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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解除广告位租赁合同刑事反诉状案由本反诉人与被反诉人就广告位租赁合同履行问题,已由贵院受理的号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本反诉人现依据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本反诉,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广告位租赁合同》,并判令被反诉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本反诉人遭受的损失诉讼请求判令解除本反诉人与被反诉人签订的编号为的《广告位租赁合同》;判令被反诉人立即停止使用并腾退位于的广告位及相关附属设施;判令被反诉人赔偿本反诉人因合同解除造成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损失事项,可列明);判令被反诉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相关保全费用事实与理由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本反诉人与被反诉人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广告位租赁合同》,约定被反诉人租赁本反诉人位于的广告位,用于发布广告,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为元/月,支付方式为,双方并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第1页共4页本反诉人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交付广告位的义务,广告位及相关附属设施自交付之日起一直由被反诉人正常使用被反诉人的违约行为被反诉人在租赁期间,多次违反合同约定,具体如下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被反诉人自年月日起,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至本反诉人提起诉讼之日仍未支付,已构成根本违约
(2)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广告位被反诉人未经本反诉人许可,擅自将广告位用于发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广告内容,且部分广告内容涉嫌违法,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
(3)未履行维护义务被反诉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广告位的日常维护义务,导致广告位及相关设施遭到严重损坏,部分设施已无法正常使用合同解除的合法性及必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被反诉人的上述违约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且其行为已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本反诉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反诉人承担相应责任损失情况由于被反诉人的违约行为,本反诉人遭受了如下损失
(1)(如租金损失、广告位闲置期间的预期收益损失等);
(2)(如修复广告位及相关设施所需费用);
(3)(如因被反诉人擅自发布违法广告导致本反诉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声誉损失)第2页共4页以上损失共计元,恳请贵院判令被反诉人予以赔偿证据《广告位租赁合同》复印件;广告位交付确认书;租金支付凭证及催款通知书;广告位使用情况的照片及视频资料;违法广告内容的截图及相关证据;广告位损坏的维修费用清单及相关票据;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请求事项第3页共4页判令解除本反诉人与被反诉人签订的编号为的《广告位租赁合同》;判令被反诉人立即停止使用并腾退位于的广告位及相关附属设施;判令被反诉人赔偿本反诉人因合同解除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元;判令被反诉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相关保全费用此致人民法院本反诉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附相关证据材料份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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