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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南溪租房合同整理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签订甲方(出租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乙方(承租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鉴于甲方愿意将位于区路号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承租该房屋,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1甲方出租的房屋位于区路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商业/办公等),房屋产权归属甲方,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出租权利
1.2该房屋现状为(如毛坯/简装/精装等),房屋内相关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如水、电、燃气、宽带等)第1页共4页第二条租赁期限
2.1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租赁期满后,若双方均无异议,可协商续租,续租事宜需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第三条租金及押金
3.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租金按(月/季度/半年)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现金),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提供有效收据
3.2乙方需支付房屋押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完好性租赁期满且无违约行为后,甲方应于个工作日内退还押金
3.3租金支付时间每期租金应于日前支付下一期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合法性,确保租赁期间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权不受干扰
4.2甲方应负责该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因房屋主体结构或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损坏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予以修复
4.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进入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生活第2页共4页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4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押金,并妥善使用房屋及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承担维修费用
4.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用于非法用途,不得存放危险物品,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4.6乙方负责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费等相关费用,费用按月结算,逾期未支付的,乙方需承担相应后果第五条房屋的维修与使用
5.1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或设施设备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建、扩建或改变房屋用途,如需装修,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5.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自然损耗由甲方负责维修,因乙方过失导致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解除本合同
6.2如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需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并退还未使用的租金及押金
6.3如乙方需提前退租,需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押金
7.2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租、转借房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第3页共4页
7.3乙方在租赁期间进行非法活动导致法律责任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八条其他条款
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租赁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变更租金
8.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出租方)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乙方(承租方)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随时告知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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