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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潢场商城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承租方证照名称:承租方证照号码:承租方品牌(法人/自然人)
12.1有关招牌和广告的设置事宜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交纳相关费用
12.2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未经甲方的同意而设置招牌和广告,或者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则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3如甲方同意乙方设置店招或广告位,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设置,并执行如下规定
(1)该房屋门头仅用于设置店铺招牌,且店铺招牌规格、标识应按照甲方的统一要求规范设置
(2)如乙方在该房屋内设置电子显示屏、橱窗、横(吊)幅、张贴物等进行宣传,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无夸大或虚假内容
(4)广告位或乙方橱窗仅用于乙方商品或服务展示,不得用于展示与乙方企业形象、拓展业务或其他与商品或服务无关的用途
12.4为了整体宣传商业广场的需要,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商业广场整体宣传时无偿使用其名称、商标、商号、标识等,甲方无需就此另行征求乙方同意,如乙方需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商号、标识等,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12.6乙方须按甲方对乙方店名的统一要求进行对外宣传,标准为“乙方所经营品牌名称+JW场商城店”第九条消防安全
14.1乙方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须签订附件四《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乙方装修方案及图纸经甲方事先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甲方不因该等审核而对乙方装修行为承担消防安全等任何责任)乙方应按照廉场商城商户二次装修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使用装修材料,不得使用劣质、易燃材料,并应在装修材料进场前向甲方提供其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消防系统,如该房屋涉及商业广场的公共消防系统改动,则须由乙方委托甲方统一指定施工单位实施
14.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应当履行如下消防安全责任,否则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4.
2.1乙方应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及商业广场消防相关规范,服从商业广场消防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执行甲方有关消防管理和整改要求
14.
2.2乙方装修、经营使用材料、设施应符合国家、地方及商业广场消防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材料乙方应对其装修施工人员进行入场交底培训,在装修施工队动火作业时办理动火证,并向甲方提供动火作业人员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
14.
2.3乙方不得堵占消防通道,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商业广场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并应在该房屋内配齐消防器具,承担该房屋内各类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义务,不得污损、遮挡、毁坏消防设施,如该房屋内消防设施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每日对该房屋进行闭店“三关一锁”(即关水、关电、关气、锁门)检查如甲方发现乙方未进行该等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作出相应处罚
14.
2.4乙方应制定火灾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组织其员工消防培训,确保具备突发事件紧急疏散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14.
2.5如该房屋存在消防隐患,乙方应立即自行主动整改,予以消除,乙方拒绝、拖延整改或整改未能消除消防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临时闭店、解除合同、经济处罚等措施)且不构成违约或侵权
14.
2.6乙方保证其代理人、工作人员、建筑安装或装修人员在商业广场内遵守国家、地方及物业服务公司有关的消防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不得私自使用明火、危险品、易燃物、吸烟、电加热器等),并配合做好检查、培训、演练等工作,否则,由此产生任何问题均由乙方直接处理和承担责任第十条转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合作经营或联营,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第十一条房屋交还
18.1本合同项下之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或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而终止后7日内,乙方应当将该房屋交还甲方该等期限为本合同项下该房屋之交还期
18.2在交还期内乙方应当向甲方归还所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资料和工程资料的任何原件和复印件,并使该房屋符合房屋交付时的各项标准要求、且保持清洁完好状态;乙方应付清应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能源费、需向顾客等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充值卡、会员卡等涉及的退费等);乙方应将乙方及转租承租人的工商税务注册地址从该房屋迁出,完成相应工商税务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18.3双方确认,因租赁期限届满或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在交还期内,乙方仍应当按届时月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及承担各项能源费用等因租赁期限届满或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终止的,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装修、装饰赔偿或补偿,并且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按照最初交房确认书标准,恢复租赁房屋原状的权利
18.4若因甲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乙方应当在合同终止后7日内将符合第
18.2款约定要求的该房屋交还甲方,同时,在交还期内,乙方无需支付占用费或物业服务费但此期间发生的能源费用,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
18.5无论任何原因,交还期满后乙方仍未能将符合第
18.2款约定要求的该房屋交还甲方的,则自交还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终止时该房屋月租金标准的200%向甲方支付占用费及承担相关的能源费用,直至乙方按照合同要求交还该房屋为止若因此造成甲方延迟向新租户等相关方交付该房屋而需承担违约金、中介费以及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均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18.6自交还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甲方有权采取对该房屋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该房屋进出、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等强制措施此种情形下,乙方所应当承担的租金及相关能源费用并不因此而得到减免
18.7无论任何原因,如乙方自交还期届满之日起10日后,仍未将该房屋交还给甲方的,乙方同意甲方直接将乙方在该房屋内的物品及设备设施转移至他处存放,并将该房屋清理收回使用,此期间发生的乙方物品的存放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18.8在乙方向甲方交还该房屋的同时,双方应当签署该房屋交还确认书在双方签署了该确认书之后,或虽未签署该确认书,但乙方已经实际撤离该房屋之后,乙方在该房屋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了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予以处理),且无需赔偿乙方
18.9如甲方因对乙方撤离后的该房屋进行清理、整改或对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换等使之符合第
18.2款约定要求的,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支出均应当由乙方承担,并且在上述清理期间,乙方应当按照第
18.5款所述标准支付该房屋占有费,以弥补甲方在此期间的租金损失第十二条乙方的其他保证和责任
19.1自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该房屋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门头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包括专用设施设备和共用设施设备,如楼道、通道、大门、走廊、设备用房等)的设计用途,亦不得采用封堵或阻挡等任何方式妨碍其实现设计用途,对于设置或通过该房屋的设施设备,乙方应当给予充分的注意和保护乙方保证在经营范围内正常合理的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不得放置任何超过该房屋设计荷载的物品;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的保险赔偿额减少、取消或保险费用增加的行为;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缩短该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
19.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乙方在该房屋内从事经营活动时,应当遵守中国包括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文化、治安、消防管理在内的各项法律规定,自行负责该房屋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和责任乙方自行负责该房屋的经营,并承担相应风险及相关责任乙方应妥善处理在该房屋及乙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第三方之间的任何人身、财产其他侵权纠纷,不得影响商业广场的正常整体经营,否则因此导致需向第三方支付赔偿款、违约金、罚款、退款退卡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造成商业广场正常经营受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信誉受损、甲方因此涉及案件纠纷等情况)时,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9.3乙方保证不从事任何可能阻碍、影响相邻区域内甲方或其他业主、承租人合法权利的行为或其他不合理的干涉、扰乱甲方或其他业主、承租人正常经营的行为如乙方的经营产生特殊气味或者噪音干扰,乙方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止若乙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特殊气味(包括油烟)或者噪音干扰严重妨碍周边商户和公共环境,经环保部门测定确属乙方责任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19.4对于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水、烟、燃气等相关物质外泄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火灾、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发生或乙方有不良经营行为的,则乙方应当对甲方及第三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给予赔偿,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本款内所述乙方的责任也适用于乙方的工作人员、乙方的顾客、乙方的访客或其他与乙方相关的人员,并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9.5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19.6乙方通过转租、合作、对外承包经营等任何方式允许第三方在该房屋内经营的,则因该等第三方之行为而导致甲方任何损失的,乙方均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9.7乙方保证接受和服从甲方的统一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19.
7.2乙方应当办齐经营相关的各类证照(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如乙方因服务态度或商品质量问题被社会新闻媒体曝光或在社交媒体上大范围传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乙方承担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9.
7.3未经甲方许可或依据本合同相关约定,乙方不得擅自停业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乙方应派驻具备一定专长、技能的服务人员常驻于乙方店铺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并需经甲方考核,但甲方不因考核而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派驻人员除须遵守乙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外,乙方保证其同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规行为,乙方同意除接受甲方的相应处罚(甲方有权根据《租户手册》条款开具整改单和罚款,若乙方或乙方的派驻人员在收到奖惩单后三日内未缴纳罚款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乙方应在该等款项扣除后五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外,乙方人员的重大违规行为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应立即撤换该等人员,若因此影响甲方信誉、权益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9.
7.6乙方如提供餐饮服务,应将相应的餐厨废弃物(如有)交付政府授权许可的单位进行处理,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19.8乙方确认,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或其它费用,不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因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规定而须承担的责任的权利
19.9乙方明确该房屋编号及其所在楼栋号系甲方自主编排,将不因该等编号与公安等部门确定编号存在差异而向甲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19.10乙方保证该房屋入口周边通道不得堆放杂物或其他影响商业广场形象的物品
19.11乙方有义务确保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质量符合合同约定、行业以及地方与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不存在任何安全(如食品安全)隐患、品质与权利瑕疵等情形乙方应遵循诚信经营的商业经营准则,经营过程中不得出现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迫消费、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服务态度恶劣等任何不诚信行为如因乙方违反前述约定,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乙方承担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绝不允许涉黄、涉赌、涉毒,不得从事非法传销、出售违禁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违法经营活动或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或可能影响甲方、物业服务公司或商业广场声誉的任何活动
19.12乙方商品或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其在甲方商业广场所在城市其他商业广场相同商品或服务的价格
19.13乙方与运营商或其他组织签署任何含无线网络服务内容的内容之前,需取得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线网络服务的覆盖范围仅限于该房屋内,且乙方选择的频段不得与甲方已选择预留的频段相冲突
19.14租赁期限内,商业广场商户的调整、变化、停业等情况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不属于甲方违约,甲方也无需承担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减免租金、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第十三条甲方的其他保证和责任
20.1甲方保证确认拥有该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保证有权按本合同条款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申请办理商业经营证照所必要的文件
20.2甲方应对乙方办理经营、设计、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环保、通讯、消防、卫生及其它国家规定申请报批手续给予必要的协助
20.3对该房屋内由甲方提供及应由甲方承担维修义务的设施、设备出现故障,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一日内进行维修,若该房屋的损坏或故障直接影响到乙方的营运,甲方须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一日内进行维修甲方对该房屋及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尽可能在双方认为合适的时间安排进行,以确保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或干扰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21.1本合同签署后,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质量保证金以及首期租金,则自乙方逾期支付第5日起,甲方即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相应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应付金额的违约金
21.4乙方延迟交纳本合同项下租金、保证金、能源费用或其他应付费用的,则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欠费金额3%的延迟履行违约金乙方延迟交纳本合同项下租金、保证金、能源费用或其他应付费用超过15日,经过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仍不交纳的,甲方可以对该房屋暂停部分或全部能源供应,直至乙方履行相关付款义务为止甲方无需因此而向乙方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因此受到第三方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双方确认,在乙方欠付租金等费用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将放置于该房屋内的货物、财物转移出该房屋乙方延迟交纳本合同项下租金、保证金、能源费用或其他应付费用超过30日(含本数)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责任双方特别确认,在租赁期限内,若乙方延迟交纳租金、能源费用或其他应付费用等累计超过3次(含本数),则甲方也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责任
21.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或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限期改正;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仍不改正的,则自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起,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届时月租金标准的10%的延迟履行违约金,直至乙方改正为止在此种情况下,如乙方延迟纠正超过15日,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1.6因甲方违约原因导致乙方无法继续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的,则甲方应当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30日内作出相应改正的积极有效举措,直至完全改正;若经甲方改正,仍无法使乙方继续享有该房屋使用权,在该期间内,乙方无须交纳租金或物业服务费
21.7双方确认,本合同因乙方违约而提前终止的,则甲方有权没收本合同项下之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因甲方违约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当无息返还本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如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实际损失的(直接经济损失),则违约方应予以补足
21.8在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书面一致后,乙方经提前90天书面通知甲方的,可提前解除本合同,除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外,无须承担本合同项下其他违约责任
21.9双方确认,除非本合同中有特别明确的约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交纳或主张抵扣本合同项下的租金或水、电、燃气、热力等能源费用或其他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则应当按照本合同项下争议解决办法予以处理在按照争议解决办法处理期间,乙方仍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各项交费义务
21.10双方确认,乙方妥善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给予乙方
8.2条项下减免租金优惠政策的前提如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包括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情形),则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7日内补交减免的全部租金
21.11如果因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应付租金及其他款项时,甲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该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因此产生相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1.12本合同项下计算违约金标准的“月租金”、“日租金”基数按届时租金标准相应计算,如届时租金标准无法计算,贝IJ“月租金”、“日租金”基数标准按第一个租约年租金标准相应计算,如届时第一个租约年租金标准无法计算,则统一按每日租金人民币2000元的标准相应计算第十五条不可抗力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受到严重损坏,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甲乙双方应当就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商议,如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90日内,乙方既无法继续经营,双方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因此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条禁止商业贿赂
23.1乙方声明没有任何受乙方雇佣之员工同时出任甲方或甲方任何附属、联营或关联公司之代理人、雇员或供应商,双方确认这种声明是甲方签订此份合同的条件之一,任何误导和隐瞒将会构成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理由
23.2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
23.3双方确认商业贿赂是指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为促成交易或从甲方取得比他人更多的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而给予甲方人员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
23.
3.1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或报销各种费用、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考察、房屋装修等
23.
3.2借款、融资担保、商品赊销、回扣、购物折扣、置业、礼品(如纪念品、节日礼品等)、馈赠、娱乐、招待等
23.4甲方及就甲方人员接受乙方提供的上述不正当利益行为不承担还款或担保等任何法律责任,乙方也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减免或抵扣租金、履约保证金等任何应付费用或拒绝履行其他合同义务若甲方人员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给予其上述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应向甲方相关监察部门举报电话为0539-8216678)提供相关证据,甲方查实后将及时公正处理,并为乙方严格保密若发现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需按甲方查明的行贿金额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按本合同其他约定承担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可依法对乙方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暂停支付所有应付账款,或通过司法途径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及商誉损失),并将乙方列入甲方及甲方所属集团的黑名单,永不合作第十七条通知乙方确认,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是乙方的有效通知地址,甲方有权选择将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张贴于该房屋的门窗或墙面上,该等通知一经张贴即视为已向乙方送达通知,乙方于通知张贴当日知悉通知内容第十八条争议解决双方在本合同项下产生争议,应当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九条其他
26.1本合同各条款的名称仅供参考,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均以合同内容为准,在对合同内容进行解释时,对条款的名称不应予以考虑
26.2本合同的谈判和签署是双方经过反复协商而一致确定的如果合同中的条款存在含义模糊的情形,对该等条款的解释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而不得按照不利于起草者的原则或角度进行解释
26.3双方确认,甲方审批或审查乙方的各种报告、文件、方案、资料、申请等无论如何不会在任何方面增加甲方的义务或责任,同时,也不会在任何方面减轻或免除乙方的义务或责任
26.4没有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措施,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26.5本合同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之间及其与法律规定的和任何其他双方约定的权利或补救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26.6本合同签署后,如政府部门要求对合同格式和内容作出适当调整方予备案的,双方应积极配合,另行签署政府部门要求的格式合同(基本内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确定),以完成合同备案手续但双方特别确认,上述备案合同仅作为办理报备手续之用,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均应当以本合同为准办理上述租赁备案手续所需费用,甲乙双方各负担一半
26.7双方特别确认,无论甲方是否取得该房屋的房产证或租赁许可证或办理完毕本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租金等交费义务均不受影响
26.8双方基于本合同形成租赁合同关系,不产生任何代理.、联营或合伙等其他合作关系,乙方不得以引人误解的方式或名义进行虚假经营宣传,甲方对乙方实际经营状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26.9本合同某条一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序言内容第一条租赁场所及计租面积第二条租赁期限和续租第三条经营品牌、项目及主体第四条装修管理第五条保证金第六条租金第七条能源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第八条招牌、广告及品牌宣传推广第九条消防安全第十条转租第十一条房屋交还第十二条乙方的其他保证和责任第十三条甲方的其他保证和责任第十四条违约责任第十五条不可抗力第十六条禁止商业贿赂第十七条通知第十八条争议解决第十九条其他附件一房屋位置示意图附件二品牌授权文件附件三房屋交接验收确认书附件四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签署场商城租赁合同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26.10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合同目的,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
26.11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内容及本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依法应向有关国家机关(包括法律或有关国家机关授权的单位)和依法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以及依法必须对公众披露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第三人透露本合同内容和所知悉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6.1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乙方为自然人时,应以签字方式确认)之日起生效
26.13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1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另一份用于租赁登记或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15乙方相关信息如下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性质【】纳税人开户行【】纳税人开户行账号【】纳税人电话【】纳税人地址【】甲、乙双方已经对上述合同及合同附件的全部内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不存在不知悉、不明白的情形,对于违约责任条款及乙方责任义务条款,甲方已经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了清楚的提示和说明甲方(盖章)乙方: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一日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一房屋位置示意图附件二品牌授权文件附件三房屋交接验收确认书附件三房屋交接验收确认书1】年【】月【】日(下称“验收日”)【](出租方,下称“甲方)与【】(承租方,下称“乙方”)依据《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约定,在见证方见证下,对位于【】楼【】层的【】号商铺进行了交接验收经现场审核,甲方移交的商铺符合租赁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乙方没有异议甲、乙双方确认,自验收日起,甲方正式将该商铺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乙方不可撤销地承诺服从甲方的统一开业安排,确保该商铺在【】年【】月【】日按期开业交付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接收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见证方【】(商管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附件四: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创建【】(下称“广场”)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确保广场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令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甲方与乙方签订本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甲方的责任在紧急情况下,如乙方人员不在现场,甲方可以在不事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采取必要措施进入乙方租赁区域处置情况,事后再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无需赔偿
二、乙方的责任(-)承担租赁区域内消防安全责任
(二)严格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消防安全法规,配合甲方实施在本广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管理好承租区域内的专用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自行采购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按要求自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在防火卷帘门下禁止放置任何物品,影响功能及使用
(四)依据法律法规成立承租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组织,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给甲方;每天开业前、后各检查一次责任区域落实安全措施情况
(五)乙方如需明火作业,必须报甲方批准,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采取相应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在营业期间严禁动用明火因装修或动火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装修施工应遵守甲方的《装修手册》,并报消防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乙方负责落实,甲方有权监管
(七)消防设施已通过消防主管部门同意使用,因管理不善和使用不当造成损失、损坏并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A)派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公共消防安全演练,积极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教育培训,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九)自行遵守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品货品,人员和车辆、货物不得占用和遮挡消防设施设备、标识以及消防通道
(十)经营区内电器容量增容,需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十一)乙方按照厨房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厨房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二)对承租区域内火源、电气、燃气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并经常维修、保养,防止浸湿电源插头,工作人员下班后必须断掉总电源
(十三)员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灭火毯,熟练掌握电气火灾、油类火灾的灭火方法,对设施器材定期检查,发现失效应及时进行更换
(十四)乙方按照餐饮行业规范定期对排油烟系统进行清洗
(十五)乙方在每日闭店时指定专人进行水、电、气关闭,每日必须严格遵守“三关一锁”的闭店操作规定,确保电断闸、水阀关闭、燃气阀门关闭、门窗关闭,并由甲方值班人员进行核实
(十六)乙方举办促销、焰火集会、灯会、展会等其它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当事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经甲方及消防、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十七)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的物业使用人的其他责任
(十八)因乙方违反本责任书约定的乙方任何责任义务,导致出现火灾等消防安全责任事故时,产生的任何甲方及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或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或乙方人员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因乙方违反国家及当地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无论本责任书是否约定),导致出现火灾等消防安全责任事故时,产生的任何甲方及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或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或乙方人员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其他事项
(一)本责任书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本责任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政府相关部门备案一份
(三)本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责任书由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解释甲方【】乙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署日期【】年【】月【】日序言
一、甲方是位于[】场商城(下称“商业广场”)的业主或是已获得业主授权出租房屋的单位
二、甲方同意将其中【】区【】号商铺(具体位置、面积构成等基本状况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下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作为【】业态的专业经营商,同意承租该房屋
三、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相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和执行
1.物业服务公司接受甲方委托、对包括该房屋在内的商业广场提供统一专项物业管理服务和实施商业运营管理的企业就本合同而言,指【有限公司】
2.进场日甲方移交、乙方进入该房屋之日甲、乙双方应签署附件五《房屋交接确认书》确定进场日为免疑问,《房屋交接确认书》的签署日期晚于实际进场日的,以实际进场日为进场日
3.装修期自进场日计算
4.开业日商业广场整体开业日商业广场整体开业日,与届时商业广场内实际开业的商户数量、面积无关
5.计租日即开始计算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金之日除另有约定外,计租日同商业广场整体开业日,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单方违约原因导致乙方实际开业日晚于商业广场整体开业日的,计租日以乙方实际开业日为准
6.计租面积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计收乙方交纳该房屋租金、物业服务费、采暖费(如有)等本合同约定以该房屋面积计费的面积依据该房屋按套内使用面积整体计算租金,相应折算成每平方米单价租金时,仅为计算便利目的,本合同中双方同意以该房屋套内使用面积进行折算每平方米单价租金,并以该房屋套内使用面积作为本合同项下计租面积
7.保证金作为乙方妥善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和责任的担保,乙方向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交纳的约定金额的款项,包括履约保证金、物业服务费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本合同有效期内,该款项由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保管,按合同约定使用,不计利息为免疑问,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对该款项不承担任何信托或其他投资增值的责任
8.转租乙方作为出租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出租给一个或多个第三方的行为
9.紧急状态具有如下性质、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及意外事件关系到商业广场公共安全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构成或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或者事件影响范围超过三家相邻商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刑事案件、社会治安案件或火警、漏电险情等
10.交还期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还该房屋的期间
11.不可抗力合同双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免疑问,不包括法律变更和政府行为
12.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具体范围详见《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相关规定
13.本合同中的金额均以人民币计价,本合同项下所述“日”或“天”均指日历天,每个日历天为当天的零点至24点如计算日租金或物业服务费,以30个日历天为一个月计租日至次年当月当日的前一日为一个租约年,其他租约年均依此类推内容第一条租赁场所及计租面积
1.1租赁场所位于商业广场的【】区【】号商铺(具体位置、面积构成等基本状况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下称“房屋”)
1.2该房屋的套内使用面积为【1平方米如该房屋最终实测套内使用面积与本合同约定套内使用面积误差±3%(含)以内的,则双方均认可以本合同约定的套内使用面积作为计租面积,不作调整如误差超过±3%(不含)的,则双方均认可最终实测套内使用面积作为计租面积,并据实结算租金、保证金及本合同约定的各种费用
1.3在该房屋最终实测套内使用面积确定之前,乙方按照本合同第
1.2条约定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和支付租金及合同约定的各种费用;自该房屋的最终实测套内使用面积确定之日(含)起,乙方应当按本合同上述第
1.2款约定确定的最终计租面积承担该房屋的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若乙方此前存在多交纳的情况,则自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发出该部分多交纳的费用直接结转为乙方应向甲方、物业服务公司支付后续费用的部分;若乙方此前存在少交纳的情况,则自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之内,乙方将该少交纳的部分一次性相应支付给甲方第二条租赁期限和续租
2.1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限为【1个月,自计租日开始计算,即自【】年【1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申请续租且经甲方同意,则乙方最迟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90日前按照甲方新的租赁政策及租金标准签署新的租赁合同或续租协议;逾期未能签署新的租赁合同或续租协议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租第三条经营品牌、项目及主体
3.1乙方在该房屋内经营品牌为【】,经营项目为【】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上述经营品牌和经营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与上述经营品牌、经营项目涉及的有关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书、商号商标授权经营等证明文件;如乙方经营餐饮,则还应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员工健康证等,乙方不得拒绝或拖延提供乙方保证对约定经营品牌及项目享有持续合法经营权,如乙方在开业日前仍未能提供前述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或在租赁期内没有提供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相关证明文件的有效续展证明文件,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乙方承担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责任
3.3乙方应当是在该房屋所在地(【临沂】市【兰山】区)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否则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30日内(不晚于开业日)在该房屋所在地设立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或分支机构该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设立完成即自动代替乙方成为本合同的承租人,乙方、该经营主体应共同与甲方签署主体变更协议,且乙方对该经营主体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乙方设立分支机构具体经营,则仍应由乙方作为承租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第四条装修管理
5.1装修期自进场日起至开业日止
5.2装修期内,乙方应当承担该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热力等公用事业费用除非本合同另有特别明确的约定,装修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乙方应在装修期内完成该房屋装修、通过甲方及政府部门验收、具备合法开业条件
5.3至少在进场日【30】日前,乙方应当向甲方供该房屋装修设计文件(包括装修图纸等资料)甲方审查,并且在获得甲方施工批准及当地消防部门的装修审核同意意见后方可办理进场装修手续,上述装修设计文件经甲方及当地消防部门批准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办理装修手续时,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消防系统及设施设备,因改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所使用装修材料,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并取得权威机构的检测证明;乙方装修竣工时,必须自行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未通过消防验收的,该房屋不得开业经营(但不影响计租日的起算)上述审核意见、检测证明等,乙方需在取得当日向甲方司备案乙方在该房屋装修期间,需动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物业服务公司的书面许可,但甲方的许可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
5.4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装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关于装修设计文件审查的规章制度,不得破坏该房屋主体结构和甲方已完成的公共区域装修乙方承诺对装修设计文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在装修过程中,服从甲方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指挥,并按照甲方的规定交纳装修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管理费、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如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全部赔偿乙方进场装修前,须获得消防审核批复文件(或受理书)、工程安装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的保单
5.5如乙方未能在装修期内完成上述装饰装修工程导致该房屋未能在装修期届满后开业经营的,本合同项下之装修期不予延长,计租日不予顺延
5.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则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通知乙方改正自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发出通知之日起超过5日,乙方仍未改正的,则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对该房屋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或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纠正,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装修期不予延长,计租日不予顺延,乙方仍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租金等费用
5.7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或装修期内,若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解除合同或其他归咎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应按合同解除或终止前三个月的平均租金标准支付免租期间租金(装修期内解除或终止则按照第一年度固定租金标准计算)第五条保证金
7.1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相应扣除乙方欠付的租金或违约金或其他乙方应付款项,乙方应在7日内补足保证金;但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相应扣除乙方欠付的租金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相应违约责任本合同终止且经甲方确认乙方已将工商注册登记地址从该房屋迁出、完成向消费者退卡退费及妥善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30日内,履约保证金余额(如有)无息退还,乙方应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
7.2质量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金乙方任何顾客对乙方所供应的商品或服务的投诉、索赔,要求退还有关商品及收回购买该商品所支付的款项或任何形式的权力主张,只要顾客提供了消费者协会或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上述商品或服务存在的质量问题的书面文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顾客的要求及支付有关索赔,乙方不得提出异议若乙方违规经营遭到政府部门处罚,可能对该房屋所在物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时,物甲方也可从质量保证金代付罚款(金额以政府处罚通知为准)因顾客索赔和政府处罚造成质量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补足差额本合同终止且甲方确认乙方无任何遗留问题纠纷后的90日之内,甲方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如有)无息退还乙方,乙方应同时退还质量保证金收据原件
7.3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满时同意续签本合同,则甲方司无需退还上述各项保证金可选择相应冲抵续签合同项下乙方应付各项保证金相应等额金额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支付,相关收款收据据实换开
7.4合同中提及的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如用于抵扣乙方应付相关款项,则该金额均为含增值税金额第六条租金
8.1双方约定,租金按照下述第【
8.
1.1】种方式计付(注本合同中所称计租年度指自计租日起满12个月为一计租年度;所称首月指自计租日至当月月底,以后各月均为自然月)
8.
1.1固定租金该房屋的租金按计租面积计付,乙方自计租日开始承担该房屋的租金,起始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实际具体按照下述约定执行
1.
1.
1.1始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元)
8.
1.
1.3本合同项下的租金支付方式为首期租金为计租日起至第【】个月最后一日期间的租金,其中计租日所在月按照当月计租天数乘以日租金标准(日租金标准为月租金标准除以30日)的乘积计算除首期租金外,其他交租期租金均按每【】月(即每月的第一日至最后一日)为一个交租期缴纳,乙方应当在每个交租期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若20日为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天),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个交租期租金
8.
1.
1.4本合同项下首期租金应于房屋交付时支付,租金期间为【】年[】月【1日至【1年【】月【】日,应交租金为[](¥[]元)
8.
1.4如第一个月首日(包括该日)至当月(自然月)最后一日止(包括该日)不足一个自然月,或者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或解除时的最后一个月内的租赁期间不足一个自然月,则该等月份的固定租金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固定租金的日租金标准,按照该月内的实际租赁天数计算[(当月实际租赁日数/当月天数)*月固定租金]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时间足额支付租赁费用,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租赁费用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注该商铺实际交付时间提前或延后的,则租赁费用支付日相应调整)
8.2为扶持乙方经营,甲方同意在前述租金支付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乙方[1个月的租金优惠,即自【】年【】月【1日至【1年【】月【】日乙方需支付的租金金额为【】(¥【】元)第七条能源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10.1自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乙方应当承担并及时足额支付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以上费用在本合同下统称为能源费用),不得影响商业广场的正常整体经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纳或延迟交纳本合同项下之能源费用,否则因乙方延迟支付能源费用导致需向第三方支付赔偿款、违约金、罚款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造成商业广场正常经营受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公用事业部门中断或停止对商业广场的相关能源供应,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因此涉及案件纠纷等情况)时,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本合同项下公用事业部门是指商业广场所在地为商业广场(含该房屋)供应水、电、燃气等能源并收取相关能源费用的机构和单位
10.2商业广场内水、电、燃气等能源传送过程中损耗量所产生的能源费用,按照乙方的实际用量占商业广场总用量的比例分摊乙方应当在交纳相关能源费用的同时将分摊损耗能源费用一并向甲方交纳,具体费用收取标准以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10.3双方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应当交纳的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第八条招牌、广告及品牌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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