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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政策培训课件优抚政策背景优抚政策的核心理念优抚政策是国家为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这些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优抚政策的实施不仅是对特殊群体的保护,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历史发展与演变我国的优抚政策体系经历了从单一救济到多元保障的转变过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优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覆盖面逐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优抚政策框架相关法律法规概述就业与劳动保障法规教育与权益保障法规《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教育法》确保所有公民不因身体状况、民族等因素在受教育权利方面受到带者为由拒绝录用歧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对特殊群体的就业保护措施,禁止因特《残疾人保障法》全面规定了残疾人在教育、就业、医疗等方面的权益保障殊身份歧视和解除劳动合同措施医疗与健康法规税收与财政支持政策《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文件,包括《关于促进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等相关卫生行政法规对特殊群体的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障作出具体规定各地方政府根据中央政策制定的配套实施细则和地方性法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权益保障政策背景我国约有7000万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长期以来面临就业、入学等方面的歧视为保障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禁止因乙肝携带状态而拒绝录用或入学主要政策措施•取消一般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病毒检测项目•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和学校以乙肝携带为由拒绝录用或入学•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侵权行为•加强宣传教育,消除社会对乙肝携带者的歧视政策法律依据《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保障措施和违规处罚规定权益保障范围例外情况违规处罚覆盖就业招聘、入学体检、职业发展等各方面,确保乙肝携带者享少数特殊行业和岗位(如食品生产加工、护理等)可根据卫生部规有与其他公民同等的权利和机会定进行相关检测,但需严格控制范围,防止扩大化乙肝病毒传播科学认知乙肝病毒基本知识乙型肝炎病毒(HBV)是一种可引起肝脏炎症的病毒,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通常被称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然而,携带者并不意味着一定有传染性,也不代表已经患上肝炎大多数携带者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不会对他人构成传染风险世界卫生组织观点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研究和建议,乙肝病毒不会通过日常接触、共用办公设备、握手、拥抱、共同进餐等方式传播在工作场所和学校环境中,乙肝携带者不会对他人构成传染风险因此,WHO明确反对对乙肝携带者的就业和教育歧视中国权威医学观点中国肝病防治协会等权威医学组织一致认为,乙肝病毒主要通过以下途径传播•血液传播输血、共用注射器等•母婴传播感染母亲在分娩过程中传染给新生儿•性传播未采取保护措施的性行为而以下日常接触方式不会传播乙肝病毒•握手、拥抱等社交接触•共用餐具、食物•咳嗽、打喷嚏•共用办公设备、教学设施乙肝携带者就业体检规范禁止检测项目特殊职业范围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特殊职业外,用人单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传染病防治法人体免疫位组织的入职体检不得包含乙肝五项(乙肝表面缺陷病毒、乙型肝炎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导则》规抗原、表面抗体、e抗原、e抗体、核心抗体)及定,仅以下行业可进行乙肝检测HBV-DNA检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中直接接触入口食品者医疗机构不得在常规体检中主动进行乙肝病毒检•托幼机构保育员和幼儿教师测,如体检者个人要求检测,应告知其检测结果•特殊医疗机构的护理人员和保健人员仅供个人健康参考,不能作为就业限制依据这些特殊职业的检测范围也应严格控制,不得随意扩大违规行为处罚违反乙肝检测规定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用人单位违规要求体检乙肝项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绝录用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依据《就业促进法》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医疗机构违规进行乙肝检测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各地区应建立健全乙肝就业歧视监测和投诉处理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和渠道,及时处理举报和投诉,切实保障乙肝携带者的就业权利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医疗机构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乙肝携带者权益维护措施政府监督与管理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定期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医疗机构进行检查,重点监督以下内容•用人单位招聘中是否存在乙肝歧视性条款•体检机构是否违规开展乙肝检测•是否存在因乙肝原因拒绝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否建立畅通的投诉渠道和处理机制各级政府应将乙肝就业歧视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目标,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举报投诉渠道各地区应设立多元化的举报投诉渠道•设立专门的乙肝就业歧视投诉热线•在人社部门和卫健部门官方网站设立在线投诉平台•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投诉得到及时处理•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帮助受歧视者维权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乙肝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在学校、社区、企业开展乙肝防治知识讲座•通过媒体平台普及乙肝传播科学知识乙肝携带者入学就业案例分析张某就业歧视案12019年,大学毕业生张某通过某企业笔试和面试,但在体检中被查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企业以不符合健康标准为由拒绝录用张某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经调查,该企业违反了《就业促进法》相关规定2李某入学歧视案处理结果企业被处以3000元罚款,并被责令向张某道歉,最终录用张某并支付其等待期间的经2020年,初中毕业生李某被某重点高中录取,但在入学体检中被查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学校以济补偿保护其他学生健康为由,要求李某休学或转学李某家长向教育部门投诉处理结果教育部门组织专家向学校解释乙肝传播知识,责令学校立即纠正错误做法,学校公开向王某医院体检违规案3李某道歉并正常接收其入学同时,学校对全体师生开展乙肝防治知识讲座2021年,某医院在常规入职体检中为所有人员进行乙肝五项检测,并将结果直接提供给用人单位此事被媒体曝光后,当地卫健委介入调查4刘某成功维权案处理结果医院被处以20000元罚款,相关负责人受到行政处分,并被要求对全院工作人员进行体检规范培训当地卫健委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防止类似情况发生2022年,乙肝携带者刘某应聘某国企,体检表中删除了乙肝检测项目,但人力资源部门在面谈中询问其乙肝状况并暗示可能影响录用刘某录音取证并投诉处理结果经劳动监察部门调查,认定企业存在变相歧视行为,责令改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刘某最终被录用,该案例被用作当地企业人力资源培训的典型教材政策落实中的难点与对策主要难点有效对策•社会对乙肝传播的认知误区仍然存在•加强科普宣传,消除认知误区•一些用人单位和学校采取变相歧视手段•完善举证责任分配,降低维权难度•部分乙肝携带者维权意识不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监管执法力度不足,取证困难•建立预防性监管机制,定期检查体检机构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概述政策背景与意义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残疾人就业是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为鼓励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
1.增值税优惠惠政策,通过减税降费方式,降低企业安置残疾人的成本,增强残疾人就业市场竞争力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的,可据统计,我国有8500多万残疾人,其中适龄就业残疾人约3000万,就业形势严峻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有效提高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残疾人的就业率和收入水平,促进了残疾人融入社会企业所得税优惠
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个人所得税优惠
3.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每月3500元的限额减除费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残疾人就业通过税收减免,降低企业安置残疾人的用工成本,鼓励更多企业积极参与残增加残疾人就业机会,提高残疾人就业率,帮助残疾人实现自立自强疾人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激活残疾人劳动力市场,提高整体劳动参与率,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实现平等参与,构建和谐包容的社会环境安置残疾人单位税收优惠条件基本条件要求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和《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等文件规定,企业享受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残疾人比例要求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2残疾人数量要求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3劳动合同要求与安置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社会保险要求依法为安置的残疾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残疾人认定标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中的残疾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残疾人证件在有效期内;•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工作环境要求企业应为残疾员工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工作场所应配备无障碍设施•根据残疾人特点调整工作内容和方式•提供必要的辅助工具和设备残疾人个人税收优惠政策营业税免征增值税免征个人所得税减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免税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85〕160号),对残疾人个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免税项目的通知》(财税〔2003〕104号),对残疾人个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残疾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1号),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人提供的劳务免征增值税残疾人取得的劳动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适用条件残疾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以个人名义提供劳务如果是以企业或其适用条件残疾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以个人名义提供应税劳务免税范围包括减征标准残疾人取得劳动所得,可以按照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他组织名义提供劳务,则不适用此优惠政策修理、修配、装潢、广告、建筑安装等应税劳务税比普通纳税人多减除2000元法律依据残疾人个人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残疾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些优惠政策体现了国家对残疾人的特殊关怀,是保障残疾人权益的重要措施通过税收减免,增加残疾人收入,提高其生活质量,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申请流程残疾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申请流程
1.准备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如有)等
2.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税收优惠政策管理与监督年审机制为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实施,防止虚假享受优惠,对享受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的企业实行年审制度•企业需在每年3月底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材料•提交材料包括残疾人名单、残疾人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税务机关会同残联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审核通过后,企业可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未通过审核的,停止享受优惠并补缴已减免的税款信息共享机制税务部门与残联、人社、社保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换残疾人就业和税收优惠享受情况,提高监管效率,防止弄虚作假•残联提供残疾人证信息和真实性核验•人社部门提供劳动合同备案信息•社保部门提供社保缴纳信息•税务部门提供税收优惠享受情况违规行为处罚措施虚报安置残疾人对于虚报安置残疾人人数或比例的企业,一经查实•追缴已享受的全部税收优惠•按《税收征管法》规定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残疾人证件对于伪造、变造残疾人证件或利用伪造、变造的残疾人证件骗取税收优惠的•追缴已享受的全部税收优惠•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残疾人就业支持服务职业培训与技能提升为提高残疾人就业竞争力,各地残联和人社部门提供多样化的职业培训服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市场需求开设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手工艺品制作等培训课程•定向培训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定向培训,提高就业对接率•创业培训为有创业意愿的残疾人提供创业知识、政策、实务等培训•适应性培训帮助残疾人了解职场文化、职业素养,提高就业适应能力就业岗位推荐与辅导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岗位信息收集定期收集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信息•个性化推荐根据残疾人的能力特点和就业意愿,推荐合适的就业岗位•职业指导提供职业规划、简历制作、面试技巧等指导•跟踪服务就业后提供一定期限的跟踪服务,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政府补贴与扶持资金除税收优惠外,还提供多种资金补贴,降低残疾人就业成本•安置补贴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的企业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补贴•社保补贴对企业为残疾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给予部分或全额补贴•无障碍改造补贴对工作场所进行无障碍改造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辅助器具补贴为残疾员工配置必要的辅助器具给予补贴创业扶持与孵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残疾人自主创业•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创业孵化基地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场地、设备等支持•创业导师服务聘请成功创业者担任导师,提供一对一指导•销售渠道支持帮助残疾人创业者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实践案例上海市残联推出的互联网+残疾人就业模式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建立残疾人就业网络服务平台,整合培训资源,提供线上培训和就业对接服务,两年内帮助5000多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同时,针对互联网企业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岗位,如数据标注、客服等,为残疾人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这一模式已在全国多个城市推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义与现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定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人抚养的父母死亡或失踪父母双方均已死亡,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或父母双方均失踪父母丧失抚养能力父母双方一方或双方被依法判处服刑、强制隔离戒毒,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且剩余服刑、戒毒、收教期限在一年以上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父母双方一方或双方因重度残疾、重病等导致无法履行抚养义务,且无其他法定监护人父母下落不明查找不到父母或父母遗弃,且无其他监护人全国现状与数据根据民政部统计数据,全国约有50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他们的生存和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基本生活无保障缺乏稳定的经济来源•教育问题突出辍学风险高,教育质量低•心理健康问题缺乏家庭温暖,易产生心理问题•医疗保障不足医疗费用负担重•监护缺失缺乏有效监护,存在安全隐患保障对象分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主要分为以下几类•父母双亡儿童占比约15%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申请程序审核流程由监护人、近亲属、村(居)委会或儿童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乡镇(街道)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入户调查核实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复核,确认是否符合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确认与公示保障实施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县级民政部门确认保障资格,建立保障档案,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纳入保障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月领取基本生活补贴,并享受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直至年满18周岁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报告并调整保障贴领取证》措施基本生活保障措施为确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需求,各地区实施以下保障措施•基本生活补贴按照当地孤儿保障标准的70%-80%发放,最低不低于每人每月800元•纳入低保范围优先将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纳入低保范围•生活必需品补助定期提供生活必需品和学习用品•寄养家庭补贴对寄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家庭给予补贴•节日慰问在重要节日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慰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基层政府责任与职责社区和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政府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主要责任主体,承担以下职责充分发挥社区和社会组织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中的作用•组织摸底排查定期组织对辖区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社区责任•审核认定负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申请受理、审核认定和信息录入•资金保障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村(居)委会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的前沿阵地,主要职责包括•监督检查对保障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发现报告及时发现并报告辖区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部门协调协调民政、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协助申请帮助符合条件的儿童及其监护人办理申请手续•日常关爱组织志愿者开展定期走访、关爱活动•监护监督对监护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社会组织参与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专业服务提供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等专业服务•资源链接链接社会资源,提供物质和精神支持•项目开发开发适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服务项目•社会倡导开展社会倡导,消除歧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优化关爱服务机制建立多元化、专业化的关爱服务机制•家庭寄养对缺乏有效监护的儿童,安排专业寄养家庭照料•一对一帮扶组织干部职工、志愿者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结对帮扶•心理健康服务定期提供心理评估和辅导服务•成长档案建立个人成长档案,跟踪记录发展情况•社会融入组织文化、体育、社交活动,促进社会融入创新模式案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典型案例李明(化名)的成长历程1李明,13岁,父亲因交通事故去世,母亲重度残疾无法工作当地民政部门将其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月发放800元基本生活补贴,并安排其就读公办寄宿学校,免除全部费用当地教育局还为其安排了一名教师作为成长导师,定期进行学习辅导和心理疏导社区志愿者每周探访一次,帮助照顾其残疾母亲经过两年的帮扶,李明学习成绩明显提高,性格也逐渐开朗2王芳(化名)家庭的综合帮扶王芳,10岁,父母双方因犯罪被判刑,由年迈的祖父母抚养当地民政部门不仅将王芳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月发放生活补贴,还将其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并安排社区医生定期上门为祖父母体检当地妇联组织为王芳联系了一个爱心妈妈,每周末接其到家中过周末,弥补亲情缺失社区还组织王张强(化名)的职业规划3芳参加各类兴趣班和社会活动,丰富其课余生活如今,王芳已经成为一名阳光自信的少年张强,17岁,父母下落不明,由亲戚抚养在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同时,当地人社部门特别关注其职业规划根据张强的兴趣和特长,为其安排了职业技能培训,学习汽车维修技术培训结束后,通过政府搭建的就业平台,张强成功进入一家汽车维修企业实习企业对其表现满意,承诺其年满18岁后正式录用这一案例展示了对年龄较大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职业规划和就业帮扶的重要性保障工作中的问题与解决方案主要问题•认定标准执行不一各地对认定标准理解和执行存在差异•部门协作不畅民政、教育、卫健等部门协作机制不完善•资金保障不足部分地区财政资金有限,保障标准偏低•服务专业性不足专业服务人员缺乏,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长效机制不健全18岁后的衔接服务和继续支持不足解决方案优师计划简介优师计划背景与目标优师计划(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是教育部等六部门于2021年启动的国家重大教育人才项目,旨在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培养一批高素质教师,提高当地基础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优师计划的主要目标是•缓解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短缺问题•提高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培养模式优师计划采用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培养模式•定向招生面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招收高中毕业生•定向培养在国家重点师范院校进行专业培养•定向就业毕业后回到生源地中小学任教毕业生履约任教要求优师计划学生在入学前需与培养高校和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协议》,明确毕业后回到生源所在地中小学任教至少6年的义务具体要求包括服务年限毕业后必须回到生源地中小学任教至少6年服务期从正式入职算起,不含试用期服务地点必须在生源所在省(区、市)的中小学任教,具体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优先安排到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教优师计划就业教育履约责任与违约惩处教育加强对优师计划学生的履约责任教育,是确保政策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主要措施包括•入学教育入学时集中开展优师计划政策解读,明确履约要求和违约后果•定期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履约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案例教育通过分析违约案例,警示学生诚信履约的重要性•协议管理定期核对协议内容,确保学生清楚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违约惩处宣讲详细讲解违约后的经济和信用惩处措施违约惩处措施优师计划学生如果违约,将面临严重后果•经济处罚退还全部培养费用(约8-10万元)和已享受的生活补助•违约金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通常为培养费用的30%-50%)•信用记录违约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影响个人征信•就业限制5年内不得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理想信念与师德养成教育优师计划不仅关注学生的履约意识,更注重培养学生的教育理想和师德修养理想信念教育通过课程教学、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形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价值观,增强教育报国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师德养成教育将师德教育贯穿培养全过程,开设专门的师德课程,组织师德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内化师德规范,培养高尚师德乡村教育情怀培养通过乡村教育调研、支教实践等活动,增强学生对乡村教育的了解和热爱,培养乡村教育情怀优师计划就业服务保障编制岗位统筹安排就业信息及时推送为确保优师计划毕业生顺利就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采取以下措施建立健全就业信息推送机制,确保优师计划毕业生及时获取就业信息•编制优先保障将优师计划毕业生就业所需编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总量管理,优先•建立优师计划就业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就业政策和岗位信息保障•组织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与培养高校对接,提供精准就业信息•岗位提前规划提前规划优师计划毕业生就业岗位,制定用人计划•利用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平台,实时推送就业信息•签约程序简化简化招聘程序,可采取先定向、后考核的方式,确保符合条件的•建立毕业生就业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精准服务毕业生顺利入职•组织就业政策宣讲会,解读就业政策和程序•定向分配机制根据生源地和专业需求,科学合理分配就业岗位专场招聘优先安排•夫妻两地分配对于夫妻双方都是优师计划毕业生的,尽量安排在同一地区工作为优师计划毕业生提供针对性的就业服务编制保障政策•组织优师计划专场招聘会,邀请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参加教育部、中组部、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开展线上线下双选会,扩大就业对接渠道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明确规定,各地要将优师计划毕业生就业所需编制纳•组织生源地教育部门来校宣讲,介绍当地教育发展情况和工作环境入当地教师编制总量管理,确保有编有岗同时,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编制保障措施如内蒙古自治区专门为优师计划毕业生•安排优师计划毕业生优先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招聘考试设立了专项编制,甘肃省实行先上岗、后补编政策•提供一对一就业指导服务,帮助毕业生做好职业规划1毕业前一年培养高校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接,了解岗位需求;组织学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开展就业政策宣讲;组织职业生涯规划指导2毕业前半年组织专场招聘会;推送具体岗位信息;开展教师招聘考试辅导;组织学生与未来工作学校对接;完善就业手续办理指导3毕业前三个月确定具体就业岗位;签订就业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组织岗前培训;安排住宿等生活保障4入职后跟踪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定期了解工作和生活情况;协调解决实际困难;提供继续教育和专业发展支持优师计划履约管理履约情况数据填报为加强优师计划毕业生履约管理,教育部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优师计划毕业生履约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建立电子档案为每位优师计划毕业生建立电子档案,记录个人基本信息、培养情况、就业信息和履约情况•定期数据填报毕业生所在学校每学期填报在岗情况、工作表现等信息•数据核验机制通过与人社、社保等部门数据比对,核验履约真实性•履约状态标识根据履约情况,对毕业生进行正常履约、暂时中断、违约等状态标识•统计分析功能对履约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履约情况报告数据填报流程毕业生每学期登录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和履约情况→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抽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教育部监督检查通过多级审核机制,确保履约数据真实准确违约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优师计划实施诚信履约机制,将履约情况与个人信用挂钩信用信息共享教育部门与发改委、人民银行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优师计划违约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违约人员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加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限制享受政府资助项目等信用修复机制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主动纠正违约行为、履行相关义务的人员,可申请信用修复违约处理及监管措施优师计划政策激励措施履约激励与荣誉感培养为增强优师计划毕业生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各地采取多种激励措施评优评先倾斜在评选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师计划毕业生设立优师计划优秀教师等专项荣誉,表彰在基层教育中表现突出的优师计划毕业生职称评定优先在职称评定中给予政策倾斜,可适当放宽论文、科研等条件,重点考察教育教学业绩部分地区实行职称评定绿色通道,缩短优师计划毕业生的职称晋升年限荣誉称号授予设立优师计划教育先锋等荣誉称号,树立典型榜样组织优秀优师计划毕业生事迹宣传活动,在社会上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增强优师计划毕业生的自豪感生活补助及工作条件保障为解决优师计划毕业生在基层工作的后顾之忧,各地提供多项保障措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根据工作地点的艰苦程度,发放每月500-200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住房保障提供教师周转宿舍或发放住房补贴,部分地区实施教师安居工程•交通补助针对交通不便的乡村学校教师,发放交通补助或提供交通工具•通讯补贴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提供通讯补贴•子女入学对优师计划毕业生子女入学给予照顾,解决后顾之忧•健康体检提供定期健康体检服务,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保障措施,越是艰苦的地区,提供的保障力度越大,确保优师计划毕业生能够安心工作、扎根基层职后培训与专业发展支持入职培训养老保险支持政策大龄领取失业保险人员参保支持为解决大龄失业人员养老保险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政策适用对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享受该政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已领取失业保险金,仍未就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支持内容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以下支持•可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申请流程申请程序简化,便于操作•本人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失业证明等材料•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代缴手续失业保险基金缴费支持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养老保险费的具体实施措施•资金来源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不增加个人负担•缴费基数按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比例按照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比例缴纳•缴费方式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划转至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费期限从批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此项政策的实施,有效解决了大龄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问题,保障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能够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维护了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政策成效优抚政策综合监督机制多部门联合监管为确保优抚政策有效落实,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成立优抚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问题•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跨部门数据交换和比对各部门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在优抚政策监管中的主要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社会保险等政策落实监管•教育部门负责学校招生、体检等环节监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疗机构体检规范监管•民政部门负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监管•税务部门负责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监管•残联负责残疾人就业政策落实监管社会监督与举报渠道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投诉举报热线设立优抚政策落实情况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各地区可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如乙肝歧视举报热线、残疾人就业歧视举报热线等网络举报平台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优抚政策落实情况举报平台,接受网络举报开通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举报渠道,方便群众随时举报媒体监督优抚政策宣传与培训政策普及与知识宣传培训体系建设加强优抚政策宣传普及,提高政策知晓率建立完善的优抚政策培训体系,提高工作人员政策理解和执行能力宣传渠道多元化•传统媒体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开展政策解读分层分类培训•新媒体平台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社区宣传在社区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政策咨询活动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公共场所宣传在医院、学校、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展板•领导干部政策理念和落实责任培训•短信推送通过短信平台向特定群体推送政策信息•业务骨干政策细则和实操技能培训宣传内容针对性•一线工作人员政策应用和服务技能培训•针对不同群体设计不同的宣传内容和形式•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政策•制作图解、动画等直观形式的宣传材料培训方式创新•编制政策问答手册,解答常见问题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线上线下结合开发在线培训课程,与面授培训相结合•案例教学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提高实际操作能力•模拟演练设置模拟场景,进行实战演练•经验交流组织经验交流会,分享先进做法特殊群体宣传策略针对特殊群体制定专门的宣传策略•残疾人开发无障碍宣传材料,如盲文手册、手语视频等•老年人采用大字版宣传材料,组织社区讲座•农村居民利用广播、宣传车等方式开展宣传•少数民族地区提供少数民族语言版本的宣传材料提升政策知晓率与执行力92%85%95%政策知晓率目标培训覆盖率目标政策执行力目标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力争使优抚政策在特殊群体中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针对重点优抚政策,开展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对新入职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对在职人员,每年至少组织一通过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政策执行力,确保优抚政策落实率达到95%以上建立政策执行情况评估机制,专项宣传活动,提高知晓度次专题培训定期评估政策执行效果宣传培训效果评估建立优抚政策宣传培训效果评估机制,通过问卷调查、抽样访谈、数据分析等方式,评估宣传培训效果根据评估结果,不断优化宣传培训内容和方式,提高宣传培训质量和效果同时,将宣传培训效果纳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绩效考核,促进宣传培训工作落实优抚政策实施中的挑战体检项目违规现象政策落实不均衡问题群众认知误区尽管国家明确禁止在一般入学、就业体检中进行乙肝检测,但一些地区和单位仍存在违规检测的现象优抚政策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落实程度存在较大差异部分群众对优抚政策存在认知误区,影响政策效果•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政策落实差距•对乙肝传播途径存在错误认识,导致歧视行为•部分医疗机构在体检中仍保留乙肝项目•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政策知晓率和享受率差异•对残疾人就业能力存在偏见,影响雇佣意愿•一些用人单位采用变相方式要求应聘者提供乙肝检测结果•不同部门之间政策执行力度不一•对政策申请条件和程序不了解,无法享受应有权益•部分学校在入学体检中违规要求检测乙肝•部分地区财政资金不足,影响政策落实•部分特殊群体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维权能力弱•执法监督力度不足,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执行困难分析优抚政策执行中面临的主要困难•政策协调机制不完善,导致部门间合作不畅•基层执行力不足,政策传导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监督机制不健全,违规行为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法律责任追究不到位,违规成本低•信息系统建设滞后,数据共享和比对困难•专业服务人才不足,服务质量有待提高这些困难的存在,导致部分优抚政策落实不到位,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存在缺口例如,在乙肝就业歧视方面,尽管政策明确禁止,但实际中仍有超过30%的乙肝携带者在求职过程中遭遇歧视;在残疾人就业方面,部分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规避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责任特殊群体反馈特殊群体对优抚政策实施效果的主要反馈优抚政策改进建议完善法律法规细则为更好地保障优抚政策实施效果,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更加详细的实施细则,明确政策执行标准和流程•完善违规行为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提高违规成本•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协作机制,避免责任模糊•建立政策评估和调整机制,适时优化政策内容•制定特殊情况应对预案,增强政策执行灵活性加强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建立高效的部门协作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协调机制建设建立优抚政策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统筹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问题明确牵头部门,强化组织协调职能信息共享平台构建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人社、民政、教育、卫健、残联等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建立数据标准和共享规范,确保数据质量和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创新服务模式与技术应用建立优抚政策落实情况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现问题并预警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定期监测,实现精准监管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创新服务模式1一站式服务建立优抚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套材料申请、一次性办结在社区、乡镇设立服务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2互联网服务+开发优抚政策服务APP和小程序,实现政策查询、在线申请、进度查询等功能推行不见面审批,减少群众奔波优抚政策未来发展趋势法律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未来优抚政策的法律保障体系将更加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立法层级提升一些重要的优抚政策将上升为法律法规,增强政策的权威性和稳定性细则更加完备各项政策的实施细则将更加详尽,覆盖各种特殊情况,减少政策执行的灰色地带政策体系更加协调不同优抚政策之间的衔接将更加紧密,形成系统完整的政策体系,避免政策碎片化责任追究更加明确政策落实责任将更加明确,责任追究机制更加完善,提高政策执行力司法救济更加有力优抚对象权益持续扩大特殊群体维权渠道将进一步畅通,司法救济措施更加有力,保障权益更加有效未来优抚政策将进一步扩大受益群体范围和权益内容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优抚政策将更加注重法治化建设,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同时,优抚政策的执行也受益群体范围扩大将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减少人为因素干扰,确保政策公平公正落实•更多特殊群体将纳入优抚政策范围•政策覆盖的地域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边缘群体将得到更多关注和保障•不同群体之间的政策差异将逐步缩小权益内容不断丰富•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将持续提高•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持将更加全面•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将更加多元•文化、体育等精神层面的权益将得到更多关注•心理健康服务将成为政策重要组成部分典型优抚政策成功案例分享地方先进经验介绍政策执行效果数据各地在优抚政策实施中探索出许多先进经验,值得推广优抚政策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数据如下浙江省残疾人就业一体化模式浙江省创新实施残疾人就业一体化服务模式,整合培训、就业、扶持、评估等环节,形成闭环服务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为残疾人提供一站1式就业服务开发适合不同类型残疾人的就业岗位,实现精准匹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参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85%成效该模式实施两年来,全省残疾人就业率提高了15个百分点,企业满意度达到92%,残疾人就业稳定性明显提高广东省无歧视体检改革乙肝就业保障广东省率先推行无歧视体检改革,制定统一的就业体检标准,明确禁止检测项目建立体检监督员制度,在重点医疗机构派驻监督员,实时监督体2检过程开发体检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体检全过程可追溯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歧视投诉开展无歧视用人单位认证,给予政策激乙肝携带者就业环境明显改善,就业歧视现象减少85%,维权成功率提高至75%90%以上的用人单位已取消乙肝检测要求励成效改革实施后,全省就业体检中的歧视现象大幅减少,乙肝携带者等特殊群体的就业环境明显改善,相关投诉案件减少了80%四川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体系1+N92%3四川省创新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N关爱体系,即1名专业社工+N名志愿者共同关爱1名儿童为每名儿童制定个性化关爱方案,定期评估调整建立关爱档案,记录儿童成长轨迹整合教育、医疗、心理等资源,提供全方位服务开发童伴APP,实现远程关爱和服务管理成效该体系覆盖全省95%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满意度达到96%,儿童心理健康状况和学习成绩明显改善残疾人就业支持残疾人就业率逐年提高,城镇残疾人就业率达到45%92%的大中型企业达到残疾人就业比例要求残疾人个体创业成功率提高30%96%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96%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得到基本生活保障,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降至1%以下医疗保障覆盖率达到98%,心理健康服务覆盖率达到85%总结与展望优抚政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优抚政策是国家保障特殊群体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安排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乙肝携带者、残疾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全方位保障,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优抚政策的实施,有效改善了特殊群体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提高了其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度同时,也增强了全社会对特殊群体的关注和支持,营造了理解、尊重、包容的社会氛围,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持续加强政策落实与监督共建和谐社会,保障特殊群体权益虽然优抚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政策落实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如政策落实不均衡、执行力不足、监督机制不健全等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落实保障特殊群体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共同参与和监督政府责任•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为政策实施提供坚实法律基础•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形成政策落实合力政府应当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完善政策体系,加强监督管理,为特殊群体提供基本保障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创新服务模式和技术应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企业责任•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执行力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不歧视特殊群体,积极安置残疾人就业,为特殊群体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社会责任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应当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参与志愿服务,营造理解、尊重、包容的社会氛围,共同构建和谐社会未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优抚政策将更加完善,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水平将不断提高全社会应当携手努力,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公平、更加和谐、更加包容的社会,让每个人都能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年202595%90%政策完善目标政策覆盖率满意度目标到2025年,建立更加完善的优抚政策体系,形成法律法规健全、政策措施配套、服务体系完备的制度框架,到2025年,优抚政策覆盖率达到95%以上,确保绝大多数特殊群体得到有效保障同时,政策精准度不断到2025年,特殊群体对优抚政策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公众对优抚政策的支持率达到95%以上,形成全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提供坚实制度基础提高,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社会共同关心关爱特殊群体的良好氛围结语优抚政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通过不断完善优抚政策,加强政策落实和监督,我们一定能够更好地保障特殊群体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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