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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基础教学课件主讲房绍坤教授课程性质法学专业必修课目录民法概述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关系代理自然人诉讼时效与期限法人人身权非法人组织民事责任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一章民法概述民法的定义与调整对象民法的历史沿革民法的概念、特征及其在法律体系中从古代到现代的民法发展历程与重要的地位里程碑民法的特点与基本原则民法区别于其他法律的特点及其指导整个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定义与调整对象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民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财产关系包括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等,涉及财产的归属、流转和保护人身关系包括人格权关系、身份权关系等,涉及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民法强调主体平等,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和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民法的历史沿革古罗马时期1《十二铜表法》(公元前451年-前450年)和《民法大全》(公元533年)奠定了近代民法的基础法国民法典21804年《拿破仑法典》,近代第一部系统的民法典,对世界各国民法产生深远影响德国民法典31900年生效,采用法学概念法学方法,体系严密,影响亚洲多国民法中国民法发展4从1911年清末《大清民律草案》到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里程碑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因身份、地位等而有所区别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依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受他人强制公平原则确定民事权利义务要合理,兼顾各方利益均衡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守信,不得欺诈或滥用权利公序良俗原则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依据民事法律规范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是民法调整的对象,也是民法理论的核心主体客体内容法律事实权利与义务理解民事法律关系对于准确把握民法适用范围、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解决民事纠纷具有重要意义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人,包括民事权利指向的对象,包括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的人)•物(有形物和无形物)•权利(请求权、支配权、形成权等)•法人(具有独立人格和财产的组织)•行为(作为和不作为)•义务(给付义务、不作为义务等)•非法人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但能以自己名•智力成果(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权利与义务的对应性和关联性义参与民事活动的组织)•人格利益(姓名、肖像、名誉等)民事法律事实定义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如订立合同、立遗嘱、赠与等事实行为无需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但法律赋予其一定效果的行为,如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法律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产生法律后果的客观事实,如出生、死亡、自然灾害等民事法律事实是认定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举证和认定的关键作用第三章自然人本章重点内容学习目标•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了解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掌握自然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区别,理解监护制度对特定人群的保护机制,能够运用相关知识解决•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与法律后果实际法律问题•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条件及效力•监护制度的设立与运作机制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123权利能力的概念权利能力的起点权利能力的终止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时胎儿在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时死亡时事义务的资格,具有普遍性、平等性、始终特定情况下(如继承权、接受赠与、请求侵间的确定包括自然死亡、宣告死亡两种情形性和不可剥夺性的特点权损害赔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其生命过程紧密相连,是民法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独立实施纯获利益或与其年龄、智力•能够完全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是基于意思能力和辨认能力的不同,旨在保护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民事法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监护制度监护制度是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弥补其行为能力不足的法律制度监护的设立条件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他人照顾和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监护人的种类法定监护人按照法定顺序确定的监护人,如父母、祖父母、成年子女等指定监护人由有关组织或个人依法指定的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监护的终止被监护人恢复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职责被依法解除等情形第四章法人法人的概念与分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成立与设立依法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与程序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法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范围与实现方式法人机关及其职权法人实施民事活动的组织结构与权限分配法人的变更与终止法人名称、住所、组织形式等变更以及法人终止的法律程序法人的成立与设立法人成立的实质条件申请登记批准/•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经费向相关部门提交设立申请和相关材料•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成立(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审核法人设立的程序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1.制定章程或组织规程
2.按规定履行登记或批准手续颁发证书
3.取得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审核通过后颁发法人登记证书或批准文件取得法人资格自登记之日或批准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法人的设立是一个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不具备法人资格法人机关与代表法人机关的种类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决策机关如股东会、董事会等,负责•定义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对其机关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重大事项决策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执行机关如经理、总裁等,负责日常•产生方式依法选举、委派或聘任•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导致法人利益受损事务执行•权限代表法人签订合同、参与诉讼等的个人责任•监督机关如监事会,负责监督法人活动合法性第五章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的主要类型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营利性组织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的营利性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人组织的定义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的组织依法承包农村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非法人组织是介于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特殊民事主体,既有别于自然人的单一性,也不同于法人的独立人格合伙企业设立登记财产管理合伙事务与责任入退伙与清算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人的责任•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一般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按照约定分配合伙企业的收益•合伙人因执行合伙事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合伙企业应当承担责任第六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客体的概念客体的分类客体的法律意义民事权利所指向的对象,是民事主体实现其权•物(有形物与无形物)决定权利的性质和内容,影响权利行使的方式利的媒介和载体和救济手段•行为(给付行为、不作为)•人格利益(姓名、肖像等)•智力成果(著作权、专利等)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解不同客体的法律特性对于正确适用民法规则至关重要物的分类不动产与动产消费物与非消费物不动产土地、建筑物消费物一次使用即消等不可移动的物耗其价值的物动产可以移动的物非消费物可以长期使用而不丧失其效用的物法律效果不动产物权变动需登记,动产物权法律效果影响使用变动以交付为原则权、收益权的行使方式可分物与不可分物特定物与种类物可分物分割后不改变特定物具有特定个性其性质和价值的物的物不可分物分割后将改种类物以种类、品变其性质或贬损其价值质、数量确定的物的物法律效果影响履行方法律效果影响共有财式和债务人责任产的分割和债务履行第七章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民事主体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思表示行为人内心意思的外部表达•行为目的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本章重点内容
1.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条件
2.意思表示及其瑕疵
3.附条件与附期限的行为
4.无效、可撤销与效力待定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意思表示的分类与瑕疵明示与默示的意思表示明示通过语言、文字等直接方式表达的意思默示通过行为间接表达的意思法律效果两者在法律效力上一般无差异,但某些场合法律要求必须明示真实意思与表意错误表意错误表意人因认知或表达错误,导致意思表示内容与真实意思不符法律效果表意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欺诈行为定义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法律效果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胁迫行为定义行为人以不法侵害或者威胁对方或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等方式,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法律效果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第八章代理代理的定义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代理的分类•委托代理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指定代理基于法律授权的机构或组织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代理权的取得•委托授权明示授权与默示授权•法律规定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代理权•指定取得如监护人的指定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无权代理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表见代理无代理权人的行为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之进行民事活动滥用代理权•定义代理人不依被代理人意愿,滥用代理权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法律后果代理行为有效,代理人对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代理的法律效力代理行为的效力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被代理人应当履行代理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并有权享有其中的权利代理权的范围•委托代理以委托书确定的范围为准•法定代理以法律规定的范围为准•概括授权与特别授权的区分代理权的限制
1.代理人不得与自己或同时代理的其他人为同一民事法律行为,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的除外
2.代理人不得利用代理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3.特殊事项(如婚姻、收养等)不得代理第九章诉讼时效与期限诉讼时效的概念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丧失请求司法保护的法律制度特征不导致实体权利消灭,仅丧失胜诉权;可中止、中断;法定性;不可变更诉讼时效的种类一般诉讼时效3年特殊诉讼时效如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为1年最长诉讼时效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行使请求权中断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法律效果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中断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除斥期间法律规定的不变期间,期间届满权利当然消灭特征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规则;期间届满权利消灭;法院依职权审查第十章人身权人身权的概念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民事主体享有的与其人身、人格不可分离的权利,具有专属性、非财产生命权自然人维持生命存在、免受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性、一身专属性身体权自然人支配自己身体、保持身体完整的权利人身权的分类健康权自然人维护自身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姓名权、名誉权与隐私权人格权姓名权自然人决定、使用、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名誉权自然人享有的获得社会评价、维护自身社会评价的权利隐私权自然人对其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享有的不受他人侵扰的权身份权利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等第十一章民事责任按责任性质按责任方式按归责原则民事责任的概念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缔约过失责任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违约责任基于合同关系,侵权责任基于法定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造成律后果对方损失的责任•违约责任主要为财产损害,侵权责任包括人身和财产损害如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违约责任强调契约自由,侵权责任强调行为规制典型案例分析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案例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发现该房屋为违章建筑1分析违章建筑不得买卖,该合同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法律后果双方返还已经履行的部分,甲返还房款,乙返还房屋;因甲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效,应当赔偿乙的信赖利益损失代理权滥用引发的纠纷案例张三委托李四出售自己的古董,李四明知古董价值30万元,却以10万元卖给自己的朋友王五2分析李四滥用代理权,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法律后果代理行为有效,张三须履行交付古董义务;李四对张三构成违约,应赔偿损失20万元诉讼时效中断的实际应用案例赵六借款给钱七10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期满后钱七未还,赵六多次催要,钱七承认债3务但要求延期分析钱七的承认构成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法律后果诉讼时效期间自钱七最后一次承认债务之日起重新计算课程总结民法基础知识体系法律思维与实务能力学习建议与资源民法的基本原则与规则体系法律逻辑推理能力的培养系统学习《民法典》条文民事主体理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案例分析方法的掌握关注最高法院典型案例织)民法知识在实务中的运用阅读推荐民法学著作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联系参与法律实践活动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规则代理制度与时效制度民法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不仅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也是理解和维护我们日常生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工具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希望同学们能够掌握民法基础知识,培养法律思维能力,为未来深入学习民法分则和参与法律实践奠定坚实基础谢谢聆听期待您的成长与进步欢迎提问与讨论课后交流平台房绍坤教授邮箱fangsk@law.edu.cn民法学习微信群民法学习2023法者,治之端也,德者,理之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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