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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低压配电室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一、配电装置的布置及设施要求
1.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排列应尽量一致,硬导体应涂上色漆表示相别(A相一黄色,B相一绿色,C相一红色),户外软母线及引出线在适应地点标明相别(套上有色套管或挂相别牌签);
2.配电装置所有设备均应在适当的地方标明设备各称、编号、相序、在必要的地方悬挂警示牌设备标志应清楚正确,在带有接地刀闸的隔离开关的把手上,应涂上黑色漆,使之明显区别;
3.屋内配电装置的各项安全净距离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4.配电室一般采用自然通风,配电室电缆沟通道在电缆沟的适当地段和多设备器件的进线洞,应采取隔堵等措施防止电缆火灾蔓延及小动物爬行
二、低压设备
1.低压配电装置及低压电器应选用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定型产品(有特殊需要的非标产品除外),严禁使用明文规定的淘汰产品;
2.低压配电装置的各项技术参数须满足运行的需求低压配电装置所控制的负荷必须分路,避免多路负荷共用一个开关控制;
3.低压配电装置的馈电回路应根据负荷性质,将重要负荷与一般负荷分别单独控制;
4.变(配)电所低压配电装置应编号,主控电器应编统一操作号馈线电器应标明负荷名称,并应标示在低压系统模拟图板上;
5.低压配电装置各级电器保护元件的选择和整定,均应符合动作选择性的要求;
6.低压配电装置上的仪表和信号灯应齐全完好,仪表量程与互感器的规格与容量相配合;
7.凡装有低压电源自投系统的配电装置,定期进行传动试验,检验其动作的可靠性,在两个电源的联络处,应有明显标不;
8.低压配电装置与自发电设备的联络装置动作应可靠,未经供电检查部门许可批准,自发电设备不得投入电网运行;
9.低压配电装置的操作走廊、维护走廊均应铺设绝缘垫通道上不得堆放杂物;
10.低压配电装置室内应有固定式照明,灯具齐全完好,开关应设在出入口处有重要负荷和重要用电场所的配电装置室应设应急照明和事故照明低压配电室巡回检查制度
一、巡回检查的类别
1.一般巡回检查巡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周期性的巡回检查;
2.重点巡回检查针对薄弱环节、设备特点和特殊运行方式、自然条件变化等增加的巡回检查
二、巡回检查要求
1.巡回检查人员在巡回检查中应做到1巡检时要思想集中,认真的看、听、嗅,注意有无异常情况,做到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及异常;2巡检人员每月对配电室进行2次巡查,认真做好记录发现设备存在缺陷或隐患,加强监视,并及时汇报,在紧急情况下,可按规程处理后汇报;3巡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所作的处理,必须向班长汇报清楚,并经班长确认
2.设备或系统检修时,检修负责人应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按规定执行,安全标示牌是否齐全,与运行设备的隔离设施是否可靠
3.遇下列情况时,巡检人员在巡回检查时应重点检查1大修后试运行、新设备投入试运行;2特殊运行方式;3自然条件变化如寒潮、高温、暴雨、雷雨等
4.供电设备发生事故时,巡检人员应立即返回事故地点参加事故处理
5.设备巡检要仔细到位,不能走马观花
6.巡回检查时不仅要检查设备,也要检查安全设施是否完整齐全,如护栏、电缆沟盖板、格栅、挡鼠板、防鸟网等
7、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地按时巡视设备,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
8、巡视应在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一般包括交接班时、用电高峰负荷时、晚间配电室开灯时
9、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后,应将巡视情况、巡视时间及时记入配电室运行记录表
10、遇有以下情况时,要增加巡视次数1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明显增加时;2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运行和新安装的设备加入系统运行时;3设备缺陷近期使用有发生时;4恶劣天气、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异常现象时
11、单人进行设备巡视时,要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保持与带电设备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12、对变电室的高压配电装置,每班巡视两次停送电管理制度
一、检维修时的停送电操作停电操作
1.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好工作票后,通知停电单位;
2.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到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
3.操作人员填写停电操作票,做好停电准备工作,经工作许可人同意,按规程操作停电;
4.停电后,操作人员按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与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安全防护是否全部到位;
5.工作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在工作票上共同签字后,方可通知工作人员开始工作一份有工作负责人带走,一份由操作人员保存送电操作
1.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全部撤离现场清理完毕,工作负责人通知操作人员工作完毕可以送电;
2.操作人员填写送电操作票,撤除安全防护设施,做好送电准备工作;
3.经工作许可人同意,操作人员按送电操作票进行送电操作
二、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1.拉、合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2.检查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位置;
3.验电、装拆接地线;
4.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
5.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险器;
6.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三、停、送电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因检修工作需停送变电所总电源时,检修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供电部门,严禁口头或电话通知停送电;
2.在书面通知单中必须写明停电原因、停电时间、停电地点等主要事项;
3.书面通知中必须有检修单位负责人签字,严禁代签;
4.检修确认完毕,必须由检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通知供电部门进行送电;
5.每次检维修工作中,若工作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超过2小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的工作负责人,两个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工作负责人的变动只能办理一次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二、机房要有醒目的防火标志管理好本部门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三、人人都要自觉爱护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使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平时不能用作与消防无关的工作
四、工作人员必须懂得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五、机房内禁止存放可燃物等物品
六、消防器材不准随意挪作他用,违者追究责任,周围禁止堆放杂物
七、岗点每天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报警、疏散和扑救;协助上级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发生原因,并保护现场,提供情况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八、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造成后果的要依法处理责任人对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酿成隐患或火灾者,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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