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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宁明租房合同整理合同编号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签订出租人(甲方)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承租人(乙方)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合法拥有位于宁明县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愿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亦愿意承租该房屋,并保证按期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1该房屋位于宁明县,具体房屋地址为,房屋产权证号为
1.2该房屋用途为(居住/商业/办公等)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转租、转借他人
1.3房屋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第1页共6页
1.4房屋现状该房屋现状为□毛坯□简装□精装,附属设施设备包括(具体设施设备以双方交接时的清单为准)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租赁期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当在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2.3在租赁期内,若甲方将该房屋所有权转让他人,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月/季/半年/年)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以本合同附件《租金支付协议》为准
3.2租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现金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具体日期以合同附件为准)支付当期租金至甲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3.3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3.4租赁期间,因政府部门调整税费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金需要调整的,双方应另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第2页共6页第四条押金及其他费用
4.1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用于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押金不计利息,租赁期届满且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当全额退还押金
4.2押金退还方式(甲方直接退还/委托第三人退还)
4.3租赁期间,乙方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房屋租金;
(2)水、电、燃气、暖气、通讯、网络、物业、垃圾清运等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上述费用的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或按相关单位规定执行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出租权,并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司法查封情况;
(2)甲方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房屋使用情况,但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正常生活或工作;
(4)甲方应当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如因房屋主体结构或配套设施质量问题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当在合理时间内进行修复第3页共6页
5.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该房屋,并享有在租赁期内对该房屋的合法使用权;
(2)乙方应当按时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不得拖欠;
(3)乙方应当爱护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或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当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4)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转借或用于其他违法用途;
(5)乙方应当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维护良好的邻里关系第六条房屋的使用与维护
6.1乙方应当合理使用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不当使用导致损坏的,应当及时修复或赔偿损失
6.2甲方负责该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的过错导致需要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损耗不在维修范围内,具体以双方交接时的清单为准
6.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不得在外墙、门窗或公共区域进行任何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装修、改造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7.2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超过日的;
(2)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租、转借房屋的;
(3)乙方利用房屋从事违法行为的
7.3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约定延迟交付房屋超过日的;第4页共6页
(2)甲方提供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3)甲方无故干扰乙方正常生活或工作,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7.4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结清租金及其他费用,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后日内将该房屋腾空并交还甲方,逾期腾退的,应当按照约定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用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8.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应当按照每日的比例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8.3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租、转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元整的违约金
8.4乙方未按约定腾退房屋的,应当按照每日的比例支付逾期占用费用第九条争议解决
9.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本合同的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条其他约定第5页共6页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人(甲方)签字日期年月日承租人(乙方)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房屋交接清单水、电、燃气等费用清单其他约定事项(如有)以上合同为规范版本,适用于宁明地区房屋租赁情况,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第6页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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