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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监督的教学课件第一章宪法监督的基本概念与意义概念解析理论基础实践意义宪法监督是指通过特定机构和程序,确基于宪法至上原则,宪法监督是现代法宪法监督是保障公民权利、维护宪法秩保国家机关的行为符合宪法规定,维护治国家的必备机制,体现了对权力的有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宪法权威的制度安排效约束什么是宪法监督?宪法监督是确保国家机关行为符合宪法的制度和过程,包括以下核心要素监督主体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如宪法法院)、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公民个体及社会组织监督对象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行为、司法裁决等可能违反宪法的行为监督目的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规范的实施,防止公权力侵犯公民权利监督程序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确保监督活动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宪法与宪法监督的关系宪法的最高性宪法监督的保障作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宪法监督通过审查立法、行政和司法行力,所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行为都必须符为,确保宪法规范得到严格遵守合宪法规定公民权利保护权威维护机制通过宪法监督,公民的宪法权利得到有宪法监督是宪法权威不被侵犯的制度保效保障,防止国家权力对个人权利的不障,没有监督的宪法可能沦为纸上宪法当侵害宪法监督的历史渊源118世纪末期美国制宪会议期间,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中首次提出司法审查的思想,认为法院有权审查法律是否符合宪法2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确立了司法审查制度,宣布法院有权宣布国会法律违宪,这被视为现代宪法319-20世纪初监督的起源司法审查制度在美国发展并完善,成为宪法监督的主要形式之一420世纪中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国家开始设立专门的宪法法院,如德国联邦宪法法院1951年、意大利宪法法院1956年,形成了集中型宪法监520世纪末至今督模式宪法监督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发展,不同国家根据本国情况建立了多样化的宪法监督体系司法审查的诞生地美国最高法院大楼坐落于华盛顿特区,是美国联邦最高司法机构所在地在这里,约翰·马歇尔通过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确立了司法审查原则,标志着现代宪法监督制度的正式诞生这一原则允许法院审查立法和行政行为是否符合宪法,从而为宪法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宪法监督的主要形式司法审查立法监督由法院(普通法院或专门的宪法法院)审查法律、行政行为是否符由立法机关自身审查法律是否符合宪法,通常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合宪法根据组织形式可分为•立法过程中的合宪性审查分散型审查如美国,由普通法院在具体案件中进行宪法审查•法律颁布后的违宪审查和纠正集中型审查如德国,由专门的宪法法院统一进行宪法审查•对下级立法机关立法的监督行政监督社会公众监督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宪性自我审查,主要包括公民个人和社会组织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宪法监督•行政首长的否决权•违宪审查申请权•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宪法诉讼•专门行政监督机构的监督•舆论监督•学术研究与批评第二章权力分立与制衡机制中的宪法监督权力分立理论是现代宪政国家的基本组织原则,也是宪法监督制度的理论基础本章将探讨权力分立与制衡机制的基本理念、制度设计及其与宪法监督的内在联系,分析不同国家在权力分立框架下构建宪法监督体系的实践经验通过对权力分立原理的深入理解,我们可以更清晰地把握宪法监督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认识到有效的宪法监督对于防止权力滥用、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意义权力分立的三大支柱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制定法律的权力执行法律的权力解释法律的权力•由代议机构(如议会、人大)行使•由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由法院系统行使•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负责国家日常管理和公共事务•审理案件,解决纠纷法律规范•执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法律,适用法律•决定国家重大事项,批准预算和税收•管理国家财政和外交事务•审查法律、行政行为的合宪性(司法•监督行政机关的活动审查)权力分立的目的防止权力集中导致专制权力分立的首要目的是防止权力过度集中,避免专制统治的出现历史经验表明,当国家权力集中在单一机构或个人手中时,往往会导致权力滥用和对公民权利的侵害通过将权力分散到不同机关,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可以有效防止任何一方独断专行保障政府各部门相互制约、平衡权力分立创造了一种政府各部门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确保每个权力部门都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这种制衡机制使得任何一个部门试图越权或滥用权力时,都会受到其他部门的限制和纠正,从而维护了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为了不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最终目的是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防止政府侵犯个人权利,实现有限政府的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念制衡机制的具体体现立法机关对行政、司法的制衡行政机关对立法、司法的制衡司法机关对立法、行政的制衡弹劾权可弹劾行政首脑和高级司法官否决权行政首脑可否决议会通过的法司法审查权审查法律和行政行为合宪员案性预算控制权通过控制财政预算限制行特赦权对司法判决的部分修正宣布违宪权宣布法律或行政行为违宪政权任命权任命司法官员同意权对重要人事任命的批准法律解释权对法律进行权威解释解散权在议会制国家可解散议会质询权要求行政官员解释政策裁判权审理涉及政府行为的案件以美国为例三权分立与制衡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设计立法权由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行使,负责制定联邦法律行政权由总统为首的行政部门行使,负责执行法律司法权由联邦最高法院和下级法院行使,负责解释法律及进行司法审查典型案例《联邦法案违宪》判决United Statesv.Lopez1995最高法院认定《枪支无校园法》超出了国会的立法权限,宣布其违宪这一判决限制了联邦政府权力,维护了州权,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立法行为的宪法监督美国三权分立体系被设计为分享权力而非分立权力,三个部门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赖,形成一个复杂的制衡网络•总统可否决国会法案,但国会可以2/3多数推翻否决•总统任命联邦法官,但需参议院批准三权分立与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上图展示了现代宪政国家中三权分立与相互制衡的基本运行机制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权力部门各自独立行使职权,同时通过一系列宪法设计的制衡措施相互监督、相互限制箭头表示各权力部门之间的制约方向和方式立法机关通过立法权、预算权和监督权制约行政和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否决权、执行权和任命权制约立法和司法;司法机关则通过司法审查权和法律解释权制约立法和行政宪法监督中的司法审查12司法审查的含义司法审查的模式司法审查是指法院有权审查立法和行政行为是否符合宪法,并有权宣布违宪的世界各国的司法审查主要有两种基本模式法律或行政行为无效的制度它是宪法监督的核心形式,由司法机关作为相对分散型审查模式(美国模式)所有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时都可以附带审查法中立的第三方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律是否违宪集中型审查模式(欧洲模式)由专门的宪法法院集中行使宪法审查权34司法审查的特点司法审查的局限•独立性司法机关相对独立于立法和行政,能够做出较为中立的判断•民主正当性问题非民选的法官推翻民选代表机构的决定•专业性法官具有专业法律知识,能够进行专业的宪法解释•司法能力限制法院在处理复杂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时可能缺乏专业知识•被动性一般需要有案件提起才能启动审查程序•司法积极主义与克制的平衡如何把握适当的审查强度•终局性司法审查的判决通常具有终局效力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1803)案件背景1801年,美国联邦党总统约翰·亚当斯在任期最后几天任命了包括威廉·马伯里在内的多名联邦党人为法官但当托马斯·杰斐逊就任总统后,新任国务卿詹姆斯·麦迪逊拒绝递交一些任命状马伯里向最高法院申请强制令,要求麦迪逊交付其任命状判决要点1803年2月,由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主导的最高法院做出判决
1.认为马伯里有权获得任命状
2.认为《1789年司法法》授权最高法院发布强制令的条款违反宪法确立了司法审查原则法院有权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宪宪法监督的现实挑战权力滥用与监督失效风险监督机构独立性与权威性保障宪法监督机构本身也可能滥用权力或失效有效的宪法监督必须确保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司法机关可能过度干预立法和行政,形成司法专政•人事任命的独立性避免政治干预•监督机构可能屈服于政治压力,无法有效履行职责•财政保障确保监督机构有足够资源•监督程序可能过于复杂,导致监督效率低下•制度保障通过法律明确保障监督机构的地位•监督范围存在真空地带,某些行为游离于监督之外•社会支持公众对宪法监督的认同和支持宪法解释的正当性困境全球化背景下的新挑战谁有权解释宪法,如何解释宪法跨国治理与宪法监督•多元解释主体之间可能存在冲突•国际法与国内宪法的关系日益复杂•解释方法学的争议(原意主义vs.活的宪法)•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行为的宪法监督•抽象宪法条款的具体化困难•全球性问题(环境、疫情等)对传统宪法监督的挑战•宪法解释与社会变迁的适应问题•不同法律文化间的冲突与融合第三章中国宪法监督制度与实践中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框架下发展起来的宪法监督体系本章将深入分析中国宪法监督的法律依据、制度设计、运行机制及其特点,探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宪法监督中的核心作用,以及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公众在宪法监督中的地位与功能通过对中国宪法监督制度历史沿革与现实运作的考察,我们将揭示中国宪法监督的独特之处,并分析其在保障宪法实施、维护公民权利、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中国宪法监督的法律依据宪法相关规定宪法第62条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这是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最高法律依据此外,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宪法第5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这一规定为宪法监督提供了实体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法法》规定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的审查程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宪法实施的决定》•《宪法宣誓制度》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宪法序言中的重要表述•《宪法实施报告制度》要求定期报告宪法实施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监督职能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纠正违宪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宪法解释的法定机关全面监督宪法在各领域的贯彻实施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进行纠正•对宪法条文的含义进行权威解释•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撤销违宪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性•解释具有普遍约束力•要求有关机关纠正违宪行为•监督国家机关依宪履职•通过解释宪法,明确宪法规范的具体含•通过专门决议、决定处理重大违宪事项义,指导宪法实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监督职能的主要程序包括备案审查制度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进行备案和审查专项报告制度听取和审议有关宪法实施情况的专项报告询问和质询制度对有关宪法实施问题进行询问和质询特别程序对重大违宪问题启动特别审查程序司法机关的宪法监督中国特色的司法宪法监督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尚未设立专门的宪法法院,也未确立普通法院的违宪审查权,但司法机关仍在宪法监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通过司法解释促进宪法精神的贯彻
2.在具体案件中适用宪法原则和精神
3.对违反宪法规定的行为提供司法救济最高人民法院的特殊角色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宪法监督•发布司法解释,体现宪法原则•发布指导性案例,引导法院正确适用法律司法解释实例•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问题建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发布工作报告,反映法律实施情况明确了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体现了宪法公正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落实,为保护公民诉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尽管中国司法机关不直接行使违宪审查权,但通过司法活动间接促进宪法实施,推动法律体系的合宪性发展,是中国特色宪法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与社会层面的宪法监督地方人大监督公民宪法监督参与社会组织的作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职权范公民可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宪法监督各类社会组织在宪法监督中的补充作用围内行使宪法监督职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地方人大提出规范性•法学研究机构对宪法问题的研究与探讨•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宪法和法律的遵守与执文件违宪的审查建议•律师协会促进法治与宪法保障行•通过选举、罢免等方式对代表履职情况进•新闻媒体对违宪行为的舆论监督•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性法规行监督•高校宪法学教学与研究促进宪法意识•监督地方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通过信访、申诉等方式反映违宪行为•受理公民对违宪行为的举报和申诉•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寻求对宪法权利的司法保护地方与社会层面的宪法监督构成了中国宪法监督体系的重要补充,形成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多元监督格局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公民和社会组织参与宪法监督的途径正不断拓宽,监督效能不断提高建立健全公民参与宪法监督的机制,是完善中国特色宪法监督制度的重要方向典型案例分析某地人大纠正违宪行政行为案例背景监督结果2018年,浙江省温州市某区政府出台了一项关于限制外地人购房的规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区政府修改了原规定对非本地户籍居民设置了严格的购房条件,包括连续缴纳社保达到一定年•取消了部分歧视性限制条件限、限制购买数量等•降低了社保缴纳年限要求多名公民认为该规定侵犯了宪法保障的平等权和财产权,向温州市人大常委•增加了例外情形规定会提出了审查建议•完善了行政救济渠道监督过程该案例体现了地方人大在宪法监督中的积极作用,通过柔性监督方式促使行政机关纠正了可能违宪的行为,保障了公民的宪法权利
1.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收到审查建议后,开展了调研
2.召开专家论证会,分析规定的合法性与合宪性案例启示
3.与区政府进行沟通,指出规定存在的问题该案例说明
4.市人大常委会向区政府发出审查意见书•地方层面的宪法监督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柔性监督方式可以有效避免机构间冲突•公民参与是推动宪法监督的重要力量宪法监督的未来发展趋势探索设立专门宪法法院推进宪法宣誓制度常态化学术界和实务界正在探讨设立专门宪法法院的可能性宪法宣誓制度自2016年实施以来,已成为加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仪式未来将进一•在全国人大框架下设立专门审查机构步•明确宪法审查的启动程序和审查标准•完善宣誓程序和形式,增强仪式感和庄严性•建立违宪审查的专门程序和规则•扩大宣誓范围,覆盖更多国家工作人员•研究宪法法院与现有监督机制的衔接•加强对宣誓后行为的跟踪监督•将宣誓内容与岗位职责紧密结合完善宪法监督的程序机制加强公民宪法意识教育健全宪法监督的具体程序和机制提升全社会的宪法意识是宪法监督的社会基础•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将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健全公民宪法申诉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活动•明确违宪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理程序•发挥12·4国家宪法日的作用•加强宪法监督结果的公开和反馈•利用新媒体扩大宪法教育覆盖面中国特色宪法监督制度正处于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中,未来将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前提下,借鉴国际经验,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宪法监督新路径,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宪法权威的守护者图为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仪式宪法宣誓制度是中国特色宪法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庄严的宣誓仪式,强化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忠于宪法的责任担当宪法宣誓誓词规定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这一庄严承诺,体现了国家工作人员作为宪法权威的守护者的特殊责任,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实践通过这一制度安排,宪法精神得以在国家公职人员的日常工作中得到贯彻和体现宪法监督的教学方法建议案例教学法角色扮演法互动讨论法通过分析真实的宪法监督案例,帮助学生理解抽象的通过模拟宪法监督场景,提高学生参与度组织学生就宪法监督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宪法理论•模拟宪法法院审理案件•辩论不同宪法监督模式的优劣•选择典型违宪审查案例进行分析•扮演立法者制定法律并进行合宪性论证•讨论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特点和发展•引导学生分析案例中的宪法问题•模拟行政机关执行宪法规定•分析热点社会问题中的宪法因素•比较不同国家处理类似宪法问题的方式•角色互换,体验不同主体在宪法监督中的立场•探讨如何平衡民主与权威在宪法监督中的关系•让学生尝试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教学过程中,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不仅掌握宪法监督的基本理论,还能理解其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同时,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引导他们从多角度思考宪法监督问题,形成自己的独立见解教师应根据学生的专业背景和知识水平,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和案例,做到深入浅出,循序渐进课堂活动设计示例模拟宪法法庭活动活动目的通过模拟宪法审查过程,帮助学生理解宪法监督的程序和实质活动流程
1.选择一个可能存在违宪问题的法律或行政法规
2.分配角色申请人、被申请人、宪法法官、专家证人等
3.各方准备论据,进行开庭辩论
4.法官合议,做出判决并说明理由
5.全班讨论判决的合理性和可能的影响分组辩论权力分立与制衡辩题示例•中国是否应该设立独立的宪法法院?•司法审查是否违反民主原则?宪法知识竞赛•人大监督模式比司法审查模式更适合中国国情竞赛内容•宪法基础知识题•宪法监督案例分析题•宪法监督机制比较题•宪法时事热点题竞赛形式可采用团队对抗、抢答、风险题等多种形式,增加竞赛的趣味性和挑战性通过这些互动性强的课堂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宪法监督的兴趣,深化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应用教学资源推荐经典判例文本宪法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多媒体教学课件与视频资料研读经典宪法监督案例原始文本掌握宪法监督的法律依据丰富教学形式,提升教学效果《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判决书》(1803年,美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监督制度比较研究》多媒体课件《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判决书》(1954年,美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国特色宪法监督制度》专题讲座视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宪法《最高法院美国宪法的守护者》纪录片《吕氏诉爱尔兰案判决书》(1973年,德国)实施的决定》《宪法宣誓仪式》官方视频资料《齐玉苓案》(2001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宪法监督案例精选》互动教学软件《清华大学学生告北京铁路局案》(2016年,中•《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国)除上述资源外,教师还可以利用以下资源丰富教学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和监督工作记录•各国宪法法院/最高法院官方网站的案例库•法学专业期刊中的宪法监督研究论文•国内外宪法学者的学术专著和教材课堂总结1宪法监督是保障宪法权威的关键机制宪法监督是确保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制度保障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宪法可能沦为形同虚设的纸上宪法通过宪法监督,可以纠正违宪行为,维护宪法秩序,保障公2权力分立与制衡是宪法监督的制度基础民权利,促进国家治理规范化、法治化权力分立理论为宪法监督提供了制度基础和理论支撑通过将国家权力分配给不同机关,并建立相互制约机制,防止权力集中和滥用宪法监督正是在这种权力制衡体系中发挥作用,特3结合中国实际,推动宪法监督制度完善别是司法审查作为宪法监督的重要形式,依赖于司法机关的相中国特色宪法监督制度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为核心,对独立性形成了多元主体参与的宪法监督体系未来应当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宪法监督程序,提高监督实效,扩大公民参与,推动宪法监督制度与时俱进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宪法监督不仅是一种法律制度,更是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公民权利、促进国家良治的重要机制在不同国家的政治和法律文化背景下,宪法监督呈现出多样化的形式,但其维护宪法至上地位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理解宪法监督的理论与实践,对于培养法治思维、增强宪法意识、促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结束语宪法监督法治国家的灵魂培养宪法意识,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宪法监督不仅是纯粹的法律问题,更是社会治理的核心要素一个有效的宪法监督体系能够面向未来,加强宪法监督需要•保障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依宪执政•维护公民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规范国家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完善公民宪法权利保障机制•促进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提高全民宪法素养和宪法意识正如美国法学家汉密尔顿所言宪法限制若无实际保障,则限制本身即成空谈宪法监督正是这种实际保障的集中体现宪法监督的完善与发展,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坚实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稳固的法治基础谢谢聆听!欢迎提问与讨论主要问题思考课后拓展学习•如何评价中国特色宪法监督制度•比较研究不同国家的宪法监督模的优势与不足?式•司法审查制度是否适合中国国•深入分析中国宪法监督的典型案情?为什么?例•如何平衡宪法监督的权威性与民•探讨人工智能时代宪法监督面临主性?的新挑战•公民如何有效参与宪法监督?•研究宪法监督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联系方式如有关于宪法监督的学术问题,欢迎通过以下方式交流•电子邮箱professor@xianfa.edu.cn•办公室法学院A楼305室•答疑时间每周
二、四下午2: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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