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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停止租房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省市区自愿签订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终止原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原合同的基本情况
1.1甲方将位于省市区路号栋单元室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1.2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第1页共4页
二、合同的解除
2.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原合同,解除双方在原合同项下的租赁关系
2.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原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解除,双方互不承担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的任何权利义务
三、费用结算
3.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结清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如有欠费,甲方有权从乙方的押金或其他应付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3.2甲方应于乙方结清上述费用后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押金(如有),押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如押金不足以抵扣乙方应支付的费用,乙方应补足差额
3.3乙方在租赁期间对租赁房屋进行的装修、改善或增减的设备,应于搬离前恢复原状,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四、房屋交接
4.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租赁房屋的腾退工作,并将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地交还甲方甲乙双方应共同到场查验房屋及设施,查验无误后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
4.2乙方未能按期腾退租赁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合同约定的日租金%的违约金,直至乙方实际搬离之日
五、违约责任第2页共4页
5.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或按未履行部分的实际损失赔偿
5.2乙方提前退租的,应按原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5.3乙方未按约定时间结清费用或腾退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直至乙方实际履行之日
六、不可抗力
6.1因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6.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风险
七、争议解决
7.1若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或盖章)第3页共4页签署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房屋交接确认书费用结算清单(注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内容,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准确)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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