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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兴安租房合同审查合同编号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将位于兴安县街道号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的现状已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对该房屋的现状表示认可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届满,乙方若需继续承租,应在租赁期届满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可签订续租合同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第1页共4页租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应于每月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可选择以下支付方式A.现金支付;B.银行转账(账户名称,银行账号);C.其他方式第四条租赁保证金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作为租赁保证金租赁期届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且房屋设施设备无损坏,则甲方应在日内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第五条房屋的使用与维护乙方应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用途或进行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乙方应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费、垃圾处理费等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保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通知甲方处理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或设施损坏,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维修费用,或要求乙方承担维修费用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2页共4页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使用行为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生活甲方应按时将租赁保证金退还乙方,不得无故扣留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不得拖欠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进行违法或损害房屋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损坏,但应提供相关证据并协助甲方进行维修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改变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A.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超过日的;B.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租、转借的;C.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A.甲方未按约定交付房屋超过日的;B.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第八条违约责任第3页共4页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违约,违约方需赔偿造成的损失甲方提前收回房屋或乙方提前退租的,应按实际租赁月数结算租金,并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第九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为范本,实际使用时需根据具体情况补充或修改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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