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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大庆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将位于大庆市区路号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房屋权属证书编号为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租金按(月/季度/半年/年)支付,乙方应于每开始后的日内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甲方收款账号为,开户行,户名第四条押金第1页共4页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大写)押金用于担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租赁期满后,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全额退还押金(不计息)若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房屋设施或拖欠费用,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第五条房屋修缮责任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自然老化或正常使用导致的损坏,甲方应及时进行维修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修复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房屋使用要求乙方应按照房屋规划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乙方不得将房屋用于非法活动,不得存放危险物品,不得转租或转借他人乙方应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第七条费用承担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下列费用
(1)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
(2)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电话费;
(3)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由甲方承担第2页共4页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或押金超过日;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
(3)利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
(4)拖欠上述费用达到元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2)擅自提高租金第九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直接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相应损失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大庆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第3页共4页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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