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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灯箱广告制作合同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以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后签订甲方(委托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乙方(制作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希望乙方为其制作灯箱广告,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并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制作工作双方就灯箱广告制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灯箱广告制作
2.制作内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稿或创意要求,乙方负责灯箱广告的设计(如需)、制作、安装(如需)及后期维护(如需)等工作
3.制作规格(具体尺寸、材质等要求)
4.安装地点______________
5.完成期限乙方应在一年一月—日前完成灯箱广告的制作并交付甲方验收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元整(¥—)(以下简称“合同价”),该价格已包含设计费(如需)、材料费、制作费、安装费(如需)、税费等所有费用
2.支付方式•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一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的—%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o•进度款乙方完成灯箱广告制作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价的—%,即人民币—元整(¥—)•尾款灯箱广告安装完成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一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的—%,即人民币一元整(¥—)o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设计稿或制作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应按时支付合同款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确保乙方能够顺利进行制作和安装工作
2.乙方权利与义务•应按照甲方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灯箱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工作•保证灯箱广告的质量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在保修期内(如有约定),对灯箱广告出现的非人为损坏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四、验收与保修
1.验收标准灯箱广告应符合双方约定的设计稿或制作方案要求,且无明显瑕疵或质量问题
2.验收程序乙方完成制作后,应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安装完成后,甲方应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报告
3.保修期限自灯箱广告安装完成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对灯箱广告的非人为损坏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合同款项,应按逾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制作或安装工作,或制作的灯箱广告不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应负责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如整改后仍不符合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及赔偿损失
六、争议解决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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