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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近三年职务犯罪案件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职务犯罪主要是指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财产、人事关系等多种实权的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高层次、高智商犯罪,其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主要表现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是腐败现象最突出的表现近年来,党中央、中纪委等多次强调要狠抓职务犯罪案件,要通过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的纪律,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各大报刊、网络也一直对重大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报道,使反腐败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人民群众要求严惩腐败的呼声高涨现对我院年以来职务犯罪案件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20XX调研结果从三个方面做以简要汇报
一、职务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年至年,我院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件20XX20XX4247人,案件占刑事案件总量的人数占刑事案件总人数的;
1.75%,
1.38%其中,适用非监禁刑件人,案件占职务犯罪总量的
252859.52%,占刑事案件总量的人数占职务犯罪总人数的占非L04%,
59.57%,监禁刑总人数的占全部刑事犯罪总人数的其中,
1.76%,
0.82%受贿件,被判处免于刑事处罚件,缓刑件,非监禁刑适用1736率为;贪污件,被判处免于刑事处罚件,缓刑件,
52.9%1124非监禁刑适用率为;滥用职权件,被判处免于刑事处罚
54.5%96件,缓刑件,非监禁刑适用率为;挪用公款件,被判处167%4免于刑事处罚件,缓刑件,非监禁刑适用率为;玩忽职1150%守件,被判处免于刑事处罚,非监禁刑适用率为1100%我院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总体上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案件类型单一,主要集中在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挪用公款和玩忽职守这五种罪名中其中,受贿件,贪污件,1711滥用职权件,挪用公款件,玩忽职守件贪污、受贿、职941务犯罪案件占
66.66%二是量刑时适用非监禁刑比例适中,略高于三年刑事案件非监禁刑适用的平均值,低于年刑事案件非监禁刑的适用率20XX仅三年职务犯罪案件中非监禁刑平均适用率为略高于
59.57%,年刑事案件非监禁刑适用率为偏高于年刑事20XX
46.27%,20XX案件非监禁刑适用率为但低于年刑事案件非监禁刑
29.69%,20XX适用率为
71.97%O三是没有判处过管制型,主要适用了免刑和缓刑,且二者所占比例相当在件非监禁刑案件中,判处免于刑事处罚为2513件,缓刑为件,分别占和判处免于刑事处罚略多于1252%48%,缓刑是退赃率较高,弥补国家经济损失从件职务犯罪42来看,财产刑到位率高于其他案由,特别是件职务犯罪非监禁25刑适用都具有认罪服罪、退赃弥补经济损失的特点,半数左右还具有立功、自首、从犯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
二、适用非监禁刑的态度和看法非监禁刑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较轻、危害后果不严重、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人适用缓刑、管制及可独立适用的附加刑,不限制犯罪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式它是一种人道、宽缓、经济的刑罚制度,其基本理念与宗旨符合现代刑罚的发展趋势我们认为:在当前我国人民内部矛盾集中突显、对敌斗争艰巨复杂、社会治安形势严峻的特殊阶段,人民法院的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方针在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时,将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此,我们在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非暴力犯罪,少犯、初犯、偶犯,认罪退赃、立功、自首的被告人实行轻缓的刑事政策,适当扩大非监禁刑的范围,强化财产刑的适用即根据具体案情、法律规定、被告人悔罪表现等因素来判断,而不能脱离案件实际、法律规定人为地搞“一刀切二具体看法如下一是刑事审判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这一政策不仅适用于一般刑事犯罪,同样也适用于职务犯罪,也必须做到该严必严,该宽必宽,决不能违法办案既要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又不能挫伤人民群众与职务犯罪做斗争的积极性,同时也要依法对真心认罪、悔罪、立功、退赃缴纳罚金的被告人落实“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二是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是职务犯罪非监禁刑适用的前提尽管职务犯罪的案由有限,但个案的案情却千差万别,因此,绝不能一概而论像职务犯罪中,一些认罪、悔罪、并能积极退赃的,从宽严相济的政策出发,对这样的职务犯罪应该从轻处罚,符合法律规定就应使用非监禁开限而对于拒不认罪的,被告人即使犯罪情节较轻或犯罪数额较小,亦不能适用非监禁刑三是对于职务犯罪过多的适用监禁刑,不利于被告人的改造,因为职务犯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被告人都是具有国家公职,不同于社会上的一般犯罪主体,职务犯罪的性质亦与社会暴力犯罪不同职务犯罪的被告人其再犯罪的可能性较小,适用监禁刑,会令原本具有公职的被告人对国家权力产生敌视,与中国共产党形成对立,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同时非监禁刑的适用减少了监狱的压力,减少社会成本是不能单纯的以职务犯罪适用非监禁刑的比例高低和数量多少来评价职务犯罪量刑的轻重,因为职务犯罪中对被告人判处了非监禁刑,虽然保留了被告人的公职或劳保,但以罪犯身份在社会上进行缓刑的考验,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也是对职务犯罪被告人的一种变相惩罚和耻辱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职务犯罪案件非监禁刑的适用和比例不能一概而论,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三、职务犯罪案件审理的规范化问题针对社会和群众对职务犯罪轻刑化的议论,说明我们在审理职务犯罪工作也存在着不如人意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职务犯罪适用非监禁刑的适用缺乏统
一、明确、规范的法律文件或上级指导性意见,这样就难免出现对职务犯罪在适用法律上的差别;二是部分职务犯罪案件在立案、初查、批捕、公诉等环节上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坦白、立功、自首等从轻处罚情节,往往从卷宗材料中没有明确反映,常常是等到审判环节,被告人、辩护人提出这一问题之后,相关司机工作部门才给予证实,显得不严肃、不规范,往往受到人为因素干扰;三是侦察机关和公诉机关在侦察和起诉过程中对证据调取、证人询问、证据复核等环节上存在一定缺失,导致一些案件“雷声大、雨点小”,造成群众误解面对社会和群众对职务犯罪非监禁刑适用的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对年月至年月全国检察机关刑20XX520XX1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结果,即全国被判决有罪的职务犯罪被告人中,判处免刑和缓刑的共占而同期检察机关对职务犯
69.7%,罪案件的抗诉数却仅占职务犯罪案件已被判决总数的于
2.68%,年月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20XX1118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从20XX年月日起,要求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实行上11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也做出了很大的努力,经过试点,年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刑20XX10事量刑规范化,从根本上解决了刑事案件“同罪不同判”的问题同时,面对最高检察院有关对职务犯罪一审判决实行两级同步审查的新《规定》,省法院开展对近三年职务犯罪情况的调研,我们希望通过调研,尽早出台规范和细化职务犯罪案件量刑的有关规定,有效杜绝职务犯罪非监禁刑的滥用,更好的打击职务犯罪,回应社会、群众的新期待,特别是有针对性回应最高检的新《规定》,不能承担法院反腐不力的恶名具体有以下五个途径和措施、应当对非监禁刑有期是缓、管、免、假释适用的实质性1条件进一步细化,建立一个相对统
一、明确、具体的非监禁刑适用标准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如过失犯罪的;具1有值得宽宥的犯罪动机或原因的;犯罪手段、方法不残忍、不恶劣,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中止、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等;()悔罪表现,如犯罪以后主动投案的;有立功表现的;主动退2赃的;主动采取措施挽救损害的;对犯罪造成的损失积极进行赔偿的;向被害人真诚赔礼道歉的等;()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即犯罪人的性格特征、一贯表现、生3活经历、生活环境、对其是否适用非监禁刑进行评估、将所有的职务犯罪案件都作为量刑规范化的案由之一,将2量刑的幅度,量刑的情节都加以明文规定,减少法官对职务犯罪量刑的自由裁量权、采用列举的方式详细列出什么情况下不3得适用非监禁刑的情况例如明确规定在职务犯罪中存在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影响恶劣的;不退赃或者退赃不积极,无悔罪表现的;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非法经营、赌博、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等等情形的,不得适用非监禁刑、打击行贿行为行贿之风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普遍的4社会风气,从生病时要给医生送红包,到办各种证件要送红包,一直到集体性的“公贿”行贿行为直接促成了职务犯罪的泛滥成灾,按照现行《刑法》规定,行贿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因而很有必要对行贿者给予打击但受“自古不打送礼者”观念的影响,司法机关比较少查处行贿者,这是考虑到有些行贿者是为了办事方便,出于无奈才去送礼的、增加监管力度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的人员,法院应该5坚持定期回访制度,力求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所谓社区服务刑,是指法院判决犯罪分子为社区从事一定时间公益劳动的刑罚方法在现行刑法典中增设社区服务开心同时促进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现行刑法中管制刑以及缓刑制度改革的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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