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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临漳租房合同审核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河北省临漳县签订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鉴于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临漳县街道号的房屋用于租赁,乙方同意承租该房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1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于临漳县街道号,房屋结构为,户型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1.2该房屋的权属证明为,甲方保证其对出租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并有权出租该房屋第二条租赁期限
2.1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1页共5页
2.2租赁期届满,乙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可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3.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2租金按(月/季度/半年)支付,乙方应于每(月/季度/半年)开始后的日内支付当期租金
3.3乙方应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第四条押金
4.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4.2押金用于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支付租金、妥善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等
4.3租赁期届满,乙方无违约行为且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无损坏(合理损耗除外),甲方应全额退还押金,不计利息第五条费用承担
5.1租赁期间,乙方应承担下列费用
(1)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空调费等因使用房屋产生的费用;
(2)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元/月;
(3)其他双方约定的费用
5.2甲方应承担下列费用第2页共5页
(1)房屋维修费用,除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的损坏外;
(2)其他双方约定的费用第六条房屋的使用
6.1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若需装修或改造,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
6.2乙方不得将房屋用于非法用途,不得存放危险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6.3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不得无故拖欠第七条维修责任
7.1租赁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
7.2因乙方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3乙方应协助甲方对房屋进行检查和维修,不得无故阻挠或拒绝第八条转租
8.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
8.2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收入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从中提取任何费用第九条合同的续签与终止
9.1租赁期届满,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或甲方不同意续租的,本合同终止
9.2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商一致后解除本合同第3页共5页
9.3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结清所有费用并搬离房屋,将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无损地交还甲方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或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每日元,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供水、供电等措施
10.2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或转租房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押金不予退还,且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10.3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合理要求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1.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2.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第4页共5页签署日期年月日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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