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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参考)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履行银行保函样式例文-办公文档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履行银行保函样式例文合同编号甲方(受益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担保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承包方”)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承包方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得到全面履行,乙方作为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同意为承包方提供银行保函作为履约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银行保函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函的基本内容
1.1乙方同意为承包方开具银行保函,担保承包方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按时竣工、质量符合约定标准、材料设备按期供应等第1页共4页
1.2本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币种为人民币
1.3保函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4本保函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不受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影响第二条保函的使用条件
2.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保函金额
(1)承包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经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承包方未能在个工作日内纠正或补救的;
(2)承包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烂尾或无法按时竣工验收的;
(3)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或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
(4)其他违反主合同约定,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情形
2.2甲方在行使上述权利时,应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承包方违反合同义务的事实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1)监督承包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情况,发现违约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担保责任;
(2)在承包方违约事实成立的情况下,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索赔请求;
(3)有权要求乙方在收到有效索赔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第2页共4页
3.2甲方的义务
(1)在未发生违约事件前,不得无故要求乙方履行保函项下的支付义务;
(2)在承包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完毕后,及时通知乙方解除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
3.3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承包方违约的具体证据,并进行核实;
(2)有权拒绝支付与主合同无关或不完全符合支付条件的索赔请求
3.4乙方的义务
(1)根据本保函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在收到甲方的有效索赔通知后,及时进行审核,并在确认无误后支付相应的保函金额;
(3)在主合同履行完毕后,解除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不再承担任何担保义务第四条保函的有效期限与终止
4.1本保函的有效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或主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较晚者为准
4.2在不影响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前提下,若承包方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书面通知,确认承包方已履约完毕,并签署保函终止确认书
4.3若主合同因故提前终止,双方应就保函的有效期限另行协商一致第五条争议解决第3页共4页
5.1凡因本保函引起的或与本保函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其他条款
6.1本保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6.2本保函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负责人签字日期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日期注本合同内容仅为示例,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补充完善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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