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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教学课件第一章居住权基础概念什么是居住权?法律定义设立目的权利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一种用益主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居住权益,如老人赡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可转让、不可继承,体物权,赋予居住权人对他人住宅及附属设施养、未成年子女抚养、离异配偶安置等特殊现了法律对基本居住需求的特殊保护的占有和使用权利情况下的居住需求居住权的法律依据核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至三百六十八条专章规定,将居住权正式纳入用益物权体系这标志着我国物权法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为居住权的设立、行使和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范畴,与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共同构成完整的物权体系居住权的特点123人身专属性期限限制性载体特定性居住权与居住权人的身份密切相关,不可转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自动消灭,不能作让、不可继承、无特别约定不可出租给他人为遗产传承给后代这体现了居住权保障基使用这确保了居住权的纯粹性和专一性本生活需求的本质特征居住权保障老有所依第二章居住权的设立与运用居住权如何设立?010203签订居住权合同准备登记材料申请不动产登记房屋所有权人与居住权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收集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书、居住权合同等必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定居住权的具体内容、期限和相关权利义务要材料,确保文件完整性和真实性完成居住权登记,获得居住权证书设立居住权的合同要点合同主体•明确居住权人和所有权人身份•核实双方民事行为能力•确认房屋权属清晰无争议权利内容•约定居住权的期限(如终身居住)•明确居住权的排他性•约定共同居住人员范围设立居住权的法律效力shield houselock legalprotection物权保护排斥恶意侵害对抗第三人登记后居住权具有物权属性,受法律严格保防止所有权人恶意侵害居住权,确保居住权防止房屋被非法出售后新所有权人要求腾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人能够稳定、安全地行使居住权利房,保障居住权人的居住安全案例分享老张的居住权故事问题出现实施过程老张年事已高,担心子女不孝,想将房产过户但又怕子女配合办理居住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明确记无家可归载老张的居住权1234方案选择效果保障律师建议老张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的同时设立居住权,成功避免了不孝子女驱赶老张的风险,实现了财产传保障终身居住权利承与居住保障的双重目标登记保障居住权不动产登记是居住权生效的法定要件,登记簿是居住权存在和内容的权威证明,为权利人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居住权的无偿与有偿设立一般原则居住权通常无偿设立,体现了其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社会功能居住权人无需向所有权人支付租金,仅需承担房屋的日常维护和必要的物业费用特殊情况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约定有偿设立居住权,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主要出现在商业化的居住权安排中本质区别居住权不同于租赁合同,其设立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居住权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而非商业营利居住权与租赁权的区别比较方面居住权租赁权权利性质用益物权,不可转让继承债权,可转租和转让设立对象仅限住宅性质房屋可涵盖各种用途房屋期限规定期限灵活,可终身最长期限20年费用承担通常无偿设立需支付租金登记要求必须登记才生效无需登记第三章居住权的实际应用与注意事项居住权制度在养老保障、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多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本章将通过具体应用场景和实践案例,展示居住权的社会价值和操作要点居住权在养老中的应用房产变现设立居住权双重保障老人出售房屋获得资金,用于改善生活质量、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为老人设立居住权,确实现钱房两得,既解决资金问题,又保障医疗保健等必要支出保老人终身居住权利老有所依的居住需求这种模式特别适合独居老人或子女经济能力有限的家庭,为养老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离婚与遗产中的居住权离婚财产分割遗产继承安排夫妻离婚时,可以将房屋所有权归一方,同时为另一方设立居住权,既立遗嘱时可以将房屋所有权与居住权分开处理,兼顾不同继承人的利益照顾了子女教育需求,又合理分配了财产需求•保障未成年子女居住稳定•避免一方因离婚而无家可归•为财产分割提供灵活方案居住权登记的重要性registration marketprotection对世效力市场保护登记使居住权具有对世效力,任何第三人都必防止房屋交易市场混乱,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须尊重居住权的存在权益,维护交易安全development legalevidence业务发展权利证明建议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加快居住权登记业务登记簿是权利存在的权威证明,为居住权人维的开展和完善权提供有力证据居住权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形式要求期限约定居住权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建议聘请专业律师明确居住权的存续期限,如终身居住、至居住权人死亡为止或具参与合同起草和审查,确保条款完整准确体的时间期间期限约定要明确具体,避免争议排他性条款共同居住权约定居住权的排他性,明确居住权人是否享有独占使用权,还是与明确约定居住权人是否可以邀请配偶、子女等亲属共同居住,以及所有权人或其他人共同使用共同居住人员的具体范围居住权的法律保护物权法保护登记的居住权具有更强的法律保障力,建议当事人及时办理登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受到物权法的严格保护任何侵害居住权的行记手续为,居住权人都可以诉诸法律,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司法实践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时,会充分考虑居住权的社会保障功能,即使未登记的居住权设立行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会得到支持法律护航居住权人民法院将严格依法保护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侵犯居住权的行为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的威严为居住权保驾护航居住权的社会意义family harmony家庭和谐elderly care养老保障减少家庭内部因房产产生的矛盾为老年人提供稳定的居住保障social stability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ights protection权益保护legal care法律关怀保障弱势群体基本权利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精神居住权与房屋所有权的关系处分收益权·处分限制占有使用限制合法性与保护权利制衡房屋所有权居住权居住权的消灭条件居住权人死亡期限届满约定消灭事由123这是最常见的消灭原因,体现了居住权如果合同约定了具体的存续期限,期限合同可以约定其他消灭条件,如居住权的人身专属性特征居住权人死亡后,届满时居住权消灭需要注意期限计算人再婚、取得其他住房等情况下居住权居住权自动消灭,不能继承的起止点消灭未来展望完善居住权法律体系社会宣传教育配套法规制定加强居住权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登记制度完善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进一步明律意识,促进制度的有效实施和社会认知推动居住权登记在全国范围内的普及,建立确居住权人的权利义务,完善权益保障机统一的登记标准和操作规范,提高登记效制率互动环节你知道居住权吗?思考题1你是否了解居住权的具体设立流程?在什么情况下会考虑设立居住权?思考题2你认为居住权制度对家庭和社会有哪些积极影响?请大家积极思考和讨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谈谈对居住权制度的理解和看法重点回顾基本概念设立要件法律保护居住权是民法典规定的用益物权,专门保障设立居住权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不动产居住权受物权法保护,具有对世效力,居住弱势群体的基本居住需求,体现法律的人文登记,合同条款要明确具体,避免产生争权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怀议常见问题解答居住权能否转让或继承?设立居住权后房屋能否出售?居住权期限如何确定?Q:Q:Q:答不能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可答可以出售,但不影响居住权的效力答由合同当事人自由约定,可以约定终转让、不可继承,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必须尊重已设立的居住身居住,也可以约定具体期限,灵活性较自动消灭权强结语居住权让家更有温度居住权制度不仅是一项法律制度,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它让每个人的居住尊严得到法律保障,让家庭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共同关注与维护让我们共同学习、宣传和维护居住权制度,为构建更加公平、和谐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居住权制度的价值需要我们共同去实现谢谢聆听!欢迎提问与交流如果您对居住权制度还有任何疑问,或者希望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知识,欢迎随时与我交流讨论让我们共同为推动居住权制度的完善和实施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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