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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江陵租房合同管理合同编号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湖北省江陵县签订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房屋及用途甲方同意将位于江陵县(具体地址)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用途为(居住/商用)乙方承诺在租赁期间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作其他用途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第1页共4页日止如乙方在租赁期满后需继续租用,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合同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现金),乙方应于每月日前支付当月租金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第四条押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押金用于抵扣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能产生的违约金、维修费用或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租赁期满后,若乙方无违约行为且房屋无损坏,甲方应全额退还押金(不计利息)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保证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拥有出租该房屋的权利,且房屋现状符合约定用途甲方应按时提供房屋及相关设施,并在租赁期间内保证房屋及设施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如房屋或设施出现损坏,甲方应及时维修,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房屋使用情况,确保乙方遵守合同约定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不得拖欠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或损害房屋的行为如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或设施损坏,乙方应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第2页共4页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相关费用第六条房屋的维修与维护租赁期间内,房屋的日常维修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的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定期检查房屋及设施,发现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进行维修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在租赁期间内,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解除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日的;
(2)擅自转租、转借房屋或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房屋进行违法行为的;
(4)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第八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押金不予退还第九条争议解决第3页共4页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江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日期年月日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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