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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富川租房合同整理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签订出租方(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承租方(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鉴于甲方愿意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承租甲方提供的房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出租的房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路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具体房屋结构及配套设施如下房屋类型(如住宅、商铺、办公用房等)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如居住、办公、商业等)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暖、燃气、有线电视、宽带等)第1页共4页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并有权出租该房屋乙方承诺在租赁期间内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租赁期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应于租赁期满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标准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租金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租金支付时间乙方应于每月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需按日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四条押金乙方应于签订本合支付押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押金用途用于担保乙方在租赁期间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押金退还租赁期满后,乙方无违约行为且房屋设施设备无损坏的,甲方应于日内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2页共4页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应确保出租房屋的合法性,并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租赁期间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房屋的使用情况,但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正常生活或工作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后,及时开具合法的收款凭证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并爱护使用房屋及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承担相应费用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或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相关费用第六条房屋维修责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主体结构或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现较大损坏需要维修时,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发现房屋或设施有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进行维修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第八条违约责任第3页共4页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或擅自转租、转借房屋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房屋或干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押金及未使用的租金,并赔偿相应损失第九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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