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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教学课件导言婚姻家庭法学的重要性婚姻家庭法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社会价值和法律意义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社会基本单元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基本单元,婚姻家庭法通过规范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家庭稳定,进而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长治久安权利保障婚姻家庭法为公民的婚姻自由、家庭关系和财产权益提供全面法律保障,是保护个人尊严和权利的重要法律武器广泛适用婚姻家庭法适用范围极广,几乎每个公民都会在生活中直接适用这一法律,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婚姻家庭法的立法体系年11950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废除包办买卖婚姻,确立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等基本原则2年1980第二部《婚姻法》颁布,增加计划生育等内容,完善离婚制度年32001《婚姻法》修正案通过,加强对妇女、儿童和老人权益保护,规范离婚财产分割4年2021《民法典》施行,婚姻家庭法作为第五编婚姻家庭编被纳入民法典体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共章条(第条至第条),主要包括57910401118第一章一般规定(基本原则与适用范围)配套司法解释与行政法规•第二章结婚(结婚条件、程序、无效婚姻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二)、
(三)•第三章家庭关系(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收养登记办法》•第四章离婚(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条件等)•《婚姻登记条例》•第五章收养(收养条件、效力、解除等)•《反家庭暴力法》等专门法律•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民法典》第条规定婚姻自由是《民法典》第条明确规定实行一《民法典》第条规定保障妇女的104110421041我国婚姻家庭法的首要原则,包括结婚自夫一妻制这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合法权益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共同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任何组织或个人不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这一原则体现了对得干涉公民的婚姻自由,禁止包办、买卖反此原则不仅导致婚姻无效,还可能构成传统家庭关系的革新,是社会性别平等的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重婚罪重要法律保障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和睦家庭关系《民法典》第条规定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1041人的合法权益这一原则要求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特别关注弱势群体权益,体现法律的倾斜保护价值取向婚姻的法律定义与构成婚姻的本质与法律属性合法婚姻的基本要件婚姻从法律角度定义,是指男女双方依法确立的以根据《民法典》规定,合法婚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件夫妻关系为核心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婚姻具有以下法律属性实质要件身份关系性婚姻首先是一种特殊的人身关系,具有高度人身专属性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财产关系性婚姻关系中包含大量财产权利义务关系达到法定婚龄(男周岁,女周岁)•2220伦理性婚姻不仅是法律关系,也是社会伦理关系符合一夫一妻制•社会性婚姻关系受社会风俗、道德、宗教等多种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因素影响形式要件必须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经登记的同居关系,无论持续多长时间,均不受婚姻法保护结婚的实质与形式要件1法定婚龄《民法典》第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是我国婚姻法对结婚年龄的强制性规定,目的是保障婚姻1047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和生育能力未达法定婚龄的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即使办理了结婚登记也不受法律保护2自愿原则《民法典》第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得强迫任何一方受到强迫的婚姻均为可撤销婚姻1046自愿原则是婚姻自由的核心内容,要求婚姻的缔结必须基于双方真实意愿,不受任何外部压力影响3禁止近亲结婚《民法典》第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违反此规定的婚姻无效1048这一规定既有优生学考虑,也有伦理道德因素,是维护正常婚姻秩序和社会伦理的重要保障4婚姻登记《民法典》第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1049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登记是婚姻成立的唯一法律程序,具有设权效力无论双方举行多么隆重的婚礼,没有登记都不构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婚姻登记制度与无效婚姻婚姻登记程序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结婚登记程序包括无效婚姻情形可撤销婚姻情形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1.重婚(一方或双方有配偶)因胁迫结婚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2.
3.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及单身证明未达法定婚龄欺诈导致结婚(重大疾病隐瞒等)提交张近期两寸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3近亲结婚(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双方签字确认无误后,登记机关当场颁发结婚证
5.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特殊情况下,如涉外婚姻、华侨婚姻,需提供额外证明文件,程序也有所不同病且婚后未治愈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可撤销婚姻经撤销后自始无效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善意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案例身份造假导致婚姻无效婚姻关系的权利与义务忠实义务平等权《民法典》第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1043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民法典》第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1055系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禁止重婚或与他人同位平等夫妻双方在家庭事务决策、子女教育、财居违反忠实义务可能导致损害赔偿责任产处分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任何一方不得以性别为由剥夺或限制对方权利互助义务《民法典》第条要求家庭成员互相帮助1043夫妻应当在物质和精神上相互扶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特别是在一方患病、失业或遇到困难时,姓名权更应体现互助精神共同生活义务《民法典》第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1054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这是对传统从夫姓观念的改夫妻应当共同生活,但法律允许因工作、学习等正当变,体现了婚姻关系中的人格独立性理由分居长期分居可能被视为感情破裂的证据,但不是离婚的必然理由夫妻即使分居,也应保持必要联系婚姻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而是两个人的共同旅程在这段旅程中,法律设定了基本的权利义务框架,但婚姻的真正幸福还需要双方用爱与责任去经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张某《婚姻法实务指南》—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民法典》第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民法典》第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10621063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方的个人财产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一方的婚前财产
1.
1.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2.
2.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3.
3.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
4.只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5.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有权独立处分但在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对特殊情况下,如一方财产用于共同生活或增值,共同财产的重大处分决定,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可能转化为共同财产或分割增值部分典型案例一方购房归属争议陈某与王某婚后,陈某父母出资为二人购买一套住房,产权登记在陈某名下离婚时,王某主张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认定根据《民法典》第条第项及最高院司法解释,10633父母为子女购置的不动产,若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本案中有证据证明陈父母明确表示房屋赠与陈某,故法院判决该房产归陈某所有,但王某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有分割请求权婚内财产约定与公证约定财产制与法定财产制财产约定公证流程《民法典》第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1065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法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优势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可预防日后财产纠纷•有利于保护个人财产权益•适应不同家庭经济状况•约定财产制局限可能引起感情隔阂•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第三人利益•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双方共同前往公证处提出申请
1.准备身份证明、结婚证、财产权属证明等材料
2.公证员审查约定内容的合法性
3.双方在公证员面前签署约定书
4.缴纳公证费,领取公证书
5.经公证的财产约定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能有效防止日后一方翻供或对内容产生争议公证费用按照约定财产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通常为千分之几风险提示隐匿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债务的认定与分担共债共签原则家庭日常生活债务特殊债务区分《民法典》第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即使只有一方签名,也推定《民法典》第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10641064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家庭日常消费(食品、服装等)•同债务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这一规定确立了共债共签原则,是年最高院司法解释后2018子女教育费用•纳入民法典的重要内容,有效解决了过去男债女还的不公平现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如大额投资、赌博债务等,需由家庭医疗费用•象债权人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否则由举债方个人承担日常家居装修、购买家具家电等•这类债务以家庭利益为判断标准,无论是否共签,原则上均由夫妻共同承担案例分析超越家庭日常负债判例年北京市某法院审理的刘某诉王某夫妻债务纠纷案中,丈夫王某未经妻子刘某同意,向朋友借款万元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法院认定该债务金额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债权人无法证202350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判决该债务由王某个人承担法院强调,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平衡保护债权人利益与非举债方配偶利益,避免他人举债,夫妻共担的不公平现象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概述——离婚方式比较离婚冷静期制度《民法典》第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1077比较项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办理机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人民法院冷静期制度是民法典新增的重要制度,目的是基本条件双方自愿且达成协议感情确已破裂•防止冲动离婚,给夫妻双方冷静思考的机会保护婚姻家庭稳定,降低离婚率•时间成本天冷静期后即可办理数月至数年不等30减少因离婚引发的社会问题•经济成本登记费用(约元)诉讼费、律师费等9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隐私保护较好公开审理,隐私保护较差协议离婚因成本低、程序简、保密性好而成为多数夫妻的首选,但前提是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年全国离婚登记数简报2024根据民政部数据,年全国离婚登记人数为万对,比年民法典实施后的首年下降离婚率从年的下降到年的分析认为,离婚冷静期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有观点认为部分离婚需求转向了诉讼
2023310.
4202121.8%
20203.4‰
20232.1‰离婚途径值得注意的是,一线城市离婚率普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北京、上海等地离婚率接近
3.5‰协议离婚实务流程准备阶段1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阶段结婚证原件•寸近期免冠照片(双方各张)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22•书面离婚协议书(须包含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内容)•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字确认•冷静期阶段3缴纳登记费(通常为元)•9冷静期内(30天),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有以下特点登记机关受理后,开始30天冷静期计算不适用于诉讼离婚•期间若发生家庭暴力,受害方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4领证阶段期间任何一方死亡,离婚程序终止•冷静期届满后天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30确认继续离婚意愿•领取离婚证•超过天未领取的,视为撤回申请,需重新申请并再次经历冷静期30典型错误与补救实践中常见的错误包括离婚协议内容不全必须明确约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重要事项,否则登记机关可能不予受理材料不齐全特别是结婚证遗失,需先补办结婚证后才能办理离婚未在规定时间内领证冷静期满后天内未领证,需重新申请30涉外婚姻特殊要求涉外婚姻离婚可能需要外国法律文件公证认证,程序更复杂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先行原则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下列情形被视为感情确已破裂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诉讼离婚中,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一审必须先行调解,除非不适宜调解•可在庭前、庭中、庭后多次调解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可委托基层组织、家事调解员协助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将依法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五项是兜底条款,实践中法院会根据个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如长期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严重缺乏交流等常见证据形式家庭暴力证据婚外情证据•报警记录、出警记录•通信记录(短信、聊天记录)•医疗诊断证明•酒店开房记录•伤情照片、录音录像•同行同住照片视频•证人证言•亲密行为证据•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私家侦探调查报告(合法获取)分居证据恶习证据•不同住址的水电费账单•戒毒所证明•租赁合同•赌博处罚记录•居住地居委会证明•借贷欠条、债务诉讼材料•单位证明•视频、照片记录•户籍分离记录•亲友证言离婚中的子女抚养问题抚养权归属标准抚养费计算与履行《民法典》第条规定,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情《民法典》第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10841085况,最大程度保障子女利益周岁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主要考虑20-30%18连续性原则尽量维持子女原有生活、教育环境基本比例支付期限年龄因素哺乳期婴儿原则上随母方生活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条件、居住环境、时间精力等抚养费通常按照非直接抚养方月收入的20%-30%确定,有多个子女一般支付至子女18周岁,特殊情况如子女无劳动能力可延长的可适当提高子女意愿岁以上子女意见应当尊重8亲子关系与子女感情亲疏程度个月实践中,法院越来越重视子女最大利益原则,避免机械适用规则3-6支付间隔通常按季度或半年预付,也可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具体金额应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拒不支付抚养费可能面临强制执行甚至刑事处罚离婚对子女成长的心理影响研究表明,离婚可能对子女造成不同程度的心理影响,包括分离焦虑、抑郁、行为问题等为减轻这些影响,法律和司法实践强调保障非直接抚养方的探望权,维持亲子关系•鼓励父母双方共同参与子女教育决策•避免在子女面前贬低或攻击对方•必要时为子女提供心理咨询辅导•一些法院已开始探索亲职教育,要求离婚父母参加特定课程,学习如何在离婚后继续履行父母职责,共同保障子女健康成长离婚财产分割制度平等分配协议优先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但法院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因素适当调整例如抚养子女一方可能获得更多《民法典》第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1087财产份额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实物分割对于房屋等不易分割的财产,法院通常采用实物分割(一方所有并补偿另一方)、变价分割(出售后分钱)或轮流使用等方式处理惩罚性分割《民法典》第条规定,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1092特殊财产处理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在分割时可以少分或不分对于股权、知识产权、养老金等特殊财产,法院会根据其特性采取不同分割方式,如分割收益权但保留所有权案例巨额转移财产如何追缴年北京市某中级法院审理的张某与王某离婚案中,丈夫王某在离婚前将共同所有的价值万元股权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万元)转让给其兄弟法院认定202280050股权转让时间与提出离婚时间接近,且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值
1.转让对象为王某近亲属,具有关联性和配合性
2.王某无法合理解释转让理由及资金去向
3.法院判决确认股权转让行为无效;返还股权或折价赔偿;在其他共同财产分割时,对王某少分财产本案体现了法院对恶意转移财产行为的严厉态度123无过错方损害赔偿制度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一方请求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举行婚礼,构成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实施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和控制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施虐待或遗弃行为这些情形严重侵害了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忠实义务和人身权利,对无过错方造成精神损害和人格尊严侵害家庭暴力与法律保护家庭暴力的法律界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反家庭暴力法》第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反家庭暴力法》第条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这是防止家庭暴力223-32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的重要法律武器主要包括身体暴力殴打、踢、咬、掐、推搡等造成身体伤害的行为申请条件精神暴力辱骂、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等造成精神伤害的行为性暴力强迫配偶发生性关系或其他侵犯性权利的行为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向法院申请经济控制限制、控制家庭成员经济来源,强制索取财物等申请材料年全国法院受理家庭暴力相关案件万件,涉及离婚、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37.6刑事犯罪等多种类型书面申请书、身份证明、家庭暴力证据(如医疗记录、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审理程序法院应在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在小时内作出7224保护措施禁止施暴者实施家暴、跟踪、骚扰、接触申请人及相关亲属、迁出申请人住所等年全国家暴案件受理量及司法救助202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数据年全国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份,较年增长•202310,
917202215.3%家暴受害者中女性占比,未成年人占比,老年人占比•
83.7%
9.2%
6.5%保护令核发率达到,较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初期提高了近个百分点•
67.8%201620全国设立反家暴联动机制的基层法院达到个,覆盖率超过•2,81390%此外,最高法与全国妇联联合推出紫丝带反家暴公益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临时庇护等一站式服务,已在个省区市设立服务站点31家庭成员其他法律关系赡养义务1子女对父母抚养义务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扶养义务3兄弟姐妹、祖孙之间、继父母子女等其他家庭成员之间赡养纠纷热点与法定顺序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件《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及其婚后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赡养义务具体包括•提供经济上的物质帮助•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医疗护理和住房保障•丧葬事宜处理赡养纠纷中常见的争议焦点•多子女家庭赡养责任分配•老人再婚后的赡养责任•丧失抚养资格的父母是否有权要求赡养案例刘老太与三个子女赡养纠纷案收养关系的设立与解除收养关系设立条件被收养人合法权益保护《民法典》第1098条至第1107条规定了收养关系的设立条件《民法典》强化了对被收养人权益的保护•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收养人条件•收养应当尊重被收养人真实意愿•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收养登记后,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披露收养信息1•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收养人应当履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人死亡后,被收养人有继承权•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定原因•年满三十周岁《民法典》第1115条至第1118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的情形包括被收养人条件
1.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协议解除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被收养人合法权益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2•丧失父母的孤儿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与生父母及其近亲•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动恢复•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程序要求•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法定代理人签订收养协议3•办理收养登记•被收养人年满八周岁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如涉外收养)特殊收养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政策调整,收养法律实践也出现新情况随养老人收养部分老年人为获得照顾而收养成年人,法院通常严格审查收养动机亲属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收养子女的,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的限制继父母收养继父母收养继子女,需征得生父母同意,但若生父母丧失抚养能力可例外涉外收养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必须经省级民政部门审批,且须符合收养人所在国法律2021年民法典实施后,收养登记程序进一步规范,各地民政部门建立了全国联网的收养登记信息系统,有效防范非法收养和儿童买卖行为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保障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确认抚养关系《民法典》第1071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歧视非婚生子女与生父确认关系的主要方式这一原则体现在以下方面自愿认领人身权利平等姓名权、健康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完全平等生父主动承认亲子关系,办理出生登记时将自己登记为父亲抚养权利平等父母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相同继承权平等非婚生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份额与婚生子女相同赡养义务平等非婚生子女成年后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与婚生子女相同亲子鉴定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儿童权益的特殊保护,打破了传统观念对非婚生子女的歧视,符合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精神通过DNA检测等科学方法确认生物学父亲身份法院诉讼母亲或子女可提起确认亲子关系诉讼,法院根据证据作出判决确认关系后,父亲须履行抚养义务,包括支付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得以非婚生为由拒绝履行义务家庭财产继承问题概述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关系夫妻一方去世的遗产处理《民法典》继承编与婚姻家庭编密切关联,主要体现在继承主体多为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等)•继承开始的条件(自然人死亡)往往导致家庭关系变动•遗产范围与婚姻财产制度直接相关•继承权基于特定身份关系产生•确定遗产范围在处理继承纠纷时,常需同时适用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的规定,二者相互补充、相互影响首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死者个人财产共同财产中死者享有一半份额作为遗产确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分配遗产先按遗嘱继承或遗赠;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特殊情况处理生前赠与可能被视为遗产预先分配•胎儿可作为继承人,但需活产•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遗嘱、法定继承冲突案例李某与王某系夫妻,育有一子李小某李某去世前立下遗嘱,将自己名下房产(婚后购买)全部留给儿子李小某李某死后,王某主张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李某仅有权处分其中一半法院判决确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王某享有房产份额的所有权
2.50%李某遗嘱只能处分其享有的份额
3.50%李小某继承李某享有的房产份额
4.50%本案体现了婚姻财产制度对继承权的限制作用,立遗嘱人只能处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不得侵害配偶在共同财产中的权益家庭成员侵权责任家庭成员间人身损害责任共同生活责任认定《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违反此规定造成损害的,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家庭成员间人身损害主要表现形式在家庭关系中,这一规定主要适用于•家庭暴力导致的身体伤害•精神虐待导致的精神损害•未成年子女致人损害,父母承担责任•遗弃行为导致的人身伤害•无民事行为能力老人致人损害,监护人承担责任•一方过错导致的性传播疾病•精神病患者致人损害,监护人承担责任在处理家庭成员间人身损害赔偿时,法院通常会考虑侵害程度、过错大小、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力求既保护受害方权益,又不破坏家庭经济基础判断监护人是否尽到监护职责的标准包括是否尽到教育义务、是否进行必要监管、是否采取合理预防措施等家庭财产安全与法律救济当家庭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济措施1财产保全措施2分别财产制请求当一方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共同财产风险时,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相关资产当一方有严重损害家庭财产利益行为时,另一方可请求实行分别财产制,保护自己财产安全热点问题一高额彩礼纠纷彩礼的法律性质各地法院裁判标准比较彩礼是指男方在缔结婚姻关系前,按照当地习俗向女方及其家庭给付的财物从法律角度看,彩礼具有以下特征地区彩礼返还标准附条件赠与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的赠与行为华东地区未办理结婚登记且未同居生活的,彩礼原则上应习俗性质非法律强制规定,但具有广泛社会认同当返还身份关联性与特定婚姻关系相关联区域差异性不同地区彩礼标准和习俗差异较大东北地区彩礼超过当地年平均收入的,超出部分可酌情返还3彩礼虽非法律规定的婚姻成立要件,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承认其合理部分的法律效力,并对返还条件作出规定中部地区结婚不满年且无子女的,可返还主要彩礼1西部地区根据双方经济状况、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数额等综合认定年全国彩礼纠纷判决数量2022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数据,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彩礼纠纷案件约件,较年增长约其中202217,300202112%农村地区彩礼纠纷占比超过,城市地区占比不足•80%20%彩礼金额平均为当地年均收入的倍,最高可达倍以上•3-520法院支持返还彩礼请求的比例约为,平均返还比例为总额的左右•65%70%《民法典》第条第三款规定婚前受赠的礼物,可以视为赠与,但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在以下情形下支持返还彩礼请求106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3.热点问题二同居关系法律适用同居关系的权利与责任区别于合法婚姻的主要方面同居关系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关系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制主要包括比较项目同居关系合法婚姻财产关系法律地位不受婚姻法保护受法律全面保护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财产,按共有财产处理,但有约定的除外分手时,双方对共同财产平等分割,但不适用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财产制度按共有关系处理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继承权无法定继承权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关系忠实义务无法律约束法定忠实义务同居关系中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但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离开方式自由解除,无程序须办理离婚手续债务关系同居期间以共同名义所负债务,按共同债务处理;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由该方承担,除非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同居损害赔偿一方欺骗对方同居的,或者有其他损害对方权益行为的,受害方可请求损害赔偿热点问题三网络婚姻、异地婚姻网络登记与法律效力异地婚姻的管辖权问题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婚姻登记逐步引入网络服务,主要表现为《民法典》实施后,异地婚姻的法律适用和管辖问题更加明确网上预约通过政务平台预约登记时间婚姻登记地材料预审在线提交材料进行预审信息比对与公安、法院等部门信息联网比对可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不再限于女方或男方户籍地,大大方便了异地恋人登记结婚但目前中国法律仍要求结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不支持完全线上办理疫情期间部分地区曾试点云婚礼,但仍需后续补办现场登记离婚管辖协议离婚可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诉讼离婚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财产争议夫妻共同财产在不同地区的,可以由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离婚冷静期产生新型纠纷举例《民法典》实施后,30天离婚冷静期规定引发了一些新型法律问题,例如管辖权争议王某与李某分居两地,双方在甲地提出离婚申请后,冷静期内王某搬迁至乙地冷静期满后,双方对应在哪里领取离婚证产生争议法院认为,应当在提出申请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恶意规避张某为规避冷静期,与配偶赵某在A市申请后即撤回,转而到B市再次申请,意图通过串换登记机关缩短等待时间登记机关发现后拒绝受理,法院支持了登记机关决定冷静期内财产变动吴某与郑某申请离婚进入冷静期,期间吴某大量转移共同财产法院认为,冷静期内夫妻关系仍然存续,一方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恶意行为,应当少分或不分时代发展与婚姻家庭法前沿人口政策对家庭结构影响家庭养老新模式与法律挑战中国生育政策从一孩到二孩再到三孩的调整,对婚姻家庭法产生深远影响以房养老扩大生育支持措施产假延长、育儿假设立、住房补贴等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金融机构,获取养老金的模式涉及继承权、居住权冲突等法律问题家庭抚养负担增加多子女家庭的财产分配、继承更复杂家庭信托离婚后抚养更复杂多子女离婚案件中,抚养权安排需考虑兄弟姐妹关系司法实践中,法院越来越注重家庭整体利益,尤其是兄弟姐妹不分离原则,尽量安排同胞兄弟姐妹共同生活设立信托管理家庭财产,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涉及信托财产与婚姻财产、继承财产界限问题养老服务合同与机构或个人签订养老服务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和对价涉及合同效力、违约责任等问题代孕、辅助生殖法律立场关于代孕和辅助生殖技术,中国法律持谨慎态度相关法律文件与实用资源常用法律条文汇总专业网站与热线服务法律名称相关条文《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40条-第1118条中国裁判文书网《民法典》继承编第1119条-第1163条网址wenshu.court.gov.cn可查询婚姻家庭相关案例、裁判文书,了解最新司法实践《反家庭暴力法》全文43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全国妇联维权热线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推荐电话1233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二)、
(三)提供家庭暴力救助、婚姻咨询等服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第24号指导案例(涉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最高人民法院第39号指导案例(涉及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中国法律服务网网址
12348.gov.cn提供婚姻家庭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研讨与互动案例分析案例一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案情李某与王某年结婚,年李某父母出资万元购买一套住房,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年二人离婚,王某主张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201520182002022分析要点1父母出资是否明确表示赠与一方或双方•产权登记在谁名下•夫妻是否有相关财产约定•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如何处理•案例二家庭暴力认定案情张某诉称丈夫王某多次对其实施家庭暴力,但无明显外伤证据包括邻居证言、微信聊天记录、精神诊断证明王某否认存在家暴分析要点2精神暴力如何认定•间接证据的证明力•家暴认定的证据标准•可适用的法律救济措施•研讨方法指导学生分组研讨应当遵循以下步骤事实梳理明确案件关键事实,区分争议与非争议事实法律适用确定适用的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及指导案例争点分析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论证,运用法条分析方案提出提出解决方案,说明理由比较讨论不同小组观点交流,相互质疑与回应研讨过程中,鼓励学生结合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培养法律思维与表达能力教师应当引导而不主导讨论,适时点评,纠正错误理解通过案例分析,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相结合,提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教学方法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为未来从事法律工作奠定基础总结与展望婚姻家庭法的重要地位未来发展趋势婚姻家庭法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独特价值制度价值规范婚姻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基本单元的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性法律人文价值体现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平衡个人自由与家庭责任,融合传统伦理与现代法治实践价值适用广泛,与每个公民生活密切相关,是最接地气的法律之一《民法典》将婚姻家庭法纳入统一法典体系,标志着中国婚姻家庭法制建设达到新高度,更有利于保障公民婚姻家庭权益婚姻家庭法未来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与时俱进随着社会变迁不断调整,回应新型家庭关系问题保护强化进一步完善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的权益保护技术应对应对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对传统家庭关系的挑战国际接轨在坚持本国传统的同时,吸收国际先进理念多元价值平衡个人自由与家庭责任,兼顾不同文化传统婚姻家庭法虽然是小法,但连接着千家万户的大情,体现着国家对公民私生活的基本态度和价值取向随着社会发展,婚姻家庭法将继续在保障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学习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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