑民交叉责任与优先责任承担共同侵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后果的情形认定共同侵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在某些侵权案件中,行为人的行为既构成侵权,又构成犯罪,形成刑民交叉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主体多元性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相互独立,互不影响•行为关联性各行为人之间存在意思联络或者行为关联被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无论其是否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损害同一性造成同一损害后果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请求权优先得到保障•因果关系各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例集体打架致伤案件在实践中,共同侵权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之间的关系、行为的性质、损害的特点等多种因素在一起集体打架致人伤害案件中,多名行为人共同参与殴打被害人,导致被害人重伤尽管无法确定每个行为人具体造成了哪些伤害,但法院认定所有参与者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行为人还因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体现了共同侵权连带责任的适用以及刑民交叉责任的处理原则损害赔偿的计算与方式12直接损失的界定与计算间接损失的认定与计算直接损失是指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减少或毁损,包括间接损失是指因侵权行为间接导致的财产减少或利益丧失,包括•财产毁损的修复费用或重置成本•误工损失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工作收入减少•因侵权行为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等)•营业损失因侵权行为导致的经营收入减少•因财产损失而直接减少的收入•交通、住宿等附带费用因处理侵权事件产生的必要费用直接损失的计算通常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需要提供相关票据或其他证据予以证明对于间接损失的计算相对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受害人的收入水平、损失持续时间、无法提供票据的费用,可以参照市场价格或行业标准合理确定市场行情等在无法精确计算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确定一个合理的赔偿数额3利益损失的举证与认定利益损失是指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可得利益丧失,包括•合同履行中可获得的利益•正常经营中可获得的利润•其他依法应当获得但因侵权行为而丧失的利益利益损失的举证难度较大,受害人需要证明•利益的确定性该利益在没有侵权行为的情况下确实能够获得•利益的可预见性侵权人能够或应当预见到其行为会导致这种利益损失•利益的合理性主张的利益损失金额是合理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精神损害赔偿机制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以下具体项目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受害人精神痛苦的金钱补偿,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医疗费治疗伤势所需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药费等•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误工费受害人因伤误工而减少的收入•侵害受害人人格权的护理费受害人因伤需要护理所支出的费用•侵害受害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或者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的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支出的交通费用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确定需要考虑以下因素住宿费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因异地就医而支出的住宿费用•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营养费受害人因伤需要加强营养而支出的费用•侵权行为的手段、场合、方式等具体情节残疾赔偿金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受害人收入水平确定•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死亡赔偿金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金,通常按照受害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固定年限计算•侵权人的获利情况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死亡的,对其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支付的生活费•侵权人的经济能力丧葬费受害人死亡的,丧葬所需的合理费用•当地的生活水平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数额由法院根据上述因素综合确定,通常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确定一个合理的赔偿数额典型案例环境污染侵权2022年X省化工泄漏案环境公益诉讼支持机制创新年,省某化工厂发生严重泄漏事故,导致周边土壤和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环境公益诉讼成为环境污染侵权案2022X地下水受到污染,影响了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农业生产经件的重要补充近年来,我国在环境公益诉讼领域进行了多项过调查取证和专业评估,最终法院判决化工厂赔偿各类损失共创新计亿元人民币,这是近年来国内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赔偿
1.3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各级检察院对严金额最高的案例之一重环境污染案件提起公益诉讼,加强对公共利益的保护本案具有以下典型特点社会组织参与符合条件的环保社会组织有权提起环境公益诉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法院认定,即使化工厂已采取了一定的讼,扩大了诉讼主体范围安全措施,但作为污染源,应当对污染造成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举证责任分配在环境污染案件中,通常由污染者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排放的污染物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认定通过环境监测数据、专家鉴定等证据,确立了化工泄漏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因果关系惩罚性赔偿对于故意违法排污的企业,可能面临惩罚性赔偿,最高可达实际损失的十倍赔偿范围广泛包括生态修复费用、农业损失、居民健康损害、财产损失等多个方面生态修复基金建立专门的生态修复基金,用于环境恢复和治理责任主体明确化工厂作为污染源,是责任主体;其母公司因实际控制和管理不善,承担连带责任亿倍起
1.33896赔偿总额增长率案件数量省化工泄漏案最终赔偿金额高达亿近五年来,环境污染侵权案件的平均赔偿年全国法院共审理环境污染侵权案X
1.32022元,创下环境污染侵权案件赔偿新高金额增长了约倍,反映了环境保护力度件起,同比增长
389615.7%的加强环境污染侵权案件的处理体现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通过严格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机制,促使企业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同时,环境公益诉讼机制的完善,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更加多元的法律保障典型案例高空抛物侵权责任2019年《高空抛物专条》出台背景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如何判责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高层建筑日益增多,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案件也呈上升趋势此类案件的特殊性在于侵权对于高空抛物侵权案件中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法律规定了以下责任承担机制人往往难以确定,传统侵权责任法难以有效应对为解决这一问题,年《侵权责任法》增设了高空抛物专2019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充责任在排除特定人员责任后,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充责任条,后来该规定被纳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根据各使用人的实际情况,合理分担赔偿责任《高空抛物专条》出台的主要背景包括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人的先行垫付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人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先行垫付相关案件频发全国多地发生多起高空抛物致人伤亡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费用维权困难受害人往往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导致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追偿权的保障垫付费用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社会呼声公众强烈要求加强对高空抛物行为的规制,保障人身安全这种责任分配机制体现了对受害人权益的优先保护,同时也促使建筑物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自律和管理,司法实践需要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判决结果不一预防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预防措施司法实践防护措施物业公司在高层建筑安装监控摄像头,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巡查,预防高法院审理高空抛物案件时,通常会采取全面调查取证,必要时进行现场勘许多社区要求业主在窗户安装防护网,防止物品意外坠落,减少高空抛物空抛物行为验和技术鉴定,确定可能的责任主体范围事件的发生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规定体现了现代侵权责任法的发展趋势一方面强调对受害人权益的充分保护,确保其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另一方面通过责任分配机制,促使相关主体加强管理和预防,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这种立法模式为解决类似的加害人不明侵权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产品责任与缺陷产品致害产品安全义务界定重大缺陷致多人受害时的索赔机制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而承担的侵权责任产品安全义务是产品责任对于重大缺陷产品致多人受害的情况,我国法律建立了多元化的索赔机制的核心,主要包括个人诉讼每个受害人可以单独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个人损失生产环节生产者应当确保产品的设计、生产过程符合安全标准,不存在不合理危险集体诉讼具有共同请求的多个受害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销售环节销售者应当履行审查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的义务,不得销售明知存在缺陷的产品消费者协会诉讼消费者协会可以代表受害消费者提起诉讼警示说明义务对于产品可能存在的危险,应当通过明确的警示标志和使用说明进行提示和解机制生产者可以与受害人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解决赔偿问题召回义务发现产品存在缺陷后,应当及时采取召回等补救措施产品质量赔偿基金对于特定行业,可以建立产品质量赔偿基金,用于赔偿因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产品安全义务的界定遵循合理预期标准,即产品应当符合消费者基于其通常用途和认知能力所能合理预期的安这些机制的建立,有效解决了重大缺陷产品致多人受害时的索赔困难,保障了受害人的权益全要求缺陷认定免责事由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不合理危险,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不符合产品应生产者能够证明产品投入流通时缺陷尚不存在、缺陷是由于遵守国家强制标准造成的、当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当具备的安全性能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等情形,可以免责123归责原则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证明产品存在缺陷、受害人遭受损害、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生产者就应当承担责任北方奶粉事件索赔总额达5亿元在著名的北方奶粉事件中,因产品添加三聚氰胺,导致数千名婴幼儿出现肾结石等健康问题最终,涉事企业通过设立专项赔偿基金、与受害人达成和解等方式,支付了总额约亿元的赔偿金该案例成为我国产品责任领域的标志5性案件,推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完善和监管机制的加强这一案例反映了重大缺陷产品致多人受害时的处理机制,既保障了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又对相关企业和行业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促使其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履行产品安全义务医疗损害侵权责任医方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在医疗损害侵权案件中,通常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由医疗机构就自身无过错或者无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一原则的确立主要基于以下考虑•患者通常缺乏专业医学知识,难以证明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医疗记录和资料主要由医疗机构掌握,患者获取困难•医患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需要通过举证责任倒置平衡双方地位举证责任倒置使医疗机构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符合当时的医疗水平,不存在过错,从而更好地保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患者权益保护专章《侵权责任法》和《民法典》都设立了医疗损害责任专章,全面规范医疗损害侵权责任,保障患者权益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责任原则•规定了多种医疗过错情形,如诊疗活动违反规范、隐匿或者拒绝提供病历资料、未尽到告知义务等•区分医疗事故责任和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缺陷责任•规定了患者隐私权和知情同意权的保护•建立医疗损害鉴定机制,为责任认定提供专业依据这些规定既保障了患者在医疗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又考虑到医疗行为的特殊性,为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2021年全国医疗纠纷情况医疗损害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据统计,2021年全国医疗纠纷总量达
12.6万起,其中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约占30%,其余主要通过医患协商、医疗调解委员会调解等方式解决诊疗过错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诊疗规范造成患者损害的责任告知义务违反责任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未取得患者同意实施手术等治疗的责任从纠纷类型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病历管理责任伪造、篡改或者隐匿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责任•手术相关纠纷约占总量的35%,主要涉及手术操作不当、麻醉事故等医疗产品责任因使用不合格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造成患者损害的责任•药品使用纠纷约占总量的25%,主要涉及用药不当、药物过敏等医疗保密责任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造成损害的责任•诊断错误纠纷约占总量的20%,主要涉及误诊、漏诊等情况不同类型的医疗损害责任,其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方式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医疗设备使用纠纷约占总量的10%,主要涉及设备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等认定和处理•其他类型纠纷约占总量的10%,包括护理不当、医疗感染等医疗纠纷的增加反映了患者权利意识的提高,也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网络侵权责任新趋势通知删除免责权利人发现侵权内容,向网络平台发出书面通知,明确侵权信息网络位置网络平台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网络平台及时采取措施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与侵权人等承担连带责任网络平台通知—删除规则KOL恶意造谣舆论案件增多通知删除规则是网络侵权责任中的重要制度,为平衡网络服务提供者与权利人利益提供了有效机制该规则的主要随着自媒体的发展,网络意见领袖()恶意造谣、传播虚假信息的案件明显增多这类案件具有以下特点—KOL内容包括传播范围广、速度快,造成的影响难以控制•通知要求权利人通知应包含权利证明、侵权内容明确位置、初步侵权证据等涉及多种权益,如名誉权、商业信誉等•网络平台义务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害扩大侵权主体多元,可能包括信息发布者、转发者、网络平台等•反通知机制被控侵权人可提交反通知,说明不构成侵权的理由损害后果严重,可能导致声誉受损、经济损失等•恶意通知责任权利人恶意发出错误通知导致网络用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针对这类案件,法院通常采取更为严格的责任认定标准,对恶意造谣者处以较高金额的赔偿,以遏制此类行为的发生这一规则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网络平台承担过重的审查义务,同时也为被控侵权人提供了表达异议的同时,也要求网络平台加强内容审核和管理,履行社会责任机会,体现了利益平衡的理念在线平台连带责任案例分析在一起典型案例中,某电商平台上的卖家销售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权利人向平台发出侵权通知,但平台未及时采取删除等措施最终,法院判决平台与侵权卖家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这一案例体现了网络平台连带责任的认定标准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平台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如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平台与侵权用户之间存在共同侵权的法律关系•网络平台连带责任的认定,促使平台加强内容管理和用户行为监督,为构建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限制与免责条款紧急避险正当防卫为了避免对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紧迫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紧急避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正当防卫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存在紧迫危险••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别无他法可以避免•防卫行为针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损害小于避免的损害•防卫行为必要且适度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应当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险情是自然原因引起的,则由受益人适当补偿受害人同意受害人重大过失受害人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固有风险造成损害的,一般不承担责任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同意免责的条件重大过失的认定标准•受害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明显违反一般注意义务•同意是自愿且明确的•对可能发生的损害有预见可能•侵害的是可以处分的权益•过失程度达到显著严重的程度风险在合理范围内•第三人原因免责适用范围免责条款的司法适用第三人原因免责是指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侵权人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其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免责条款的适用通常持谨慎态度,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安全保障义务案件宾馆、商场、银行、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但仍有第三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权益性质对于生命权、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益的侵害,通常不轻易认可免责条款的效力成他人损害的过错程度对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一般不适用免责条款产品责任案件产品缺陷是由第三人原因造成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举证责任主张免责的一方通常承担举证责任,需要证明符合免责条件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机动车因第三人原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比例原则在适用免责条款时,要考虑责任减轻的幅度是否与当事人过错程度相当环境污染案件污染是由第三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司法实践中对免责条款的严格把控,体现了侵权责任法对受害人权益的倾斜保护,同时也反映了利益平衡的价值取向第三人原因免责的适用,需要证明损害的发生完全是由第三人造成的,与被告无关,或者被告已经尽到了法定义务特殊主体的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责任用人单位职工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其侵权责任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监护人责任的特点用人单位责任的特点•责任主体是监护人,而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人•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而非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工作人员•责任性质为替代责任,基于监护关系产生•责任构成要件是执行工作任务,需要判断行为是否在职务范围内•责任承担以监护人是否尽到监护义务为考量因素•责任性质为替代责任,基于用工关系产生•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推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责任承担为先行责任,受害人可直接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学校作为临时监护人,对在校学生造成的损害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但需考虑学校是否尽到劳务派遣情形下,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了教育、管理义务相应补充责任动物饲养人与建筑物所有人责任动物饲养人对其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建筑物的倒塌、脱落、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这两类特殊侵权责任的共同特点•强调控制风险的责任,要求特殊主体防止危险的发生•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特殊主体证明自己无过错或有免责事由•责任认定标准较为严格,体现对公共安全的高度重视有限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责任特殊侵权责任的制度价值有限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其财特殊主体侵权责任制度的设立具有多重价值产不足以赔偿,由其监护人适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责任分配机制体现了对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受害人保护确保受害人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避免因特殊主体无力赔偿而无法获得补偿和责任能力的培养在校学生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则风险分配将风险分配给更有能力控制和承担风险的主体,促进社会整体风险的合理分配•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激励监管通过责任设置,激励特殊主体加强监管和管理,预防损害的发生•学校能够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社会稳定通过明确责任承担机制,减少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年学生造成他人损害的,自行承担侵权责任特殊主体侵权责任制度是侵权责任法对特定关系和特定情境的回应,体现了法律的细致性和针对性,是对一般侵权责任制度的重要补充用人单位责任与职务行为职务侵权理论职务行为判定标准职务侵权是指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实施的侵权行为职务侵权理论主要包括职务行为的判定是职务侵权案件中的核心问题,主要有以下判定标准替代责任理论用人单位对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替代责任,基于控制关系和利益关系主观标准工作人员是否有为用人单位谋取利益的主观意图风险责任理论用人单位创设了风险,应当对风险结果负责客观标准行为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范围内发生深口袋理论用人单位通常具有更强的赔偿能力,更能保障受害人获得赔偿外观标准从外部观察,该行为是否表现为职务行为成本分散理论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保险、提高产品价格等方式分散风险成本利益标准行为是否为了实现用人单位的利益职务侵权责任的设立,一方面为受害人提供了更有保障的赔偿渠道,另一方面也促使用人单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预防侵在实际判断中,法院通常综合考虑上述标准,不会简单机械地适用单一标准同时,还会考虑行为的性质、与工作的关联度、用人单权行为的发生位的管理范围等因素判例快递员派件时致人损害公司被判赔判例服务员私自殴打顾客餐厅承担部分责任在一起典型案例中,快递员在派送快递过程中与收件人发生冲突,导致收件人受伤法院认定,派送快递是快递员的工作职责,冲在一起餐厅服务员殴打顾客案件中,法院认定服务员的行为虽然超出职务范围,但与其工作有一定关联,且餐厅在员工管理上存在突发生在派送过程中,属于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的行为,快递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疏忽,判决餐厅承担部分责任123判例送餐员下班后致人伤害公司免责在另一起案例中,送餐员在完成当日送餐任务,已经下班后,驾驶电动车回家途中撞伤行人法院认定,该行为发生在下班后,不属于执行工作任务,送餐平台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追偿权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向工作人员追偿工作人员存在故意,如故意伤害他人、故意损毁他人财产等•工作人员存在重大过失,如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明知危险仍冒险作业等•追偿权的行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用人单位已经承担了侵权责任并实际赔偿•工作人员确实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追偿权•追偿权的设立,一方面平衡了用人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另一方面也对工作人员形成了一定的约束,促使其在工作中谨慎行事,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动物致害责任家养犬伤人的无过错责任免责情形细化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点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饲养人没有过错,只尽管动物致害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法律也规定了特定的免责情形要其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第三人过错家养犬伤人案件中,无过错责任的适用主要基于以下考虑损害是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饲养人不承担责任,但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例如风险控制饲养人对动物有控制能力,应当承担控制风险的责任第三人故意刺激、惊吓动物导致动物伤人•利益平衡饲养人从饲养动物中获得利益和满足,应当承担相应风险第三人故意释放他人饲养的动物造成损害•举证难度受害人难以证明饲养人的过错,适用无过错责任可以减轻受害人的举证负担第三人未经许可擅自接触动物被咬伤•社会公平从社会整体利益考虑,由饲养人承担责任更为公平合理
2.无证据证明在实践中,对于家养犬伤人案件,法院通常会判决饲养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受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损害是由该动物造成的,饲养人不承担责任例如无法确定致害动物的来源和归属•无法证明损害与特定动物之间的因果关系•损害可能由多种原因造成,无法确定是动物致害•一般原则未按规定管理动物禁养烈性动物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禁止饲养的烈性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未栓犬绳、未给犬只佩戴嘴套担侵权责任对于违反禁养规定的行为,法院往往会从重认定责任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等除上述情形外,饲养人还可能在以下情况下减轻或者免除责任受害人故意受害人故意挑逗、攻击动物导致自身受伤的,饲养人可以不承担责任受害人重大过失受害人明知动物具有攻击性但仍接近或者触摸动物的,可以减轻饲养人的责任紧急避险动物在紧急避险状态下造成损害的,避险人不承担责任,但应当对受害人给予适当补偿动物致害责任的规定,既考虑了保护受害人权益的需要,又兼顾了饲养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利益平衡的立法理念建筑物、构筑物致害责任墙体坠落责任设施维护不善责任公共设施安全责任建筑物墙体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建筑物中的公共设施(如电梯、消防设施、公共走廊等)因维护不善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筑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的管理人承担主要责任,所有人承担补充责任举证责任由建筑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需要证明已尽到合理的维护、检查义务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管理人履行职责后,可以向造成损害的责任人追偿业主责任与物业责任划分争议典型案例分析在建筑物致害责任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责任划分一直是争议焦点主要分歧点包括在一起典型案例中,某小区外墙瓷砖脱落,砸伤路人法院经过调查认定责任主体认定哪一方是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小区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外墙瓷砖粘贴不牢责任范围界定各自应当承担的维护、检查范围物业公司接管小区后,未定期检查外墙安全状况,未采取防护措施•责任分配比例在共同承担责任时如何确定责任比例业主委员会知道外墙存在安全隐患,但未及时组织维修•追偿权行使承担责任后如何向实际责任人追偿最终法院判决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根据以下因素确定责任划分物业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因其作为专业管理机构,有义务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60%物业服务合同查明合同约定的管理范围和职责开发商承担的赔偿责任,因其施工质量问题是损害的原始原因•30%实际管理状况考察谁对致害设施有实际控制和管理权业主委员会承担的赔偿责任,因其明知风险但未采取措施•10%过错程度双方是否尽到各自的注意和维护义务这一案例体现了建筑物致害责任中谁有能力控制风险,谁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原则,同时也反映了责任分配的复杂性损害发生原因损害是由设计缺陷、施工问题还是维护不善造成建筑物、构筑物致害责任的规定,旨在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促使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加强维护和管理,预防损害的发生同时,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分配规则,为损害发生后的赔偿和救济提供了法律依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适用范围精神损害赔偿主要适用于以下侵权行为•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侵害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侵害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侵害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或者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的精神损害赔偿不适用于纯粹的财产损害案件,除非该财产具有特殊的人身意义赔偿标准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确定考虑以下因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手段、场合、方式等)•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的生活水平精神损害赔偿金没有固定标准,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酌情确定赔偿方式精神损害的赔偿方式主要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金金钱赔偿,是最主要的方式•赔礼道歉口头道歉、书面道歉或者公开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澄清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停止侵害停止侵害行为,防止损害继续扩大上述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和当事人请求确定案例名誉权侵害获赔精神损失20万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复合判决趋势在一起典型的名誉权侵害案件中,某公众人物被媒体报道涉嫌违法行为,但实际上是记者捏造的近年来,人格权侵害案件中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复合判决趋势日益明显这种判决方式具有不实信息这些报道被广泛传播,导致该公众人物声誉严重受损,事业受到重大影响,并引发严以下特点重的心理压力和精神痛苦多元救济综合运用多种救济方式,全面保护受害人权益法院认定分阶段执行先道歉,后消除影响,最后支付赔偿金,形成完整的救济链条•媒体未经核实即发布不实信息,存在重大过失利用新媒体要求侵权人在原发布平台及其他相关媒体平台上道歉、澄清•报道内容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精准修复根据侵权方式和范围,设计针对性的修复方案•报道造成了广泛的负面影响,对原告的精神造成了严重伤害例如,在网络侵害名誉权案件中,法院可能判决侵权人•媒体通过不实报道获得了可观的点击率和收益•在原发布平台发布道歉声明,并置顶显示特定时间《侵权责任法》与《民法典》衔接2021年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核心变化主要修改与完善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侵权责任法》被整合进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民法典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侵权责任法》的主要修改和完善包括202111侵权责任编在保留《侵权责任法》基本框架和内容的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重要修改和完善完善公平责任原则明确了公平责任原则适用的具体情形体系优化将侵权责任编放在民法典的末尾,体现了其作为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兜底性质细化自助行为规则规定了紧急情况下受害人可以采取的自助措施条文增加从原来的条增加到条,内容更加丰富全面92107明确自甘风险规则规定了自愿参加具有风险的活动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新增制度增设自助行为、自甘风险等制度,使侵权责任体系更加完整强化网络侵权责任增加了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和责任完善规则完善了高空抛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等规则,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完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增加了生态环境修复和服务功能损失赔偿强化保护强化了人格权保护,增设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具体规定强化产品责任增加了惩罚性赔偿规定,加大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这些修改和完善,既体现了对侵权责任法实施十余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也反映了新时期侵权责任制度的发展趋势《侵权责任法》2010-2020修改完善过程2018-2020《民法典》侵权责任编2021-独立的单行法律,为侵权责任确立了基本原则和框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总结实践经验,提炼司法解释成果体系更加完整,规则更加细化,保护更加全面技术创新领域损害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技术创新领域的侵权责任也进行了回应和规制,主要包括数据权益保护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规则,为数据侵权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人工智能侵权虽未明确规定,但可通过产品责任、高度危险责任等原则进行类推适用虚拟财产保护为游戏装备、虚拟货币等虚拟财产权益的保护提供了法律基础互联网平台责任完善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和责任承担规则这些规定为应对技术创新带来的新型侵权问题提供了法律指引,体现了侵权责任法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国际视野他国侵权责任比较美国严格产品责任制度德国过错推定原则美国的产品责任制度是世界上最为严格和发达的制度之一,具有以下特点德国侵权责任法的一大特色是广泛应用过错推定原则,具体表现为严格责任原则生产者对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承担严格责任,不考虑其是否有过错举证责任倒置在特定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由行为人证明自己无过错惩罚性赔偿对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权行为,可能判处高额惩罚性赔偿安全义务理论强调行为人的安全保障义务,拓展了侵权责任的适用范围集体诉讼机制允许受害者提起集体诉讼,增强了受害人的维权能力组织过错理论将企业内部组织缺陷视为过错形式,拓展了过错的内涵陪审团制度由普通公民组成的陪审团决定责任和赔偿金额,往往对受害人更为同情危险责任制度对于特定危险活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律师费用规则胜诉方不承担费用和风险代理制度鼓励受害人提起诉讼德国的侵权责任制度注重体系性和逻辑性,对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制定和完善产生了重要影响美国的产品责任制度对生产者形成了强大的威慑,促使其高度重视产品安全,但也导致了产品责任诉讼的泛滥和保险成本的上升法国日本英国法国侵权责任法的主要特点日本侵权责任法的主要特点英国侵权责任法的主要特点•一般条款模式,仅有5条基本条款构建整个侵权法体系•以《民法典》第709条为核心构建侵权责任体系•判例法传统,通过典型侵权类型(如过失侵权、诽谤侵权等)构建侵权法体系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并行,但过错责任占主导地位严格的过错认定标准,注重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合理人标准,以假设的合理人的行为作为判断过错的标准强调因果关系的直接性和确定性独特的人格利益保护机制,强调精神损害赔偿•••注重预见可能性,强调损害的可预见性是责任成立的前提全面赔偿原则,主张损害应当得到完全填补特别法规定特殊侵权责任,如《产品责任法》《公害健康被害补偿法》等•••过错责任为主,严格责任为辅,适用范围较为有限法国侵权法的开放性和灵活性使其能够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发展,但也导致了法官自日本侵权法在继受德国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国情进行了创新和发展,形成了具有•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东亚特色的侵权责任体系英国侵权法的实用主义传统使其能够灵活应对各种侵权问题,但也导致了体系的碎片化和概念的模糊性国际经验对中国的启示通过对比分析世界主要法系国家的侵权责任制度,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在坚持本国法律传统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侵权责任体系•在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平衡中,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灵活调整二者的适用范围•完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减轻受害人的举证负担,提高侵权救济的有效性•加强对新型侵权问题的研究和应对,如数据侵权、人工智能侵权等•探索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标准,增强对恶意侵权行为的威慑力•疑难问题专题研究侵权责任认定中的举证困境小病大赔与赔偿标准论争侵权案件中,受害人常常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小病大赔是指轻微损害获得过高赔偿的现象,在侵权实践中引发了广泛争议对此存在以下不同观点专业信息不对称在医疗、环境等专业性强的领域,受害人难以获取和理解专业证据证据控制权缺失关键证据往往由侵权人控制,受害人难以获取支持观点认为高额赔偿有利于惩罚侵权行为,预防类似损害的发生因果关系证明困难尤其在长期性、累积性损害中,因果关系的证明极具挑战反对观点认为赔偿应当与实际损害相当,过高赔偿违反填补损害原则损害量化困难对于精神损害、名誉损害等无形损害,难以准确量化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能路径包括针对这些问题,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采取了以下应对措施•建立科学、统一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在特定领域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如医疗、环境侵权•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规范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引入举证妨碍制度,对妨碍对方举证的行为进行制裁•区分惩罚性赔偿和填补性赔偿,明确各自的适用条件和标准•降低因果关系证明标准,采用高度盖然性标准•加强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控制,避免赔偿标准的过度差异•增强法院的调查取证权,弥补当事人举证能力的不足最新案例推送平台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侵权案例的获取和学习方式也在不断创新目前主要的侵权案例推送平台包括中国裁判文书网最权威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收录全国各级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最高法院选编的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专业法律数据库如北大法宝、威科先行等,提供专业的案例检索和分析功能法院微信公众号各级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典型案例和司法解释移动学习平台法律专业APP提供案例推送和分析,方便随时学习这些平台的发展,极大地便利了侵权责任法的学习和研究,促进了侵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因果关系认定的新思路类型化与弹性化的平衡因果关系是侵权责任成立的核心要件,但在实践中常常面临认定困难近年来,学界和实务界提侵权责任法的发展面临着类型化与弹性化的张力类型化强调规则的明确性和可预见性,弹性化出了一些新的思路则注重个案正义和灵活应对如何在二者之间取得平衡,是侵权责任法面临的重要课题多因一果的处理当多个原因共同导致一个损害结果时,可以采用必要条件说或主导原因说进行认定可能的平衡路径包括一因多果的处理当一个原因导致多个损害结果时,需要区分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确定责任范•在立法中采用一般条款+具体规则的模式,既保留体系的开放性,又提供具体的行为指围引因果关系推定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推定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减轻受害人的举证负担•发挥司法解释的作用,在保持法律稳定性的同时,适应社会变化的需要•通过指导性案例制度,实现类似案件的类似处理,增强法律适用的一致性概率因果关系采用统计学方法计算行为增加损害发生概率的程度,作为因果关系认定的依据•强化法官的释法说理,使裁判结果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得到社会认同类型化与弹性化的平衡,是侵权责任法持续发展和完善的动力源泉,也是适应社会变化和保持法这些新思路的应用,有助于解决复杂侵权案件中的因果关系认定问题,提高侵权救济的有效性律稳定性的必然要求侵权责任法的最新发展趋势电子证据与区块链溯源应用AI与平台算法致损新规探索惩罚性赔偿范围扩大集体诉讼机制完善跨国侵权责任协调电子证据与区块链溯源应用AI与平台算法致损新规探索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电子证据在侵权案件中的应用日益广泛,区块链技术也开始用于证据溯源和保全主要表现为人工智能和平台算法的广泛应用,带来了新型侵权问题,立法和司法实践正在积极探索应对之策电子证据法定化民事诉讼法明确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为侵权案件的电子证据应用提供法律基础算法推荐责任明确平台通过算法推荐侵权内容的责任承担规则区块链存证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性,为电子证据提供可信的保全手段AI决策透明度要求AI决策系统具有一定的透明度和可解释性数字鉴定技术通过数字取证技术,确认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数据驱动责任对基于数据训练的AI系统造成的损害责任进行归责电子证据规则细化司法解释对电子证据的形式要件、实质要件进行细化规定智能体独立责任探讨高度自主AI系统的责任主体认定问题例如,在网络侵权案件中,当事人可以通过区块链存证平台保全侵权证据,确保证据的时间戳和内容不被篡改,提高证据的可靠性和证明力这一技术例如,《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了算法自动化决策的透明度要求和用户选择权,为算法致损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电子商务法》则规定了电商平台对的应用,有效解决了网络环境下证据易消失、易篡改的问题算法推荐商品的责任这些规定为应对AI和算法致损问题提供了初步的法律框架惩罚性赔偿范围扩大跨国侵权责任协调近年来,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从最初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扩展到知识产权、环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多个领域2021年实施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国侵权案件日益增多我国正在积极参与国际私法规则的制定和协调,完善跨国侵权案件的管辖权、法律适用和判决承的《民法典》继承了这一趋势,并在产品责任等领域明确规定了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的扩大适用,增强了法律对重大侵权行为的威慑力,有利认与执行规则同时,通过双边或多边条约,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侵权责任领域的合作,为跨国侵权案件的解决提供法律保障于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123集体诉讼机制完善为应对一人侵害多人或多人侵害多人的侵权案件,我国正在完善集体诉讼机制《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增加了代表人诉讼制度,检察机关也可以对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生态环境等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这些机制的完善,为解决群体性侵权纠纷提供了更加高效、经济的途径侵权责任法的发展趋势反映了社会经济的变化和科技的进步随着新技术的应用和新型侵权问题的出现,侵权责任法将继续演进和完善,以应对日益复杂的侵权挑战,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总结与课程展望理论体系建构实务能力培养本课程系统介绍了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则、责任构成、责任承担等理论框架,帮助学生建立起完整的侵本课程通过大量典型案例分析,培养学生运用侵权责任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生应当能够识权责任法知识体系通过学习,学生应当能够理解侵权责任法的价值取向和基本理念,掌握不同侵权类别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确定责任主体和归责原则,计算赔偿数额,提出有效的法律救济方案这些实型的责任认定规则和救济方式务能力是未来从事法律工作的重要基础国际视野拓展问题意识养成本课程介绍了主要法系国家的侵权责任制度,通过比较法研究,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学生应当能够认本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和批判精神,引导学生思考侵权责任法中的疑难问题和争议焦点通过识到不同法律传统和社会背景下侵权责任制度的差异,理解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特色和发展方向,形成更对立法不足、司法困境、学说争议的分析,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和创新思维,为未来深入研究侵权责任加开阔的法律思维法奠定基础理论与实务结合能力提升未来立法建议与社会热点追踪在未来的学习和实践中,学生应当注重理论与实务的结合,不断提升以下能力作为法律学习者和未来的法律工作者,应当关注侵权责任法的发展动态和社会热点问题,积极思考和提出立法完善建议法律检索能力熟练运用法律数据库、案例平台等资源,查找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案例数字时代的侵权责任关注数据侵权、算法歧视、深度伪造等新型侵权问题,思考适当的法律规制方式事实分析能力从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提取关键信息,确定侵权要素和证据要点环境与公共健康关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侵权责任分配,探索更加有效的救济机制法律适用能力准确选择适用的法律规则,进行规范的法律推理和论证人格权保护强化关注隐私权、个人信息、人格尊严等人格权益的保护,提出更加细化的保护措施利益平衡能力在处理侵权纠纷时,注重各方利益的平衡和社会效果的优化惩罚性赔偿完善关注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和标准,探索更加科学的计算方法跨学科思维借鉴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丰富侵权责任法的研究视角侵权救济程序优化关注侵权救济的程序障碍和成本问题,提出降低救济门槛、提高救济效率的建议这些能力的提升,需要在课堂学习的基础上,通过案例研讨、模拟法庭、实习实践等多种方式不断深化和强化通过对这些热点问题的关注和思考,不仅能够深化对侵权责任法的理解,也能够为侵权责任法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提问与交流环节课程结束前,欢迎同学们就侵权责任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提出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讨论可以关注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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