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施组、技安措施编制及报审制度
一、施组、技安措施编制制度
1.任何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2.任何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单位工程作业规程
3.任何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技术、安全措施
4.特殊地质地段、特殊工序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技安措施
5.任何施工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编制设备操作规程
6.编制要求a.工程概况清楚;b.技术参数齐全、准确,工程数量准确;c.安全、质量、技术重点突出;d.文字精练;e.针对性强、指导性强,施工组织、方案、方法、工艺合理;f.图表齐全、清晰、准确地面总平面布置图,总平面、剖、断面图,工程地质预测剖面图,通风系统图,主要工程井下、地面对照图,避灾路线图,警戒图,管缆布置图,爆破图表,供、配电系统图,施工工序框图,组织机构框图,保证体系框图等;g.对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上限必须有明确规定,且不得高于《煤矿规程》或其他行业规程规定值;h.对磺头(掌子面)空顶距离、风量、风速、地温等必须作出明确规定;
1.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j.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作业规程按投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
二、施组、技安措施报审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报审前,必须将项目施工合同报工程管理部、安监部备案,否则,不予审批;
2.施组及技安措施必须按规定时限上报;
3.施组及技安措施必须按规定时限进行审批;
4.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作业规程、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技安措施、重要专项技安措施(如特殊地质段处治、坍塌、井内施焊、瓦斯排放、防水防火、揭煤等)、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等必须上报审批;
5.项目部上报施组、技安措施审批程序必须符合要求,各部门必须有明确审查意见
6.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作业规程、重点专项技安措施必须上报监理、业主审批
7.凡未经公司或监理、业主审批的施组或技安措施,该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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