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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清单(优推篇)20251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清单篇1第一条为了加强团队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稳定及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行业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文件精神,结合本团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坚持科学管理有效消除和制止生产过程中危及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的隐患和行为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第三条明确团队安全工作的组织
(一)团队长是团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团队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检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确保上级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团队的贯彻执行
(二)团队应设1名兼职安全员,协助团队长全面开展团队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团队长要明确代管人员团队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本团队员工完成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三)团队要建立包括团队长在内的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职责第四条安全教育与宣传团队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按时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团队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技术、规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记录,且记录详细、整洁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组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有严格的防火制度
2、团队成员要牢记“五知三会”内容,即一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二知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业的防火负责人、消防专(兼)职人员的姓名及电话;四知火警电话“119”;五知灭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会一会打火警电话;二会使用各种灭完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二、发生事故后,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1、轻伤事故,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处理解决
2、重伤以上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同时,立即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接到报告后通知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会主任并得到批准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如实的向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单位名称、企业规模、单位地址、事故发生地地址、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4、发生事故后,单位负责人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记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不得伪造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
6、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扰、干涉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7、在事故调查期间,单位负责人不得擅离职守,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任何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9、按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和通知接待单位及家属;
10、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11、事故调查处理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的原因未能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相关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及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清单篇
62.进行各项生产工作的安排,对订单生产工艺,技术资料、投产前的检查与核对
3.对外加工订单的货期、品质有较强的掌控能力,及时对生产异常做出反应,发现问题及时追踪,并提出合理建议
4.解决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并及时与上级领导进行汇报
5.负责员工的培训和培养及相关工作指导;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安全生产检验,杜绝工厂的生产安全事故;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清单篇7总则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和劳动保护法令、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始终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职能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部门或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不力、管理混乱而造成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公司或部门以及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遵照国家执行“问责制”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包括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交司法机关查处对公司管理层的奖励和处罚由总经理审批,对总经理和领导层的奖励和处罚由董事会审批,董事长签批公司对部门、工段和领导的奖励及处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称安管组)审定,公司总经理签批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和处罚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由总经理签批奖励对安全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做出贡献的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公司、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本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改善劳动条件或防止工伤事故和员工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劳动卫生防护方面采取措施得力,使公司安全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人员发现重大设备隐患并及时消除,避免事故发生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全检修、设备安全运行做出贡献的在事故处理、事故抢修(含救火)中做出突出贡献、避免事故扩大的有功人员敢于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进行批评教育取得效果达到消除隐患,并向上级反映的员工(包括操作工和管理人员)符合以上款至款的人员,按200——20xx元给予嘉奖实现年度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控制目标、指标的部门、工段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中有关规定执行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50——200元奖励处罚对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及损失在5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相关责任人均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事故主要责任者要处以罚款5005000元,另给一定的行政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和后果轻重对责任者(违章者)给予处罚造成人员轻伤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以500—-1000元经济处罚严重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待岗15天对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或已整改但结果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部门(包括外包单位),追究部门、工段、外包单位负责人责任,并处以500元或以上的经济处罚,罚款后仍需整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严重违章行为,则由部门或工段提交安全办审核,由公司办直接安排就地待岗一个月以上,并再次参加相关安全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酒后上岗的生产作业人员在高处或危险作业场所进行打架、打闹的作业人员严重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无故未参加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及考试不合格就参与生产作业并发生事故的责任者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不服从现场安全人员管理或在同一生产岗位现场屡次违章的操作工未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或未办理安全(动火作业票)就组织动工,并造成事故的单位负责人(组长或机长)含外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场作业违章行为,按现场违章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同一班组内经常出现同一类型违章的,组、机长要负责任,并处以100兀罚款;在严禁烟火的场所抽烟的,每人次罚款200元;进入生产现场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或不符合生产作业要求的着装进入生产车间的罚违反者50元;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挪作他用的,罚违反者100元,设备员、组、机长、安全员未发现或自己发现未及时监督恢复者,罚设备员、组、机长和安全员各100元;操作大型机械的人员在驾驶室内打毛衣、看报刊杂志、睡觉等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罚违反者50元;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带电作业,罚违反者100元;没有焊工证擅自动火焊割作业的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电焊机二次线或接头铜芯裸露,未作包扎绝缘,罚违反者50元;不按规定安全要求使用氧气、乙怏进行焊割,周围五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工作结束后留下火种存在事故隐患的,罚违反者和批准者各100元;在金属容器和锅炉内检修作业,不戴安全帽和不使用低压安全电源的,罚违反者和班组长各10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违反者100元;没有驾驶证偷开叉车、汽车、抓车、铲车者,罚款100元,对纵容者罚款200元,或虽有证但开快车撞伤人或造成财产损失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另给行政处分;未拉闸停电、未挂警示牌就进行设备、电气检修作业,罚违反者各100元;未拉闸停电、派人监护就进入给料槽处理卡料,罚违反者和指挥者各50元;不走安全通道,横跨高速运转的皮带和设备,罚违反者50元;上班打瞌睡或擅自脱岗者,罚款50元;使用工具器前未作常规检查,罚使用人50元;操作链条葫芦时,禁止链条打扭使用或操作者站在葫芦下方,罚违反者50元;吊物捆轧不牢,吊装方法不当或吊物上堆放悬挂不牢固的零星物件,罚当班起重操作人员100元;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无安全措施的罚指挥者审批者各100元;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砂轮面不戴防护眼镜,使用钻床、车床戴手套者,各罚款50元;不准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罚责任者50元;禁止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打手机或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就动火,罚违反者50元;不关乙块、氧气瓶阀门就下班或离开工作岗位的罚违反者50元;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或取用消防水当施工用水,罚责任人50元;原料堆场和生产厂区不准用明火取暖,违者罚款50元;严禁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罚违反者100元;射线作业区未设警示标志的,罚工段长和安全员各100元;生产车间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存在有触电危险的,罚工段电气员和值班电工各50元;制胶操作工使用甲醛配料时不戴防毒口罩的,罚款50元;在粉尘严重区域工作的员工不戴口罩的,罚款50元;边班作业的操作工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或交接不清就下班的,罚款50元;操作台有杂物,操作工不搞清洁卫生就下班的,罚款50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性违章行为,对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就安排新员工上岗的,罚安排责任人100元;使用民工不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就安排有危害作业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没有特种工种合格证或虽有证但未及时年审过期仍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罚公司办负责人100元;高处作业区域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的,罚车间责任人100元;凌空处和坑凹处无安全防护栏,罚管理辖区域负责人和安全员各100元;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示牌和警戒线,夜间无警示红灯的,罚管辖区负责人100元;原料场和成品库安全通道堵塞,三天以内不处理的,罚原料场和成品库负责人200元;原料场转运车辆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罚原料场负责人200元;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未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或配备已过期失效的,罚消防专干和安全办主任各100元;易燃易爆仓库间距或与明火道路距离不能满足防火规程要求的,罚安全员100元;氧气库、乙焕库的照明未使用防爆电器具,通风不良,罚仓库管理部门负责人100元;制胶车间或热压车间排气扇坏了不及时维修或更换的,造成车间通风不良,罚工段组长100元;热压工段液压站漏油不按规定及时处理,罚设备员100元;热能工段锅炉房和热磨车间高温高压设备设施10米内存放易燃易爆物质(如氧气、乙焕等),罚工段设备员100元;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的,罚责任人、作业班组负责人各100元;公司、部门、工段领导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违章指挥生产作业的,罚责任人500元;招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安全资质不合格的外包施工队伍的,罚签合同的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罚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各100元;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及安全员发现作业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不予制止、纠正或不进行处罚的,罚责任管理人员、安全员各200元;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行为属违反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生产部门没有认真贯彻文明生产各项制度的,追究部门、工段负责人责任并给予50元处罚;生产现场的车辆(包括单车、摩托车、叉车、抓车、铲车、小汽车)没有停放在指定区域的,属私人的给予车主50元罚款,属公司的给予当班司机50元罚款;临时用电设施不规范(乱拉导线拖放在地上,绞在金属架上或与其它线交织在一起以及露天乱装闸刀开关等),追究分管班组长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临时技巧、维修措施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材料未妥善保管或及时回收的,追究架了搭设负责人(包括外包工头)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造成事故另行处理生产现场的钢丝绳、吊装用具乱丢乱放,造成生产现场摆设不整齐、不安全的,追究其使用班组负责人责任并给予50元处罚;生产现场属物资供应部回收的油筒或其它物品不及时回收,造成环境污染或财产损失,追究物资供应部负责人责任并给予100元罚款;生产现场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不明显,没有标明维护时间或未定期检查的,追究公司消防专干责任并给予100元处罚;生产现场没有做到文明生产“五清”或不及时把废弃物送到指定地点的,追究当班责任人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生产现场的固体废弃物可回收的不回收,造成现场管理混乱的,追究生产部负责人责任并给予100元处罚;生产工段工具房或备品库工器具、备品配件摆放不整齐,有易燃易爆物品或烟头垃圾的,办公室不整齐、不卫生的,给予管辖区责任人50元处罚;各种仓库内物资摆设不整齐,不分类定位摆设,不清洁不卫生的,给予仓库管理员和仓库负责人各50元处罚;油库地面漏油,不及时清理干净的,给予仓库管理员和负责人各50元处罚;生产现场没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或无专人负责保持场地整洁的,给予该辖区管理负责人50元处罚;现场生产工作人员没有按公司统一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牌的,给予违反者50元罚款;生产部、技术部、各工段设备员监督工作不到位的,或安全员对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工作不到位的,绐予责任人或安全员50元罚款附则对员工的安全、文明生产奖励由部门、工段分管安全负责人申报,生产技术部(安全办)审核后统一制表,经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签批后发放,从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奖励资金中列支对集团各部门和各公司领导层的奖励,由人力资源中心按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考核统一制表,经集团管理者代表签批后发放对于各项的经济处罚,由生产部、技术部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开具处罚通知单送财务部、办公室备档,由公司财务部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行政处罚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按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清单篇8第一条为了加强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从事机械设备和机械零部件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机械制造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第五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第六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第七条机械制造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从业人员2%且不少于3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超过7人的,应当有不少于15%比例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第八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用于下列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三)安全评价、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四)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五)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六)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第九条机械制造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十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公司(厂)、车间(职能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工伤痊愈复工的从业人员进行转岗和复工培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纳入本单位年度计划,保证所需资金,并建立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第十一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有关规定,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火器材;三会逃生自救
3、严格落实阜阳卷烟厂“安全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时管理”、“危险化学品”等管理制度
4、认真抓好安保各基层队伍建设和管理
5、加强厂重点部位检查巡视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时,应第一时间报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理
6、加强“两烟”仓库防火管理,严格车辆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六条团队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用电,做到人来电开,人走电关,每天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必须对各处电器进行检查,关闭
2、科学使用本团队内的各类设备管理、安全用电管理、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车辆安全管理第七条治安保卫、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维护好团队内部治安秩序,搞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教育员工远离邪教组织和性质的组织第八条安全检查内容明确检查的周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团队安全员及相关人员对本团队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或团队成员反映的安全隐患,做到“三落实”(即负责整改的人员和部门要落实,整改的措施要落实,整改的时限要落实)第九条处罚和奖励
(一)对于违反团队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予以考核,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予以处罚
(二)对于发现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员工予以奖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清单篇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事故
1、公司行政室负责交通事故、恶意破坏事故、工伤事故以及起火爆炸事故的处理,并负责其它各类事故的综合整理和归档
2、生产部、质量部负责设备事故、工艺事故的处理第十二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危险源进行辨识,实行分级管理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三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职业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机械制造企业应定期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识别,为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从业人员需要时,企业应当如实、无偿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机械制造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将其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机械制造企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职业病人(含疑似职业病人)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第十四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应当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二对重大隐患整改效果要进行安全评价第十五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检修等工程项目和生产经营项目、场所(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不得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工程项目承包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安全措施费用应当纳入工程项目承包费用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承包单位应当服从统一管理,并对工程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工程项目不得违法转包、分包第十六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从合法的劳务公司录用劳务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并按本规定第十条要求,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十七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与器材,定期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并按照规定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第十八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安全培训记录、事故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监护记录、危险源管理记录、安全资金投入和使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三同时”审查和验收资料、有关设计资料及图纸、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档案管理制度,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报告、记录等及时归档第十九条机械制造企业铸造、焊接、热处理、电镀、涂装、木工等作业,磨料磨具、电碳、电瓷、铅蓄电池、含汞仪表、电磁线、绝缘材料、塑料品、电焊条的生产,电火花加工以及发动机试车等存在尘、毒危害的作业场所应有防尘防毒综合措施第二十条机械制造企业各种机械传动装置,如传动带、明齿轮、联轴器、皮带轮、飞轮和转轴的突出部分等,应安装安全防护装置第二十一条机械制造企业存在高压、高温、高速、高电压与深冷等的各类试验台站,必须配备信号、报警和安全防护装置第二十二条机械制造企业使用液体或气体燃料的炉窑或场所及其氧、乙烘、煤气、燃油等管路,根据不同情况应设有减压阀、安全阀、吹扫口、取样口、报警显示和自动切断装置,及防火、防爆、防毒设施第二十三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二十四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校验对超过使用年限或不满足使用要求的,及时予以报废第二十五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及时淘汰危及生产和人身安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术性能第二十六条机械制造企业在实施检维修作业前,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和应急措施,并组织落实对危险性较大的检维修作业,其安全技术和应急措施应当经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查同意第二十七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对在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区域进行动火、检维修、清污等作业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作业实行审批,并为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配备通风、除尘、照明、检测检验、防火防爆、声光报警等安全设备设施和自救器、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装备,并落实专人监护第二十八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申请备案第二十九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实现达标第三十条机械制造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并组织事故应急救援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加强对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本规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的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检查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督检查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进入机械制造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人员,配备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和监测检查仪器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并由2人以上共同进行;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依法记录在案对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应当为其保密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机械制造企业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并将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纳入地方人民政府整体应急救援体系第三十六条监督检查人员在对机械制造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七条机械制造企业违反本规定,有关规定对其处罚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清单篇9为了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3号令)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时限和内容的通知》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管理工作
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1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4、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5、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6、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
1、办公室负责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取证管理,监督事故后
3、各责任部门的事故处理报告必须在三日内交公司行政室备案
1、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事故
2、凡属有意制造破坏给企业生产、财产、人员造成损失或损伤的为破坏事故
3、公司员工在生产活动所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为工伤事故
4、各种原因导致的着火、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着火爆炸事故
5、因操作原因使正常的生产操作条件受到破坏;违反操作规程、工艺指标超标造成减产;生产过程的原料、辅料及中间产品发生跑、冒、泄漏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均属于工艺事故
6、因使用、维护、操作不当而使设备受到损坏或损伤的情况属设备事故
7、凡属外界原因影响而发生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发现及时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此两类事故可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管理
8、伤亡事故中轻伤、重伤、死亡和多人中毒事故的,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5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轻伤,或者5万元以下5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轻微事故,是指造成轻微人员伤害,损失额在5000元以下的直接损失的事故,或发生小范围火灾、泄漏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6、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员工平均日工资义休工天数
1、发生事故后,必须积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领导应直接指挥安全、技术、生产、保卫部门协助做好现场抢救的指挥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所有参加抢救人员,都要服从指挥,不许擅自行动
3、发生一般事故,车间领导应直接指挥,有关人员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4、对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现场或火灾场所必须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合适的防毒面具,对中毒或灼伤人员,应尽快组织急救处理
5、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受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1、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事故,应立即用快速方法向上级机关报告
2、伤亡事故的报告内容主要有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诊为重伤,从受伤时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1、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成员的条件、职责和权利1)条件与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具有某一方面的特长;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品质2)职责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3)权利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2、各部门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3、对一般事故,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行政室备案
4、对重大事故,公司领导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分析必要时要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和检察部门等有关单位参加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5、防范措施的内容技术措施一一对设备、设施的操作从安全管理的角度考虑设计、检查和保养措施,减少或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教育措施一一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使员工掌握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方法和知识,消除或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措施一一认真贯彻实施有关的法令、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厂的各种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安全管理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实施经济考核
1、事故调查组人员在全面分析事故后,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日期、类别、地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情况、经济损失、事故等级等;2)事故经过;3)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4)事故的预防措施;;5)事故责任者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6)调查组成员名单及调查组成员签字;7)附件,包括图表、照片、技术鉴定等资料;
1、任何事故的处理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2、调查结束后,主管部门、车间应按照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认真整改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3、调查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1)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的重大事故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2)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
4、由公司行政室、财务部按《工伤保险条例》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进行赔偿处理
5、事故处理意见决定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事故处理的执行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反馈,纳入事故档案材料
6、事故处理后,公司行政室应将事故详情、原因和处理结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本公司员工中通报,使广大员工能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7、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如因特殊情况,安监部门同意延期的事故,处理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80天
1、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行政室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并记入台帐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应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考
2、公司行政室负责按gb6441—86《企业员工伤亡事故分析标准》,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发展
3、根据统计情况制定和修改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1、事故中造成重伤人员,由公司行政室依照《工伤认定办法》和有关材料,向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工伤认定,经批准后办理
2、公司行政室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确定其享受相应的待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清单篇3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台帐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局及下属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台帐包括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安全事故记录、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安全管理文件汇编、其它共八类具体要求为
(一)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台账按要求填写会议时间、地点、会议名称、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入等内容,做好到会人员的签到记录,摘录记录会议主要内容
(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台帐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如实填写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人员、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限期整改时间,并让受检单位责任人签字
(三)安全事故记录台帐按照有关的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记录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经过(包括伤亡和损失、接到报告时间和上报时间及采取的措施等应报告的内容),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填写事故处理意见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台帐,包括与上级或下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及与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的其他材料
(五)安全生产制度台帐,包括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事故应急预案、岗位责任、操作规程等材料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台帐按要求记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对象、人数、教育培训的相关内容情况
(七)安全管理文件汇编台帐包括本单位下发和接收上级各有关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记录文件的标题、收发文号及收发文时间
(八)其它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台帐第三条台帐要求书写规范、字迹清晰、保存完整,防止缺、少、漏现象发生,严禁弄虚作假第四条台帐的归档要及时,局各责任科室,在每次安全生产活动(如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活动等)结束后3天内,必须将有关的台帐整理好,报局专职台帐管理员处归档第五条各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台帐的记录、收集和整理,如人员工作调动,要认真做好台帐的交接清点工作,台帐资料应按年度妥善归档保管第六条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局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执行本制度若因台帐整理不完整、归档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相关责任科室要承担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清单篇4
一、凡在本公司区域内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设备动力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备动力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二、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时间不超过一天)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三、明火作业前,要做到“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涮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经清理或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8、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四、在动火中要做到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并采取相应扑救措施;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动火后要做到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设备动力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六、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七、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八、动火作业完毕,设备动力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九、风天(4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十、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备动力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单位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本单位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公司其它有关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清单篇5
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必须按程序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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