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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教学课件本课件旨在全面介绍法理学的基本理论、历史发展与现实意义,帮助学生建立系统的法学理论框架,培养法律思维能力,并能将理论知识应用于法律实践中第一章法理学概述法理学定义法理学的意义法理学与法律实践的关系法理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与哲学研究,法理学帮助我们理解法律的本质与功法理学为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指导,而法探究法律现象背后的规律、原理和价能,提供法律思维的基础工具,构建法律实践又为法理学研究提供经验素材和值,是法学的基础理论和方法论学科学知识体系的理论框架,指导法律实践检验标准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它不仅研究法律是什么,还研究法活动,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形成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律应当是什么的问题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律的本质与特征法律与道德、正义的联系法理学探究法律的根本属性和基本特征,包括法律的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探讨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与联系,研究法强制性以及普遍适用性等通过对法律律与正义的内在关联,分析道德价值如本质的研究,揭示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何转化为法律规范,以及法律如何体现规范的根本属性和实现社会正义法律的社会功能法理学的研究不仅关注法律的形式结构,更关注法律背后的价值取向研究法律在社会中发挥的多重功能,如和社会效果,是连接法律技术与社社会控制、冲突解决、社会整合、权利会理想的桥梁保障、行为引导等分析法律如何影响社会行为和社会结构,以及法律与社会变迁的互动关系法理学的历史发展脉络古典法理学1古典法理学主要由自然法学派与实证法学派构成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应符合自然理性和永恒正义,代表人物有亚里士多德、西塞罗等;而实证法学派则强调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与道德分离,代表2现代法理学人物有边沁、奥斯丁等19世纪末至20世纪中期,出现了法律现实主义、社会法学等流派法律现实主义关注法官如何实际裁决案件;社会法学强调法律当代法理学3是社会力量的产物;纯粹法学派则试图建立一种纯粹的法学方法论20世纪后期至今,法理学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批判法学揭示法律与权力的关系;法经济学将经济分析引入法学;女性主义法学关注法律中的性别问题;全球化背景下的跨文化法理学也日益兴起法理学的发展反映了人类对法律认识的不断深入,也体现了不同时代背景下对法律问题的关注重点中国传统法理学受儒家思想影响深远,注重礼法结合,而当代中国法理学则在马克思主义法学指导下,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理学体系法律的起源与哲学思考亚里士多德作为古希腊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其法律思想对西方法理学产生了深远影响他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产物,应当体现公正和平等的原则在《政治学》和《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区分了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奠定了西方法律正义理论的基础亚里士多德强调法律应当是理性的,而不是激情的产物他主张法律的普遍性和稳定性,认为好的法律应当适用于所有公民,并且不应轻易改变同时,他也承认法律的局限性,提出了衡平概念,用以弥补法律在具体应用中的不足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成为自然法学派的重要理论来源,影响了此后两千多年的西方法律哲学发展,并与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形成了有趣的对比和对话空间第二章法律的定义与本质法律的多重定义解析法律的规范性与强制性法律的定义因视角不同而多样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根本特征在于其双重属性•规范论角度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体系•规范性提供行为标准与评价依据•权力论角度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作为最终保障•功能论角度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工具法律的普遍性与权威性•价值论角度法律是实现正义与秩序的手段法律具有普遍适用性,对所有相关主体均有约束力法律的权威源于其形式合法性和社会认同,是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基础法律的本质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话题,不同的法理学流派对此有着不同的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但同时也反映了社会共同利益和正义要求理解法律的本质,需要将法律置于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中考察,分析其产生根源、发展规律和社会功能,揭示法律与经济基础、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内在联系经典法理学家观点123黑斯廷斯霍布斯韦伯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反映了统治法律是社会秩序的粘合剂,是人们为法律以强制力为保障,是一种被认为者对社会秩序的期待与设计了摆脱自然状态混乱而自愿订立的社合法的强制秩序会契约黑斯廷斯强调法律与国家权力的密切马克思·韦伯从社会学角度分析法律,关系,认为法律本质上是政治权力的托马斯·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提出,提出了法律的形式理性化理论他认产物,但也需要社会认同才能有效实人在自然状态下生活是孤独、贫穷、为现代法律的特征是形式理性化、专施他指出法律既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肮脏、残忍且短暂的,为了避免所业化和官僚化,强调法律的可预测性形式,也是实现国家管理功能的重要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人们放弃部和确定性对现代社会尤其是资本主义工具分自然权利,服从共同的法律,由主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权者维护社会秩序这些经典法学家的观点虽然各有侧重,但都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法律的本质特征通过比较分析他们的理论,我们可以更全面地理解法律的多维属性,把握法律现象的复杂性法律的基本特征一般性法律规范适用于所有人,不针对特定个体这种普遍适用性是法律区别于特殊命令的重要标志法律的一般性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是现代法治的基础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权利和义务适用于所有自然人和法人,而不是针对特定主体强制性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作为最终保障,这是法律区别于道德、习惯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关键特征法律不仅规定行为标准,还规定了违反标准的法律后果国家通过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活动,确保法律规范得到有效实施,维护法律的权威性规范性法律提供行为标准与评价依据,指导人们如何行为,明确何种行为是被允许的,何种行为是被禁止的法律规范通常包含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要素法律规范的表达形式多样,包括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等,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除上述三个基本特征外,法律还具有程序性、稳定性、可诉性等特征这些特征共同构成法律的本质属性,使法律成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权利义务的重要工具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与联系道德与法律的交叉与分界现实案例分析法律与道德作为社会规范的两种重要形式,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纳粹德国时期的法律与自然法冲突是法律与道德关系的典型案例纳粹法律虽然形式上合法,但其形成方式不同法律由特定国家机关制定,道德则通过社会实践自发形成内容严重违背了人类基本道德,因此在纽伦堡审判实施方式不同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道德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中被认为是恶法,不具有正当性这一案例引发了恶法非法的讨论,拉德布鲁赫提调整范围不同法律主要调整外在行为,道德则同时关注动机与内心出著名的拉德布鲁赫公式当法律与正义之间的评价标准不同法律以合法性为标准,道德以善恶为标准冲突达到不可忍受的程度时,法律应当让位于正义法律对道德的吸收与超越法律的最低要求是道德的最低要求,但法律的法律吸收了道德中的核心价值观念,如公正、诚信、善良风俗等,将其转化为最高理想却是道德的最高境界法律规范同时,法律在实现社会治理方面又超越了道德的局限性,通过强制性的制度安排确保社会秩序法律与道德的辩证关系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法理学中的经典问题,不同法学流派对此有着不同的理解自然法学派强调法律与道德的内在统一,认为违背道德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律;而法律实证主义则坚持法律与道德的分离,强调法律的有效性独立于其道德评价在现代法治社会,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呈现出复杂的互动模式一方面,法律需要道德支持,有效的法律必须体现社会共同的道德观念;另一方面,法律又必须保持适度的独立性,不能完全道德化,以维护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社会规范体系,维护社会秩序,引导社会成员的行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德主刑辅的思想体现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强调道德教化的首要地位,同时承认法律惩罚的必要性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既注重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也重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法律与道德的良性互动第三章法律的渊源宪法1法律2行政法规3地方性法规4规章5成文法与习惯法判例法与国际法成文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制定并以书面形式公布的法律规范,具有明确性和权威性判例法是法院通过审判活动形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先例,主要在普通法系国家占据重要地位,形成中国以成文法为主遵循先例原则习惯法是经过长期实践形成并为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如英美法系国家,习国际法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等,在全球化时惯法具有重要地位代日益重要法律渊源的层级与适用法律渊源具有严格的层级效力,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法律适用中遇到法律冲突时,应当遵循这些原则,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包括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部门,形成了内容科学、结构严密、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立法与司法的角色立法机关的法律制定权司法机关的法律解释权立法机关是法律规范的创制者,通过特定程序司法机关是法律的适用者和解释者,通过具体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在中国,全案件的审理活动实现法律规范的个案化适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法官在适用法律时,需要对法律进行解释,以权,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国务院制定行政法确定法律规范的确切含义及其适用范围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具有司法解释权,其发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是保障法律质量的关布的司法解释对下级法院具有约束力司法解键现代立法程序通常包括法律案的提出、审释是弥补法律规定不足、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议、表决和公布等环节,以确保法律内容的正重要手段当性和可行性法律适用中的权力分配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合理分配与制衡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制度安排立法机关制定法律,行政机关执行法律,司法机关适用法律解决争议,三者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维护法治权威立法权与司法权的关系反映了规则制定与规则适用的辩证关系,是法律实现过程中的两个关键环节法律解释的方法文义解释体系解释根据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和语法结构进行解释,是最基本的解释方法文义解释强调对法律将法律条文放在整个法律体系中考察,通过分析条文间的逻辑关系确定其含义体系解释遵文本语言的准确理解,以文本用词的通常含义为基础循法律的内部一致性原则,避免孤立理解法律条文例如,解释《民法典》第1164条关于物权变动公示的含义,需要从公示一词的字面含例如,解释刑法中的正当防卫,需要结合刑法总则和分则的相关规定,在刑法体系框架义出发,理解为公开显示内把握其确切含义目的解释历史解释从法律的立法目的和价值取向出发进行解释,探究立法者的意图和法律要解决的社会问题考察法律的立法背景、立法历史和草案演变过程,了解立法者的原意历史解释通过立法资目的解释强调法律的社会功能和实践效果料、立法理由和立法过程中的讨论记录等还原立法本意例如,解释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条款时,应当考虑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立法目的,作出有利例如,解释宪法中的某一条款,可以参考宪法修改的历史过程和修改理由,把握条款的历史于生态保护的解释脉络和发展演变法律解释是连接抽象法律规范与具体案件事实的桥梁,是法律适用的必要环节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综合运用多种解释方法,在法律文本与社会现实之间寻找平衡点,实现个案正义与法律安定性的统一除上述方法外,还有比较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等多种法律解释技术法律解释应当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进行,不得突破法律的基本含义和立法精神第四章法律体系与分类公法与私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国内法与国际法公法调整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维护公实体法规定权利义务的内容,确立法律关国内法适用于一国领域内,由国家制定并共利益,如宪法、行政法、刑法等系的实质内容,如民法、刑法等实施私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保护私人程序法规定实现实体法的程序和方式,如国际法调整国家间及其他国际主体间的关权益,如民法、商法等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系,主要源于条约和习惯公法与私法的区分始于古罗马法,是大陆实体法与程序法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完整随着全球化深入发展,国内法与国际法的法系的传统分类方法在现代社会,公法的法律规范体系程序法不仅是实体法的互动日益密切,国际法规则越来越多地被与私法的界限日益模糊,出现了许多混合实现手段,也是保障公正的重要制度安纳入国内法体系,形成了复杂的法律适用性法律部门排关系法律体系的分类有助于理解法律的结构和适用范围,但不同的分类方法反映了不同的理论视角和法律传统随着社会发展,新型法律部门不断涌现,如环境法、网络法、生物技术法等,丰富和发展了传统法律体系法律体系不是静态的,而是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和法律实践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和完善的动态系统法律体系的结构图示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和核心中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颁布,后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改,不断完善发展民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私法的核心部门,包括民法典和相关单行法律202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刑法刑法规定犯罪与刑罚,保护社会安全,是国家刑罚权行使的法律依据刑法遵循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基本原则,体现了惩罚与预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行政法行政法调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规范行政权的行使,保护公民权利行政法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救济法等,构成了完整的行政法律体系除上述传统部门法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包括经济法、社会法、诉讼法等部门,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的法律规范体系,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第五章主要法理学流派自然法学派法律现实主义自然法学派主张法律与道德统一,认为法律应当符合自然理性和永恒正义法律现实主义关注法律的社会效果,强调法律实际如何运作,特别是法官如该流派强调法律的道德基础,认为违背正义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律何裁决案件该流派认为法律不仅仅是书本上的规则,更是法官和其他官员实际做的事情自然法思想可追溯至古希腊时期,经历了中世纪神学自然法、近代理性自然法到现代自然法的发展其核心思想是存在高于实在法的普遍原则法律现实主义在20世纪初美国兴起,对传统的形式主义法学提出了挑战,推动了社会科学方法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法律实证主义批判法学法律实证主义坚持法律独立于道德,强调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或社会承认的规则该流派关注法律是什么而非法律应当是什么,追求法律的确定批判法学揭示法律与权力关系,认为法律是维护既得利益和社会不平等的工性和可预测性具该流派质疑法律的中立性和客观性,探索法律背后的意识形态和权力结构法律实证主义兴起于19世纪,代表人物有边沁、奥斯丁、凯尔森和哈特等其理论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建构产生了深远影响批判法学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受马克思主义和法兰克福学派的影响,关注法律与社会不平等、性别歧视和种族歧视等问题不同法理学流派从不同角度研究法律现象,形成了丰富多元的法律理论体系理解各流派的基本观点,有助于全面把握法律的多维属性和复杂性,深化对法律本质的认识自然法学派代表人物亚里士多德托马斯阿奎那·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年-前322年)是古希腊托马斯·阿奎那(1225年-1274年)是中世纪神学哲学家,自然法思想的奠基人之一他区分了家和哲学家,将自然法思想与基督教神学相结自然正义与法律正义,认为自然正义具有普合他构建了完整的法律等级体系永恒法、自遍性和不变性,而法律正义则因地而异然法、神法和人法亚里士多德主张法律应当体现公正,将公正分为阿奎那认为,自然法是永恒法在人类理性中的反分配的公正和矫正的公正他强调中庸之道,认映,人类通过理性认识自然法,并据此制定人为法律应当追求平衡与和谐,避免过度与不及法不符合自然法的人法不具有约束力人法若偏离自然法,便不是法律,而是法律法律是无情感的理性——亚里士多德的腐败——托马斯·阿奎那观点法律源于普遍正义与理性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的正当性源于其与普遍正义原则的符合程度,而非仅仅来自于国家权力的授权法律应当体现普遍的理性和道德,反映人性的基本要求和社会生活的基本规律这一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特别是在人权保障、法律正义和抵制不正义法律等方面,为现代法治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和价值支撑法律实证主义代表人物约翰奥斯丁汉斯凯尔森赫伯特哈特···约翰·奥斯丁(1790年-1859年)是英国法汉斯·凯尔森(1881年-1973年)是奥地利赫伯特·哈特(1907年-1992年)是英国法学家,被誉为分析法理学之父他提出了法学家,纯粹法学的创始人他试图建哲学家,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法理学家之著名的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理论,强调立一种摆脱政治学、社会学、伦理学和心一他在《法律的概念》中提出了法律是法律的强制性和权威性理学影响的纯粹法学初级规则和次级规则的结合的理论奥斯丁认为,法律是由政治上的统治者发凯尔森提出基本规范理论,认为法律体哈特批判了奥斯丁的命令理论,认为法律布的、以威胁为后盾的一般性命令他将系是一个阶层式规范结构,每一级规范的不仅包含义务规则(初级规则),还包含法律与道德严格区分,认为法律的有效性有效性都来源于更高级规范的授权,最终授权规则(次级规则),特别是认可规取决于其是否由主权者制定,而非其道德追溯到一个假定的基本规范则、变更规则和裁判规则内容他强调法律科学研究的是应然而非实他强调法律的内在观点,认为法律不仅然,关注规范的有效性而非事实的真实是外部强制力,更是社会成员内心接受并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法律的优劣又性遵循的行为标准是另一回事——奥斯丁法律实证主义强调法律的确定性、可预测性和权威性,为现代法治国家的法律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理论基础尽管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学派存在理论分歧,但两者在现代法学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推动法学理论的发展和法律实践的完善法律现实主义与批判法学法律现实主义批判法学基本主张•法律不是书本上的规则,而是法官实际做的事情•法律的不确定性法律规则往往无法确定地预测司法结果基本主张•司法过程受法官个人背景、价值观和社会因素的影响•法律与政治不可分离,法律是政治的产物和工具•强调法律的社会效果,关注行动中的法律•法律表面的中立性掩盖了其维护既得利益的功能代表人物•法律话语具有意识形态性,反映并强化社会不平等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卡尔·卢埃林、杰罗姆·弗兰克等霍姆斯的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体现了现实主义的核心思想•追求法律与社会的根本变革,实现真正的社会正义贡献与影响代表人物法律现实主义推动了法学研究方法的革新,促进了法律与社会科学的结合,对法律教育改革和司法行为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邓肯·肯尼迪、罗伯特·昂格尔、马克·凯尔曼等批判法学运动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受马克思主义和法兰克福学派影响法理学思想的演进法理学思想的发展呈现出清晰的历史脉络,反映了人类对法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和拓展从古希腊的自然法思想,到中世纪的神学自然法,再到近代的理性自然法和法律实证主义,法理学理论随着时代变迁而不断演进古典时期(公元前5世纪-公元5世纪)1以古希腊罗马法学为代表,奠定了西方法学的基础亚里士多德区分自然法与实在法,西塞罗强调法律的普遍性,罗马法学家创建了系统的法律体系2中世纪(5世纪-15世纪)基督教神学与法律思想融合,托马斯·阿奎那构建了神法、自然法与人法的等级体系,教会法与世俗法并行发展近现代(16世纪-19世纪)3启蒙运动促进了法律思想的革新格老秀斯、霍布斯、洛克等人发展了世俗化的自然法理论;孟德斯鸠提出三权分立;边沁和奥斯丁创立了法律实证主义420世纪至今法学理论呈现多元化发展凯尔森的纯粹法学、哈特的法律实证主义、德沃金的整合法律理论、罗尔斯的正义论、法律现实主义、批判法学等流派百花齐放在中国,法律思想同样有着悠久历史从先秦的礼法结合,到汉唐的律令体系,再到近现代的法律现代化转型,中国法律思想既有本土传统的深厚积淀,也有与西方法学的交流互鉴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在马克思主义法学指导下,结合中国实际,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理学理论体系第六章法律的功能与作用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法律通过明确的行为规范指引人们的行为,划定行为法律通过禁止和惩罚危害社会的行为,预防和制裁犯边界,为社会成员提供行为预期和判断标准,维护社罪,保障社会和平与安全,为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环会秩序的稳定境保护权利与自由组织国家权力法律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设立权法律规定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规范国家权力利救济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实现个人尊严与价的行使,实现国家管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值的尊重与保障解决社会冲突促进社会正义法律提供和平解决争议的机制和程序,通过司法裁判法律追求公平正义,调整社会利益分配,保护弱势群等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团结体,缩小社会差距,促进社会和谐与共同发展法律的功能是多元的,既有社会控制的消极功能,也有社会引导的积极功能;既有维护既有秩序的保守功能,也有促进社会变革的创新功能法律功能的实现依赖于法律制度的科学设计、法律实施的有效性以及社会成员对法律的认同和遵守法律不仅是一种强制性的规范体系,更是一种社会治理工具和价值实现机制,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法律与社会变迁法律适应社会发展的动态性法律改革与社会进步案例法律与社会是互动发展的关系产权制度改革中国改革开放后,通过修改宪法和制定物权法等,确立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律社会变迁推动法律变革社会结构、经济形态、科技基础,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进步和价值观念的变化催生新的法律需求,推动法律婚姻家庭法的变革从传统的父权制婚姻到男女平等制度的更新与完善的现代婚姻,法律的变革反映了社会性别观念的进法律引导社会发展法律不仅是社会变迁的产物,也步,也推动了性别平等的实现是引导社会变迁的工具,通过法律规范可以塑造新的环境法的发展随着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法从无社会关系和行为模式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体现了社会对生态文明的日益法律稳定性与变动性的平衡法律需要保持相对稳定重视,也促进了绿色发展理念的形成以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权威,同时又需要适时调整以网络法律的兴起数字时代的到来催生了网络安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法、数据保护法等新型法律,规范了网络空间秩序,保障了数字经济发展法律既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又是社会进步的工具有效的法律改革应当既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又引领社会向更加公正、文明的方向发展在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法律变革的步伐加快,跨国法律移植和法律趋同现象增多,但法律仍需植根于本国社会文化土壤,实现本土化适应,才能真正发挥其社会功能法律权威的基础12合法性与正当性社会认同与执行力法律权威首先建立在形式合法性的基础上,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符合既定的法律权威的社会心理基础是社会成员对法律的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这种认同建程序和规范但更深层次的权威来源于法律的实质正当性,即法律内容的合理立在法律的公正性、有效性和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的一致性之上性、公正性和对社会共同利益的维护同时,法律权威也依赖于有效的执行机制没有执行力的法律难以获得尊重,而马克斯·韦伯区分了三种统治的合法性基础传统型、魅力型和法理型现代法治执行不公的法律则会损害法律的权威性因此,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和执法机构社会主要依靠法理型合法性,即基于理性规则的合法性是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保障法律权威的多维挑战外部挑战内部挑战•全球化背景下的跨国法律冲突•法律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不足•非国家行为体的崛起与国家权威弱化•法律实施的选择性和执行不力•互联网时代对传统法律边界的挑战•法律体系的复杂性和可获得性问题维护和提升法律权威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完善法律制定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健全法律实施机制,确保执法公正;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培养全民法治意识;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形成尊法守法的社会风尚第七章法律与正义正义的概念与类型法律正义与社会正义正义是法律追求的核心价值之一,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多元法律正义是社会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二者并不完全等的表现形式同分配正义关注社会利益和负担的公平分配,如平等、需•法律正义主要通过规范和程序实现,注重形式平等和要和贡献等分配原则程序保障矫正正义关注对不正当行为的纠正和救济,恢复被破坏•社会正义则更关注实质平等和社会福利分配,涉及更的平衡广泛的社会政策领域程序正义强调决策和纠纷解决过程的公正性,包括参与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的作为公平的正义理权、听证权、中立裁判等论,强调社会基本制度应当保障平等自由权和机会平等,实质正义关注结果的公平与合理,注重具体情境中的公并使社会最不利者获得最大利益(差别原则)正感受正义实现的难题与挑战价值多元与正义观念的差异不同文化、阶层和群体对正义的理解存在差异,难以达成普遍共识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张力形式上的平等对待可能导致实质上的不平等结果,特别是在社会结构性不平等的背景下正义与其他价值的权衡正义与效率、稳定、安全等价值之间可能存在冲突,需要审慎平衡全球化背景下的跨国正义问题气候变化、跨国移民、全球贫困等问题提出了超越民族国家框架的全球正义挑战法律追求正义,但法律本身并不等同于正义法律的正义性需要不断通过民主参与、理性批评和制度改革来完善和提升经典案例分析南非种族隔离法的合法性与正义性冲突国际法中人权保护的正义实践南非种族隔离制度(1948-1994)是研究法律合法性与正义性关系的经典案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社会逐步建立了以《世界人权宣言》为基础的国际人权种族隔离法律在当时的南非法律体系中是合法的,但其内容严重违背了人类平保护体系,形成了对国家主权的道德与法律限制等尊严的基本价值代表性案例分析要点•纽伦堡审判(1945-1946)确立了违反人道罪等国际罪行概念,拒绝接受•种族隔离法从形式上看符合当时南非的立法程序,具有表面上的合法性遵循命令的辩护•从实质正义角度看,这些法律违背了基本人权价值,缺乏道德正当性•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起诉和审判前南斯拉夫地区严重违反人道主义法行为的责任人•国际社会通过联合国决议等方式拒绝承认种族隔离制度的合法性•后种族隔离时代的南非通过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等机制寻求历史正义•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审判1994年卢旺达种族灭绝事件的责任人•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为严重国际罪行提供永久性国际司法机构启示法律的合法性不能仅限于形式程序,还必须具备实质正义的内涵;不正义的法律最终会失去合法性基础启示国际人权法的发展体现了全人类对普遍正义的追求;国家主权不能成为侵犯基本人权的挡箭牌这些案例深刻揭示了法律正义的复杂性和多维性,展示了法律与道德、国家主权与人权保护、形式合法性与实质正义之间的紧张关系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法律正义的本质和实现途径,认识到法律必须以尊重人的尊严和基本权利为根本标准法律史上的不正义案例提醒我们,法律工作者不仅需要精通法律技术,还需要具备正义感和批判精神,勇于质疑和挑战不正义的法律规范和实践第八章法理学的现实意义法律思维的培养法律职业伦理法理学教育培养的法律思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法理学为法律职业伦理提供理论基础和价值指引规范思维从规则出发思考问题,注重行为与规范的符合度法治信仰坚信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维护法律的公正实施逻辑思维运用演绎、归纳等逻辑方法进行推理和论证正义追求将追求正义作为法律职业的核心价值和终极目标批判思维质疑现有规则,探究规则背后的原理和价值独立判断保持职业独立性,不受外部压力和个人偏好影响辩证思维全面考量多种因素,平衡相互冲突的价值和利益责任担当认识到法律职业的社会责任,积极履行职业使命程序思维重视规则实现的过程和方式,注重程序正义法律职业伦理对于维护司法公正、提升法律权威、增强社会对法律的信任具有重要意义法理学教育帮助法律人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伦理意识,指导其专业实法律思维的培养有助于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仅适用于法律工作,践也是现代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多元利益协调风险社会管理全球治理参与现代社会利益多元、价值多元,法律通过制度面对科技发展带来的新型风险,法律通过风险在全球化背景下,法律在应对气候变化、公共设计和程序安排,为不同利益的表达和协调提评估、预防原则和责任分配等机制,为风险社卫生、国际安全等全球性挑战中发挥越来越重供平台,平衡各方诉求,维护社会和谐会提供治理框架,降低风险危害,促进可持续要的作用,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协调互动成为全发展球治理的重要机制法理学与法治建设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法理学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法治的内涵界定法理学明确了法治的基本特征,如法律至上、权力制约、权利保障、公平正义等,为法治建设指明方向法治的价值目标法理学阐释了法治的价值维度,包括秩序价值、权利价值、民主价值和公正价值等,为法治评价提供标准法治实现路径法理学探讨了法治建设的实施策略和途径,如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环节的协调推进法理学视角下的宪法权威维护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法理学对宪法权威的维护有着特殊意义宪法基础理论研究法理学探讨宪法的本质、功能和价值,深化对宪法精神的理解宪法实施机制完善法理学研究宪法实施的制度保障,如宪法解释、宪法监督和违宪审查等机制宪法文化培育法理学促进宪法意识和宪法信仰的形成,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社会生活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法理学不仅要研究法治的一般规律,更要立足中国实际,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法理学研究需要更加注重理论创新和实践指导,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智力支持和学理支撑课堂思考题123法律应当完全遵循道德吗?法律的强制性是否总是正当的?如何理解法律的社会功能?这一问题涉及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可从以下角度思考这一问题涉及法律权威的基础,可从以下角度思考这一问题涉及法律的目的和作用,可从以下角度思考•法律完全道德化的可能性与限制•法律强制力的正当性来源•法律的多元社会功能及其相互关系•不同社会群体道德观念差异的处理•公民服从法律的道德义务边界•法律功能实现的社会条件•法律的稳定性与道德的变动性之间的张力•恶法非法命题的理论基础•不同社会背景下法律功能的差异•在道德争议领域法律应采取的立场•公民不服从的条件与限制•法律功能与其他社会规范功能的互补思考历史上的案例,如禁酒法、同性婚姻法律等,分析法分析历史上的不服从运动,如印度独立运动、美国民权运结合具体法律案例,如婚姻法、环境法、反垄断法等,分律规范过度道德化或完全忽视道德的后果动中的和平抵抗,思考其正当性基础析其在社会中发挥的具体功能讨论方法建议针对上述思考题,建议采用以下讨论方法理论与实践结合将法理学理论与现实法律案例相结合,增强分析的针对性和说服力多角度思考从不同法理学流派的视角思考问题,比较分析各种理论立场的优劣历史与比较视野结合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法律传统的实践经验,拓展思考的广度和深度批判性思维不盲目接受既有观点,勇于提出问题,探索创新性解答这些思考题旨在促进学生对法理学基本问题的深入思考,培养法律思维能力,不求标准答案,而重在思考过程和论证能力课程总结法理学是理解法律的钥匙法理学作为法学的基础理论学科,为我们提供了理解和把握法律现象的概念工具和方法论框架通过法理学的学习,我们能够•掌握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形成系统的法学知识结构•了解法律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把握法律的多维属性•认识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理解法律的社会背景法理学连接理论与实践法理学不仅是抽象的理论研究,更是指导法律实践的重要工具•为立法活动提供理论指导,提升立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为司法实践提供解释方法和价值标准,促进司法公正•为法律职业伦理提供价值基础,塑造法律人的职业理念培养法治思维,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法理学的终极目标是培养法治思维,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培养尊重规则、理性思考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思维方式•形成对法律权威的敬畏和对法律正义的追求•促进依法治国进程,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法理学不仅是一门学科,更是一种思想方法和价值追求通过法理学的学习,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运用法律和完善法律,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本课程通过对法理学基本理论的系统介绍,力求帮助学生建立法学知识体系的理论框架,培养法律思维能力,形成正确的法律价值观,为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和未来的法律实践奠定坚实基础谢谢聆听欢迎提问与讨论法理学是一个开放的思想领域,没有绝对正确的答案,只有不断深入的思考和探索希望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同学们能够•对法律现象产生持久的好奇心和探究欲望•养成独立思考和批判性思维的习惯•在法律实践中不断反思和完善自己的法律理念法学教育不仅是知识的传授,更是思想的启迪和人格的塑造期待同学们在法学的道路上不断成长,成为既精通法律技艺又具有人文情怀的优秀法律人才法理学所探求的,不仅是法律是什么,还有法律应当是什么;不仅关心法律条文,更关注法律背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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