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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海淀租房合同需要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北京海淀区签订甲方(出租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地址乙方(承租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物及基本情况甲方自愿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小区号楼单元室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产权证号为房屋现状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施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双方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第1页共4页承租,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可签订续租合同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即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首期租金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第四条押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押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押金用于保障租赁期间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租赁期届满后,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全额退还押金(不计利息)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损坏房屋设施或拖欠其他费用,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乙方应补足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合法性,确保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受第三人干扰甲方应按时提供房屋,不得无故提前收回租赁房屋甲方有权对房屋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但不得无故进入房屋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重大维修需要,甲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2页共4页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不得无故拖欠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按时支付水、电、燃气、供暖等费用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允许他人使用租赁房屋第六条费用承担租赁期间,水、电、燃气、供暖、物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相关单位规定按时缴纳房屋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合同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若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超过日,或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第八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提前收回租赁房屋,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租房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第3页共4页第九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日期年月日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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