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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北区租房合同整理北区房屋租赁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北京市北区签订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同意将坐落于北京市北区区路号室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レイアウト为室厅卫该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详见附件《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第1页共4页日止租赁期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于租赁期届满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租金按月支付,首次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以后各期租金应于每期开始之日的日前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第四条押金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用于保障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押金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租赁期届满后,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且已结清所有费用,甲方应于日内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合法性,具备完整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有权出租该房屋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并在出租时提供必要的使用说明甲方应尊重乙方的合法使用,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第2页共4页甲方如需对房屋进行维修或改造,应提前日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权利与义务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承担修复费用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小区管理规定,维护良好的邻里关系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房屋或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第六条费用承担租赁期间,乙方应承担因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卫生费、电话费、网络费、电视收视费等费用,并按相关缴费通知及时缴纳房屋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由乙方承担修复费用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方承担,费用为人民币元/月,由方代缴第七条合同的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押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日的;乙方擅自转租、转借房屋或改变房屋用途的;乙方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导致甲方或其他业主遭受损失的第3页共4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房屋或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无正当理由干涉乙方正常使用的;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需要维修,且在合理期限内未能修复,影响乙方使用的第八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产生额外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第九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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