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2025江西物业公司合同管理规范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江西省物业管理实际,制定本合同管理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江西省境内所有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第三条本规范旨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物业服务合同,确保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达到规范要求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物业管理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接物业管理项目第五条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第六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物业服务范围;
(二)服务质量标准;
(三)物业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第1页共5页第七条合同文本应当使用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格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第三章服务范围与标准第八条物业服务范围应当明确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二)环境卫生管理;
(三)绿化养护管理;
(四)安全管理;
(五)车辆停放管理;
(六)装饰装修管理;
(七)其他约定的物业服务内容第九条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护及时性与完好性;
(二)环境卫生的清洁频率与质量要求;
(三)绿化养护的周期与标准;
(四)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车辆管理的规范性;
(六)客户服务的响应时间与满意度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及市场行情合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支付时间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2页共5页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开具合法有效的收费凭证,并定期向业主公开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第五章双方权利与义务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
(一)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
(三)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第十四条业主的权利
(一)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
(二)提出物业服务改进建议;
(三)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第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
(一)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二)定期向业主报告物业服务情况;
(三)接受业主监督;
(四)依法履行的其他义务第十六条业主的义务
(一)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管理规定;
(三)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工作;
(四)依法履行的其他义务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第十七条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第3页共5页第十八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办理交接手续,保障物业管理工作的连续性第十九条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当结清各项费用,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十条物业服务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十一条业主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十二条因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损失第八章争议解决第二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管理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管理规范由江西省物业管理协会负责解释(合同signing location签订地点)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物业服务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乙方(业主)(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第4页共5页注以上内容为合同管理规范范本,具体合同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第5页共5页。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