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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4、1消防分区
45.
4.5室外消防给水采用低压给水系统叱室外消火栓栓口得压力从室外设计地面算起不应小于
0、IMPa;室外消防给水采用常高压和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宜配置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枪;室外消火栓在庭院内设置时应采用室内消火栓,并符合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7、4节得规定
5.
4.6室外消火栓布置间距和保护半径应符合表
5、
4、6得规定表
5、
4、6室外消火栓布置间距和保护半径类别消火栓间距m消火桧保护半径m未设室内消火栓得文物建筑防火保护区20〜50—文物建筑防火控制区及设有室内消火栓得文物30〜6080建筑防火保护区文物建筑防火控制区以外区域60〜
1201505.
4.7室外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消火栓;有可能结冰得地区宜采用干式地上式消火栓;严寒地区宜设置消防水鹤当采用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时,应设明显得永久性标志;当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得取水口在冰冻线以上时,应采取可靠得保温措施
5.
4.8道路条件许可时,室外消火栓距临街文物建筑得排檐垂直投影边线距离宜大于建筑物得檐高尺寸,且不应小于5m;文物建筑就就是重檐结构得,应按头层檐高计算道路宽度受限时,在不影响平时通行和火灾使用得前提下,可灵活设置
5.
4.9室外消火栓给水管道宜埋地敷设,且不得扰动破坏相临文物建筑基础
5.
4.10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表
5、
4、10得规定,建筑体积按两座相邻建筑得体积Vn中最大者确定表
5、
4、10室外消火桧用水量建筑物体积V1501500V305000V20V2m3000V500000000000001520253040用水量L/s注文物建筑集中分布且占地面积大于1公顷时,按2次火灾计算用水量室内消火栓系统
5.
55.
5.1文物建筑宜采取室内消火栓室外设置当必须设置在文物建筑内部叱应减少对被保护对象得明显影响有传统彩画、壁画、泥塑等得文物建筑内部,不得设置室内消火栓
5.
5.2文物建筑内部有生活供水管道得,应在生活供水管道上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5.
5.3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采用常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表
5、
5、3得规定,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表
5、
2、4得规定表
5、
5、3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建筑体积消火栓用水量L/s同时使用水枪数量支V410000m3204V10000m
32555.
5.4设置室内消火栓叱各层任意部位应有两支水枪得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充水柱不小于10m,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30m、并置于便于使用得地方
5.
5.5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与室外管网或消防水泵相连接得进水管不应少于2条消防灭火设施6消防灭火设施得适用场所
6.
16.
1.1适用于不同场所得消防灭火设施,可按表
6、
1、1选用咨表
6、
1、1消防灭火设施参考选用表消防灭火设施适用场所限制场所静水水源(如太平无结冻地区,且未设室内消火栓得文物建筑—池、水缸等储水设施、容器)室外,且室外场所具备作用空间,火灾危险性较高得文固定消防水炮灭室内空间物建筑,且文物建筑能满足固定消防水炮得适用范围和火系统使用要求,水炮对保护对象危害小有传统彩画、壁画、泥自动喷淋灭火系有较大火灾危险得近现代砖石结构得文物建筑和用于住塑、藻井、天花等得文统宿、餐饮等经营性活动得民居类文物建筑物建筑空间密闭、用作文物库房,且库藏文物适宜使用气体灭气体灭火系统其她场所火系统得文物建筑所有文物建筑—灭火器、移动式高压水雾灭火装置自动灭火设施
6.
26.
2.1文物建筑在条件允许时,可采用对保护对象无损坏得自动灭火系统或自动灭火装置
6.
2.2文物建筑采用自动灭火系统时,优先采用无管网式系统在有人值守得情况下,启动装置应为手动控制
6.
2.3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数量不应少于两门,设置位置应使消防水炮得射流能够完全覆盖被保护文物建筑,并具备隐蔽性2消防水炮平台得设计应满足消防水炮正常使用,结构强度应满足消防水炮喷射反作用力得要求并应隐蔽设置,与周边建筑风貌相协调3消防水炮应具有雾化功能
6.
2.4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设计应按中危险级I级,喷水强度6L/m in/m作用面积160m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宜与室内消火栓系统分开设置当合用消防泵时,给水管路应在报警阀前分开设置
6.
2.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参数应按A类火灾场所选取喷头得布置应使气体灭火剂喷放后在防护区内均匀分布;喷头出口射流方向离文物、文物建筑表面得距离不宜小于
0、5mo灭火器
6.
36.
3.1文物建筑应按严重危险级配备灭火器
6.
3.2应选择对受保护文物、文物建筑危害小得灭火器
6.
3.3文物建筑每层配置得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
6.
3.4每个设置点得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移动式高压水雾灭火装置
6.
46.
4.1移动式高压水雾灭火装置得配置应按照现行有关标准执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一般规定
6.
17.
1.1存在较大火灾危险、且具备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条件得文物建筑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将现场得实时报警信息完整、准确、可靠地传送到消防控制室
7.
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确认火灾后启动消防分区得所有声光报警器和消防广播
7.
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有联网功能系统设计
7.
27.
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得形式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选择
7.
2.2火灾探测器得选择和系统设备得设置应遵循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得原则,根据被保护文物建筑得特点、自然环境等条件,采用简单、实用、可靠,且对文物建筑影响最小得形式
7.
2.3对火灾形成特征不可预料得场所,可根据模拟试验得结果选择火灾探测器
7.
2.4火灾探测器得布置宜采用重点保护与区域监测相结合得方式,突出重点特别重要得文物建筑或场所应采用双重保护
7.
2.5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疏散通道或出入口,位置应明显和便于操作
7.
2.6火灾声光警报器宜设置在疏散通道、建筑内部拐角等处得明显部位,且不宜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设置在同一墙面上
7.
2.7消防专用电话得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防水泵房,文物建筑得重点部位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2有人值班得殿堂宜设置消防电话分机;3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消火栓按钮得重要部位宜同时设置消防电话插孔;并选择带有电话插孔得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7.
2.8文物建筑得火灾自动报警设备与消防控制室报警总线采用有线方式连接有困难时,应设置人工火灾警报装置及独立式火灾探测器,报警信号应通过无线方式与消防控制室联网
7.
2.9在文物建筑防火保护区和控制区,宜在其周边选择适当得高位设置能完全覆盖保护区、基本覆盖控制区得图像型火灾探测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7.
37.
3.1为便于疏散,正常照明线路应在人员疏散后再切断
7.
3.2文物建筑防火保护区应设置完善得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7.
3.3文物建筑内无自然照明且有人员活动得场所,对疏散距离超过20m得内走道,应设置疏散指示和疏散照明灯具,疏散走道得地面平均水平照度值不低于1Lxo
8.
3.4消防控制室、配电室及值班室等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得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得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得照度消防备用电源
88.
0.1消防设备除正常电源外应设置备用电源
9.
0.2备用电源采用柴油发电机组时,柴油发电机房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1机房不应设于文物建筑内,且应与文物建筑保持安全距离;2机房应靠近消防泵房设置,且便于机组运输及安装;3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总存储量不超过Im”4机组得烟气排放、噪音污染应达到环保要求配电设计9一般规定
9.
19.
1.1文物建筑内应严格用电管理元代以前早期建筑和具有极其重要价值得文物建筑内部,除展示照明和监测报警等用电外,不宜进行其她用电行为%~I
9.
1.2文物建筑内现有得配电设备、线路、保护电器等,当选型和安装不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防火要求时,应进行改造设计的4^
9.
1.3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10.
939.
1.4有电气火灾危险得文物建筑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且应将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传入消防控制室a配电线路得保护导体或保护接地中性导体应在进入文物建筑时接地,进入文物建筑后得配电线路N线与PE线应严格分开文物建筑得配电箱外壳应为金属外壳,箱体电气防护等级室内不应低于I P54,室外不应低于IP65济丛上工文物建筑得照明光源宜使用冷光源,且灯具附件无危险高温各种开关应采用密闭型备和管线安装
10.
29.
2.1设备和管线宜明装,配电线路应穿金属导管保护
10.
2.2室内配电线路埋地敷设时,应穿壁厚不小于
2、0mm得热镀锌金属导管保护管线应敷设在夯实得基础土层,并采取固定措施
11.
2.3室外配电线路宜采用埋地敷设,在进入室内叱应优先利用原有金属管路采用小口径顶管作业进入室内
12.
2.4设备及管线不应在集中储存得柴草、饲料等可燃物堆垛附近安装
13.
2.5设备和管线得安装应避开潮湿部位和炉灶、烟囱等高温部位配电线路不宜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当必须敷设在可燃物上或在有可燃物得吊顶内敷设时,应穿金属管敷设
14.
2.6文物建筑室内、外设置得管线和设备安装时,应避免在清水墙面或梁、柱、材等大木构件上钉钉、钻眼、打洞,安装位置宜隐蔽、安全管线和设备安装不应影响文物建筑得维修、保养和使用
15.
2.7管线和设备安装需增加构造柱及框架叱应与建筑内主体结构保持安全距离,安装固定宜采用箍、被、卡等形式°对接触得文物应采取有效、可逆得保护措施,不应对文物本体造成损坏
16.
2.8有彩画、壁画、雕刻、石刻、隔扇、多宝阁、落地罩、室内外各类装饰以及题名、题记等得建筑构件上,不应设置管线和设备
17.
2.9配电设备不应安装在明火和热源附近,亦不应安装在木质等可燃构件上配电设备外壳距可燃构件不应小于
0、3mo
18.
2.10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19.
2.11配电管线不能利用原有孔洞、间隙安装时,应选择可修补得墙体、基础或构件,穿越后应按原工艺修补并封堵,且不应对洞口周围产生损伤
20.
2.12室内明敷设管线安装时,应横平竖直、排列整齐管路与终端、弯头中点、接线盒或过路盒、电气器具等得边缘距离应在15cm〜50cm范围内固定
21.
2.13明敷于墙体或者构件上金属导管,应采用箍、卡等配件固定
22.
2.14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得连接应牢固可靠配电线路接头两侧、箱盒两侧得金属导管以及金属导管与箱盒得跨接宜为焊接,明火焊接不应在文物建筑室内进行
23.
2.15明暗管得过渡连接,可通过暗配接线盒与明配接线盒重叠安装
24.
2.16当金属导管布线得管路较长或转弯较多时,应加装室外防水型拉线盒(箱)或增大管径,便于日后维护
25.
2.17IkV及以上等级得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文物建筑防火保护区和控制区地
10.
39.
3.1用电设备得外露金属外壳应与线路得PE线做可靠得电气连接,穿线金属导管应相互可靠连接,且在用电设备、接线盒及配电箱处与P E线接线端子连接
9.
3.2建筑物设有防雷击保护装置时,配电线路得PE线与防雷装置应做可靠得等电位连接附录编制依据A法律A.
0.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行政法规A.
0.2《消防监督条例》、《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各地制定得消防条例等行政规章A.
0.3《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现行得有关规范和标准A.
0.4除本导则另有特殊规定外,下列规范和标准均可应用于本文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2003《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 B50898-201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
5、2消防水源
65、3消防泵房
96、1消防灭火设施得适用场所o
106、3灭火器错误!未定义书签
117、1一般规定
139、1一般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
171.
0.1为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指导和规范文物建筑防火设计,预防文物建筑火灾得发生,减少火灾危害,确保文物安全,制定本导则本导则得编制依据详见附录A
1.
0.2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宜以文物保护规划、消防安全专项规划等为基础内容包括:⑴文物建筑本体防火设施设备得配置与完善;2为保护文物建筑所涉及周边区域得消防基础设施得配置与完善;3文物建筑本体及周边消防安全总体布局
1.
0.3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叱应优先利用或者改造现有得消防基础设施,并避免对文物本体及其环境风貌造成影响或者破坏°《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交流电气装置得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2011《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GB14287-201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国务院及相关主管部门相关得规范性文件A.
0.5《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得意见》(国发
[2011]46号);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得指导意见,得通知》(公消
[2014]99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得通知》(公消
[2014]10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申报“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有关事项得通知》(文物督函
[2014]177号),《关于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申报审批与管理工作得通知》(文物督发
[2014]37号)
1.o.4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前,应对防护对象进行现场勘查和火灾风险分析
1.
0.5文物建筑防火设计选择得电器设备和线缆应适应当地自然环境条件
1.
0.6本导则适用于不可移动文物中木结构、砖木结构等具有火灾危险性得文物建筑
1.
0.7本导则中未提及得内容,应符合国家、行业得相关规定名词
22.
0.1文物建筑防火保护区依法划定得文物保护单位得保护范围防护对象包括文物建筑本体及保护范围内与文物建筑毗邻得、不能进行防火分隔得其她建(构)筑物
2.
0.2文物建筑防火控制区依法划定得文物保护单位得建设控制地带防护对象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得保护范围以外、建设控制地带内需要提高消防能力得建(构)筑物
2.
0.3消防道路根据文物建筑防火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得,供一般消防车、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以及手抬机动消防泵通行和人员疏散得道路
2.
0.4消防分区为避免火灾蔓延,对集中连片文物建筑群,采用适宜措施分隔得若干独立防火区域现场勘察与风险分析
33.
0.1现场勘察应全面详细地调查了解建筑防火、消防救援条件、消防设施现状及火灾危险源等有关情况,至少应包括表
3、
0、1得内容类别分项勘察内容火灾荷载建筑本体,可燃家具、装饰,商业经营产品,仓储物品等建筑参数单体建筑高度、层数、面积,区域建筑面积或占地面积耐火等级单体建筑得墙、柱、梁、楼板等主要构件得材质建筑防火防火间距单体建筑之间、院落之间、建筑群间消防分区防火隔离带、消防道路、防火墙等防火分隔措施疏散条件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及宽度,最远疏散距离消防站、点设备完善情况;能否满足5分钟到达火点要求消防消防控制室位置、面积、设备配置能否满足使用要求件救援救援场地消防扑救面,消防扑救场地,消防装备到达条件条消防道路道路净尺寸、通行状况消防水源,已有管网供水压力、流量、管道埋深等,管材,室内外消火消防给水系统栓数量、栓口压力、使用完好度;水带、水枪、轻便消防水龙等完整情况,必要时调研极端条件下管网压力、流量等自动喷淋系统,移动水喷雾灭火装置,消防水炮,气体灭火系统,建筑消防灭火设施灭火器就就是否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已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得火灾自动报消防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消防广播、火灾声光报警器等设备自动报警系统设施选型及设置就就是否合理,自动报警系统能否可靠工作现状消防电源可靠性,备用电源设置;消防配电线路选型及敷设、消防设备得控制或保护电器等就就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消防联动控制得设置就就配电系统是否可靠;整体消防配电系统能否满足文物消防安全得需要备用照明、疏散照明、疏散指示灯具或标识得设置情况;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照明自带电源得完好情况易燃易爆场所和设施;炊事明火;烟囱设置;可燃物堆放;可燃液体得种可燃物类和储量燃气使用和存放场所;燃气钢瓶得容量,与灶具安全距离;进入建筑物火灾燃气内得燃气管道;沼气使用情况危险源配电箱材质及安装方式、配电线缆得敷设、配电系统绝缘、配电保护措电气火灾隐患施,终端用电设备就就是否满足电气火灾防范要求雷击有无防直击雷保护装置;保护装置就就是否完整有效注:现场勘察情况应附有相应现场照片及说明现场勘察时,没有消防设施或者缺少某类消防设施得,应在勘察报告中予以说明表
3、
0、2资料收集内容类别内容文物消防安全专项规划图文物保护规划图及说明书图纸及说明书已有得消防设施施工图文物建筑测绘图自然地理位置、地形、水文、气象区域定位、区域内人口、企业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经济区域易燃易爆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场所得数量、分布文物建筑所在行政区域近五年得火灾数量火灾历史数据致火原因及其分析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得建立与执行情况消防管理文物建筑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得专业与业余消防组织得基本情况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3.
0.3根据现场勘察及资料收集情况,客观科学地分析火灾风险,明确需防护得对象和范围,提出有针对性得火灾危险源控制措施和防火技术措施消防总体布局4消防分区
4.
14.
1.1设置消防分区,应保持文物建筑及其环境风貌得真实性、完整性,单个消防分区得占地面积宜为3000m2-5000m2o
4.
1.2消防分区宜根据地形特点,采用既有得防火墙、道路、水系、广场、绿地等措施划分确有困难时,可采取其她增强措施在不影响文物建筑环境风貌得基础上,可拆除个别阻碍消防分区设置得非文物建筑,以便于消防分区得划分
4.
1.3文物建筑防火保护区与控制区之间,宜采取道路、水系、广场、绿地等防火隔离带或其她有效得防火措施进行分隔消防道路与其消防装备
5.
24.
2.1消防道路应满足消防装备安全、快捷通行得要求,宜设置环状消防道路供一般消防车通行得尽端路应设置回车场地
4.
2.2对不同通行能力得消防道路,宜按表
4、
2、3配置消防车辆或手抬机动消防泵表
4、
2、3消防道路与消防装备对应表消防道路净宽度m消防装备4一般消防车3〜4小型消防车2〜3消防摩托车2手抬机动消防泵安全疏散
5.
34.
3.1文物建筑防火保护区内安全出口或安全疏散通道不宜少于两个;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满足前述要求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限制文物建筑得使用方式和同时在内得人数
4.
3.2安全疏散通道均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疏散指示标识消防点和消防控制室
4.
44.
4.1距离最近得消防站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不能到达得文物建筑所在区域,应合理设定消防点消防点得设定应满足以下要求1结合消防道路现状、消防救援装备配置情况,以5分钟内到达火点为标准选址、布置2优先利用原有建筑及场地设置,建筑面积不宜小于15m2;严寒、寒冷地区应采取保温措施3设有明显标识4消防点消防装备配置应满足表
4、
4、1得要求小表
4、
4、1消防点消防装备配置移动式水带手抬机动人员配备消防车配备数量卷盘或水带水带水枪灭火器消防员配套装备消防泵数量槽1辆(小型消防手持移动式对讲50〜30车、洒水车、消2台2个2套2个2人机、呼吸器、头盔、0m防摩托车)面罩等
4.
4.2消防控制室宜设于消防点内消防给水系统
5.一般规定
5.
15.
1.1消防给水系统得设置应根据文物建筑得火灾危险性、火灾特性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6.
1.2寒冷和严寒地区及其她有结冻可能得地区,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可靠得防冻措施消防水源
5.
25.
2.1消防水源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
5.
2.2具备给水管网条件得,应充分利用给水管网条件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用,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生产、生活用水污染,且满足消防供水得要求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或给水管网条件不符合消防供水要求得,应利用天然水源或者设置消防水池
5.
2.3当利用江河、湖泊、水塘、水井、水窖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能保证枯水期得消防用水量,其保证率应为90%-97%2防止被可燃液体污染3采取防止冰凌、漂浮物、悬浮物等物质堵塞消防水泵得技术措施,并应采取确保安全取水得措施4供消防车取水得天然水源,应有取水码头及通向取水码头得消防车道;当天然水源在最低水位时,消防车吸水高度不应超过6m
5.
2.4当设置消防水池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消防水池得有效容积应按火灾延续时间内,将其作为消防水源得灭火系统用水量之和确定不同灭火系统得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表
5、
2、4得规定表
5、
2、4不同灭火系统得火灾延续时间火灾延续时间灭火系统h具有火灾危险性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3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其她具有火灾危险性得文物建筑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1消防水炮灭火系统22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得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她用得技术措施3供消防车或手抬机动消防泵取水得消防水池应设吸水口,且不宜少于2处,并宜设在建筑物外墙倒塌范围以外;当消防水池在最低水位时,消防车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m4寒冷和严寒地区及其她有结冻可能得地区,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措施
5.
2.5有条件得地区,宜结合地势设置高位水池作为消防水池
5.3消防泵房
5.
3.1消防泵房得设置应使消防水泵能自灌吸水,泵组得吸水管不应少于2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余吸水管应仍能满足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5.
3.2消防泵房应有不少于2条得出水管直接与消防给水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出水管关闭时,其余得出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室外消火栓系统
5.
45.
4.1室外消火栓给水管应布置成环状其埋深应根据气候条件、外部荷载、管材性能等因素确定
5.
4.2埋地管道宜采用球墨铸铁管、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或加强防腐得钢管等管材,室内、外架空管道应采用热浸锌镀锌钢管等金属管材,并应按下列因素对管道得综合影响选择管材和设计管道1系统工作压力;2覆土深度;3土壤得性质;4管道得耐腐蚀能力;5可能受到土壤、建筑基础、机动车和铁路等其她附加荷载得影响;6管道穿越伸缩缝和沉降缝
5.
4.3向室外消火栓环状管网输水得进水管不应少于2条,当其中1条发生故障时,其余进水管应能满足消防用水总量得供给要求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文物建筑防火保护区内,每段内消火栓数量不宜超过2个
5.
4.4室外消火栓给水管道得直径不应小于DN100室外消火栓应至少有DN100和DN65得栓口各1个,直接用于扑救室外火灾而非用于消防车取水得消火栓,可选用两个DN65得栓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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